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这座不大不小的工业城市里,第一个靠倒腾电子表和喇叭裤富起来的人。
我叫陈辉,1983年,我二十三岁。
这一年,我干了件轰动全城的事。
我娶了林振国的女儿。
林振国是谁?
我们这座不大不小的工业城市里,第一个靠倒腾电子表和喇叭裤富起来的人。
人送外号,“林半城”。
意思是,半个城都是他家的。
当然,这是夸张。
但我们家那片筒子楼,确实是他开发的。
我爹妈在他手下的建筑队干活,我呢,高中毕业,考了三年大学,年年落榜。
最后灰溜溜进了我爹妈所在的工厂,当一名光荣的……合同工。
每月工资,三十七块五。
外加一堆快要作废的粮票。
这样的我,娶了林半城的女儿。
听起来像不像《城乡结合部爱情故事》?
不,是《活着》。
因为他女儿,林晚,我们那一片儿出了名的“傻子”。
不是医学上那种。
就是……有点呆。
看人眼睛从来不聚焦,说话颠三倒four,一句完整的话能拆成八瓣说。
你问她吃饭了吗?
她可能看着天上的麻雀,回你一句:“鸟,飞。”
据说小时候发高烧烧坏了脑子。
林振国两口子把她当眼珠子疼,可闺女大了,总得有个归宿。
有钱人家的少爷,谁愿意娶个傻媳drawn?
没钱的人家,林振国又怕是为了图他家的钱,对他闺女不好。
挑来挑去,媒人找到了我们家。
我,陈辉。
长得还行,一米八的个子,浓眉大眼。
读过高中,文化人(虽然是落榜的)。
最关键的一点,我们家,穷得叮当响。
我妈常年吃药,一个月药费就得十几块。
我爹在工地上摔断过腿,一到阴雨天就疼得龇牙咧le嘴。
我还有个弟弟,在读高中,成绩比我好,是全家的希望。
媒人坐在我们家那张掉漆的八仙桌旁,嗑着瓜子,唾沫横飞。
“陈家大侄子,这可是泼天的富贵!”
“林老板说了,彩礼,一万块!”
“一套新房,三转一响,全配齐!”
“婚后让你进他的公司,当经理!”
我爹埋着头,猛抽他的旱烟,烟雾缭绕,看不清表情。
我妈停下了手里纳鞋底的活,眼神里是挣扎,是渴望,是羞愧。
一万块。
1983年的一万块。
我那三十七块五的工资,不吃不喝,得攒二十二年。
媒人还在说。
“林老板就一个要求,对晚晚好。”
“把她当亲妹妹,当菩萨,供着。”
我听着,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这不是娶媳妇。
这是卖身。
我梗着脖子,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不干。”
媒人的脸当场就拉了下来。
我爹手里的烟杆“啪”一声敲在桌上。
“混账东西!你有什么资格说不干?”
我看着我爹通红的眼睛,还有我妈鬓角新增的白发。
心口那点可怜的自尊,被现实碾得粉碎。
我凭什么?
就凭我那三次加起来还没过本科线的考分?
还是凭我这一身洗得发白的工装?
我没再说话。
屋子里只剩下我爹粗重的喘息声。
良久,我妈颤颤巍巍地开了口。
“儿啊,妈对不起你。”
我眼眶一热,扭过头去。
“就这么定了。”
我说。
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
婚礼办得很简单。
没有大操大办,就在林家那栋三层小洋楼里,摆了几桌。
来的人,都是林家的亲戚。
他们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件贴着价签的商品。
怜悯,鄙夷,好奇,还有一丝幸灾乐禍。
我穿着一身崭新的蓝色中山装,局促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林晚穿着红色的嫁衣,坐在我旁边。
她很漂亮。
皮肤雪白,眼睛很大,睫毛像两把小刷子。
但那双眼睛,空洞洞的,没有焦点。
她就那么安安静靜地坐着,手里捏着一块喜糖,像个精致的木偶。
席间,林振国过来敬酒。
他拍着我的肩膀,力气很大。
“阿辉,以后,晚晚就交给你了。”
他眼圈泛红,这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男人,此刻只是一个为女儿操碎了心的父亲。
我端起酒杯,一口闷了。
辛辣的液体从喉咙烧到胃里。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重重点了点头。
新房在市中心,一个新建的小区。
三室一厅,一百多平。
地板是水磨石的,亮得能照出人影。
家具家电,全是最新款的。
墙上挂着一台十四寸的日立彩电。
我站在客厅中央,感觉像做梦一样。
这一切,都属于我了。
代价是,娶一个傻子。
林晚跟着我,像个小尾巴。
我走到哪,她跟到哪。
我停下来,她也停下来,睁着那双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心里烦躁。
“你能不能别跟着我?”
