摘要:口袋里揣着一张被揉得像咸菜干的介绍信,还有被工厂保卫科长当众撕掉一半的劳动合同。
一九八五年的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也更凶。
我叫陈进,二十二岁,刚从地区技校毕业一年。
口袋里揣着一张被揉得像咸菜干的介绍信,还有被工厂保卫科长当众撕掉一半的劳动合同。
“滚蛋,我们厂不要你这种偷奸耍滑的!”
科长的唾沫星子,好像现在还挂在我脸上,又冷又黏。
我没偷,也没滑。我只是在机床边上,多看了一会儿书。一本《走向未来丛书》。
在那个年代,这比上班睡觉还严重。
这意味着,你心野了。
我攥着兜里剩下的三块四毛钱,站在省城汽车总站的水泥地上,看着最后一班开往我们县城的长途车,喷出一大团黑中带蓝的尾气,慢吞吞地消失在暮色里。
车屁股上,“青年文明号”五个红字,在昏黄的路灯下,像一个巨大的嘲讽。
完了。
这个念头,像一根冰锥子,从我天灵盖直接扎到了脚后跟。
回不去了。
车站里的人潮,随着末班车的离去,迅速退了个干净。只剩下几个扛着蛇皮袋,满脸迷茫的民工,蹲在墙角,小声地商量着是去挤火车站,还是在候车室的椅子上熬一夜。
我连熬一夜的资格都没有。
晚八点,候车室就要清场锁门。
三块四毛钱,住最便宜的、八个人一间的大车店都不够。那里最少也要四块,还得押一张身份证。
我的身份证,压在工厂,说要等我把工作服和饭盒还回去才给。
我站在原地,感觉自己像一根被拔掉的烂萝卜,没人要,还带着一身泥。
风从车站巨大的拱门里灌进来,刮在脸上,像无数把小刀子。我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卡其布外套领子立起来,没用,风还是往脖子里钻。
我饿了。
从早上到现在,我只啃了两个冰冷的馒头。胃里空得像个破风箱,一抽一抽地疼。
不远处,售票窗口的灯还亮着。
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烫着卷发的大姐,正在低头“哗啦啦”地数着一堆毛票。
她是三十七号窗口的售票员。
下午我去问车票的时候,她头都没抬,手指在算盘上拨得噼啪响,嘴里不耐烦地蹦出几个字:“没票了!明天请早!”
声音又脆又响,像拿石头砸冰面。
现在,那冰面一样的脸上,透着一种下班前的疲惫和松弛。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双腿像是灌了铅,每一步都挪得特别艰难。自尊心这个东西,平时看不见摸不着,到了这种时候,就变得比钢铁还沉。
我趴在那个冰凉的铁皮窗口上,窗口开得很低,我得弯下腰。
一股劣质墨水和钞票混合的奇怪味道,扑面而来。
“同志。”
我开口,声音干得像砂纸。
她终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就是看一个普通的路人甲,甚至,是看一个麻烦。
“干啥?都说了没车了。”她眉毛一挑,准备随时把我打发走。
“我……我知道。”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大姐,我……我错过车了。”
“错过就明天再走。”她把一沓整理好的毛票用橡皮筋捆好,扔进一个大铁盒里。
“我……我没钱住店。”
这句话一说出口,我感觉自己的脸瞬间烧了起来,比刚才被冷风刮得还疼。
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小伙子,跟一个陌生女人说自己没钱。
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手上的动作停了。
她又抬起头,这次,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一遍。
从我乱糟糟的头发,到我冻得发紫的嘴唇,再到我那件不合身的旧外套,最后,目光落在我攥得发白的拳头上。
她的眼神里,那层冰似乎裂开了一道缝。
“你这后生,看着不像撒谎的。”她慢悠悠地说,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候车大厅里空空荡荡,我们的对话,好像都有了回音。
她叹了口气,把铁钱箱“哐当”一声锁上。
“家里出事了?”她问。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只是低下了头:“工作……没了。”
她沉默了。
足足有半分钟,她就那么看着我。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在我头顶上,不锐利,但有分量。
“你多大了?”
“二十二。”
“读过书?”
“技校毕业。”
她又叹了口气,这次更长。
“唉,现在的后生,不容易。”
她站起身,开始收拾东西,把算盘、票本、印泥一样样放进一个帆布挎包里。
我以为她要走了,心一下子沉到了底。
就在我准备直起身,默默离开的时候,她忽然隔着铁窗,对我说了句。
“你在这儿等着,别动。”
说完,她就拎着包和铁钱箱,转身进了里屋。
我愣在原地,像个傻子一样,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等?
