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我为发小出面打架,15年后他姐姐堵我家门:我喜欢你了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1-17 23:14 1

摘要: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子,站在九八年夏天的尾巴里,像一张褪了色的旧画报。

那扇门,是我家的,也不是我家的。

它是我家那扇掉漆的绿铁门,熟悉得像我手背上的疤。

但敲门的人,让它变得陌生。

门外站着一个女人。

准确说,是一个姑娘。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子,站在九八年夏天的尾巴里,像一张褪了色的旧画报。

风吹起她的长发,也吹来了楼道里那股熟悉的,潮湿的,混着邻居家炒辣椒的味儿。

我认识她。

又不认识她。

她的眉眼,像极了一个人。一个我埋在心里,埋了十五年的人。

李浩。我的发小。

而她,是李浩的姐姐,李月。

十五年了。

自从他们家搬走,十五年,杳无音信。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厂里那台老旧的冲压机,猛地砸了下来,把所有思绪都砸成了铁饼。

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像塞了一团棉花,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是她先开的口。

声音很轻,像风里飘着的柳絮,却一个字一个字,砸在我心上。

她说:“陈辉,我找了你很久。”

我木然地点点头。

然后,她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藏着一整片深不见底的湖。

湖水晃了晃,漾出我完全看不懂的情绪。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了一句让我后半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她说:“我喜欢你了。”

我愣住了。

彻底愣住了。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楼道里的风停了,邻居家的锅铲声也消失了。

世界只剩下她那双眼睛,和那句轻飘飘,却重如泰山的话。

喜欢我?

为什么?

我们十五年没见了。

上一次见她,她还是个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姑娘,总是跟在我和李浩屁股后面,怯生生地喊“陈辉哥”。

而我,只是李浩的跟班,是那个为了他,能把拳头砸在别人脸上的愣头青。

我的记忆,像一盘被人打翻的录像带,疯狂地倒带,回到了那个闷热的,改变了一切的夏天。

一九八三年。

那年的夏天,热得邪乎。

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好像要把自己的命都叫出来。

柏油马路被太阳晒得软绵绵的,踩上去,能留下一个浅浅的脚印。

我和李浩,就是那年夏天里最形影不离的两个影子。

他家和我家,就隔着一条巷子。

他瘦,白净,戴着一副瓶底厚的眼镜,说话斯斯文文,像个教书先生。

我壮,黑,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不爱说话,但拳头硬。

我们俩凑在一起,就像一本《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和唐僧。

当然,我是那个负责打妖怪的。

李浩就是那个需要被保护的。

他喜欢看书,什么书都看。他家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很多我连名字都念不全。

他最宝贝的,是一套连环画,《西游记》。

那套书,他翻来覆去地看,书角都磨毛了,还用透明胶仔仔细细地粘好。

他说,陈辉,你就是我的齐天大圣。

我说,那你可别念紧箍咒。

他笑得眼镜片后面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出事那天,也是这样一个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下午。

起因,就是那套《西游记》。

巷子口有个孩子王,叫王胖子,比我们大两岁,人高马大,最喜欢抢别人的东西。

那天,李浩抱着他那套宝贝连环画,坐在大榕树下看。

王胖子带着几个跟班,晃晃悠悠地过来了。

他一把抢过李浩手里的书,嘿嘿地笑:“哟,这不是李书呆子吗?看什么好东西呢?”

李浩急了,站起来要去抢,脸涨得通红。

“你还给我!这是我的书!”

王胖子把书举得高高的,李浩根本够不着。

“你的?现在是我的了!”王胖子一脸的蛮横,“想要啊?跪下来求我啊!”

我当时正在不远处玩弹珠,听到声音,一抬头就看到了这一幕。

一股火,“噌”地一下就从脚底板窜到了天灵盖。

我扔下弹珠,像一头被惹怒的小豹子,冲了过去。

“王胖awesome,你把书还给他!”我吼道。

王胖子斜着眼看我,一脸不屑:“陈黑炭,这里没你的事,滚一边去。”

我没滚。

我站到了李浩前面,把他护在身后。

我说:“我再说一遍,把书还给他。”

我的声音不大,但巷子里所有的小孩都安静了下来。

他们知道,我要动手了。

王胖子把书往他跟班怀里一扔,捏了捏拳头,骨节咔咔作响。

“给脸不要脸是吧?行,今天我就让你知道知道,谁是这条巷子的老大!”

