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年他上山打石头,石头滚下来,砸断了他的腿,也砸断了我的念想。
那一年,我二十八岁,腿瘸了,兜比脸还干净。
我们村叫王家村,穷得叮当响。
村里光棍一大堆,我,王建军,就是其中最扎眼的一个。
不光因为穷,还因为我这条瘸腿。
是我爹留给我的。
那年他上山打石头,石头滚下来,砸断了他的腿,也砸断了我的念想。
没过两年,他走了。
家里就剩我和我娘,还有三间漏雨的土坯房。
我娘眼睛一天比一天花,纳的鞋底针脚越来越乱。
她最大的心病,就是我的婚事。
“建军啊,娘死了,谁给你做口热饭吃啊。”
她总这么念叨,一边念叨,一边抹泪。
我听得心里发堵,像塞了一团湿棉花。
我也想娶媳妇,做梦都想。
可谁愿意嫁给一个穷瘸子?
彩礼一年比一年高,从“三转一响”变成了票子。
我连个自行车轱辘都买不起。
媒人倒是来过两个,一看我家这光景,喝口水就走了,再没下文。
村里人背后都笑话我,说我这辈子就得打光棍。
我听见了,就捏紧拳头,牙根咬得咯咯响。
我不服。
我他妈就是不服。
1982年的春天,风还带着股凉气,二狗子找到了我。
二狗子是我们村的混混,门路野,心眼黑。
他把我拉到村头的老槐树下,鬼鬼祟祟地掏出一根烟递给我。
“建军哥,想不想娶媳妇?”
他压低了声音,眼睛里闪着贼光。
我心里一咯噔。
“你有路子?”
“嘿嘿,”他笑了,露出两排黄牙,“路子是有,就是……得花点钱。”
“多少?”我盯着他。
他伸出一个巴掌。
“五百?”我倒吸一口凉气。
五百块!那年头,一个壮劳力干一年活,也才挣百十来块钱。
这简直是天文数字。
“是从南边过来的,”二狗子凑得更近了,“水灵着呢,还是个学生。”
学生。
这两个字像锤子一样砸在我心上。
我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泥腿子,能娶个学生当媳-妇?
我疯了吗?
可是,“媳妇”这两个字,又像是有魔力,在我脑子里嗡嗡地响。
我动心了。
我像个被鬼迷了心窍的赌徒,眼睛都红了。
我回了家,把这事跟我娘一说。
我娘吓得脸都白了。
“建军,这是犯法的事!咱可不能干!”
“娘!”我吼了一声,“不干这个,我这辈子就完了!你死了都闭不上眼!”
我娘不说话了,浑浊的眼泪一串一串地往下掉。
她知道我说的是实话。
那天晚上,我娘把一个布包递给我。
“这里头,是你爹当年留下的抚恤金,还有咱家这几年攒下的所有钱,一共三百二十七块。”
她又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包,里三层外三层地打开。
是她那对戴了半辈子的银耳环。
“这个,也能当个几十块钱吧。”
我看着那对被摩挲得发亮的耳环,再看看我娘那双干枯的手,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我“扑通”一声跪下了。
“娘,我对不起你!”