等什么?
难道她要去叫保安来赶我走?
我的心七上八下,一会儿觉得她不像坏人,一会儿又觉得,萍水相逢,谁会管你的死活。
大概过了五分钟,像一个世纪那么长。
她从旁边一个不起眼的小门里出来了,换上了一件暗红色的毛衣,外面罩着一件厚厚的藏蓝色棉袄。
她走到我面前。
“走吧。”
“啊?去……去哪儿?”我彻底懵了。
她瞥了我一眼,嘴角撇了撇,那是一种有点好笑又有点无奈的表情。
“还能去哪儿?跟我回家。总不能让你真在马路边上冻死。”
我当时的感觉,无法形容。
就像一个在黑暗的冰海里快要淹死的人,忽然被一只手捞了起来,那只手还很温暖。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谢谢”两个字,堵在喉咙里,又酸又胀。
“别磨蹭了,我家离这儿不近。”她已经转身朝车站外走去。
我赶紧跟上,像个被认领的小动物。
她叫李慧芳。
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
那时候,我只敢在心里叫她“大姐”。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八十年代末的城市街道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又被下一盏路灯缩得很短。
路上没什么人,偶尔有一两辆“永久”或者“飞鸽”自行车骑过,车轱辘压过不平整的路面,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蜂窝煤燃烧不充分的味道,呛人,但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生活气息。
李姐走得很快,她的棉鞋踩在地上,发出“沙沙”的轻响。
我跟在她身后,低着头,只敢看她的脚后跟。
我心里乱极了。
感激,不安,羞愧,还有一丝丝的警惕。
这个年代,骗子也不少。报纸上天天登,什么“拍花子”的,什么“丢包分钱”的。
可她一个女人,能骗我这个大小伙子什么呢?
我身上,连三块五毛钱都凑不齐。
想到这,我又觉得自己真是小人之心。
人家是可怜我。
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我们拐进了一条很深很黑的巷子。
巷子两边,是那种老式的苏式筒子楼,一排排黑洞洞的窗户,像怪兽的眼睛。
“小心脚下,这边路不平。”李姐在前面提醒了一句。
我“嗯”了一声,这才发现脚下全是坑坑洼洼的泥地,还有别人家倒出来的煤灰。
筒子楼的楼道里,比外面还黑。
声控灯这种高级玩意儿,这里显然是没有的。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破自行车、烂木箱、一摞摞的旧报纸,还有几颗蔫了吧唧的大白菜。
空气里,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饭菜的油烟味、厕所的骚臭味、还有一股潮湿的霉味。
这就是八十年代城市里,最底层老百姓的家。
李姐家在三楼。
她掏出钥匙开门,铁门发出“吱呀”一声刺耳的尖叫。
“小军!妈回来了!”她朝屋里喊了一声。
门一开,一股热气夹杂着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
我瞬间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屋里很小,真的很小。
一进门就是所谓的“厅”,其实也就是一条过道。过道的一边,用木板隔出了一个不到五平方的小房间,另一边,就是一扇通往阳台的门。
整个家,大概也就二十来个平方。
墙壁被烟火熏得发黄,屋顶上,一根电线吊着一个光秃秃的灯泡,发出昏暗的黄光。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从里屋跑了出来。
“妈!”他扑到李姐怀里。
“作业写完没?”李姐一边换鞋,一边摸了摸他的头。
“早写完啦!”小男孩的目光,好奇地落在我身上,“妈,他是谁啊?”
