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我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一个媳妇,十年后,她成了企业家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1-17 09:14 1

摘要:那年他上山打石头,石头滚下来,砸断了他的腿,也砸断了我的念想。

那一年,我二十八岁,腿瘸了,兜比脸还干净。

我们村叫王家村,穷得叮当响。

村里光棍一大堆,我,王建军,就是其中最扎眼的一个。

不光因为穷,还因为我这条瘸腿。

是我爹留给我的。

那年他上山打石头,石头滚下来,砸断了他的腿,也砸断了我的念想。

没过两年,他走了。

家里就剩我和我娘,还有三间漏雨的土坯房。

我娘眼睛一天比一天花,纳的鞋底针脚越来越乱。

她最大的心病,就是我的婚事。

“建军啊,娘死了,谁给你做口热饭吃啊。”

她总这么念叨,一边念叨,一边抹泪。

我听得心里发堵,像塞了一团湿棉花。

我也想娶媳妇,做梦都想。

可谁愿意嫁给一个穷瘸子?

彩礼一年比一年高,从“三转一响”变成了票子。

我连个自行车轱辘都买不起。

媒人倒是来过两个,一看我家这光景,喝口水就走了,再没下文。

村里人背后都笑话我,说我这辈子就得打光棍。

我听见了,就捏紧拳头,牙根咬得咯咯响。

我不服。

我他妈就是不服。

1982年的春天,风还带着股凉气,二狗子找到了我。

二狗子是我们村的混混,门路野,心眼黑。

他把我拉到村头的老槐树下,鬼鬼祟祟地掏出一根烟递给我。

“建军哥,想不想娶媳妇?”

他压低了声音,眼睛里闪着贼光。

我心里一咯噔。

“你有路子?”

“嘿嘿,”他笑了,露出两排黄牙,“路子是有,就是……得花点钱。”

“多少?”我盯着他。

他伸出一个巴掌。

“五百?”我倒吸一口凉气。

五百块!那年头,一个壮劳力干一年活,也才挣百十来块钱。

这简直是天文数字。

“是从南边过来的,”二狗子凑得更近了,“水灵着呢,还是个学生。”

学生。

这两个字像锤子一样砸在我心上。

我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泥腿子,能娶个学生当媳-妇?

我疯了吗?

可是,“媳妇”这两个字,又像是有魔力,在我脑子里嗡嗡地响。

我动心了。

我像个被鬼迷了心窍的赌徒,眼睛都红了。

我回了家,把这事跟我娘一说。

我娘吓得脸都白了。

“建军,这是犯法的事!咱可不能干!”

“娘!”我吼了一声,“不干这个,我这辈子就完了!你死了都闭不上眼!”

我娘不说话了,浑浊的眼泪一串一串地往下掉。

她知道我说的是实话。

那天晚上,我娘把一个布包递给我。

“这里头,是你爹当年留下的抚恤金,还有咱家这几年攒下的所有钱,一共三百二十七块。”

她又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包,里三层外三层地打开。

是她那对戴了半辈子的银耳环。

“这个,也能当个几十块钱吧。”

我看着那对被摩挲得发亮的耳环,再看看我娘那双干枯的手,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我“扑通”一声跪下了。

“娘,我对不起你!”

我娘扶起我,给我擦眼泪。

“傻孩子,娘不图啥,就图你身边有个热乎人。”

剩下的钱,是我豁出脸皮,一家一家借的。

磕了多少头,说了多少好话,我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村长家的狗冲我叫了半宿,李寡妇指着我鼻子骂我异想天开,我发小张铁柱把给他儿子攒的学费塞给了我。

凑够五百块钱那天,我感觉自己手里的不是钱,是烧红的炭。

交易的地点在邻县一个废弃的砖窑。

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我揣着钱,拄着拐,一步一瘸地走了二十里山路。

我的心跳得像打鼓。

是激动,是害怕,也是一种说不清的罪恶感。

二狗子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等在那里。

他们身边,放着一个大麻袋。

麻袋在动。

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钱呢?”那个陌生男人声音很粗。

我把那个沉甸甸的布包递过去。

他解开,借着手电筒的光,一张一张地点。

我不敢看那个麻袋,可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往那瞟。

“行了,人你带走吧。”

