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车站的人潮像一锅煮沸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每个人都是一颗浮沉的米。
车站的人潮像一锅煮沸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每个人都是一颗浮沉的米。
我的迷彩包沉得像块铁,压在肩膀上,也压在心里。
归队的哨声仿佛已经在我耳边吹响了,尖锐,不容置喙。
就在我马上要被那道检票口吞进去的时候,一只手,很用力地抓住了我的胳膊。
那力道不大,但很坚决,像一根铆钉,把我钉在了原地。
我回头。
是她。许念。
昨天那个和我相亲的姑娘。
她头发有点乱,额角渗着细密的汗,胸口因为急促的跑动而剧烈起伏着。她就那么看着我,眼睛里像是烧着一团火,要把我整个人都点燃。
“你凭什么瞧不起我?”
她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发颤,但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子弹,精准地打在我胸口。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
瞧不起她?
我什么时候瞧不起她了?
昨天那顿饭,尴尬得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这是事实。
介绍人是部队的老乡,一个热心肠的阿姨,电话里把她夸得天花乱坠,说她文静、贤惠、工作好。
可见了面,我才发现,文静是真的,话很少。
她一直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吃着东西,偶尔我问一句,她才“嗯”一声,或者轻轻摇头。
我承认,我有点急。
假期只有三天,刨去来回路上的一天,能待在家里的时间,也就剩下不到四十八小时。
这四十八小时里,我得见见爸妈,看看发小,还得完成领导交代的“政治任务”——相亲。
时间被压缩成了一块硬邦邦的饼干,我得用最快的速度把它啃完。
所以我的问题可能直接了点。
“你在哪工作?”
“做什么的?”
“平时有什么爱好?”
“以后有什么打算?”
活像个审犯人的。
她回答得也很简单。
“在个小店里。”
“修东西。”
“没什么爱好。”
“没想过。”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叫做“没戏”的气氛。
我甚至能听到邻桌小孩子玩游戏的声音,都比我们这桌热闹。
最后,我大概是想打破这种尴尬,也或许是没话找话,注意到了她的手。
那双手,怎么说呢,和我认识的大多数女孩都不一样。
指甲剪得很短,指节有点粗,虎口和指尖上,能看到一些细小的,已经愈合的伤口,还有一层薄薄的茧。
我没过脑子,话就溜了出来。
“你这手,不像个姑娘的手。”
说完我就后悔了。
我看到她的肩膀瞬间僵了一下,拿着筷子的手也停在了半空中。
她没抬头,但我能感觉到,气氛比刚才更冷了。
那顿饭就这么不欢而散。
我主动结了账,客气地问要不要送她回家,她摇了摇头,声音低得像蚊子哼哼。
“不用了。”
然后她就走了,没回头。
我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翻篇了。
相亲嘛,不就是这样,像流水线上的罐头,检验,盖章,合格的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就被扔回人海。
我和她,显然是那个不合格的。
可我万万没想到,她会追到火车站来。
还问了这么一句,石破天惊的话。
“我……没有瞧不起你。”我张了张嘴,声音干涩得像是戈壁滩上的沙子。
“没有?”她冷笑一声,眼睛更红了,“你从头到尾,问的都是我的工作,我的收入,我的家庭,你觉得我配不上你这个当兵的,对不对?”
“你觉得我修修补补,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工作,对不对?”
“你看到我的手,就觉得我粗糙、不体面,跟个男人一样,对不对?”
她一连串的质问,像是一阵密集的炮火,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我这才意识到,我那句脱口而出的话,像一把刀子,深深地扎进了她的心里。
而我那些公式化的问题,在她听来,就是一场居高临下的审查。
周围有人朝我们这边看过来,目光里充满了好奇。
我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试图解释,但语言在那种情境下,显得苍白无力。
“那你是什么意思?”她不依不饶,执拗地看着我,“你明天就要走了,回到你的部队,继续当你的英雄。我呢,我就留在这里,继续做我那份你瞧不起的工作,我们本来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但我今天必须来问个清楚,我不想让你带着对我的轻蔑离开,也不想让自己,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看扁了。”
她的胸膛剧烈起伏,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眼前的这个姑娘,跟我昨天认识的那个,完全是两个人。
她不是沉默,不是羞怯。
她的身体里,住着一头倔强的狮子。
广播里开始催促检票了。
我看着她,心里乱成一团麻。
我该怎么解释?