她好像没听懂,歪了歪头。
“家。”
她吐出一个字。
我愣住了。
这是我第一次,从她嘴里听到一个有明确指向的词。
“对,这是我们的家。”
我叹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
我指着沙发。
“坐。”
她就乖乖坐下,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笔直。
像个小学生。
晚上,我们分房睡。
我找了床被子,去了次卧。
我躺在柔软的床上,闻着阳光的味道,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
走出房间,闻到一股香味。
厨房里,林晚正踩着小板凳,在灶台前忙活。
她个子不高,将将够到灶台。
锅里是小米粥,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旁边的小碟子里,是切得整整齐齐的咸菜。
桌上还放着两个煮鸡蛋。
我有些意外。
“你做的?”
她回过头,脸上沾了一点黑灰,像只小花猫。
她指了指锅,又指了指我。
“吃。”
我坐下来,喝了一口粥。
火候正好,又糯又香。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她好像,也不是那么“傻”。
至少,她会照顾人。
婚后的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我没去林振国的公司。
我还是在工厂上班。
我不想让人觉得,我陈辉就是个吃软饭的。
林振国也没逼我,只是每个月都会让司机送来很多东西。
吃的,穿的,用的。
我妈的药,也换成了最好的。
家里的日子,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
我爹妈脸上的笑容多了。
我弟弟也能安心读书了。
每次我回家,我妈都拉着我的手,让我一定要对林晚好。
“晚晚是个好孩子,你别嫌弃她。”
我能说什么?
我只能点头。
我对林晚,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
就是……当个室友。
一个需要我照顾的,漂亮的,有点呆的室awesome。
她话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或者摆弄她的那些小玩意儿。
一些彩色的玻璃珠,几根漂亮的羽毛,还有一本翻得很旧的连环画。
但她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
我的每一件衣服,她都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
我每天下班,她都会准备好热腾腾的饭菜。
她不怎么会做复杂的菜,来来回回就是那几样。
西红柿炒鸡蛋,醋溜土豆丝,拍黄瓜。
但味道,意外的不错。
有时候我下班晚了,她会一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
不开灯,就那么抱着膝盖,安安静靜地坐着。
看到我回来,她会立刻站起来,跑去厨房把饭菜热一热。
有好几次,我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心里会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是愧疚?是感动?
我说不清楚。
我开始尝试跟她交流。
“今天天气不错。”
她会看看窗外,然后点点头。
“嗯,晴。”
“晚饭好吃。”
她会低下头,嘴角微微翘起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弧度。
“你,喜欢。”
我们的对话,就像小学生识字。
一个词一个词地往外蹦。
但我发现,她其实什么都懂。
有一次,厂里发了一批布料,是时下最流行的“的确良”。
我拿回家,随手扔在沙发上。
第二天,我发现那块布料不见了。
我以为是林晚收起来了,也没在意。
过了几天,是我生日。
那天我下班回家,桌上摆了一个蛋糕。
是城里最好的那家西点房的。
旁邊还放着一个包装好的盒子。
林晚站在桌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
“生日。”
我心里一暖。
我都快忘了自己的生日了。
我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件崭新的衬衫。
白色的,的确良的。
手工缝制的,针脚细密,比商店里卖的还要精致。
我愣住了。
“你做的?”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像个等待夸奖的孩子。
我拿起衬衫,比在身上。
不大不小,刚刚好。
她是怎么知道我的尺寸的?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那双总是显得空洞的眼睛里,此刻仿佛盛满了星光。
我的心,在那一刻,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我开始觉得,我这个“买卖”,好像……不亏。
我开始带她出门。
去公园,去江边,去新开的百货大楼。
她像个好奇宝宝,对什么都感兴趣。
看到旋转木马,她会拽着我的衣角,小声说:“转。”
看到棉花糖,她会指着,然后舔舔嘴唇。
我给她买。
她就举着那个比她脸还大的棉花糖,小心翼翼地吃着,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路人看我们的眼神,依旧很奇怪。
但我不那么在乎了。
我甚至会故意摟住她的肩膀,对那些指指点点的人投去挑衅的目光。
这是我媳妇。
我陈辉的媳妇。
傻怎么了?