男人点完钱,把麻袋往我这边一推。

二狗子拍拍我的肩膀:“建军哥,好事多磨,赶紧回去吧。”

他们俩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只剩下我,和一个在麻袋里挣扎的“人”。

我走过去,手抖得厉害。

解开绳子,一股浓重的汗味和一种说不清的药味扑面而来。

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到了一张脸。

一张苍白、年轻、满是泪痕的脸。

她很漂亮,就算是在这种狼狈的情况下,也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

她好像被下了药,眼神迷离,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这就是我的媳-妇了。

我花光了家底,背了一屁股债,用一种最不堪的方式,“买”来的媳妇。

我把她从麻袋里抱出来。

她很轻,像一根羽毛。

我背起她,往家的方向走。

夜路难行,我又是瘸子,走得异常艰难。

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呼吸均匀,像是睡着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

这好像就是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丈夫背着睡着的妻子,走在回家的路上。

可我知道,不是。

我是一个人贩子的帮凶,一个罪人。

她,是我的猎物。

回到家,天快亮了。

我娘一直没睡,在油灯下坐着。

看到我背着一个姑娘回来,她赶紧迎上来。

“这就是……”

我点点头,把她轻轻放在床上。

我娘打来热水,想给她擦擦脸。

手刚碰到她的额头,她突然惊醒了。

她睁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充满了惊恐、迷茫,和彻骨的寒意。

“啊——!”

一声尖叫,划破了王家村清晨的宁静。

她像只受惊的兔子,缩在床角,死死地瞪着我们。

“你们是谁?这是哪里?!”

她的声音很好听,是那种我只在广播里听过的普通话,清脆,但是带着颤抖。

“姑娘,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娘想去安抚她。

“别碰我!”她尖叫着,把枕头朝我娘扔了过来。

我一把拉开我娘,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你嚷嚷什么!老子花钱买你回来的!你就是我媳妇!”

我吼了她。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但我控制不住。

我的自卑、我的窘迫、我的罪恶感,在这一刻,全都化成了愤怒。

她听到“买”这个字,愣住了。

然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

她不说话,也不再尖叫,就是那么无声地哭。

那种绝望,像一把刀子,扎得我心口疼。

我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娘叹了口气,把我拉到屋外。

“建军,你跟她吼什么?她也是个可怜人。”

“娘,我……”

“让她先缓缓吧,给她做点吃的去。”

我给她端去一碗热腾-腾的白面条,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

这在当时,是顶好的吃食了。

我放在床头,她看都不看一眼。

我出去后,听见屋里传来“哐当”一声。

进去一看,碗碎了一地,面条和鸡蛋糊在地上。

我的火又上来了。

但我忍住了。

我默默地把地上的狼藉收拾干净。

接下来的几天,她不吃不喝,一句话不说。

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屋顶。

眼神空洞得吓人。

我娘急得团团转。

“这可咋办啊,人会饿死的。”

第四天,我实在没办法了。

我撬开她的嘴,想给她灌点米汤。

她死命地挣扎,用牙齿狠狠地咬在我的手腕上。

一股钻心的疼。

血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我没松手。

她也没松口。

我们就那么僵持着。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全是恨。

那种恨,让我感到害怕。

最后,是我先松了手。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嘶哑。

“放我走。”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地说。

“那我宁可死。”

她说完,就猛地朝墙上撞去。

我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她。

她在我怀里拼命挣扎,又踢又打。

我死死地抱着她,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你不能死!”我冲她喊,“你死了,我娘怎么办?我这五百块钱怎么办?!”