他一拳就朝我脸上挥了过来。

我没躲。

我硬生生挨了这一拳,只觉得眼冒金星,嘴里一股铁锈味。

但我没退。

我知道我不能退。

我身后是李浩,是我的兄弟。

我猛地一头撞进他怀里,用尽全身的力气,把他撞倒在地。

然后,就是一场混战。

我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拳,踢了多少脚。

我只记得,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保护李浩,抢回他的书。

我的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王胖子和他那几个跟班身上。

我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我只知道,我是孙悟空,我要保护我的师父。

最后,是大人来了,才把我们拉开。

我浑身是土,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也破了。

我的右手,疼得钻心。

但我赢了。

那套《西游记》被我抢了回来,虽然有几本被撕破了。

我把书塞到李浩怀里,对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带血的牙。

“拿着。”

李浩看着我,眼圈红了。

他没哭,但那副表情,比哭还难看。

他拿着书,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后来,我妈领着我,他爸领着他,一起去了王胖子家。

免不了一顿赔礼道歉,还有一顿臭骂。

我爸那天出差没在家,不然我挨的肯定不止是一顿骂。

回家的路上,我妈一路数落我,说我惹是生非,早晚要被人打死。

我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我的右手,肿得像个馒头。

晚上,李浩偷偷跑到我家来。

他手里拿着一瓶红药水,还有一卷纱布。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包扎。

他的动作很轻,很笨拙。

红药水涂在伤口上,疼得我直抽凉气。

但他没停。

包扎好了,他才抬起头,看着我。

他的眼睛在昏黄的灯光下,亮得惊人。

他说:“陈辉,疼吗?”

我摇摇头,嘴硬道:“不疼,跟挠痒痒似的。”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手上的伤。

过了很久,他才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

是一颗大白兔奶糖。

他把糖纸剥开,把那颗白白胖胖的糖塞到我嘴里。

一股浓浓的奶香味,瞬间在嘴里化开。

甜得发腻。

他说:“陈辉,以后,我把我的糖都给你吃。”

他又说:“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真的变成了齐天大圣,脚踩筋斗云,手拿金箍棒。

而李浩,就坐在我身后的云彩上,抱着他的那套《西游记》,笑得一脸灿烂。

那场架,成了我童年最光辉的战绩。

但也成了我们分离的导火索。

没过多久,就听说王胖子的爹在外面有点势力,扬言要找人收拾我。

我爸妈吓坏了。

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可大可小。

恰好那时候,李浩的爸爸单位分房,有机会调到省城去。

他们家本来还在犹豫。

因为这件事,他们下定了决心。

走。

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傍晚。

李浩找到我,把那套《西游记》塞到我怀里。

“陈辉,给你。”

我愣住了:“你干嘛?这不是你的宝贝吗?”

“我们家……要搬走了。”他的声音很低,像蚊子叫。

我心里咯噔一下。

“去哪?”

“省城。”

我沉默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省城,对我来说,是一个遥远得像天边一样的地方。

我知道,这一走,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雨点打在屋檐上,滴滴答答,像是在为我们送行。

我们俩就这么站着,谁也不说话。

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最后,还是他先开了口。

“陈辉,你别忘了我。”

“忘不了。”我说。

“你得给我写信。”

“我字丑。”

“没关系,我看得懂。”

“……好。”

他走了。

跟着他的父母,坐上了一辆绿皮火车,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我站在站台上,看着火车远去,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

我手里,紧紧攥着那套《西游记》。

书上,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那一年,我十岁。

我以为,我们很快就会再见。

我以为,我们的友情,会像书里的孙悟空和唐僧一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修成正果。

但我错了。

生活不是西游记。

没有那么多妖魔鬼怪,却有比妖魔鬼怪更磨人的东西。

叫时间。

叫距离。

我们通过几次信。

刚开始,很频繁。

他给我讲省城的高楼大厦,讲他们学校漂亮的操场,讲他新认识的同学。

我给他讲巷子里的鸡毛蒜皮,讲王胖子又被谁揍了,讲那棵大榕树又长高了多少。

信纸上,涂满了我们对彼此的思念。

但渐渐地,信越来越少,间隔越来越长。

他的信里,开始出现一些我看不懂的名词,物理,化学,函数。

我的信里,还是那些家长里短,上山掏鸟窝,下河摸鱼虾。

我们的话题,越来越少。

我们像是活在两个世界的人。

最后,我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进了我爸在的工厂,当了一名学徒工。

他呢,听说考上了省城最好的高中。

我们的最后一封信,是我写给他的。

信里,我祝贺他考上高中,然后,就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我感觉,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我永远也跨不过去的河。