我局促地站在门口,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这是……一个叔叔。”李姐顿了一下,说,“他没赶上车,今晚在我们家住一晚。”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语气变得很自然,好像我不是一个刚捡回来的陌生人,而是一个早就约好的亲戚。
“愣着干嘛?进来啊。把门带上。”
我“哦”了一声,赶紧侧身进来,轻轻地关上了门。
门一关,外面世界的寒冷和喧嚣,就彻底被隔绝了。
这个不到三十平米的小小空间,此刻,就是我的诺亚方舟。
“小军,去,给你陈叔叔倒杯热水。”李姐把挎包往那张唯一的木桌上一放,就开始解围裙。
原来她回家做好了饭,又赶回车站去结账的。
我这才注意到,桌上用一个竹制的菜罩,罩着几个盘子。
小男孩很听话,蹬蹬蹬地跑到墙角,那里放着一个印着大红牡丹的暖水瓶。他有点费力地拎起来,给我倒了半搪瓷缸子的水。
水汽氤氲,烫得我手心发麻。
“叔叔,喝水。”他仰着脸,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我。
“谢谢……谢谢你,小军。”我接过缸子,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热水顺着喉咙流下去,一直暖到胃里。那种感觉,就像久旱的土地,终于等来了第一场春雨。
我差点哭出来。
“你叫陈进是吧?”李姐已经进了厨房,厨房就是阳台拿砖头隔出来的一角。她一边忙活,一边跟我说话。
“是,大姐,我叫陈进。”
“还没吃饭吧?我给你下碗面条,卧个鸡蛋。”
“不不不,大姐,太麻烦您了!我……”
“别废话,”她打断我,声音不大,但很有力,“到我家了,还能让你饿着肚子?坐那儿等着。”
我不敢再说话了,乖乖地在桌子边的一张小板凳上坐下。
小军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我对面,托着下巴,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只好冲他笑了笑。
他也冲我笑,露出一口小米牙。
厨房里,很快传来了“刺啦”一声,是油下锅的声音。
紧接着,是浓郁的葱花香味。
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
我尴尬得脸都红了。
小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叔叔,你肚子在唱歌。”
我也笑了,是那种彻底放松下来的笑。
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就端了上来。
白色的面条,绿色的葱花,上面还卧着一个煎得金黄滚边的荷包蛋。
在那个昏黄的灯光下,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一碗面。
“吃吧。”李姐把一双筷子递给我。
“大姐,这……”
“快吃,不然要坨了。”她自己盛了碗米饭,夹了点桌上的剩菜,就坐在我对面,看着我。
我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塞进嘴里。
好吃。
真的好吃。
就是最普通的阳春面,甚至盐都放得有点多,有点咸。
但我吃得狼吞虎咽,眼泪混着面汤,一起吞进了肚子里。
我不敢抬头,我怕他们看见我哭了。
一个二十二岁的男人,因为一碗面条哭,太丢人了。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李姐的声音,很轻。
小军在旁边说:“妈,陈叔叔吃得好香啊。”
李姐没说话,只是给我往碗里夹了一筷子咸菜。
吃完面,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我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大姐,我来洗碗。”我站起来,要去收拾。
“不用你,你坐着。”李姐手脚麻利地把碗筷收走,“小军,带叔叔去洗把脸。”
筒子楼的厕所和水房都是公用的,在楼道的尽头。
小军领着我过去,还很贴心地帮我提着一个塑料盆,盆里放着毛巾和一块“灯塔”牌肥皂。
水龙头一拧开,流出来的是冰冷刺骨的自来水。
我用冷水狠狠地泼了脸,感觉人清醒了很多。
镜子里,是一张年轻,但写满疲惫和颓丧的脸。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陈进,你得记住今天。
记住这种走投无路的感觉。
也记住这碗面的味道。
回到屋里,李姐已经把桌子擦干净了,小军正在桌上写作业。
她指了指那张用木板隔出来的小房间。
“今晚你睡这儿,这是我儿子小军的房间。让他跟我睡。”
我赶紧摆手:“不行不行,大姐,这怎么行!我打个地铺就行,不能占孩子的床。”
“让你睡就睡,哪儿那么多废话。”李姐眼睛一瞪,“我家就这么大地方,你打地铺,我们俩晚上起夜都得从你身上跨过去,像话吗?”
她又指了指房间里的一张竹躺椅。
“我晚上就睡那儿。”
我愣住了。
她要把床让给我和小军,自己睡躺椅。
“大姐……”我喉咙又哽住了。
“行了,一个大男人,别婆婆妈妈的。”她把一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递给我,“被子是干净的,刚晒过。早点睡吧,明天还得赶路呢。”
我接过被子,很厚,很沉,带着一股阳光和肥皂混合的香味。
我抱着被子,站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千言万语,最后只汇成一句:“大姐,谢谢你。”
她摆摆手,没再看我。
“小军,别写了,赶紧洗漱睡觉!”
我进了小军的房间。
房间真的很小,一张单人床,一张小书桌,就占满了。
墙上贴着一张《西游记》的海报,孙悟空扛着金箍棒,威风凛凛。
书桌上,放着一本翻开了的《小学生作文选》。
我把被子铺在床上,和衣躺下。
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我能清晰地听到外面的声音。
李姐催促小军刷牙的声音,小军撒娇的声音,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还有她铺躺椅时,竹子发出的“嘎吱”声。
灯灭了。
屋子里彻底安静下来。
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外面路灯透进来的一点点微光。
我能听到李姐和小军的呼吸声,很轻,很平稳。
我睡不着。
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地回放着今天发生的一切。
被开除时的羞辱,找工作的碰壁,错过末班车时的绝望,以及,这突如其来的,一碗面的温暖。
我翻了个身,面对着墙壁。
黑暗中,我听到了李姐轻轻的叹息声。
很轻,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却格外清晰。
她也睡不着吗?