我乐意。
转折发生在一个雨天。
那天我弟弟陈阳放学,哭着跑回家。
他被人打了。
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校服也扯破了。
我问他怎么回事。
他抽抽噎噎地说,学校里有人传闲话。
说他哥为了钱,娶了个傻子。
说我们家是卖儿子的。
那些话,不堪入耳。
陈阳气不过,跟他们打了起来。
我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
我抓起一把雨伞就要出门。
“我去学校找他们!”
我妈死死拉住我。
“阿辉,你别冲动!你去了事情就闹大了!”
“闹大了又怎么样?他们欺负我弟,还骂我媳妇,我他妈弄死他们!”
我气疯了,口不择言。
我说完才意识到,我竟然用了“我媳妇”这个词。
而且,是发自内心的。
屋子里一片死寂。
我妈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
一直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的林晚,站了起来。
她走到陈阳面前,蹲下身。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小心翼翼地擦着陈阳脸上的泪痕和伤口。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
这是我第一次,在她眼睛里看到如此清晰的情绪。
是心疼,是愤怒,还有一丝……决绝。
她开口了。
声音不大,但异常清晰。
“哥,不哭。”
她对陈阳说。
然后她转向我。
“陈辉,我们,不生气。”
我彻底傻了。
她……她会说完整的句子了?
而且,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她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
她的手很凉。
“他们,不懂。”
她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你,是好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林晚那几句话。
“他们,不懂。”
“你,是好人。”
她不傻。
她绝对不傻。
那她为什么要装傻?
林家,到底在搞什么鬼?
一个巨大的谜团,笼罩着我。
我决定,要弄清楚真相。
从那天起,我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林晚。
我发现,她“犯傻”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她开始尝试和我进行更复杂的对话。
虽然还是有些磕磕绊绊,但已经能表达清楚意思了。
她还开始看书。
不再是那本翻烂了的连环画。
我看到她从她那个宝贝嫁妆箱子里,拿出了一些书。
我偷偷看过。
《红楼梦》、《基督山伯爵》,甚至还有一本英文原版的《简爱》。
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
一个只会说单个词的“傻子”,能看懂这些?
我开始试探她。
我把我以前考大学的复习资料拿出来,故意放在客厅的桌上。
那上面,有一道我当年怎么也解不出来的数学题。
是一道关于解析几何的难题。
我假装在看书,用眼角的余光观察她。
她走过来,拿起那本练习册。
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放下。
我心里有点失望。
看来是我想多了。
我起身想去倒水。
经过她身边时,我看到她手里捏着一根牙签,在桌上沾着水渍,写写画画。
我凑过去一看。
瞳孔骤然收缩。
她在画辅助线,在列方程式。
那复杂的演算过程,看得我眼花缭乱。
几分钟后,她停了下来。
桌上的水渍,组成了一个清晰的答案。
我拿出参考答案,对了一下。
一模一样。
我感觉我的后脑勺被人用锤子狠狠敲了一下。
嗡嗡作响。
我看着她,她也正抬起头看我。
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迷茫,取而代de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的情绪。
有歉意,有坦然,还有一丝……狡黠。
“你……”
我喉咙发干,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陈辉。”
她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我。
“我们,谈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彻夜长谈。
不,应该说,是她单方面的讲述。
我负责震惊。
林晚,根本不傻。
她聪明得很。
从小就是我们这儿有名的神童。
六岁上学,十岁就读完了小学的课程。
十二岁上初中,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
那场所谓“烧坏脑子”的高烧,是真的。