也许是我的话太混蛋,也许是她真的没力气了。

她不动了,在我怀里放声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我也想哭。

我一个二十八岁的大男人,抱着一个被我买回来的姑娘,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从那天起,她开始吃饭了。

但还是不说话。

我把门从外面锁上,怕她跑了。

我每天下地干活,心里都七上八下的,生怕回家一看,人没了。

村里人都知道我买了媳妇。

风言风语传得很快。

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但更多的是看热闹的。

他们在我家窗户外面指指点-点,像看什么稀罕物。

我把窗户用木板钉死了。

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林岚。

因为我问她叫什么,她不说。

我看见窗外山上的雾气,就随口起了这么个名字。

林中的雾气,抓不住,看不透。

就像她。

后来我才知道,她本名叫林澜,波澜的澜。

她是个大学生,从上海来的。

放暑假去亲戚家玩,在火车站被人贩子盯上了。

这些,都是她很久以后才告诉我的。

那时候,我只知道,她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会写字,会看书。

我从箱底翻出我爹留下的一本《三国演演义》,书页都泛黄了。

她拿到书的时候,眼睛里第一次有了光。

她看得很慢,很认真。

有时候,一看就是一天。

我干完活回来,推开门,看见她坐在床边,就着昏暗的光看书。

那一刻,她不像是我买来的媳妇。

像个不小心跌落凡间的仙女。

而我,是那个把她关在笼子里的恶魔。

有一天,我收工早,看见她在纸上写字。

我凑过去看。

她写的是:我要回家。

一遍又一遍。

那字迹,清秀又带着一股力道。

我心里一抽。

我把那张纸抢过来,撕得粉碎。

“你别做梦了!”我恶狠狠地说。

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又拿起笔,在新的纸上继续写。

还是那四个字:我要回家。

我彻底没辙了。

我打不过她,也骂不过她。

她的沉默,是她最厉害的武器。

我们之间的僵局,被我娘打破了。

我娘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咳嗽得厉害。

那天夜里,她咳得上不来气,脸都憋紫了。

我吓坏了,背起我娘就要往镇上的卫生院跑。

林澜,不,那时候我还叫她林岚,她突然开了口。

“等一下。”

她走过来,给我娘把了把脉,又翻了翻我娘的眼皮。

“是肺热,加上老毛病了。你这样跑去镇上,人就折腾没了。”

我愣住了。

“你会看病?”

“我爸是医生,我从小耳濡目染。”她淡淡地说。

她让我去后山采几种草药,告诉我长什么样,长在哪里。

我将信将疑地去了。

回来后,她把草药捣碎,熬成一碗黑乎乎的药汁。

“让她喝下去。”

我娘看着那碗药,又看看她,犹豫了。

“娘,喝吧。”我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选择了相信她。

我娘喝下药,没过多久,呼吸就平顺了,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我娘的精神好了很多。

她拉着林澜的手,眼泪汪地就下来了。

“好孩子,你救了我这老婆子的命啊。”

林澜的眼神有些躲闪,抽回了手。

但她的脸上,没有了之前那种冰冷的恨意。

从那天起,我们家的气氛变了。

她不再一门心思地想着逃跑。

我也不再把她当成一个随时会飞走的鸟,把门锁打开了。

她开始帮我娘做些家务,洗洗衣服,做做饭。

她的手很巧,做的饭菜比我娘做的还好吃。

她还把我那几件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都补得整整齐齐。

补丁打得很巧妙,像是一种装饰。

村里的媳妇们都来看,啧啧称奇。

“建军,你这媳-妇手也太巧了。”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开始尝试着跟她说话。

说地里的庄稼,说村里的闲事。

她大多时候只是听着,偶尔“嗯”一声。

但我觉得,那堵横在我们之间的冰墙,在一点点融化。

有一次,我上山砍柴,不小心崴了脚。

瘸腿加上新伤,疼得我龇牙咧嘴。

我一瘸一拐地回到家,她看见了,什么也没说,转身进了屋。

我以为她不在乎。

心里有点失落。

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盆热水出来,里面泡着草药。

“把脚放进去。”她命令道。

我乖乖地把脚放进盆里。

水很烫,但烫得舒服。

她蹲下来,挽起袖子,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臂。

她开始给我按摩脚踝。

她的手指纤细,但很有力。

按在我的痛处,又酸又麻。

我看着她低垂的眉眼,长长的睫毛在昏黄的灯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我的心,跳得不听使唤。

“林岚……”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她一声。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干什么?”