她在为什么事烦心?
是为了我这个不速之客,还是为了她自己的生活?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份恩情,太重了。
我该怎么还?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
天刚蒙蒙亮,我就听见外面有动静了。
是李姐起床了。她动作很轻,但地板还是发出了轻微的“嘎吱”声。
我赶紧悄悄地爬起来,把被子叠好,恢复原样。
我走出房间,李姐正在阳台改造成的厨房里生炉子。
她穿着那件暗红色的毛衣,蹲在地上,用火钳夹着蜂窝煤,小心翼翼地放进炉子里。
炉火“呼”地一下着了起来,映得她的脸红扑扑的。
“醒了?”她头也没回。
“嗯。大姐,我来吧。”我说着就要过去帮忙。
“不用,你不会。”她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煤灰,“去洗漱吧,水房里有昨天烧的热水,在暖瓶里。”
我洗漱完回来,她已经熬好了粥,蒸了两个馒头。
“快吃,吃了好赶车。”
我们三个人,围着那张小小的方桌,安安静-静地吃着早饭。
小米粥熬得很稠,很香。
我心里盘算着,今天无论如何,得把那三块四毛钱给大姐。虽然远远不够,但是我的全部了。
吃完饭,我抢着把碗洗了。
李姐也没跟我争。
她把小军送到楼下的小学,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我的那个破旧的帆布包。
“走吧,我送你去车站。”
“大姐,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
“我正好也要去上班。”
我们又走在昨天那条路上。
天亮了,巷子里的景象看得更清楚了。
到处都是拉出来的晾衣绳,上面挂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像万国旗。
邻居们都起床了,端着痰盂、拎着垃圾桶,在楼道里穿梭,见面了就大声地打招呼。
一个胖胖的阿姨看见我们,嗓门特别大:“慧芳,上班去啊?这是你家亲戚?”
李姐笑了笑:“是啊,王婶。我表弟,来省城办点事。”
王婶的目光在我身上溜了一圈,点了点头:“哦,小伙子长得挺精神。”
我尴尬地笑了笑。
到了车站,人已经很多了。
到处都是扛着大包小包的人,空气里充满了各种方言和汗水的味道。
李姐直接带我去了售票窗口,她跟里面的同事打了个招呼,很快就给我拿出了一张票。
“九点半的车,还有一个小时。你去候车室等着吧。”她把票递给我。
我接过票,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三块四毛钱,双手递给她。
“大姐,这是……昨天的饭钱和住宿钱。我知道不够,等我回家了,我一定想办法把钱给您寄过来。”
我的手在抖。
李姐看着我手里的钱,皱了皱眉头。
那几张毛票,被我捏得都湿了。
她没有接。
“你这是干什么?”她的声音有点冷。
“大姐,我不能白吃白住您的……”
“收回去!”她语气很严厉,“我李慧芳要是图你这几块钱,昨天就不会让你进我家门!”
我愣住了。
“我……”
“陈进,”她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一个大小伙子,有手有脚,读过书,脑子也不笨。就因为丢了个工作,就这么垂头丧气的?”
我低下了头。
“你听我说,”她的语气缓和了一些,“我们这儿,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我见得多了。从乡下来,想到城里闯一闯。有的成了,有的栽了。栽了,怕什么?爬起来就是了。”
她顿了顿,继续说:“你现在回去了,能干什么?你们那小县城,除了那个破厂子,还有什么出路?回去继续让你爹妈养着,听街坊邻居的闲话?”
她的话,像锥子一样,一字一句,扎在我心上。
是啊,我回去能干什么?
我爸妈都是农民,辛辛苦苦供我读完技校,指望我能有个铁饭碗。
现在饭碗砸了,我灰溜溜地回去,怎么面对他们?
“那……我能干什么?”我茫然地问。
“干什么?”她笑了,“省城这么大,到处都是机会。只要你肯干,肯吃苦,还能饿死?”