说我只是不善言辞?说我只是任务在身,心烦意乱?
这些话,听起来都像借口。
最后,我从口袋里掏出纸笔,那是部队里养成的习惯,随时记录。
我飞快地写下我的部队地址和我的名字。
“我得走了。”我把纸条塞进她手里,“等我回去,我给你写信。我会把我今天没说清楚的话,都写在信里,告诉你。”
“我保证。”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她愣住了,低头看着手里的纸条,像是没反应过来。
我没时间再等了,抓起背包,转身冲向了检票口。
在我把票递给检票员的那一刻,我回头看了一眼。
她还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手里紧紧攥着那张小小的纸条。
火车开动的时候,窗外的站台向后飞速倒退。
我靠在窗边,脑子里反复回响着她的那句话。
“你凭什么瞧不起我?”
我真的瞧不起她吗?
不。
我只是……忽略了她。
我用自己固有的,僵硬的,甚至可以说是傲慢的视角,去打量一个陌生人。
我没有尝试去了解她沉默的背后,是什么样的世界。
我甚至,都没有认真地看过她的脸。
我只记得她眼睛里的那团火。
回到营区,生活又恢复了那种熟悉的,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节奏。
训练,出操,学习,站岗。
汗水从额头流下来,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疼。
戈壁滩上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生疼。
每天累得像条狗,躺在床上就能睡着。
可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个在火车站,拦住我的身影,就会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还有她那双燃烧着火焰的眼睛。
一个星期后,我坐在学习室里,摊开了信纸。
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黄沙,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浓烈的橘红色,悲壮又苍凉。
我该写些什么?
道歉吗?
“对不起,我那天说错话了。”
太轻飘飘了。
解释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太像狡辩了。
我盯着那张白纸,半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最后,我放弃了所有华丽的辞藻和复杂的解释。
我只是开始写我的生活。
我写戈be滩上的日出,有多么壮阔,像是一场盛大的献祭。
我写深夜站岗时,天上的星星有多么亮,亮得像一颗颗钻石,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来。
我写我们训练时,吼出的口号有多么响,能把天上的云都震散。
我写我想家,想念妈妈做的红烧肉,那味道,是我在梦里都会流口水的。
我没有提那天相亲的事,一个字都没有。
我只是想,让她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
或许,当她了解了我的世界,就能明白,我的笨拙,我的直接,并非源于轻蔑。
信寄出去后,我心里反而踏实了。
就像是完成了一件拖延了很久的任务。
我没指望她会回信。
毕竟,对她来说,我可能只是一个让她不愉快的过客。
那张纸条,也许早就被她扔进了垃圾桶。
半个月后,当卫生员把一封信递给我的时候,我还有点不敢相信。
信封是牛皮纸的,很素雅。
上面的字迹,娟秀,有力道,像是用很细的钢笔写的。
是她。
我的心,毫无预兆地,狂跳起来。
我躲到训练场的一个角落,小心翼翼地撕开信封。
信纸很薄,带着一股淡淡的墨水香气。
她的信,很短。
“林晏:
信收到了。
你们那里的星星,一定很好看吧。
我这里是城市,晚上只有霓虹灯,看不到几颗星星。
你说你喜欢吃红烧肉,我猜,你妈妈做的,一定是甜口的。
下次你回来,可以尝尝我做的,我是南方人,做的是咸口的,放很多冰糖和酱油,肉炖得烂烂的,入口即化。
你说你的手,因为常年握枪,长满了茧。
我的手也一样。
我不是在什么小店里打杂,我有一间自己的工作室。
我修复的,是那些破碎的,被遗忘的东西。
比如,一本被撕坏的古书,一把断了腿的椅子,一个摔碎了的瓷碗。
我的手,每天都要和各种工具打交道,砂纸,刻刀,胶水,还有各种矿物颜料。
所以,它不像个姑娘的手。
因为它是一双匠人的手。
祝好。
许念。”
我拿着那封信,反复看了很多遍。
阳光照在信纸上,那些娟秀的字迹,仿佛都镀上了一层金光。
匠人的手。
这五个字,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我的心湖,荡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我好像,能透过这封信,看到她坐在工作台前,专注地修复着一件破损的器物。
灯光下,她的侧脸,一定很安静,很美。
原来,她不是“修东西的”。