但烧坏的,不是她的智商,而是她的……安全感。
那一年,林振国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我们这儿的“首富”。
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麻烦。
绑架勒索的威胁信,像雪片一样飞进林家。
林晚亲眼看到,她爸爸为了应付那些人,焦头烂额,甚至被人打破了头。
她害怕了。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想出了一个最笨,也最有效的办法。
装傻。
一个傻子,是没有利用价值的。
一个傻乎乎的女儿,不会成为父亲的软肋。
她开始收敛自己的锋芒,学着说话结巴,学着眼神涣散。
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
后来,演着演着,就成了习惯。
也成了她对抗这个世界的方式。
林振国夫妇,是最早发现女儿变化的。
他们心疼,却也无奈。
也许,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做一个“傻子”,比做一个天才,要幸福得多。
他们配合着女儿,演了这场长达十年的戏。
直到她到了该嫁人的年纪。
林晚告诉我,她见过很多追求者。
那些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当着她的面,一口一个“晚晚妹妹”,背后却跟林振国盘算着,能从这桩婚事里捞到多少好处。
她觉得恶心。
她跟她爸说,她要嫁一个不图她家钱的人。
一个,能真心对她好的人。
哪怕,那个人一无所有。
于是,林振ou国选中了我。
一个穷得只剩下自尊心的,落榜青年。
“我爸说,一个男人,如果能在最落魄的时候,还守着自己的底线和善良,那他坏不到哪里去。”
林晚看着我,眼睛里有光。
“他给了你一万块彩礼,一套房,一个经理的职位。他想看看,你会不会被这些东西砸昏了头,然后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他想看看,你拿了钱,会不会变成另一副嘴脸。”
我感觉我的脸在发烫。
原来,这是一场考试。
一场关于人性的,豪赌。
而我,是那个被蒙在鼓里的,考生。
“那你呢?”我涩声问,“你也同意这场……测试?”
林晚低下头,玩着自己的手指。
“我……我偷偷去看过你。”
“在工厂,在你家楼下。”
“我看到你把半个月的工资都给你妈买药。”
“我看到你为了一个被欺负的工友,跟车间主任吵架。”
“我看到你……晚上一个人坐在楼顶,看着星星,一坐就是一夜。”
她的声音很轻。
“我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我的心,彻底乱了。
愤怒,屈辱,荒唐,还有一丝……窃喜。
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
我被骗了。
被林家父女,彻头彻尾地骗了。
我成了他们测试人性的道具。
可我……竟然不那么生气。
甚至,有点感激这场骗局。
如果没有这场骗局,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和眼前这个女孩产生任何交集。
她像天上的月亮。
而我,只是地上的一滩烂泥。
“所以,你考上大学了?”
我问出了那个最让我耿耿于怀的问题。
我这个三次落榜的“文化人”,娶了一个“傻子”。
如果这个“傻子”其实是个学霸……
那我就真成了一个笑话。
林晚沉默了。
她站起来,走到卧室,打开了她那个从不让我碰的嫁妆箱子。
箱子是红木的,雕着繁复的花纹。
她从最底层,拿出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小盒子。
她把盒子递给我。
我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
纸张已经有些泛黄。
我颤抖着手,展开它。
几个醒目的红色大字,像烙铁一样,烫在我的眼睛上。
“清华大学 录取通知书”。
姓名:林晚。
院系:建筑系。
入学时间:1982年9月1日。
1982年。
也就是说,她去年就考上了。
为了这场“测试”,她放弃了去清华读书的机会。
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我,陈辉,一个考了三年都考不上大学的废物。
我娶的“傻子”媳妇,手里捏着一张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这他妈的……
还有比这更讽刺的事情吗?
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我不知道我是在笑自己,还是在哭自己。
我把那张录取通知书,一遍又一遍地看。
像是要把它刻进脑子里。
林晚就站在我面前,安安静靜地看着我。
不说话,也不动。
许久,我抬起头。
“为什么?”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问。
“为什么是我?”