她从兜里掏出十块钱,硬塞到我手里。
“拿着。这钱算我借你的,等你以后挣了钱,再还我。”
“大姐,我不能要!”我拼命地想把钱推回去。
“拿着!”她的力气很大,不容我反抗,“你先去找个最便宜的大车店住下,然后去找活干。码头、工地,哪儿都要人。先干着,别挑。把肚子填饱了,再想别的。”
我拿着那张崭新的十块钱,手抖得更厉害了。
“大姐,我……”
“别我了。”她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给你写个地址,你安顿下来了,给我捎个信。要是有什么难处,就来找我。”
她从挎包里拿出纸笔,刷刷刷地写下了她家的地址,塞给我。
“行了,快去吧。车快开了。”她推了我一把。
我看着她,眼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我对着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大姐,谢谢您。您的大恩大德,我陈进这辈子都不会忘。”
她笑了,眼圈也有点红。
“傻小子。快走吧。”
我一步三回头地走进了候车室。
隔着满是灰尘的玻璃,我看到她还站在原地,冲我挥了挥手。
我捏着那张车票,那十块钱,还有那个地址,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我不走了。
我把车票退了。
扣掉手续费,退回来七块五。加上李姐给的十块,还有我自己的三块四,我一共有了二十块九毛。
这是我全部的家当,也是我全部的希望。
我在车站附近,找了一个最偏僻的大车店。
六个人一间屋,上下铺,每天三块钱。
屋子里一股浓浓的脚臭味和汗臭味,床板硬得硌人。
但我不怕。
安顿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邮局,给李姐寄了一封信。
告诉她我没走,我留下来了。
请她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干,不会给她丢人。
然后,我开始了在省城的闯荡。
就像李姐说的,我去了码头。
扛麻袋,一袋一百斤,从船上扛到仓库,一袋一毛钱。
第一天,我扛了五十袋。
晚上回到大车店,感觉肩膀都不是自己的了,火辣辣地疼。两条胳T腿像灌了铅,抬都抬不起来。
躺在床上,我疼得睡不着。
同屋的几个大哥,都是常年在这里干活的。一个河南大哥看我这样,递给我一根烟。
“兄弟,第一天?”
我点点头。
“扛不住吧?慢慢就习惯了。”他吐出一口烟圈,“这活儿,就是拿命换钱。”
我没抽烟,但我接了过来。
第二天,我咬着牙,又去了。
我扛了六十袋。
第三天,七十袋。
一个星期后,我一天能扛一百袋了。
一天能挣十块钱。
除去三块钱的住宿费,我还能剩下七块。
我每天就吃馒头,喝免费的开水,偶尔买一包最便宜的榨菜。
我把剩下的钱,一分一分地攒起来。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李姐家。
我不敢空手去。我会买上一斤肉,或者几条鱼。
每次去,李姐都会骂我:“你挣几个钱不容易,买这些干什么!我这儿什么都不缺!”
骂归骂,但她还是会把肉和鱼,做成最好吃的菜。
红烧肉,炖鱼汤。
她会看着我狼吞吞地吃,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说:“慢点吃,多吃点,看你瘦的。”
小军也很喜欢我。
我每次去,都会给他讲我在技校里学到的物理知识,给他做一些小玩具。
用易拉罐做的小车,用木头削的陀螺。
他把我当成了亲哥哥。
有时候,李姐的丈夫会回来。
他叫赵卫国,是个长途卡车司机,常年跑外面。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皮肤黝黑,手上全是老茧。
第一次见我,他眼神里充满了警惕。
李姐跟他解释了我的情况。
他听完,没说什么,只是递给我一根烟,给我倒了一杯酒。
那酒很烈,呛得我直咳嗽。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是条汉子。”
后来,每次他从外面回来,都会给我带点东西。
有时候是几本旧杂志,有时候是一包南方的特产。
他说:“小陈,多看看书,别把学的东西忘了。光有力气,走不远。”
我把他的话,记在了心里。
在码头干了三个月,我攒了五百多块钱。
我第一时间,把借李姐的十块钱还了。
李姐说什么都不要。
我把钱硬塞到小军的书包里。
“大姐,这钱你必须收下。不然,我以后没脸再来你家了。”
李姐拗不过我,只好收了。
但第二天,她就给我送来了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
她说:“码头地滑,穿这个,跟脚。”
我拿着那双鞋,心里热乎乎的。
我知道,光靠在码头扛麻袋,不是长久之计。
我开始留意其他的机会。
那时候,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吹遍了神州大地。
“下海”这个词,开始在人们口中流传。
个体户,万元户,成了最让人羡慕的人。
我每天干完活,就跑到市里的新华书店,站着看书。
看《经济日报》,看各种商业杂志。
我看到,南方沿海城市,经济发展得非常快。
很多在内地还是稀罕玩意儿的东西,在那边已经很普遍了。
比如,电子表,蛤蟆镜,牛仔裤,还有邓丽君的磁带。
我心里,渐渐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有一天,赵哥又从广州回来了。
这次,他带回来一件东西,让整个筒子楼都轰动了。
一台十四寸的,日立牌彩色电视机。
那天晚上,李姐家不到三十平米的小屋,挤满了人。
邻居们,大人小孩,都跑来看稀奇。
当赵哥把天线架好,屏幕上出现彩色的画面时,整个屋子都沸腾了。
“我的天,是彩色的!”