“谢谢你。”

她没说话,继续低头给我按摩。

但我看到,她的耳根,红了。

那年秋天,我们村里的土布滞销了。

家家户户都堆了一堆,换不来钱。

大家愁得不行。

林澜知道了,把我拉到一边。

“你们的布,为什么不拿去城里卖?”

“城里人谁要这玩意儿?又糙又土。”我不以为然。

“那是你们卖的方法不对。”

她说,城里人现在生活好了,开始喜欢这种纯天然、手工的东西。

但是,颜色太单调,款式太老旧。

她拿起一块土布,在上面比划。

“如果把这布染成别的颜色,再绣上一些简单的花样,做成桌布、门帘、小挎包,肯定有人要。”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行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

她让我找来几种能染色的植物。

槐花染黄,茜草染红,蓝草染蓝。

她在院子里支起一口大锅,像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

我们把土布染出了好几种颜色。

然后,她又教村里的媳-妇们绣花。

不是那种复杂的龙凤呈祥,而是一些很简单的小雏菊、三叶草。

清新,别致。

做好第一批样品后,我背着一大包,忐忑地去了县城。

我按照她说的,没去供销社,而是去了新开的自由市场。

我找了个角落,把那些花花绿绿的桌布、挎包铺开。

刚开始,没人理我。

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就在我准备收摊的时候,几个穿着时髦的女青年走了过来。

“哎,你看这个,真好看。”

“是土布做的吗?颜色好特别。”

她们叽叽喳喳地围了上来。

那天,我带去的一大包东西,不到两个小时,全卖光了。

我数着手里的钱,激动得手都在抖。

这比我种一年地挣得都多!

我飞奔回家,把钱塞到林澜手里。

“卖光了!全卖光了!”

她看着钱,也笑了。

那是她来我们家之后,第一次对我笑。

那笑容,像春天的太阳,一下子照亮了我整个世界。

从那以后,我们家的“小作坊”就开张了。

林澜负责设计花样,教大家技术。

我负责采购原料,还有跑销路。

我们村的女人,都有了活干,有了收入。

她们看林澜的眼神,从好奇、同情,变成了敬佩。

她们不再叫她“那个买来的”,而是改口叫“林老师”。

我也跟着沾光,成了村里的大能人。

没人再笑话我瘸腿,也没人再提我打光棍的事。

他们都说,王建军有本事,娶了个仙女当媳妇。

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我把家里的土坯房翻新成了砖瓦房。

买了村里第一台黑白电视机。

晚上,我们家院子里总是挤满了人,大家一起看电视,嗑瓜子,聊天。

很热闹。

林澜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她会跟我聊书里的故事,聊城里的新鲜事。

她告诉我,上海有很高很高的楼,有在天上跑的火车。

我听得入了迷。

我觉得,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好像没那么远了。

第二年春天,林澜怀孕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高兴得像个傻子。

我抱着她转了好几个圈。

她被我转得头晕,嗔怪地打了我一下。

“小心孩子。”

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听的话。

我娘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她每天变着花样给林澜做好吃的。

把她当成家里的宝。

十月怀胎,林澜给我生了个儿子。

孩子出生那天,我守在产房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当听到那一声响亮的啼哭时,我一个大男人,哭了。