我娘扶起我,给我擦眼泪。
“傻孩子,娘不图啥,就图你身边有个热乎人。”
剩下的钱,是我豁出脸皮,一家一家借的。
磕了多少头,说了多少好话,我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村长家的狗冲我叫了半宿,李寡妇指着我鼻子骂我异想天开,我发小张铁柱把给他儿子攒的学费塞给了我。
凑够五百块钱那天,我感觉自己手里的不是钱,是烧红的炭。
交易的地点在邻县一个废弃的砖窑。
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我揣着钱,拄着拐,一步一瘸地走了二十里山路。
我的心跳得像打鼓。
是激动,是害怕,也是一种说不清的罪恶感。
二狗子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等在那里。
他们身边,放着一个大麻袋。
麻袋在动。
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钱呢?”那个陌生男人声音很粗。
我把那个沉甸甸的布包递过去。
他解开,借着手电筒的光,一张一张地点。
我不敢看那个麻袋,可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往那瞟。
“行了,人你带走吧。”
男人点完钱,把麻袋往我这边一推。
二狗子拍拍我的肩膀:“建军哥,好事多磨,赶紧回去吧。”
他们俩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只剩下我,和一个在麻袋里挣扎的“人”。
我走过去,手抖得厉害。
解开绳子,一股浓重的汗味和一种说不清的药味扑面而来。
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到了一张脸。
一张苍白、年轻、满是泪痕的脸。
她很漂亮,就算是在这种狼狈的情况下,也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
她好像被下了药,眼神迷离,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这就是我的媳-妇了。
我花光了家底,背了一屁股债,用一种最不堪的方式,“买”来的媳妇。
我把她从麻袋里抱出来。
她很轻,像一根羽毛。
我背起她,往家的方向走。
夜路难行,我又是瘸子,走得异常艰难。
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呼吸均匀,像是睡着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
这好像就是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丈夫背着睡着的妻子,走在回家的路上。
可我知道,不是。
我是一个人贩子的帮凶,一个罪人。
她,是我的猎物。
回到家,天快亮了。
我娘一直没睡,在油灯下坐着。
看到我背着一个姑娘回来,她赶紧迎上来。
“这就是……”
我点点头,把她轻轻放在床上。
我娘打来热水,想给她擦擦脸。
手刚碰到她的额头,她突然惊醒了。
她睁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充满了惊恐、迷茫,和彻骨的寒意。
“啊——!”
一声尖叫,划破了王家村清晨的宁静。
她像只受惊的兔子,缩在床角,死死地瞪着我们。
“你们是谁?这是哪里?!”
她的声音很好听,是那种我只在广播里听过的普通话,清脆,但是带着颤抖。
“姑娘,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娘想去安抚她。
“别碰我!”她尖叫着,把枕头朝我娘扔了过来。
我一把拉开我娘,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你嚷嚷什么!老子花钱买你回来的!你就是我媳妇!”
我吼了她。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但我控制不住。
我的自卑、我的窘迫、我的罪恶感,在这一刻,全都化成了愤怒。
她听到“买”这个字,愣住了。
然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
她不说话,也不再尖叫,就是那么无声地哭。
那种绝望,像一把刀子,扎得我心口疼。
我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娘叹了口气,把我拉到屋外。
“建军,你跟她吼什么?她也是个可怜人。”
“娘,我……”
“让她先缓缓吧,给她做点吃的去。”
我给她端去一碗热腾-腾的白面条,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
这在当时,是顶好的吃食了。
我放在床头,她看都不看一眼。
我出去后,听见屋里传来“哐当”一声。
进去一看,碗碎了一地,面条和鸡蛋糊在地上。
我的火又上来了。
但我忍住了。
我默默地把地上的狼藉收拾干净。
接下来的几天,她不吃不喝,一句话不说。
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屋顶。
眼神空洞得吓人。
我娘急得团团转。
“这可咋办啊,人会饿死的。”
第四天,我实在没办法了。
我撬开她的嘴,想给她灌点米汤。
她死命地挣扎,用牙齿狠狠地咬在我的手腕上。
一股钻心的疼。
血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我没松手。
她也没松口。
我们就那么僵持着。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全是恨。
那种恨,让我感到害怕。
最后,是我先松了手。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嘶哑。
“放我走。”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地说。
“那我宁可死。”
她说完,就猛地朝墙上撞去。
我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她。
她在我怀里拼命挣扎,又踢又打。
我死死地抱着她,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你不能死!”我冲她喊,“你死了,我娘怎么办?我这五百块钱怎么办?!”