“跟电影一样!”
人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惊奇和羡慕。
我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心里却被另外一个东西吸引了。
是赵哥脱下来,随手扔在床上的那条裤子。
深蓝色,面料很厚实,裤腿是窄的。
牛仔裤。
我走过去,忍不住摸了摸。
“这玩意儿,广州那边满大街都是。”赵哥注意到了我的动作,“叫‘的士高’裤,年轻人抢着要。我这还是托人从黑市上买的,二十块钱一条呢。”
二十块!
我一个月扛麻袋,不吃不喝,也就能买十条。
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的大脑。
如果,我能把这东西,从广州运到我们省城来卖呢?
晚上,等邻居们都散了,我把这个想法,跟赵哥和李姐说了。
赵哥抽着烟,眯着眼睛,听我说完。
李姐则是一脸担忧。
“小陈,这……这是投机倒把啊。被抓住了,要坐牢的。”
八十年代,政策虽然松动了,但人们的观念还没完全转变。“投机倒把”依然是个很严重的罪名。
我摇摇头:“姐,现在政策不一样了。报纸上都说了,鼓励个体经济。只要我们手续齐全,正当经营,就不是投机倒把。”
“可……可这得要本钱啊。”李姐说,“你哪儿来的钱?”
我沉默了。
是啊,本钱。
我这几个月攒的五百块,连路费和进货的零头都不够。
赵哥弹了弹烟灰,忽然开口了。
“本钱,我来想办法。”
我和李姐都愣住了。
“卫国,你……”
赵哥看着我,眼神很亮:“小陈,你这个想法,我琢磨过。这事儿,能干。”
他常年跑南闯北,见识比我们多得多。
“我有个战友,在广州那边一个服装厂当副厂长。他们厂里,积压了一批牛仔裤,就是因为裤腿的样式稍微有点过时,卖不出去。价格很便宜,五块钱一条。”
我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
五块钱进,就算我只卖十五块,一条就能赚十块!
“但是,”赵哥话锋一转,“他那个厂,是国营大厂,不跟私人做生意。而且,最少要一次性提货一千条。”
一千条。
那就是五千块钱。
五千块!
在1985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十块钱。
五千块,相当于一个工人不吃不喝干十年。
我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又被浇了一盆冷水。
“我去哪儿弄这么多钱……”我喃喃自语。
屋子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只有那台新的彩电,还在不知疲倦地播放着节目。
忽然,李姐站了起来。
她走进里屋,过了一会儿,拿着一个用手帕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走了出来。
她把手帕一层一层地打开。
里面,是一沓用皮筋捆着的,各种面额的钞票。
有大团结,有五块的,也有一块两块的。
“这里是三千块。”李姐的声音,有点抖,“是我们家这几年,全部的积蓄。本来,是准备攒着,等单位分房子的时候,用来买个大点的。”
她把钱,推到我面前。
“你……你拿去用吧。”
我当时,整个人都傻了。
我看着那沓钱,又看看李姐,看看赵哥。
赵哥点了点头,表情很凝重。
“姐……赵哥……这……”我的声音也抖了,“这钱,我不能要!这是你们的血汗钱,是你们的指望!我万一……万一要是赔了……”
“没有万一!”赵哥打断我,声音斩钉截铁,“我看人,不会错。小陈,你是个能干大事的人。这事儿,值得赌一把!”
李姐也说:“小陈,你别怕。钱没了,可以再挣。人要是没了心气儿,就什么都没了。姐信你。”
我看着他们俩。
灯光下,他们的脸,那么真诚,那么坚定。
我一个外人,一个萍水相逢的穷小子。
他们却愿意把整个家的未来,都押在我身上。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了下来。
我没有再推辞。
我站起来,对着他们,又一次,深深地鞠了一躬。
“姐,赵哥,我陈进对天发誓。这笔钱,我一定连本带利地还给你们!如果我赔了,我给你们当牛做马,一辈子!”