那封信,他没有回。

我们就这样,断了联系。

时间,像厂里车间外那条浑浊的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流淌。

冲刷着我的记忆,也冲刷着我的人生。

我从一个愣头青,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青年工人。

每天穿着一身油腻腻的工装,在机器的轰鸣声中,重复着同样的工作。

下班,吃饭,睡觉。

三点一线。

日子过得像一杯白开水,无色,无味。

我不是没想过改变。

也试着谈过几次恋爱。

但都无疾而终。

那些姑娘都说,陈辉,你人是好人,但你心里,好像藏着事。

我心里藏着事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每到下雨天,我那只受过伤的右手,就会隐隐作痛。

那疼痛,像一根针,总是不经意地,刺一下我的心。

提醒我,曾经有一个叫李浩的少年,从我的生命里走过。

提醒我,我曾经是他的齐天大圣。

我把那套《西游记》藏在床底的木箱子里。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会拿出来翻一翻。

书页已经泛黄,脆弱得像秋天的落叶。

上面有我和他小时候的涂鸦,还有他用铅笔写的,歪歪扭扭的批注。

我看着那些熟悉的字迹,就好像看到了当年那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少年。

他在哪?

过得好不好?

还会记得我这个满身机油味的“孙悟空”吗?

我不知道。

我也不敢去打听。

我怕打听到的,是我不想听到的答案。

我怕他已经把我忘了。

我怕他已经有了新的朋友,新的“齐天大圣”。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

巷子拆了,盖起了高楼。

大榕树被砍了。

王胖子结婚了,生了个和他一样胖的儿子。

一切都在变。

只有我,好像还停留在原地。

守着一份陈旧的记忆,过着一眼望得到头的生活。

直到十五年后。

一九九八年的那个夏天。

李月,像一个从天而降的故人,敲开了我家的门。

也敲开了我尘封了十五年的记忆。

她那句“我喜欢你了”,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千层浪。

我的心,乱了。

彻底乱了。

我看着眼前的李月,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跟屁虫了。

她长大了。

出落得亭亭玉立。

眉眼间,有李浩的影子,但更多了几分女孩子的秀气和倔强。

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

我能回答什么?

我该回答什么?

我的喉咙发干,半天才挤出一句:“……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

我们之间,除了“李浩的姐姐”和“李浩的朋友”这层关系,再无其他。

这十五年,我们没有任何交集。

这份突如其来的喜欢,从何而来?

李月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这么问。

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陈辉哥,能让我进去坐坐吗?”

我这才如梦初醒,赶紧侧身让她进来。

我家里很乱,一股常年不开窗的霉味。

我有些不好意思,手忙脚乱地收拾着沙发上的脏衣服。

“别忙了,”她拦住我,“我不嫌弃。”

她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很自然,就像回到了自己家。

我给她倒了杯水。

白瓷缸子,上面印着“劳动最光荣”五个红字。

她接过去,捧在手里,却没有喝。

只是低着头,看着杯子里升腾起的热气。

屋子里很安静。

只有墙上那台老式挂钟,在滴答滴答地走着。

像是在催促着什么。

过了很久,她才抬起头,重新看向我。

“陈辉哥,你还记得我弟弟李浩吗?”

我的心,猛地一抽。

这个问题,像一把钝刀子,在我的心上慢慢地割。

怎么可能不记得?

那个名字,那张脸,已经刻进了我的骨头里。

我点点头,声音有些沙哑:“记得。”

“他……”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那个我最想知道,也最害怕知道的问题,“他现在……怎么样了?”