她是在,拯救一段段被时光掩埋的记忆。
那天晚上,我回了信。
我告诉她,我为我当初的无知道歉。
我请她,给我讲讲那些被她修复的东西的故事。
我们的通信,就这么开始了。
像一场跨越千山万水的,缓慢的对话。
她的信,成了我在这片枯燥的戈壁滩上,最斑斓的期待。
每次收到她的信,我都会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
她的文字,有一种神奇的魔力。
她能把那些冰冷的,残破的物件,写得活色生香。
她写她修复过一本民国时期的情书集。
纸张已经泛黄,脆得像薯片,很多页都粘连在了一起。
她用镊子,一点一点地把它们分开,用蒸汽把褶皱熨平,再用特制的浆糊,把破损的地方补起来。
她说,她能从那些褪色的字迹里,看到一个穿着长衫的青年,在昏黄的灯下,是如何一笔一划地,写下对心上人的思念。
“见字如面,展信舒颜。”
她说,这是她见过最美的情话。
她写她修复过一把清代的紫檀木梳子。
梳子断成了两截,上面的祥云雕花也磨损得看不清了。
她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用最传统的榫卯结构,把梳子重新拼接起来,再用刻刀,一点一点地,把祥云的纹路重新雕刻出来。
她说,她仿佛能看到,一个穿着旗袍的温婉女子,用这把梳子,日复一日地,梳着她的青丝,从少女,到白头。
她还写她正在修复一个宋代的青瓷碗。
那只碗,是她从一个旧货市场淘来的,碎成了十几片。
她说,她要用一种叫做“金缮”的工艺来修复它。
“金缮”,就是用大漆和金粉,把瓷器的碎片粘合起来,让那些裂痕,变成碗身上最独特的,美丽的纹路。
“世间万物,皆有裂痕,那又怎样?有裂痕,才会有光照进来。”
她信里这么写道。
我看着这句话,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
是啊,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个破碎的瓷碗呢?
我的身上,有训练留下的伤疤,有对家人的思念,有深夜里一个人的孤独。
这些,都是我的“裂痕”。
而她的出现,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我这些不为人知的裂痕里。
我开始跟她讲更多我的事。
我不再只讲戈壁滩的风光。
我跟她讲我最好的一个战友,在一次演习中,为了保护我,腿受了伤,提前退伍了。
我跟她讲我第一次执行任务时,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子弹从耳边擦过去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居然是我妈包的饺子。
我跟她讲,有时候看着这片无边无际的沙漠,我会觉得人特别渺小,特别无力。
那些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的话,在信纸上,却可以那么轻易地流淌出来。
我把最真实,最脆弱的自己,都摊开给她看。
我们就像两个交换秘密的孩子,用最古老的方式,分享着彼此的生命。
我们的信,越来越厚。
从一开始的一两页纸,到后来的四五页。
她会给我寄一些她工作室的照片。
照片上,是各种各样我叫不上名字的工具,整整齐齐地挂在墙上。
还有那些修复前和修复后的器物对比图。
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在她手里,变得光亮如新。
一个缺了口的陶罐,在她手里,变得完整而古朴。
我看着那些照片,心里充满了敬意。
那是一种,对极致的专注和耐心的敬意。
她也开始问我一些问题。
问我穿的军装,是不是真的很帅。
问我吃的食堂,是不是真的很难吃。
问我有没有偷偷想过,退伍以后要做什么。
她的问题,总是带着一种小女孩似的好奇,让我觉得又好笑又温暖。
我给她寄过一颗在戈壁滩上捡到的,被风沙打磨得光滑圆润的石头。
我告诉她,这颗石头,可能已经在这里躺了几千年了,它见过风,见过雨,见过无数个日出和日落。
她回信说,她把那颗石头放在了她的工作台上。
她说,每当她修复东西,觉得累了,烦了,她就摸摸那颗石头。
石头冰凉的触感,会让她瞬间平静下来。
她说,那颗石头里,有戈壁滩的味道,有时间的味道,也有……我的味道。
看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我的脸,不受控制地红了。
心跳得像擂鼓。
我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在我们之间,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它不再是简单的解释和了解。
它变成了一种……牵挂。
我会开始想象,她收到我信时的表情,是微笑,还是皱眉。
我会在训练的间隙,看着天空发呆,想着她现在,是不是正戴着放大镜,专注地修复着那只宋代的青瓷碗。
我甚至开始期待,下一次休假。
我想去看看她的工作室。
我想亲眼看看,那些破碎的物件,是如何在她手中,重获新生的。
我想尝尝,她做的,咸口的红烧肉。
时间就在这一封封的信件往来中,悄然流逝。
戈壁滩的冬天,来得又早又猛。
寒风像是野兽,在营房外呼啸。