她也看着我,眼神清澈而坚定。
“因为,那天晚上,在楼顶。”
“我听见你对自己说。”
“陈辉啊陈辉,你就是个废物。”
“但你不能,当个坏人。”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那天晚上,我第三次高考成绩出来。
又差了几分。
我一个人喝了半瓶劣质白酒,跑到楼顶吹冷风。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个笑话。
我恨这个世界的不公。
我甚至想过,干脆学那些小混混,去偷去抢。
但最后,我对自己说了那句话。
我以为,那只是我说给自己听的。
原来,还有另一个人听见了。
并且,记住了。
“你不是废物。”
林晚走到我面前,轻轻抱住了我。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抱我。
她的身体很瘦小,抱着我,像只小猫。
“你是我的英雄。”
她在我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轻轻地说。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一个一米八的汉子,在她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那些年的委屈,不甘,压抑,在那一刻,全都倾泻而出。
那天晚上以后,一切都变了。
林晚不再“犯傻”了。
她恢复了她本来的样子。
聪明,敏锐,偶尔还有点小腹黑。
她会跟我讨论书里的情节,会跟我分析厂里的人事关系,甚至会……吐槽她爸的审美。
“陈辉,你看我爸送来的这块窗帘布,像不像我奶奶家的床单?”
她捏着那块牡丹花的布料,一脸嫌弃。
我看着她生动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
这才是她。
一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十八岁的少女。
而不是那个空洞的,漂亮的木偶。
我们的关系,也发生了质的变化。
我们不再是“室友”。
我们成了真正的,夫妻。
我搬回了主卧。
新婚之夜迟到了大半年,但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那晚,她很紧张,我也很紧张。
黑暗中,我能听到彼此剧烈的心跳声。
我吻她的时候,她小声说:“陈辉,你轻点。”
我说:“我尽量。”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她正趴在我胸口,用头发扫我的下巴。
痒痒的。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她脸上跳跃。
我看着她,觉得这辈子,值了。
当然,事情没有这么一帆风顺。
林晚“不傻了”这件事,很快就在我们那个小圈子里传开了。
版本千奇百怪。
有人说,是爱情的力量。
有人说,是我这个“文化人”教得好。
还有人说,是林家找了什么神医,用偏方治好的。
最难接受的,是我爸妈。
他们看着那个对答如流,甚至能跟我爹讨论时事的儿媳妇,感觉像在做梦。
我妈拉着林晚的手,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好孩子,好了就好,好了就好。”
她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我爹则把我拉到一边,板着脸问我。
“到底怎么回事?”
我把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当然,隐去了“测试”那部分,只说是林晚为了自保,从小装傻。
我爹听完,沉默了很久。
他猛抽了几口烟,然后长长叹了口气。
“这孩子,不容易。”
他看着正在安慰我妈的林晚,眼神里充满了怜惜。
“阿辉,你小子,是祖坟冒青烟了。”
“你以后要是敢对她不好,我打断你的腿。”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爸,你放心。”
最大的风暴,来自工厂。
我成了全厂的笑柄。
“哟,陈大学生,听说你媳妇不傻了?”
“还考上清华了?真的假的啊?”
“那你这软饭,不是吃得更香了?”
酸话,怪话,风言风语,像苍蝇一样围着我。
我以前可能会跟他们打一架。
但现在,我不会了。
因为林晚跟我说:“狗咬你一口,你难道还要咬回去吗?你只要走得比它快,把它远远甩在身后,它就叫不着了。”
她说得对。
我要走得比他们快。
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重新参加高考。
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林晚时,她眼睛一亮。
“我支持你!”