李月的眼睛,瞬间就红了。

她捧着水杯的手,在微微地颤抖。

她咬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但我还是看到了,有晶莹的液体,顺着她的脸颊,滑落,滴进了那个印着“劳动最光光荣”的白瓷缸子里。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沉到了无底的深渊。

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他……”李月的声音,带着哭腔,碎得不成样子,“他不在了。”

轰隆!

窗外,一道闪电划破天际。

紧接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

一场酝酿已久的暴雨,倾盆而下。

豆大的雨点,疯狂地砸在窗户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像是在为某个生命的逝去,奏响哀乐。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不在了?

什么叫不在了?

我看着李月,希望她能告诉我,她是在开玩笑。

但她没有。

她只是在哭。

无声地,绝望地哭。

那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

我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闷得我喘不过气。

李浩。

那个白净斯文的少年。

那个会把糖分给我吃的少年。

那个说我是他亲哥的少年。

他不在了?

怎么会?

怎么可能?

“什么时候的事?”我的声音,颤抖得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

“三年前。”

“……怎么回事?”

“白血病。”

三个字,像三把淬了毒的匕首,狠狠地插进了我的心脏。

我踉跄了一下,扶住了身后的墙壁,才没有倒下去。

墙壁冰冷,像李浩已经失去温度的身体。

我的眼前,开始发黑。

耳边,是呼啸的风声,是哗哗的雨声,是李月压抑的哭声。

还有,我心脏破碎的声音。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那个下午的。

我就像一个被抽走了灵魂的木偶,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听着李月断断续续地讲述。

讲述李浩的这十五年。

讲述他生命的最后时光。

他们搬到省城后,李浩一直很努力。

他成绩很好,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

他考上了最好的高中,又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

他成了他们全家的骄傲。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有一个光明灿烂的未来。

但是,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最残忍的玩笑。

大三那年,他被查出了白血病。

这个消息,对于他们家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他们倾家荡产,为他治病。

但,还是没能留住他。

在医院的病床上,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两年。

“他走的时候,很痛苦。”李月的声音,已经嘶哑得不成样子,“化疗让他掉光了头发,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但他很坚强,他从来没在我们面前哭过。”

“他总是笑着跟我们说,没事,我可是唐僧,要去西天取经的,这点小磨难,不算什么。”

“他说,他的齐天大圣,会来救他的。”

听到这里,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像决了堤的洪水,汹涌而出。

齐天大圣。

他的齐天大圣。

我这个所谓的齐天大圣,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在哪里?

我在工厂里,抱怨着工作的无聊,生活的乏味。

我在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人争得面红耳赤。

我甚至,连一封信,都没有再给他写过。

我算什么齐天大圣?

我就是个懦夫!是个逃兵!

我连我最重要的师父,都弄丢了。

我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响亮,而又沉闷。

李月被我吓了一跳,停止了哭泣,怔怔地看着我。

“陈辉哥,你别这样,不怪你,不怪你……”

不怪我?

怎么能不怪我?

如果我当初,能勇敢一点,去找他。

如果我当初,能坚持给他写信。

如果……

可是,没有如果。

我错过了。

永远地错过了。

“他一直念叨你。”李月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悲伤,“从我们搬家那天起,他就没忘记过你。”

“他把你的每一封信,都好好地收着,翻来覆去地看。”

“他把那套《西游记》,也带到了省城,那是他最宝贝的东西。”

“他说,陈辉哥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他说,那年夏天,你为了他打架的样子,是他见过最帅的。”

“他说,你就是他的英雄。”

李月从随身带着的布包里,拿出了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

她一层一层地打开。

里面,是一张已经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十岁左右的男孩。

一个黑,一个白。

一个壮,一个瘦。

他们勾肩搭背,笑得没心没肺。

背景,是那棵已经被砍掉的大榕树。

是我和李浩。

“这是他一直放在钱包里的照片。”李月说,“他说,看到这张照片,就好像你还在他身边。”

我伸出颤抖的手,接过那张照片。

照片很薄,很轻。

但在我手里,却重如千钧。

我看着照片上,那个笑得一脸灿烂的自己。

觉得那么陌生。

那个勇敢的,无所畏惧的少年,去哪了?