我当爹了。

我王建军,有后了。

我给儿子取名叫王念澜。

思念的念,林澜的澜。

我希望他一辈子都记得他妈妈。

有了孩子,林澜好像彻底安了心。

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儿子身上。

她教儿子说话,教儿子认字。

看着她抱着儿子,温柔地哼着歌谣的样子,我常常会看呆。

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平淡而幸福地过下去。

但是,我忘了。

她不属于这里。

她是一只被折断了翅膀的鹰,就算暂时停留在鸡窝里,她的心,也永远向往着天空。

我们的布艺生意越做越大。

从王家村,做到了整个乡,又做到了整个县。

林澜的设计越来越大胆,她把现代的审美和传统的工艺结合起来。

我们的产品,成了抢手货。

县里的供销社主任,都亲自上门来找我们谈合作。

林澜成了我们这个小天地里,说一不二的女王。

她处理起生意上的事,条理清晰,逻辑缜密。

有时候开会,她一个人舌战群儒,把那些老油条说得哑口无言。

我在旁边看着,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失落。

我发现,我越来越跟不上她的脚步了。

她看的书,我看不懂。

她说的词,我听不明白。

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除了孩子和生意,越来越少。

她不再是那个需要我保护的,柔弱的姑娘了。

她变得强大,自信,光芒四射。

而我,还是那个王家村的,瘸腿的王建un。

这种感觉,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长成了一棵叫“自卑”的毒草。

我开始变得敏感,多疑。

她跟男的客户多说两句话,我心里就不舒服。

她去县城开会,晚回来一会儿,我就会胡思乱想。

我们开始吵架。

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件小事。

她想把我们的作坊,升级成一个正式的服装厂。

她说,布艺市场已经饱和了,我们必须转型。

“开厂子?那得多少钱?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我反对。

“王建军,你的眼光能不能放长远一点?”她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小富即安,迟早要被淘汰!”

“我就是个泥腿子,我没那么大本事!”我被她的话刺痛了,声音也大了起来。

“你没有,我有!”她针锋相对。

那天的争吵,不欢而散。

我们冷战了好几天。

最后,还是我先服了软。

我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支持她办厂。

我知道,我拦不住她。

我也不想拦她。

我只是害怕。

害怕她飞得太高,我就再也抓不住她了。

服装厂办起来了。

名字叫“澜剑”。

她说,澜是她的名字,剑,是我的名字。

听到这个名字,我心里那点不快,烟消云散。

原来,她心里还是有我的。

办厂的过程,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

跑执照,买机器,招工人,找销路。

每一件事,都让人焦头烂额。

林澜像是上了发条的铁人,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

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但眼睛里却闪着惊人的光。

我能做的,就是给她做好后勤。

照顾好孩子,让她没有后顾之忧。

在外面,有人欺负她,我就第一个冲上去。

有一次,一个供货商耍无赖,拖着布料不给。

林澜跟他讲道理,他就是不听,还说了些难听的话。

我当时就在旁边,抄起一根木棍就上去了。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再敢说一句,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那人被我的样子吓住了,乖乖地把布料给了我们。

回去的路上,林澜一直没说话。

快到家的时候,她突然说:“建军,以后别这样了,你不是混混。”

“我不管!谁欺负你,我就跟他拼命!”我说。

她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我们现在是做生意的,不能总靠拳头解决问题。”

我没说话。

我知道她说得对。

但我心里就是憋屈。

我觉得,我越来越没用了。

除了有点蛮力,我什么都帮不了她。

服装厂的生意,在经历了初期的艰难后,慢慢走上了正轨。

林澜设计的衣服,款式新颖,质量又好,很快就在市场上打开了销路。

我们的规模越来越大,从一个小作坊,变成了一个有几百工人的大厂。

我们成了县里的纳税大户,明星企业家。

我们搬到了县城,住进了宽敞的楼房。

儿子也进了县里最好的小学。

一切都像做梦一样。

我从一个穷瘸子,变成了别人口中的“王总”。

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我知道,这一切,都跟“王总”没关系。

都是因为“林总”。

在厂里,所有人都听林澜的。

她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着几百人的饭碗。

她越来越忙,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我们俩,一天都说不上几句话。

有时候,我看着她在灯下批阅文件的侧影,会觉得很陌生。

这个运筹帷幄,杀伐决断的女强人,真的是当年那个被我从麻袋里抱出来的姑娘吗?