也许是我的话太混蛋,也许是她真的没力气了。
她不动了,在我怀里放声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我也想哭。
我一个二十八岁的大男人,抱着一个被我买回来的姑娘,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从那天起,她开始吃饭了。
但还是不说话。
我把门从外面锁上,怕她跑了。
我每天下地干活,心里都七上八下的,生怕回家一看,人没了。
村里人都知道我买了媳妇。
风言风语传得很快。
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但更多的是看热闹的。
他们在我家窗户外面指指点-点,像看什么稀罕物。
我把窗户用木板钉死了。
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林岚。
因为我问她叫什么,她不说。
我看见窗外山上的雾气,就随口起了这么个名字。
林中的雾气,抓不住,看不透。
就像她。
后来我才知道,她本名叫林澜,波澜的澜。
她是个大学生,从上海来的。
放暑假去亲戚家玩,在火车站被人贩子盯上了。
这些,都是她很久以后才告诉我的。
那时候,我只知道,她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会写字,会看书。
我从箱底翻出我爹留下的一本《三国演演义》,书页都泛黄了。
她拿到书的时候,眼睛里第一次有了光。
她看得很慢,很认真。
有时候,一看就是一天。
我干完活回来,推开门,看见她坐在床边,就着昏暗的光看书。
那一刻,她不像是我买来的媳妇。
像个不小心跌落凡间的仙女。
而我,是那个把她关在笼子里的恶魔。
有一天,我收工早,看见她在纸上写字。
我凑过去看。
她写的是:我要回家。
一遍又一遍。
那字迹,清秀又带着一股力道。
我心里一抽。
我把那张纸抢过来,撕得粉碎。
“你别做梦了!”我恶狠狠地说。
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又拿起笔,在新的纸上继续写。
还是那四个字:我要回家。
我彻底没辙了。
我打不过她,也骂不过她。
她的沉默,是她最厉害的武器。
我们之间的僵局,被我娘打破了。
我娘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咳嗽得厉害。
那天夜里,她咳得上不来气,脸都憋紫了。
我吓坏了,背起我娘就要往镇上的卫生院跑。
林澜,不,那时候我还叫她林岚,她突然开了口。
“等一下。”
她走过来,给我娘把了把脉,又翻了翻我娘的眼皮。
“是肺热,加上老毛病了。你这样跑去镇上,人就折腾没了。”
我愣住了。
“你会看病?”
“我爸是医生,我从小耳濡目染。”她淡淡地说。
她让我去后山采几种草药,告诉我长什么样,长在哪里。
我将信将疑地去了。
回来后,她把草药捣碎,熬成一碗黑乎乎的药汁。
“让她喝下去。”
我娘看着那碗药,又看看她,犹豫了。
“娘,喝吧。”我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选择了相信她。
我娘喝下药,没过多久,呼吸就平顺了,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我娘的精神好了很多。
她拉着林澜的手,眼泪汪地就下来了。
“好孩子,你救了我这老婆子的命啊。”
林澜的眼神有些躲闪,抽回了手。
但她的脸上,没有了之前那种冰冷的恨意。
从那天起,我们家的气氛变了。
她不再一门心思地想着逃跑。
我也不再把她当成一个随时会飞走的鸟,把门锁打开了。
她开始帮我娘做些家务,洗洗衣服,做做饭。
她的手很巧,做的饭菜比我娘做的还好吃。
她还把我那几件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都补得整整齐齐。
补丁打得很巧妙,像是一种装饰。
村里的媳妇们都来看,啧啧称奇。
“建军,你这媳-妇手也太巧了。”
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开始尝试着跟她说话。
说地里的庄稼,说村里的闲事。
她大多时候只是听着,偶尔“嗯”一声。
但我觉得,那堵横在我们之间的冰墙,在一点点融化。
有一次,我上山砍柴,不小心崴了脚。
瘸腿加上新伤,疼得我龇牙咧嘴。
我一瘸一拐地回到家,她看见了,什么也没说,转身进了屋。
我以为她不在乎。
心里有点失落。
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盆热水出来,里面泡着草药。
“把脚放进去。”她命令道。
我乖乖地把脚放进盆里。
水很烫,但烫得舒服。
她蹲下来,挽起袖子,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臂。
她开始给我按摩脚踝。
她的手指纤细,但很有力。
按在我的痛处,又酸又麻。
我看着她低垂的眉眼,长长的睫毛在昏黄的灯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我的心,跳得不听使唤。
“林岚……”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她一声。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干什么?”