她把那张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拿出来,放在我面前。
“陈辉,我们一起去。”
我看着她,摇了摇头。
“你先去。”
“你已经耽误一年了,不能再耽误了。”
她不同意。
“我等你,我们一起考。”
“不行。”我态度很坚决,“林晚,你听我说。这张通知书,是你应得的。你为它付出了那么多,不能因为我,就放弃了。”
“可是……”
“没有可是。”我打断她,“你去北京,等我。我保证,明年,我一定去北京找你。”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我要让你爸,让所有看不起我的人知道,你林晚的男人,不是个废物。”
我们为此大吵了一架。
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吵架。
最后,她妥协了。
但她提了一个条件。
“我给你辅导功课。”
“从今天起,你下班后,不准干任何事,就是学习。”
“你的所有复习计划,都得听我的。”
我看着她一脸严肃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行,都听你的,林老师。”
那段日子,很苦,但也很甜。
我白天在工厂上班,应付着各种繁重的体力活和人际关系。
晚上一回家,林晚就已经把饭菜做好,等我了。
吃完饭,我们就一头扎进书房。
她成了我最严厉的老师。
我的每一个知识漏洞,她都能精准地找出来。
我的每一道错题,她都会掰开了揉碎了,讲到我懂为止。
她甚至把我那狗爬一样的字,都给矫正了过来。
“陈辉,你的字,就像你的脾气,太燥了。”
她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我写。
“静下心来,慢慢写。”
她的手很软,带着淡淡的香皂味。
我看着她认真的侧脸,心猿意马。
“林老师,我觉得,我们是不是该进行一些课外活动?”
我凑过去,想亲她。
她拿起一本书,轻轻敲了我的头一下。
“做什么梦呢?这道题还没搞懂呢!”
“搞懂了有什么奖励?”
“奖励你多做两套卷子。”
我:“……”
我这才发现,我这个媳妇,不仅聪明,还很“狠”。
在她的“魔鬼训练”下,我的成绩突飞猛进。
以前那些看不懂的公式,解不开的难题,在她那里,都变得简单明了。
我感觉我那生锈了的脑子,被她重新上了油,开始高速运转起来。
1983年底,我辞职了。
我拿着辞职信去找车间主任的时候,他一脸“你是不是疯了”的表情。
“陈辉,你可想好了!铁饭碗说不要就不要了?”
“主任,我想好了。”
“为了考大学?你都多大了?还做这种梦呢셔?”
“人总得有点梦想,不是吗?”
我笑了笑,把辞职信放在他桌上,转身就走。
那一刻,我感觉我浑身轻松。
我终于,可以甩掉这个禁锢我多年的身份,去做我想做的事了。
我辞职的事,林振国很快就知道了。
他把我叫了过去。
在他的那间豪华办公室里,他给我泡了一杯上好的龙井。
“阿辉,我听说你辞职了。”
“是的,爸。”
我第一次,这么自然地叫他“爸”。
他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想好了?”
“想好了。”
“钱够不够用?要不要我……”
“爸,不用。”我打断他,“我想靠自己。”
他看着我,眼神里是欣赏,是欣慰。
“好,有志气。”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串钥匙,放在我面前。
“这是城郊一个仓库的钥匙,我以前囤货用的,现在空着了。”
“那里清净,没人打扰你。你和晚晚搬过去住吧。”
“安心读书,别的事,都不用你操心。”
我没有拒绝。
我知道,这是他作为一个父亲,能为我们做的,最妥帖的安排。
我们搬进了那个大仓库。
仓库很大,也很空。
林振国派人简单地隔出了卧室,厨房和书房。
条件比市中心的新房差远了。
但我和林晚,却甘之如飴。
这里,是我们的“桃花源”。
没有邻居的指指点点,没有同事的冷嘲热讽。
只有我们两个人,和一屋子的书。
白天,我们一起学习。
晚上,我们一起做饭,散步。
仓库后面有一条小河,河边长满了芦苇。
我们会坐在河边,看夕阳把天空染成金色。
她会靠在我肩膀上,跟我讲她在清华的梦想。
她说,她想成为像梁思成林徽因那样的建筑师。
用自己的双手,设计出最美的房子。
“那我们以后住的房子,就交给你设计了。”我说。
“好啊。”她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我给你设计一个全世界最棒的房子。里面有一个大大的书房,给你放你那些宝贝书。”
我看着她,心里被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填得满满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人生,会是这样一番光景。
我曾经以为,娶了林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耻辱。
现在我才知道,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1984年夏天,高考如期而至。
我走进考场的时候,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
林晚站在考场外,对我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我冲她笑了笑。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考完最后一门,我走出考场。
阳光刺眼。
我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她。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像一朵亭亭玉立的栀子花。
她看到我,朝我跑过来。
“怎么样?”