我们的关系,变得很微妙。

在外人面前,我们是恩爱夫妻,创业伙伴。

关起门来,我们更像是合租的室友。

客气,疏离。

我们之间,好像只剩下了儿子这个唯一的连接。

我知道,问题出在我身上。

我的心态失衡了。

我嫉妒她的成功,又离不开她带来的光环。

这种矛盾,快要把我逼疯了。

我开始喝酒。

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我才能找回一点点虚假的尊严。

我会对着她大吼大叫,质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谁。

“林澜!你别忘了!你是我王建军花钱买回来的!”

每次说完,我都会后悔。

因为我会看到她眼里的伤痛。

那是一种比恨更让我难受的东西。

她不跟我吵,也不跟我闹。

她只是默默地收拾我吐出来的秽物,给我盖好被子。

第二天,又像没事人一样,去上班。

她的隐忍和宽容,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着我的心。

我知道,我在亲手毁掉我们之间仅存的那点温情。

但我停不下来。

我像个小丑,用最拙劣的方式,企图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1992年,距离我买下她,已经整整十年了。

我们的服装厂,已经成了市里数一数二的企业。

林澜成了真正的,远近闻名的女企业家。

她登上了报纸,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

她成了无数人仰望的榜样。

而我,彻底成了一个影子。

人们提起我,只会说:“哦,就是林总的那个男人。”

甚至有人在背后议论,说我配不上她。

说她迟早会把我一脚踹开。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

我变得更加沉默,也更加暴躁。

我甚至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毕竟,她那么优秀,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

而我,除了一个“丈夫”的名分,还有什么?

那年夏天,厂里接了一个外贸的大单子。

对方是上海来的一个大老板,姓陈。

陈老板很年轻,文质彬彬,说话风趣幽默。

他对林澜非常欣赏,毫不掩饰自己的好感。

他们俩在一起谈工作的时候,那种默契,那种相谈甚欢的样子,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觉得,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我,是个多余的局外人。

那天晚上,他们应酬回来,都很晚了。

是陈老板开车送林澜回来的。

我躲在窗帘后面,看到陈老板下车,替林澜打开车门。

他们俩在楼下站着,说了好一会儿话。

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我能感觉到,气氛很好。

我心里的那头野兽,再也关不住了。

林澜一进门,我就冲了上去。

“你们俩干什么了?!”我质问她,眼睛通红。

她愣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

“王建军,你又发什么疯?我们是在谈工作。”

“谈工作?谈工作需要谈到三更半夜吗?谈到家门口还依依不舍?”我冷笑。

“你简直不可理喻!”

“我不可理喻?林澜,你摸着良心问问你自己!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白脸了?嫌弃我这个瘸子了?”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打在我的脸上。

我懵了。

这是她第一次打我。

十年了,我们吵过无数次,我混蛋过无数次,她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

她也愣住了,看着自己的手,眼神复杂。

我的脸火辣辣地疼。

但更疼的,是我的心。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碎了。

“王建军,”她深吸一口气,声音里带着疲惫和失望,“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分开?”我喃喃自语。

这个词,像一道闪电,劈中了我的天灵盖。

“你要跟我离婚?”

“我需要冷静一下,你也需要。”

她说完,就转身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站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离开。

也许,没有我,她会过得更好。

我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

“念澜,我走了,厂子和孩子都留给你。”

我没带什么东西,就带了身上几百块钱。

我去了南方,一个陌生的城市。

我想,离她越远越好。

我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找了份活,搬砖,扛水泥。

每天累得像条狗,倒头就睡。

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她,忘记我们那可笑的十年。

我以为,我可以就这么消失在她的世界里。

但我错了。

一个月后,她找到了我。

她站在工地的尘土飞扬里,穿着一身得体的套装,跟这里格格不入。

她瘦了,也憔悴了。

看到我的那一刻,她的眼圈,红了。

我看着她,狼狈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满身泥浆,浑身臭汗。

而她,依旧那么光彩照人。

“跟我回家。”她说。

声音不大,但很有力。

“我不回去。”我别过头。

“王建军,你是个懦夫。”

我浑身一震。

“你以为你走了,就是成全我了?你这是在惩罚我,也是在惩罚你自己!”