他被时间磨平了棱角,被生活压弯了脊梁。

他变成了一个庸庸碌碌,连自己都看不起的中年人。

“他走之前,跟我说了很多话。”李月的声音,渐渐平复了下来,但依旧带着浓浓的鼻音。

“他跟我说,他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再见你一面。”

“他让我,一定要找到你。”

“他让我,替他跟你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啊!

“他说,是他先弄丢了你这个朋友。”

“他还让我,把一样东西,交给你。”

李月又从包里,拿出了一个东西。

是一本书。

一本用牛皮纸,仔仔细细包好了的书。

我不用看,也知道那是什么。

是那套《西游记》里的一本。

我接过来,慢慢地,撕开牛皮纸。

书的封面,已经很旧了。

但保存得很好。

我翻开书。

在扉页上,我看到了李浩的字。

他的字,还是那么清秀,那么好看。

上面写着:

“赠吾兄陈辉,我的齐天大圣。”

“愿你火眼金睛,看透世间善恶。”

“愿你金刚不坏,不惧人生磨难。”

“愿你,永远是那个,为我挥起拳头的少年。”

落款,是他的名字。

李浩。

还有一个日期。

是他去世前一天的日期。

我的视线,瞬间模糊了。

眼泪,一滴一滴,砸在那行字上,晕开了一片水渍。

我抱着那本书,像抱着一件稀世珍宝。

我把脸埋在书里,闻着那股熟悉的,陈旧的纸张的味道。

好像,他又回到了我身边。

好像,我们又回到了那个炎热的,无忧无虑的夏天。

我在哭。

为李浩,也为我自己。

为我们逝去的青春,为我们回不去的过去。

李月没有打扰我。

她就那么静静地坐着,陪着我。

等我哭够了,情绪稍微稳定下来。

她才重新开口。

“陈辉哥,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了吗?”

我抬起头,看着她。

她的眼睛,又红又肿,像两颗熟透的桃子。

但眼神,却异常地坚定。

我摇摇头。

我还是不明白。

“因为李浩。”她说。

“这十五年,我听了十五年你的故事。”

“在李浩的嘴里,你不是一个普通人。”

“你是一个英雄。”

“你勇敢,仗义,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

“你就像一道光,照亮了他短暂而又灰暗的人生。”

“他跟我说,陈辉哥这样的男人,才值得女孩子喜欢。”

“他说,如果我以后要找男朋友,就要找你这样的。”

“我从小,就是听着你的‘传说’长大的。”

“在我心里,你早就不是一个模糊的名字,而是一个具体的人,一个完美的,值得我仰望的人。”

“我对他,有亲情,有崇拜,有依赖。”

“渐渐地,这种感情,就变了。”

“变成了……喜欢。”

我呆呆地听着。

像是在听一个与我无关的故事。

原来,是这样。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十五年里,我一直活在另一个人的讲述里。

活在李浩的记忆里,活在李生的想象里。

他们把我,塑造成了一个英雄。

一个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英雄。

这太荒唐了。

也太沉重了。

“李月,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喜欢的,可能不是我。”

“你喜欢的,只是李浩口中的那个我。”

“那个十岁的,天不怕地不怕的陈辉。”

“但,我已经不是他了。”

我指了指自己这一身油腻的工装,指了指这个乱糟糟的家。

“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

“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失败的,中年男人。”

“我配不上你的喜欢。”

“更配不上,李浩心里的那个英雄形象。”

我说的是实话。

是我的肺腑之言。

我不想欺骗她,更不想亵渎李浩对我的那份情谊。

李月看着我,摇了摇头。

“不。”

“在我眼里,你就是。”

“刚才,你打自己的那一巴掌,我就知道,你还是他。”

“你还是那个会为了朋友,心疼,自责,愧疚的陈辉。”

“你的心,没有变。”

“这就够了。”

她站起身,走到我面前。

她比我矮一个头。

她需要仰着头,才能看着我的眼睛。

“陈辉哥,我今天来,不是要你给我什么答复。”

“我只是想完成李浩的遗愿。”

“也想,给我自己这十五年的暗恋,一个交代。”

“话,我说完了。”

“我该走了。”

她说完,转身就要走。

我下意识地,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的手,很凉。

也很瘦。

“外面……下着大雨。”我说。

“没关系,我带伞了。”