赵哥扶起我:“说这些干什么。我们,是一家人。”
一家人。
这三个字,让我哭得更厉害了。
还差两千块。
赵哥说,他去想办法。
他找了几个关系最好的同事、战友,东拼西凑,又凑了一千五。
还差五百。
我把我在码头挣的钱,全都拿了出来。
五千块,凑齐了。
赵哥请了假,决定亲自陪我跑一趟广州。
临走的前一晚,李姐给我们包了饺子。
猪肉白菜馅的。
她一边包,一边嘱咐我们,出门在外,要小心,财不外露,见人要和气。
说得絮絮叨叨,跟送儿子出远门的母亲一样。
小军抱着我的腿,不让我走。
“陈叔叔,你什么时候回来啊?你回来,还给我做小汽车吗?”
我摸着他的头:“叔叔很快就回来。回来给你带个更好玩的。”
那一晚,我们谁都没睡好。
第二天,天不亮,我和赵哥就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绿皮火车,又慢又挤。
车厢里充满了汗味、烟味和泡面的味道。
我把那五千块钱,用布缝在一个背心内侧,贴身穿着。
就算是睡觉,我都不敢脱下来。
火车开了三天两夜,才终于到了广州。
一下车,一股湿热的空气扑面而来。
广州,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马路宽阔,高楼林立。
街上的人,穿着打扮,都比我们省城时髦得多。
男人穿着花衬衫,女人烫着大波浪。
空气里,都飘着一股金钱和机会的味道。
赵哥的那个战友,开着一辆吉普车来接我们。
在酒桌上,几杯酒下肚,事情就谈妥了。
五块钱一条,一千条牛仔裤。
第二天,我们去工厂仓库提货。
打开仓库门的那一刻,我惊呆了。
堆积如山的牛仔裤,像一座蓝色的小山。
厂长说,这些裤子,就是裤腿稍微宽了一点点,不符合现在流行的“小脚裤”样式,就全成了积压品。
我拿起一条,仔细看了看。
面料,做工,都非常好。
我心里有底了。
我们把一千条裤子,打了十个大包,用火车托运了回去。
回到省城,已经是半个月后了。
我和赵哥都瘦了一圈,但也黑了,精神了。
李姐在车站接我们,看到我们,眼圈都红了。
货到了,接下来,就是怎么卖。
我们没有门面。
赵哥想了个办法,他找关系,借了一辆平板三轮车。
我们把三轮车,停在了市里最热闹的工人文化宫门口。
然后,把牛仔裤,一条一条地挂起来。
我还用红纸,写了一个大大的牌子:
“正宗广州‘的士高’牛仔裤,出口转内销,最后一百条,每条十五元,欲购从速!”
我把一千条,说成一百条。
这叫饥饿营销。是我从书上看来的。
刚开始,没人理我们。
人们只是路过,好奇地看两眼,然后就走了。
十五块钱一条裤子,在当时,还是太贵了。
一个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一上午,一条都没卖出去。
我和赵哥都有点急了。
中午,李姐送饭过来,看到这情况,也很担心。
“要不……便宜点?”
我摇摇头:“姐,不能便宜。一旦便宜了,就再也卖不上价了。”
我让赵哥先吃饭。
然后,我脱掉了自己身上的旧裤子,直接换上了一条牛仔裤。
我又从我们带来的一个破录音机里,放上了邓丽君的歌。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在那个年代,这绝对是惊世骇俗的举动。
在公共场合放流行歌曲,还穿得这么“奇装异服”。
很快,我们就被人围了起来。
一群年轻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你看那裤子,真带劲!”
“跟电影里的一样!”
一个穿着喇叭裤,头发抹得油光锃亮的小青年,挤了进来。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摸了摸裤子的料子。
“喂,哥们儿,这裤子,十五块?”
“对,十五块。”我挺直了腰板。
“能便宜点不?”
“不能。”
他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数了十五块给我。
“行,给我来一条。”
第一条,卖出去了!
我心里一阵狂喜。
“好嘞!”我麻利地给他拿了一条。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有人带了头,后面的人就开始动心了。
“给我来一条!”
“我也要一条!”
场面开始变得火爆。
我和赵哥,一个收钱,一个拿货,忙得不可开交。
李姐也顾不上吃饭了,赶紧过来帮忙维持秩序。
不到两个小时,我们带来的两百条裤子,就被抢购一空。
三轮车上,只剩下空荡荡的衣架。
我们三个人,看着那个装钱的帆布包,都傻了。
包里,是三千块钱。
全是十块,五块的零钱。
我们一天,就挣了三千块!