那天,我们接到了一项紧急任务。
去边境线上,协助搜救一支迷路的科考队。
那里的天气,比我们营区还要恶劣,暴风雪说来就来。
出发前,我给她写了封信。
信里,我第一次,没有谈风花雪月,没有谈理想人生。
我只是告诉她,我要去一个很远,很冷的地方,执行一个任务。
可能会有一段时间,不能给她写信了。
我让她,等我回来。
信的最后,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写下了一句话。
“许念,照顾好自己。还有,照顾好那只碗。”
我不知道她能不能看懂,我说的“碗”,其实也是在说她自己。
我希望她,能像修复那只碗一样,把自己生命中的那些裂痕,都变成美丽的风景。
那次任务,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艰难。
我们在及膝深的大雪里,走了三天三夜。
每个人的嘴唇都冻得发紫,眉毛上挂着冰霜。
找到科考队的时候,他们已经有人出现了严重的失D温。
我们轮流背着他们,往回走。
就在距离安全点还有不到十公里的地方,雪崩,发生了。
我只记得耳边传来一阵巨大的轰鸣声,然后,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裹挟着,翻滚着。
天和地,都变成了白色。
我失去了意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里了。
浑身都疼,像是被拆开又重新组装了一遍。
左腿打了石膏,高高地吊着。
医生说,我命大,只是骨折,还有一些软组织挫伤,没有生命危险。
和我一起的几个战友,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我们救下的科考队员,全都安全了。
我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一个月。
那一个月,是我人生中最漫长,也最黑暗的一个月。
我不能动,每天只能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发呆。
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折磨得我夜夜都睡不好。
最让我煎熬的,是那种巨大的无力感。
我成了一个废人。
我甚至不知道,我的腿,还能不能好。
我还能不能,回到我热爱的部队。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情况,包括我的父母。
我更没有办法,给许念写信。
我该怎么写?
告诉她,那个在信里,无所不能,坚强勇敢的军人,现在像个木乃伊一样,躺在病床上,连上厕所都需要人帮忙?
我做不到。
我的骄傲,我的自尊,不允许我这么做。
我选择了沉默。
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我不说,这一切就好像没有发生过。
等我好了,我再像以前一样,给她写信,告诉她,我回来了。
可我忘了,沉默,有时候,是比刀子更伤人的武器。
两个月后,我终于可以拄着拐杖下地了。
我回到了营区,办理了休养的手续。
领导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好好养伤,部队等着我回来。
我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学习室,拿出了信纸。
我的手,在微微发抖。
我有太多的话想跟她说。
我想告诉她,我有多想她。
我想告诉她,在我被埋在雪里,意识模糊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是她信里的那句话。
“有裂痕,才会有光照进来。”
是这句话,给了我撑下去的力量。
可当我提笔,却又一次,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我害怕。
我害怕她会问我,这两个月,我去了哪里。
我害怕她会因为我的不告而别,而生气,而失望。
我更害怕,她已经……不等我了。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卫生员又一次,递给了我一封信。
还是那个熟悉的牛皮纸信封。
还是那手娟秀有力的字迹。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我几乎是颤抖着,撕开了信封。
信,很长。
“林晏:
展信安。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十封信。
前九封,都石沉大海。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收到。
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回信。
你离开前说,让我等你回来。
我一直在等。
从冬天,等到了春天。
我们这里的迎春花,都开了。
黄色的,一小簇一小簇,开得特别热闹。
我猜,你们戈壁滩的春天,应该来得晚一些吧。
是不是,风还是很大,天还是很冷?