“谢谢你。”
她没说话,继续低头给我按摩。
但我看到,她的耳根,红了。
那年秋天,我们村里的土布滞销了。
家家户户都堆了一堆,换不来钱。
大家愁得不行。
林澜知道了,把我拉到一边。
“你们的布,为什么不拿去城里卖?”
“城里人谁要这玩意儿?又糙又土。”我不以为然。
“那是你们卖的方法不对。”
她说,城里人现在生活好了,开始喜欢这种纯天然、手工的东西。
但是,颜色太单调,款式太老旧。
她拿起一块土布,在上面比划。
“如果把这布染成别的颜色,再绣上一些简单的花样,做成桌布、门帘、小挎包,肯定有人要。”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行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
她让我找来几种能染色的植物。
槐花染黄,茜草染红,蓝草染蓝。
她在院子里支起一口大锅,像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
我们把土布染出了好几种颜色。
然后,她又教村里的媳-妇们绣花。
不是那种复杂的龙凤呈祥,而是一些很简单的小雏菊、三叶草。
清新,别致。
做好第一批样品后,我背着一大包,忐忑地去了县城。
我按照她说的,没去供销社,而是去了新开的自由市场。
我找了个角落,把那些花花绿绿的桌布、挎包铺开。
刚开始,没人理我。
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就在我准备收摊的时候,几个穿着时髦的女青年走了过来。
“哎,你看这个,真好看。”
“是土布做的吗?颜色好特别。”
她们叽叽喳喳地围了上来。
那天,我带去的一大包东西,不到两个小时,全卖光了。
我数着手里的钱,激动得手都在抖。
这比我种一年地挣得都多!
我飞奔回家,把钱塞到林澜手里。
“卖光了!全卖光了!”
她看着钱,也笑了。
那是她来我们家之后,第一次对我笑。
那笑容,像春天的太阳,一下子照亮了我整个世界。
从那以后,我们家的“小作坊”就开张了。
林澜负责设计花样,教大家技术。
我负责采购原料,还有跑销路。
我们村的女人,都有了活干,有了收入。
她们看林澜的眼神,从好奇、同情,变成了敬佩。
她们不再叫她“那个买来的”,而是改口叫“林老师”。
我也跟着沾光,成了村里的大能人。
没人再笑话我瘸腿,也没人再提我打光棍的事。
他们都说,王建军有本事,娶了个仙女当媳妇。
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我把家里的土坯房翻新成了砖瓦房。
买了村里第一台黑白电视机。
晚上,我们家院子里总是挤满了人,大家一起看电视,嗑瓜子,聊天。
很热闹。
林澜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她会跟我聊书里的故事,聊城里的新鲜事。
她告诉我,上海有很高很高的楼,有在天上跑的火车。
我听得入了迷。
我觉得,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好像没那么远了。
第二年春天,林澜怀孕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高兴得像个傻子。
我抱着她转了好几个圈。
她被我转得头晕,嗔怪地打了我一下。
“小心孩子。”
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听的话。
我娘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她每天变着花样给林澜做好吃的。
把她当成家里的宝。
十月怀胎,林澜给我生了个儿子。
孩子出生那天,我守在产房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当听到那一声响亮的啼哭时,我一个大男人,哭了。
我当爹了。
我王建军,有后了。
我给儿子取名叫王念澜。
思念的念,林澜的澜。
我希望他一辈子都记得他妈妈。
有了孩子,林澜好像彻底安了心。
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儿子身上。
她教儿子说话,教儿子认字。
看着她抱着儿子,温柔地哼着歌谣的样子,我常常会看呆。
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平淡而幸福地过下去。
但是,我忘了。
她不属于这里。
她是一只被折断了翅膀的鹰,就算暂时停留在鸡窝里,她的心,也永远向往着天空。
我们的布艺生意越做越大。
从王家村,做到了整个乡,又做到了整个县。
林澜的设计越来越大胆,她把现代的审美和传统的工艺结合起来。
我们的产品,成了抢手货。
县里的供销社主任,都亲自上门来找我们谈合作。