我没说话,只是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我们,要去北京了。”
成绩出来那天,我比当年任何一次都紧张。
是林晚帮我查的分。
她看着分数单,先是愣住,然后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她扑进我怀里,又哭又笑。
“陈辉,你考上了!你考上了!”
我拿过分数单。
总分,比当年的重点本科线,高出了五十分。
我考上了。
我真的考上了。
我这个二十四岁的“高龄考生”,终于圆了自己的大学梦。
我抱着林晚,在那个简陋的仓库里,转了一圈又一圈。
我们笑着,闹着,最后一起摔倒在床上。
我看着她泪光闪闪的眼睛,吻了上去。
那个吻,带着汗水和泪水的咸味,却甜到了心里。
我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家人。
我妈当场就哭了,抱着我,说不出话来。
我爹拍着我的肩膀,说了三个“好”字。
我弟弟陈阳,比我还激动。
他抱着我,大喊着:“我哥是大学生了!我哥是大学生了!”
最高兴的,莫过于林振国。
他在我们市最好的饭店,摆了三十桌。
把他所有的生意伙伴,亲朋好友,都请了过来。
宴会的名义是,庆祝我考上大学。
我知道,他是在向全世界宣布。
他林振国的女婿,不是一个吃软饭的窩囊废。
是一个凭自己本事,考上重点大学的,堂堂正正的男人。
宴会上,很多人来给我敬酒。
那些曾经用鄙夷和怜悯的眼神看我的人,此刻都换上了一副谄媚的嘴脸。
“陈老弟,哦不,陈经理,以后可要多多关照啊!”
“小陈啊,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你跟晚晚,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对!”
我应付着他们,心里却毫无波澜。
我只想快点结束这一切,回到我们的“桃花源”。
回到那个,只有我和林晚的地方。
宴会结束,林振国把我叫到一边。
他递给我一张存折。
“阿辉,这里面是十万块。”
“你们去北京读书,生活,都要花钱。别委屈了自己,也别委屈了晚晚。”
我看着那张存折,摇了摇头。
“爸,这个钱,我不能要。”
“你考上大学,我这个当岳父的,给你点奖励,怎么了?”
“爸,你能把晚晚嫁给我,就是给我这辈子最好的奖励了。”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
“以后的路,我想自己走。”
“我想堂堂正正地站在她身边,而不是躲在你的翅膀底下。”
林振国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他眼圈又红了。
他伸出手,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好小子。”
“我女儿,没看错人。”
1984年9月。
我和林晚,一起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绿皮火车,哐当哐当,载着我们的梦想,驶向未来。
林晚拿着她那张迟到两年的录取通知书。
我拿着我那张崭新的,还散发着墨香的通知书。
我考的,也是清华。
不过不是建筑系。
是经济管理系。
林晚说,她负责设计房子,我负责赚钱养家。
我们分工明确。
火车上,她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感慨万千。
一年前,我还是一个在工厂里混吃等死的落榜青年。
我觉得我的人生,一眼就能望到头。
灰暗,无光。
一年后,我却坐在开往中国最高学府的火车上。
身边,是我挚爱的妻子。
我的人生,因为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像一道光,照亮了我腐烂的生活。
她把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我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谢谢你,林晚。”
谢谢你,看到了那个连我自己都快要放弃的,陈辉。
谢谢你,愿意用你的全世界,来赌我的未来。
我陈辉何德何能,能拥有你。
到了北京,我们安顿下来。
林振国早就托关系,在学校附近给我们找好了住处。
是一个小小的四合院。
虽然不大,但很温馨。
院子里有棵大槐樹,夏天的时候,可以在树下乘凉。
我们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了。
清华园很大,很美。
我们像所有普通的新生一样,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我们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食堂。