你还好吗?
是不是任务很辛苦?
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了?
你不用瞒我,我都懂。
我爸爸,也曾是一名军人。
他守了二十年的边疆。
我从小,就是听着妈妈的担心长大的。
每一次他出任务,妈妈就会整晚整晚地睡不着。
她不说,但我知道,她害怕。
害怕电话突然响起,害怕部队突然来人。
那种感觉,我太熟悉了。
所以,你不用跟我说‘一切都好’。
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平安。
只要你平安,多久,我都等。
前段时间,我一直在修复的那只宋代的青瓷碗,完成了。
我用金缮的工艺,把它的每一道裂痕,都变成了独一无二的金色纹路。
它不再是那个破碎的碗了。
它成了一件艺术品。
我给它拍了照片,随信寄给你。
你看,它是不是很美?
就像你身上的伤疤一样。
那不是丑陋,那是你的勋章。
林晏,我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在经历着什么。
我只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
看到这封信,就给我回个信,好不好?
哪怕只有一个字。
一个‘好’字,也行。
让我知道,你还在。
许念。”
信纸的最后,粘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只青瓷碗。
碗身上,纵横交错着一道道金色的纹路,像闪电,像河流,像一棵树的根系。
在灯光下,闪烁着温暖而坚韧的光芒。
破碎,然后重生。
美得,触目惊心。
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大颗大颗地,砸在了信纸上。
把娟秀的字迹,都晕染开来。
我这个在雪崩里都没有掉一滴眼泪的男人,此刻,却哭得像个孩子。
我终于明白,我的沉默,我的逃避,有多么愚蠢,多么自私。
我以为是在保护自己的自尊。
其实,我是在用最残忍的方式,伤害着一个,真心为我担心的姑娘。
她什么都知道。
她知道我的脆弱,知道我的恐惧,知道我那些不愿示人的“裂痕”。
她非但没有嫌弃,反而告诉我,那是我的“勋章”。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姑娘?
我何德何能,能遇到她?
我擦干眼泪,拿起笔,趴在桌子上,开始写回信。
这一次,我没有任何犹豫。
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从接到任务,到遭遇雪崩,到我在医院里躺着的那些日日夜夜。
我把我所有的懦弱,所有的不堪,都写给了她。
我告诉她,我不是英雄。
我只是一个会疼,会怕,会想家的普通人。
信的最后,我写道:
“许念,对不起。
让你担心了。
也谢谢你,没有放弃我。
照片我看到了,碗很美。
你也很美。
等我腿好了,我就回去看你。
这一次,我不想再通过信纸了解你了。
我想,站在你面前,亲口告诉你,我的故事。
也想,亲耳听听,你的故事。
等我。”
信寄出去后,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不再害怕,不再逃避。
我开始积极地配合医生,做康复训练。
过程很痛苦。
每一次拉伸,每一次弯曲,都像是要把骨头重新折断一次。
汗水湿透了我的衣服,牙齿咬破了我的嘴唇。
可我一次都没有放弃。
因为我知道,有一个人,在等我。
在等我,站起来,走到她的面前。
她的回信,来得很快。
信里,没有一句责备,没有一句安慰。
她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她说,她修复过一个八音盒。
八音盒的机芯坏了,不再转动,也不再唱歌。
她花了很多天,把那些比米粒还小的零件,一个一个拆下来,清洗,上油,再重新组装。
最后,当她拧动发条,那清脆悦耳的《天空之城》,再次响起的时候,她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林晏,你就像那个八音盒。”
“你只是暂时,需要一点修理和调试。”
“我相信,你很快,就能重新奏响,属于你的乐章。”
“我等你,奏响凯歌。”
我拿着信,笑了。
笑着笑着,眼眶又湿了。
我把她的信,都收在一个铁盒子里。
那是我的宝贝。
在我最痛苦,最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一遍。
那些娟秀的字迹,就像是一剂良药,能抚平我所有的焦躁和不安。
三个月后,我终于扔掉了拐杖。
虽然走路还有点跛,但医生说,只要坚持锻炼,很快就能恢复。