林澜成了我们这个小天地里,说一不二的女王。
她处理起生意上的事,条理清晰,逻辑缜密。
有时候开会,她一个人舌战群儒,把那些老油条说得哑口无言。
我在旁边看着,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失落。
我发现,我越来越跟不上她的脚步了。
她看的书,我看不懂。
她说的词,我听不明白。
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除了孩子和生意,越来越少。
她不再是那个需要我保护的,柔弱的姑娘了。
她变得强大,自信,光芒四射。
而我,还是那个王家村的,瘸腿的王建un。
这种感觉,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长成了一棵叫“自卑”的毒草。
我开始变得敏感,多疑。
她跟男的客户多说两句话,我心里就不舒服。
她去县城开会,晚回来一会儿,我就会胡思乱想。
我们开始吵架。
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件小事。
她想把我们的作坊,升级成一个正式的服装厂。
她说,布艺市场已经饱和了,我们必须转型。
“开厂子?那得多少钱?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我反对。
“王建军,你的眼光能不能放长远一点?”她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小富即安,迟早要被淘汰!”
“我就是个泥腿子,我没那么大本事!”我被她的话刺痛了,声音也大了起来。
“你没有,我有!”她针锋相对。
那天的争吵,不欢而散。
我们冷战了好几天。
最后,还是我先服了软。
我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支持她办厂。
我知道,我拦不住她。
我也不想拦她。
我只是害怕。
害怕她飞得太高,我就再也抓不住她了。
服装厂办起来了。
名字叫“澜剑”。
她说,澜是她的名字,剑,是我的名字。
听到这个名字,我心里那点不快,烟消云散。
原来,她心里还是有我的。
办厂的过程,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
跑执照,买机器,招工人,找销路。
每一件事,都让人焦头烂额。
林澜像是上了发条的铁人,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
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但眼睛里却闪着惊人的光。
我能做的,就是给她做好后勤。
照顾好孩子,让她没有后顾之忧。
在外面,有人欺负她,我就第一个冲上去。
有一次,一个供货商耍无赖,拖着布料不给。
林澜跟他讲道理,他就是不听,还说了些难听的话。
我当时就在旁边,抄起一根木棍就上去了。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再敢说一句,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那人被我的样子吓住了,乖乖地把布料给了我们。
回去的路上,林澜一直没说话。
快到家的时候,她突然说:“建军,以后别这样了,你不是混混。”
“我不管!谁欺负你,我就跟他拼命!”我说。
她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我们现在是做生意的,不能总靠拳头解决问题。”
我没说话。
我知道她说得对。
但我心里就是憋屈。
我觉得,我越来越没用了。
除了有点蛮力,我什么都帮不了她。
服装厂的生意,在经历了初期的艰难后,慢慢走上了正轨。
林澜设计的衣服,款式新颖,质量又好,很快就在市场上打开了销路。
我们的规模越来越大,从一个小作坊,变成了一个有几百工人的大厂。
我们成了县里的纳税大户,明星企业家。
我们搬到了县城,住进了宽敞的楼房。
儿子也进了县里最好的小学。
一切都像做梦一样。
我从一个穷瘸子,变成了别人口中的“王总”。
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我知道,这一切,都跟“王总”没关系。
都是因为“林总”。
在厂里,所有人都听林澜的。
她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着几百人的饭碗。
她越来越忙,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我们俩,一天都说不上几句话。
有时候,我看着她在灯下批阅文件的侧影,会觉得很陌生。
这个运筹帷幄,杀伐决断的女强人,真的是当年那个被我从麻袋里抱出来的姑娘吗?