赵哥的手在抖。
李姐的眼泪,直接就流了下来。
我也想哭,但更多的是想笑。
我们成功了!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在那个小屋里,数钱数到了半夜。
一张一张地数,一遍一遍地数。
三千块。
除去我和赵哥的路费和开销,我们净赚了两千多。
而我们,还有八百条裤子在仓库里。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们成了工人文化宫门口的一道风景。
每天,我们都限量供应。
每天,都被抢购一空。
一个星期后,一千条牛仔裤,全部卖完。
我们总共赚了一万两千多块钱。
一万两千块!
在那个“万元户”还是神话的年代,我们一个星期,就成了一个神话。
我还清了赵哥找人借的一千五。
剩下的,我把大头,一万块,推到了李姐和赵哥面前。
“姐,赵哥,这是你们的。”
李姐看着那厚厚的一沓钱,手足无措。
“不……不行,小陈,这太多了。我们只拿回本钱三千,剩下的,都是你该得的。”
我笑了:“姐,没有你们,就没有我陈进的今天。这钱,我们三家,一家四千。”
我把钱分成三份。
“这不只是钱,这是我们事业的开始。”
赵哥看着我,眼里全是欣赏。
他拿起属于他的那份,又拿起李姐的那份。
然后,他从两份钱里,各抽出了一千块,加上他自己的一千,凑了三千,推给我。
“小陈,你那份,是六千。我们俩,一人三千。”
他斩钉截铁地说:“这事儿,是你挑的头,是你出的力。你拿大头,天经地义。你要是再推,就是看不起我赵卫国。”
我看着他们,知道再推辞,就矫情了。
我收下了钱。
六千块。
我陈进,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钱。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邮局,给我爸妈寄去了一千块钱。
我在信里说,我在省城找到了好工作,让他们别担心。
然后,我从大车店搬了出来。
李姐和赵哥,在他们家附近,帮我租了一个单间。
虽然还是很小,但那是我自己的一个小天地。
我们的生意,没有停。
我拿着剩下的钱,又跟赵哥跑了一趟广州。
这次,我们不止进了牛仔裤,还进了蛤蟆镜、电子表、的确良衬衫。
我们不再摆地摊了。
我用两千块钱,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盘下了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门面。
我给店取名叫“芳华时装店”。
芳,是李姐名字里的芳。
华,是中华的华。
开业那天,我们请了舞狮队,放了鞭炮。
李姐穿着我从广州给她买的新裙子,站在门口,笑得比花还灿烂。
小军也穿着一身小牛仔服,神气得不得了。
赵哥不跑长途了。
他成了我的合伙人,负责进货和运输。
李姐也辞掉了汽车站售票员的工作,成了我们店的经理。
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好。
从一家小店,到两家,三家……
从服装,到电器,到百货……
几年后,我在省城最繁华的地段,盖起了一栋六层楼的百货大楼。
我给它取名叫“金芳华”。
金,是我的名字,陈进的进的谐音。
芳华,依然是李姐的芳华。
开业那天,我站在大楼前,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
我找到了李姐和赵哥。
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了,鬓角都添了白发。
小军也已经长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正在大学里读经济学。
我把一把钥匙,一个房产证,交到李姐手里。
“姐,赵哥,这是我给你们买的房子。就在湖边,三室一厅,精装修。”
李姐拿着钥匙,手又抖了。
就像多年前,她把那三千块钱递给我时一样。
“小陈,你……”
我打断她:“姐,别说了。我们是一家人。”
赵哥拍了拍我的肩膀,什么也没说,但眼睛里,全是笑意。
那天晚上,我们又回到了那个筒子楼的小屋。
屋子已经很旧了,但被李姐收拾得依然很干净。
那台十四寸的日立彩电,还在。虽然现在看来,已经小得可怜。
李姐又做了一桌子菜。
我们三个人,像很多年前一样,围着那张小方桌。
“小陈,还记得你第一次来我们家吗?”李姐忽然问。
“记得。”我笑着说,“一辈子都记得。”
“那时候,你瘦得跟个猴儿似的,看着就让人心疼。”
“要不是姐你那碗面,我可能就冻死在车站了。”
“傻小子,说胡话呢。”
我们都笑了。
笑着笑着,李姐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我站起来,给她,也给赵哥,满满地倒上了一杯酒。
“姐,赵哥,我陈进能有今天,全靠你们。我敬你们一杯。”
我一饮而尽。
窗外,是城市的万家灯火,璀璨如星河。
我知道,这个时代,给了我机会。
但如果没有那个寒冷的冬夜,没有那个错过最后一班车的晚上,没有那个叫李慧芳的售票员大姐,没有她那颗善良的心,和那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面……
我的人生,将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番光景。
是她,在那个我最绝望的时刻,为我的人生,重新开启了一扇门。
一扇通往春天的门。
来源:一品姑苏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