我向部队,请了半个月的假。
我没有回家。
我买了张火车票,去了她的城市。
那是一个,和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北方小城,完全不同的地方。
空气是湿润的,带着草木的清香。
街道两旁,是高大的梧桐树。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我按照她信里给的地址,找到了她的工作室。
那是在一条很安静的老街上。
没有招牌,只有一个小小的木牌,挂在门上,上面刻着两个字。
“惜物”。
我推开门,一阵混合着木头,旧书和墨水的气味,扑面而来。
很温暖,很好闻。
工作室不大,但很明亮。
阳光从一扇大大的窗户里照进来,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尘埃。
一个穿着蓝色围裙的姑娘,正背对着我,坐在一张大大的工作台前。
她的长发,用一根木簪子,松松地挽着。
她正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刻刀,专注地,雕刻着什么。
那么安静,那么专注,仿佛整个世界,都与她无关。
我的心,在那一刻,漏跳了一拍。
我没有出声打扰她。
我就那么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她。
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我的腿,开始有些发酸。
她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缓缓地,回过头。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她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又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她的眼睛,依旧很亮。
但那里面,不再是燃烧的火焰,而是一片,温润如玉的湖泊。
能倒映出,我此刻,有些狼狈,又无比欢喜的样子。
她看着我,先是愣了一下。
然后,她的眼睛,一点一点地,弯了起来。
像一弯新月。
她笑了。
“你来啦。”
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像是羽毛,轻轻地,拂过我的心尖。
“嗯,我来了。”
我应了一声,声音有些沙哑。
我一步一步地,朝她走过去。
我的腿,还有些不听使唤,走得有些跛。
她站起身,朝我走来。
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最后,她停在了我的面前。
她比我想象的,要娇小一些。
我需要微微低下头,才能看清她的脸。
她的脸上,还沾着一点木屑。
很可爱。
“腿,还疼吗?”她仰着头,看着我,轻声问。
“不疼了。”我说。
其实,还有点疼。
但见到她的那一刻,所有的疼痛,都好像消失了。
她伸出手,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腿。
那动作,小心翼翼,像是怕弄疼我。
“骗人。”她小声说,眼圈,却红了。
我再也忍不住,伸出手,把她,紧紧地,拥进了怀里。
她的身体,很瘦,很软。
带着一股,阳光和木屑的香气。
我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贪婪地,呼吸着她的气息。
“许念。”
“嗯。”
“对不起。”
“没关系。”
“谢谢你。”
“不客气。”
我们在那间洒满阳光的工作室里,拥抱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一个世纪,都过去了。
那天下午,她没有再工作。
她给我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在我的对面,安安静静地,听我讲,那几个月发生的所有事。
我讲得很平静,没有添油加醋,也没有刻意渲染。
就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她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她的目光,像一池春水,温暖,而包容。
把我所有的伤口,都温柔地,覆盖了。
讲完后,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没用?”