我们的关系,变得很微妙。
在外人面前,我们是恩爱夫妻,创业伙伴。
关起门来,我们更像是合租的室友。
客气,疏离。
我们之间,好像只剩下了儿子这个唯一的连接。
我知道,问题出在我身上。
我的心态失衡了。
我嫉妒她的成功,又离不开她带来的光环。
这种矛盾,快要把我逼疯了。
我开始喝酒。
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我才能找回一点点虚假的尊严。
我会对着她大吼大叫,质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谁。
“林澜!你别忘了!你是我王建军花钱买回来的!”
每次说完,我都会后悔。
因为我会看到她眼里的伤痛。
那是一种比恨更让我难受的东西。
她不跟我吵,也不跟我闹。
她只是默默地收拾我吐出来的秽物,给我盖好被子。
第二天,又像没事人一样,去上班。
她的隐忍和宽容,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着我的心。
我知道,我在亲手毁掉我们之间仅存的那点温情。
但我停不下来。
我像个小丑,用最拙劣的方式,企图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1992年,距离我买下她,已经整整十年了。
我们的服装厂,已经成了市里数一数二的企业。
林澜成了真正的,远近闻名的女企业家。
她登上了报纸,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
她成了无数人仰望的榜样。
而我,彻底成了一个影子。
人们提起我,只会说:“哦,就是林总的那个男人。”
甚至有人在背后议论,说我配不上她。
说她迟早会把我一脚踹开。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
我变得更加沉默,也更加暴躁。
我甚至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毕竟,她那么优秀,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
而我,除了一个“丈夫”的名分,还有什么?
那年夏天,厂里接了一个外贸的大单子。
对方是上海来的一个大老板,姓陈。
陈老板很年轻,文质彬彬,说话风趣幽默。
他对林澜非常欣赏,毫不掩饰自己的好感。
他们俩在一起谈工作的时候,那种默契,那种相谈甚欢的样子,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觉得,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我,是个多余的局外人。
那天晚上,他们应酬回来,都很晚了。
是陈老板开车送林澜回来的。
我躲在窗帘后面,看到陈老板下车,替林澜打开车门。
他们俩在楼下站着,说了好一会儿话。
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我能感觉到,气氛很好。
我心里的那头野兽,再也关不住了。
林澜一进门,我就冲了上去。
“你们俩干什么了?!”我质问她,眼睛通红。
她愣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
“王建军,你又发什么疯?我们是在谈工作。”
“谈工作?谈工作需要谈到三更半夜吗?谈到家门口还依依不舍?”我冷笑。
“你简直不可理喻!”
“我不可理喻?林澜,你摸着良心问问你自己!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白脸了?嫌弃我这个瘸子了?”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打在我的脸上。
我懵了。
这是她第一次打我。
十年了,我们吵过无数次,我混蛋过无数次,她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
她也愣住了,看着自己的手,眼神复杂。
我的脸火辣辣地疼。
但更疼的,是我的心。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碎了。
“王建军,”她深吸一口气,声音里带着疲惫和失望,“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分开?”我喃喃自语。
这个词,像一道闪电,劈中了我的天灵盖。
“你要跟我离婚?”
“我需要冷静一下,你也需要。”
她说完,就转身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站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离开。
也许,没有我,她会过得更好。
我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
“念澜,我走了,厂子和孩子都留给你。”
我没带什么东西,就带了身上几百块钱。
我去了南方,一个陌生的城市。
我想,离她越远越好。
我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找了份活,搬砖,扛水泥。
每天累得像条狗,倒头就睡。
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她,忘记我们那可笑的十年。
我以为,我可以就这么消失在她的世界里。
但我错了。
一个月后,她找到了我。
她站在工地的尘土飞扬里,穿着一身得体的套装,跟这里格格不入。
她瘦了,也憔悴了。
看到我的那一刻,她的眼圈,红了。
我看着她,狼狈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满身泥浆,浑身臭汗。
而她,依旧那么光彩照人。
“跟我回家。”她说。
声音不大,但很有力。
“我不回去。”我别过头。
“王建军,你是个懦夫。”
我浑身一震。
“你以为你走了,就是成全我了?你这是在惩罚我,也是在惩罚你自己!”