林晚很快就成了建筑系的明星人物。
她专业功底扎实,思维活跃,设计的图纸,连教授都赞不ë绝口。
而我,在经济管理系,也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八十年代的中国,是一个充滿机遇和变革的时代。
我学的那些理论知识,结合我岳父林振国的实战经验,让我对商业,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我开始尝试做一些小生意。
在校园里卖磁带,卖英文小说,甚至还和几个同学,攒了一台电脑,给外面的公司做一些简单的编程工作。
赚的钱不多,但足够我们应付日常开销。
我再也不用花林振国一分钱了。
我们成了校园里一对很特别的“夫妻档”。
很多人都知道,建筑系那个才华横溢的系花林晚,嫁给了经管系一个比她大好几岁的“老男人”。
一开始,很多人都不理解。
尤其是那些追求林晚的,年轻帅气的男同学。
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敌意。
直到有一次。
建筑系举办一个设计展览。
林晚的一个模型,在搬运过程中,被人不小心撞坏了。
那个模型,是她熬了好几个通宵才做出来的。
第二天就要交了。
林晚当时就傻了,急得直掉眼泪。
我二话不说,拉着她就去了材料室。
我让她把图纸拿给我。
然后,我凭着记忆里她做模型时的步骤,和图纸上的数据,开始动手修复。
我不是学建筑的,但我看了她做过无数遍。
我手很稳,脑子很清醒。
切割,打磨,粘合……
我整整忙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当一个完好无损的模型,重新出现在林晚面前时。
她抱着我,哭得稀里哗啦。
周围那些建筑系的同学,全都看傻了。
从那天起,再也没有人敢在我面前,对我和林晚的关系,说三道四。
他们终于明白,林晚的选择,没有错。
这个世界上,最懂她的人,是我。
最爱她的人,也是我。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大学四年就过去了。
毕业后,林晚进入了一家国内顶尖的建筑设计院。
而我,则拒绝了所有公司的 offer。
我选择,回我们的城市。
林晚毫不犹豫地支持我。
“你去哪,我就去哪。”
我们又回到了那个我们开始的地方。
只是这一次,我们不再是那个落魄青年和“傻姑娘”。
我用大学几年攒下的钱,加上林振国的一部分投资,成立了一家小小的贸易公司。
我从我岳父当年起家的地方开始。
倒腾电子产品,服装,然后是房地产。
九十年代的中国,遍地是黄金。
凭着我敏锐的商业嗅觉和果敢的作风,我的公司,像滚雪球一样,越做越大。
十年后,我成了我们市新的“首富”。
人们不再叫我“林半城的女婿”。
而是叫林振国,“陈总的岳父”。
而林晚,成了国内最有名的建筑设计师之一。
她没有一直在设计院待着。
在我公司步入正轨后,她就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
她设计的作品,拿遍了国内外所有的大奖。
但她最满意的作品,是我们现在的家。
一座建在山顶的玻璃房子。
有一个超大的书房,一个可以看星星的天窗。
还有一个种满了栀子花的院子。
我们有了两个孩子。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男孩像我,皮实,调皮。
女孩像她,安静,聪慧。
我常常在想,如果时间回到1983年。
那个媒人坐在我家掉漆的八仙桌旁,问我愿不愿意娶林家的傻女儿。
我还会不会犹豫?
我想,我还是会的。
因为那时候的我,太年轻,太驕傲,也太自卑。
我看不清命运赠予我的礼物。
我只会觉得,那是一场屈辱的交易。
幸好,我没有错过。
幸好,林晚选择了我。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处理完公司的事务,回到家。
林晚正带着孩子们在院子里浇花。
她穿着一条简单的棉布裙子,头发松松地挽着。
阳光洒在她身上,像鍍了一层金边。
她看到我,对我笑了笑。
那个笑容,和多年前,她举着棉花糖,对我露出的笑容,一模一样。
干净,纯粹,不含一丝杂质。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
“回来了?”
“嗯,回来了。”
我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看着院子里追逐嬉戏的孩子。
“老婆。”
“嗯?”
“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笔生意。”
“是什么?”
“是娶了你。”
我用三十七块五的月薪,加上我那点可怜的自尊,换来了我一生的挚爱和救赎。
这笔生意,是我陈辉,占了天大的便宜。
来源:意动花为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