她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我的手又脏又糙,布满了老茧和伤口。

她的手,依旧那么温暖,柔软。

“你知不知道,你走了以后,儿子每天晚上都哭着找爸爸?”

“你知不知道,厂里出了乱子,那帮老家伙都想看我笑话?”

“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撑得有多辛苦?”

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我的手背上。

滚烫。

“王建军,我承认,这十年,我们之间有很多问题。你有你的问题,我也有我的。”

“是我走得太快,忽略了你的感受。”

“是我太要强,忘了我们是一个家。”

“但是,你不能就这么放弃我们。”

“十年了,我们一起从泥坑里爬出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你都忘了吗?”

“你买我的时候,是犯了法,是混蛋。但是,这十年,你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儿子,给了我一个可以让我施展抱负的舞台。没有你当年的五百块钱,没有你后来一次次的维护,没有你默默地照顾家里,就没有今天的林澜。”

“我们的开始是不堪的,但我们的过程,是真的。”

她的话,像一把重锤,一下一下,砸在我的心上。

我再也忍不住,抱着她,嚎啕大哭。

像个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我们回家了。

回去的火车上,她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我的心结,还需要时间来解开。

但是,我已经不害怕了。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人,她需要我。

我们是一个整体,谁也离不开谁。

回到家,一切好像都没变,又好像都变了。

我们开始尝试着沟通。

我把我心里的自卑、嫉妒、不安,都告诉了她。

她静静地听着,没有指责,也没有辩解。

等我说完,她抱住了我。

“建军,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以后,厂里的事,你多参与一些。我需要你的帮助。”

从那以后,她真的开始让我接触厂里的核心业务。

她教我怎么看报表,怎么跟客户谈判,怎么管理工人。

我学得很吃力,但我很努力。

我不想再当她的影子。

我想成为一个,能和她并肩站在一起的男人。

就在我们的生活,慢慢步入正轨的时候。

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看文件。

林澜的秘书慌慌张-张地跑进来。

“林总,王总,外面……外面来了一家人,说是……是林总的亲人。”

我和林澜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震惊。

我们走到会客室。

里面坐着一对中年夫妇,还有一个跟林澜有几分相像的年轻男人。

他们的穿着很体面,但神情激动。

看到林澜,那个中年女人“哇”地一声就哭了。

“澜澜,我的女儿,我可算找到你了!”

她冲过来,一把抱住林澜。

林澜整个人都僵住了。

是她的家人。

是她被拐走十年,日思夜想的家人。

那个中年男人,应该是她的父亲,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审视和敌意。

“你就是王建军?”他开口了,声音冰冷。

我点了点头。

“十年前,是不是你,把我女儿买走的?”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

是我。

这个罪恶的源头,是我。

“爸,妈,哥,”林澜终于回过神来,她挣开她母亲的怀抱,挡在了我面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不是我们想的那样?澜澜,你是不是被他吓傻了?他就是个人贩子!是罪犯!”她哥哥激动地喊道。

“他不是!”林澜的声音也高了起来,“当年的事,他是有错!但是这十年,他对我很好!”

“好?他把你关在山沟里,给你生孩子,这叫好?”

“够了!”林澜的父亲厉声喝止了她哥哥。

他走到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

“王建-军,我不管这十年发生了什么。你拐卖我女儿,这是事实。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我们去报案,让你去坐牢。”

“第二,你跟我女儿离婚,从此以后,你们再无瓜葛。我们会给你一笔钱,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他的话,像一把刀,插在我的心上。

我看着林澜。

她在发抖。

我知道,这是她生命中最艰难的选择。

一边,是血浓于水的亲人。

一边,是跟她纠缠了十年的,我这个“罪人”。

我笑了。

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选第二个。”我说。

我不能让她为难。

这一切,本来就是我的错。

是时候,该结束了。

“王建军!”林澜尖叫一声,她抓住我的胳膊,指甲都陷进了我的肉里,“我不许你这么说!我不离婚!”