她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我的手又脏又糙,布满了老茧和伤口。
她的手,依旧那么温暖,柔软。
“你知不知道,你走了以后,儿子每天晚上都哭着找爸爸?”
“你知不知道,厂里出了乱子,那帮老家伙都想看我笑话?”
“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撑得有多辛苦?”
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我的手背上。
滚烫。
“王建军,我承认,这十年,我们之间有很多问题。你有你的问题,我也有我的。”
“是我走得太快,忽略了你的感受。”
“是我太要强,忘了我们是一个家。”
“但是,你不能就这么放弃我们。”
“十年了,我们一起从泥坑里爬出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你都忘了吗?”
“你买我的时候,是犯了法,是混蛋。但是,这十年,你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儿子,给了我一个可以让我施展抱负的舞台。没有你当年的五百块钱,没有你后来一次次的维护,没有你默默地照顾家里,就没有今天的林澜。”
“我们的开始是不堪的,但我们的过程,是真的。”
她的话,像一把重锤,一下一下,砸在我的心上。
我再也忍不住,抱着她,嚎啕大哭。
像个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我们回家了。
回去的火车上,她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我的心结,还需要时间来解开。
但是,我已经不害怕了。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人,她需要我。
我们是一个整体,谁也离不开谁。
回到家,一切好像都没变,又好像都变了。
我们开始尝试着沟通。
我把我心里的自卑、嫉妒、不安,都告诉了她。
她静静地听着,没有指责,也没有辩解。
等我说完,她抱住了我。
“建军,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以后,厂里的事,你多参与一些。我需要你的帮助。”
从那以后,她真的开始让我接触厂里的核心业务。
她教我怎么看报表,怎么跟客户谈判,怎么管理工人。
我学得很吃力,但我很努力。
我不想再当她的影子。
我想成为一个,能和她并肩站在一起的男人。
就在我们的生活,慢慢步入正轨的时候。
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看文件。
林澜的秘书慌慌张-张地跑进来。
“林总,王总,外面……外面来了一家人,说是……是林总的亲人。”
我和林澜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震惊。
我们走到会客室。
里面坐着一对中年夫妇,还有一个跟林澜有几分相像的年轻男人。
他们的穿着很体面,但神情激动。
看到林澜,那个中年女人“哇”地一声就哭了。
“澜澜,我的女儿,我可算找到你了!”
她冲过来,一把抱住林澜。
林澜整个人都僵住了。
是她的家人。
是她被拐走十年,日思夜想的家人。
那个中年男人,应该是她的父亲,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审视和敌意。
“你就是王建军?”他开口了,声音冰冷。
我点了点头。
“十年前,是不是你,把我女儿买走的?”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
是我。
这个罪恶的源头,是我。
“爸,妈,哥,”林澜终于回过神来,她挣开她母亲的怀抱,挡在了我面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不是我们想的那样?澜澜,你是不是被他吓傻了?他就是个人贩子!是罪犯!”她哥哥激动地喊道。
“他不是!”林澜的声音也高了起来,“当年的事,他是有错!但是这十年,他对我很好!”
“好?他把你关在山沟里,给你生孩子,这叫好?”
“够了!”林澜的父亲厉声喝止了她哥哥。
他走到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
“王建-军,我不管这十年发生了什么。你拐卖我女儿,这是事实。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我们去报案,让你去坐牢。”
“第二,你跟我女儿离婚,从此以后,你们再无瓜葛。我们会给你一笔钱,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他的话,像一把刀,插在我的心上。
我看着林澜。
她在发抖。
我知道,这是她生命中最艰难的选择。
一边,是血浓于水的亲人。
一边,是跟她纠缠了十年的,我这个“罪人”。
我笑了。
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选第二个。”我说。
我不能让她为难。
这一切,本来就是我的错。
是时候,该结束了。
“王建军!”林澜尖叫一声,她抓住我的胳膊,指甲都陷进了我的肉里,“我不许你这么说!我不离婚!”