她摇了摇头。
“不。”她说,“我觉得,你很勇敢。”
“勇敢?”我自嘲地笑了笑,“我只是个逃兵。”
“你不是。”她定定地看着我,“你只是,太累了。你需要一个地方,安放你的疲惫。而你,又不肯让别人看到你的疲惫。”
“林晏,军人也是人。是人,就会受伤,会害怕,会想躲起来。这不丢人。”
她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心里,最深处的那把锁。
那些我一直以来,强加给自己的,坚硬的,沉重的外壳,在她的面前,轰然倒塌。
我看着她,忽然,就笑了。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轻松的笑。
她也笑了。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她带我参观她的工作室。
她向我介绍,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工具,每一种的用途。
她向我展示,那些被她修复好的物件。
我终于,亲眼见到了那只,宋代的青瓷碗。
它就静静地,放在一个玻璃柜里。
阳光下,那些金色的纹路,流光溢彩。
我伸出手,隔着玻璃,轻轻地,抚摸着它。
“真美。”我由衷地赞叹。
“是啊。”她站在我身边,轻声说,“它比完整的时候,更美。”
因为,它有了故事。
我转过头,看着她。
她也正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有星辰,有大海。
有我,从未见过的,万千风景。
那天晚上,我吃到了她做的,咸口的红 rossa 肉。
肉炖得,真的像她信里说的那样,烂烂的,入口即化。
味道,和我妈妈做的,完全不一样。
但,一样的好吃。
我吃了三大碗米饭。
她就坐在我对面,托着腮,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那眼神,温柔得,能掐出水来。
那半个月,是我人生中,最惬意,最安宁的一段时光。
我每天,都会去她的工作室。
有时候,我会帮她打打下手,磨磨木头,调调颜料。
更多的时候,我就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她工作。
看她如何,用一双巧手,让那些残破的,蒙尘的物件,重新焕发生机。
那是一种,近乎于禅定的专注。
是一种,对时间和生命的,极致敬畏。
我渐渐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说的那句“不像个姑娘的手”,反应那么大。
因为那双手,是她的骄傲,是她的勋章。
是我,用我的无知和浅薄,亵渎了她的信仰。
我们也会一起,去逛她淘旧货的那个市场。
在那些堆积如山的,破铜烂铁里,她总能像个寻宝的猎人,发现那些被遗忘的宝贝。
她会兴高采烈地,跟我讲,这件东西的历史,那件东西的工艺。
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那一刻,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做热爱。
我们也像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会去看电影,会去压马路,会在深夜里,分享同一副耳机,听同一首歌。
我发现,她并不像我初见时,那么沉默寡言。
她很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好看的月牙。
她也很爱说话,只是,她只对自己信任的人,敞开心扉。
而我,很幸运地,成为了那个人。
离别的日子,终究还是来了。
还是那个火车站。
还是那个熟悉的站台。
只是这一次,我的心情,和上一次,截然不同。
没有了仓皇,没有了不安。
我的心里,是满的。
她来送我。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在肩上,很美。
她没有哭,一直对我笑着。
“回去以后,好好训练,好好养伤。”她说。
“嗯。”我点头。
“按时吃饭,按时睡觉。”
“嗯。”
“还有,记得,给我写信。”
“一定。”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用布,层层包裹起来的东西,递给我。
“这是什么?”我问。
“送给你的。”她说,“回去再打开。”
我接过来,沉甸甸的。
广播里,又响起了那催促人离别的声音。
我看着她,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我只是伸出手,用力地,把她抱进怀里。
“许念。”我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等我回来。”
“好。”她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我等你。”
火车缓缓开动。
我站在车窗边,看着她越来越小的身影。
她一直站在原地,对我挥着手,脸上,带着我熟悉的,温暖的笑容。
直到,再也看不见。
我回到座位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个布包。
里面,是一个木盒子。
打开盒子,我愣住了。
是那只,宋代的,金缮青瓷碗。
碗的旁边,还有一张小小的卡片。
上面,是她娟秀的字迹。
“林晏,世间万物,皆有裂痕。你我,亦是如此。”
“愿你,能爱你的裂痕,因为它,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你。”
“此碗,赠你。见碗,如见我。”
我捧着那只碗,眼泪,再一次,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终于,有了一件,可以承载我所有思念的信物。
回到部队,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节奏。
但所有人都说,我变了。
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沉默,那么紧绷。
我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
我的康复训练,也进行得格外顺利。
半年后,我的腿,彻底痊愈了。
我重新回到了训练场,和我的战友们,并肩作战。
我和许念的信,依旧没有断。
我们聊着各自的生活,分享着彼此的喜怒哀乐。
我们都知道,我们未来的路,还很长,很远。
我不知道,我还要在这片戈壁滩上,守多少年。
她也不知道,她的那间小小的“惜物”,会开到什么时候。
但我们,谁都没有害怕。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
那只金缮的青瓷碗,就放在我宿舍的桌子上。
每天晚上,我都会看着它。
看着它身上,那些金色的,蜿蜒的裂痕。
那些裂痕,仿佛在告诉我。
生命中,所有的相遇,都是一场命中注定。
所有的错过,都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而所有的破碎,都是为了,以一种更美的方式,重生。
我想,等到我退伍的那一天。
我一定会,带着这只碗,回到她的身边。
然后,亲口对她说。
“许念,我回来了。”
“这一次,我再也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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