她转过身,对着她的家人,一字一句地说:

“爸,妈,哥。我知道你们恨他,我也恨过他。他当年把我买回来,这个罪,一辈子都洗不清。”

“但是,这十年,如果没有他,我可能早就死了。可能在某个山沟里,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是他,给了我一个栖身之所。是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一本书。”

“是他,在我生病的时候,背着我跑几十里山路。”

“是他,在我说要办厂的时候,拿出所有的积蓄支持我。”

“是他,在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像个傻子一样冲在最前面。”

“他没文化,他瘸腿,他自卑,他混蛋!但是,他也是我儿子的父亲,是跟我同床共枕了十年的丈夫!”

“你们可以不原谅他,但是,你们不能逼我离开他。”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们更了解,我们是怎么从地狱里,一步一步爬到今天的。”

会客室里,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林澜的话震住了。

我看着她,泪流满面。

原来,我做的那些傻事,她都记得。

原来,在她心里,我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混蛋。

林澜的父亲,看着她,又看看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罢了,罢了。女儿大了,留不住了。”

他像是瞬间老了十岁。

那场风波,最终还是平息了。

林澜的家人,没有再逼我们离婚。

他们接受了这个既成事实,虽然心里还是有疙瘩。

他们想让林澜回上海。

林澜拒绝了。

她说,她的家在这里,她的事业在这里。

她的根,已经扎在了这片土地上。

后来,我跟着林澜,去了一趟上海。

我见到了她口中说的,很高很高的楼,和在天上跑的火车。

我站在外滩,看着黄浦江上来来往往的船只,感觉自己像个刘姥姥。

林澜的家,在一个很漂亮的小区里。

她的房间,还保持着她离开时的样子。

书桌上,放着她当年没看完的书。

我看到了她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复旦大学。

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我当年,毁掉的是一个怎样女孩的人生。

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

晚上,我们躺在酒店的床上。

我跟她说:“林澜,对不起。”

她转过身,抱住我。

“王建军,别再说这三个字了。”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

是的。

未来。

从上海回来后,我像是变了一个人。

我不再纠结于过去,不再沉溺于自卑。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和工作中。

我报了夜校,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学起。

我跟着厂里的老师傅,学技术,学管理。

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也追不上林澜的脚步。

但是,我希望,当我站在她身边的时候,能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如今,又是很多年过去了。

我们的“澜剑集团”,已经成了全国知名的服装品牌。

林澜,也成了商界一个传奇般的人物。

而我,是集团的副总裁。

主管生产和安保。

我不再是她的影子,而是她最坚实的后盾。

儿子念澜,也已经长大成人。

他很优秀,比我强,也比林澜强。

他从国外留学回来,接管了公司的一部分业务。

他说,他要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时代。

我们一家三口,常常会一起吃饭,聊天。

聊公司的未来,聊生活的琐事。

有时候,看着林澜和儿子谈笑风生的样子,我还是会恍惚。

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一场从1982年那个漆黑的夜晚,开始的,漫长而又真实的梦。

梦的开始,是一个罪恶的交易。

我用五百块钱,买来了一个媳妇。

却没想到,这个媳妇,用她的智慧和坚韧,买下了我们所有人的未来。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年,我没有动那个邪念,会怎么样?

我可能会在王家村,打一辈子光棍,穷困潦倒地死去。

林澜呢,她会从复旦毕业,成为一个出色的医生,或者律师,嫁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们俩,会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它用一种最不堪的方式,让我们相遇。

然后,又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让我们彼此救赎,彼此成就。

如今,我已经不再年轻。

腿还是瘸的,但我的心,不再是瘸的。

我和林澜,走在路上,她还是会习惯性地挽着我的胳膊。

她说,这样,她觉得踏实。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永远不会被世俗所理解。

在法律和道德上,我永远是那个有罪的人。

但是,在爱里,没有罪人。

只有两个,在命运的洪流中,紧紧抓住对方的手,不肯放开的,普通人。

我叫王建军,这是我的故事。

一个关于罪与爱,沉沦与救赎的故事。

来源:情浓云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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