她转过身,对着她的家人,一字一句地说:
“爸,妈,哥。我知道你们恨他,我也恨过他。他当年把我买回来,这个罪,一辈子都洗不清。”
“但是,这十年,如果没有他,我可能早就死了。可能在某个山沟里,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是他,给了我一个栖身之所。是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一本书。”
“是他,在我生病的时候,背着我跑几十里山路。”
“是他,在我说要办厂的时候,拿出所有的积蓄支持我。”
“是他,在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像个傻子一样冲在最前面。”
“他没文化,他瘸腿,他自卑,他混蛋!但是,他也是我儿子的父亲,是跟我同床共枕了十年的丈夫!”
“你们可以不原谅他,但是,你们不能逼我离开他。”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们更了解,我们是怎么从地狱里,一步一步爬到今天的。”
会客室里,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林澜的话震住了。
我看着她,泪流满面。
原来,我做的那些傻事,她都记得。
原来,在她心里,我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混蛋。
林澜的父亲,看着她,又看看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罢了,罢了。女儿大了,留不住了。”
他像是瞬间老了十岁。
那场风波,最终还是平息了。
林澜的家人,没有再逼我们离婚。
他们接受了这个既成事实,虽然心里还是有疙瘩。
他们想让林澜回上海。
林澜拒绝了。
她说,她的家在这里,她的事业在这里。
她的根,已经扎在了这片土地上。
后来,我跟着林澜,去了一趟上海。
我见到了她口中说的,很高很高的楼,和在天上跑的火车。
我站在外滩,看着黄浦江上来来往往的船只,感觉自己像个刘姥姥。
林澜的家,在一个很漂亮的小区里。
她的房间,还保持着她离开时的样子。
书桌上,放着她当年没看完的书。
我看到了她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复旦大学。
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我当年,毁掉的是一个怎样女孩的人生。
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
晚上,我们躺在酒店的床上。
我跟她说:“林澜,对不起。”
她转过身,抱住我。
“王建军,别再说这三个字了。”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
是的。
未来。
从上海回来后,我像是变了一个人。
我不再纠结于过去,不再沉溺于自卑。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和工作中。
我报了夜校,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学起。
我跟着厂里的老师傅,学技术,学管理。
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也追不上林澜的脚步。
但是,我希望,当我站在她身边的时候,能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如今,又是很多年过去了。
我们的“澜剑集团”,已经成了全国知名的服装品牌。
林澜,也成了商界一个传奇般的人物。
而我,是集团的副总裁。
主管生产和安保。
我不再是她的影子,而是她最坚实的后盾。
儿子念澜,也已经长大成人。
他很优秀,比我强,也比林澜强。
他从国外留学回来,接管了公司的一部分业务。
他说,他要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时代。
我们一家三口,常常会一起吃饭,聊天。
聊公司的未来,聊生活的琐事。
有时候,看着林澜和儿子谈笑风生的样子,我还是会恍惚。
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一场从1982年那个漆黑的夜晚,开始的,漫长而又真实的梦。
梦的开始,是一个罪恶的交易。
我用五百块钱,买来了一个媳妇。
却没想到,这个媳妇,用她的智慧和坚韧,买下了我们所有人的未来。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年,我没有动那个邪念,会怎么样?
我可能会在王家村,打一辈子光棍,穷困潦倒地死去。
林澜呢,她会从复旦毕业,成为一个出色的医生,或者律师,嫁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们俩,会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它用一种最不堪的方式,让我们相遇。
然后,又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让我们彼此救赎,彼此成就。
如今,我已经不再年轻。
腿还是瘸的,但我的心,不再是瘸的。
我和林澜,走在路上,她还是会习惯性地挽着我的胳膊。
她说,这样,她觉得踏实。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永远不会被世俗所理解。
在法律和道德上,我永远是那个有罪的人。
但是,在爱里,没有罪人。
只有两个,在命运的洪流中,紧紧抓住对方的手,不肯放开的,普通人。
我叫王建军,这是我的故事。
一个关于罪与爱,沉沦与救赎的故事。
来源:情浓云为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