“吃了饭再走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

可能是,我不想让她就这么走了。

可能是,我想再多听一些,关于李浩的事。

也可能是,我孤独了太久,太需要一个人,来温暖我这颗冰冷的心。

李月回过头,看着我。

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

随即,那丝惊讶,变成了一抹淡淡的,却很温暖的笑。

“好。”她说。

那天晚上,我做了饭。

很简单,两菜一汤。

西红柿炒鸡蛋,清炒豆芽,紫菜蛋花汤。

都是我妈教我的家常菜。

味道,很一般。

但李月吃得很香。

她一边吃,一边跟我讲李浩的事。

讲他上大学,拿了多少奖学金。

讲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却不敢表白。

讲他生病后,还偷偷地写小说,想当一个作家。

她讲得很平静,就像在讲一个邻家男孩的故事。

但我知道,每讲一句,她的心,都在滴血。

我默默地听着,给她夹菜。

这顿饭,我们吃了一个多钟头。

外面的雨,也渐渐停了。

吃完饭,我送她去车站。

昏黄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们一路无话。

到了车站,她要上车了。

她回过头,对我说:“陈辉哥,谢谢你的晚饭。”

我说:“应该的。”

她笑了笑,说:“那我走了。”

“嗯。”

她转身上了车。

车门关上,缓缓启动。

我看着公交车,消失在夜色里。

心里,空落落的。

像是什么重要的东西,被带走了。

又像是什么新的东西,被留下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抱着那本《西游记》,想了很多。

想李浩,想李月,想那个回不去的夏天,想我这操蛋的前半生。

我第一次,开始认真地审视自己。

审视自己的生活。

我真的要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吗?

我真的要辜负李浩,对我这个“齐天大圣”的期望吗?

不。

我不能。

第二天,我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让我身边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决定。

我辞职了。

我离开了那个我待了十几年,像个牢笼一样的工厂。

我爸妈都快气疯了。

他们说我疯了,放着铁饭碗不要,要去喝西北风。

我没有解释。

我知道,他们不会懂。

我用我这些年攒下的一点积蓄,在市中心,租了一个小门面。

开了一家书店。

书店的名字,我想了很久。

最后,我给它取名叫“大圣书屋”。

我把那本李浩送我的《西游记》,放在了书店最显眼的位置。

那是我们书店的镇店之宝。

只展示,不出售。

开书店,很辛苦。

比在工厂上班,累多了。

起早贪黑,进货,理货,看店。

一开始,生意很差。

经常一天都卖不出去几本书。

但我没有放弃。

因为,我感觉,我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

我感觉,李浩在天上看着我。

他会为我感到骄傲的。

我和李月,也保持着联系。

她隔三差五,就会来店里看我。

有时候,给我带点她自己做的饭菜。

有时候,就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看我忙活。

我们很有默契。

谁也没有再提过那天晚上的事。

那句“我喜欢你了”,就像一颗被埋进土里的种子。

我们都在等。

等它自己,生根,发芽。

我们聊得最多的,还是李浩。

通过李月的讲述,我一点一点地,拼凑出了李浩那短暂而又灿烂的一生。

我知道了,他大学的专业,是中文。

我知道了,他写的那本小说,叫《寻圣》。

讲的是一个现代少年,穿越回唐朝,和孙悟空一起,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李月把那本小说的手稿,拿给我看。

厚厚的一沓稿纸。

字迹,还是那么清秀。

故事,写得很精彩。

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我看着看着,就笑了。

笑着笑着,就哭了。

这个傻小子。

到死,都还记着他的齐天大圣。

李月说,李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把这本书,出版。

我跟她说,这个愿望,我来帮他实现。

我开始四处奔波,找出版社。

被拒绝了很多次。

他们都说,这种题材,没有市场。

但我没有放弃。

我一次又一次地,修改稿件,完善故事。

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这期间,李月一直陪在我身边。

她是我最坚实的后盾。

在我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她总是会鼓励我。

她说:“陈辉哥,你就是李浩的齐天大圣,没有什么事,是你办不到的。”

是啊。

我是他的齐天大圣。

我怎么能让他失望?

终于,在我不懈的努力下,有一家出版社,愿意出版这本书。

虽然,是一家很小的出版社。

虽然,稿费,少得可怜。

但我还是很开心。

我感觉,我完成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我替李浩,圆了一个梦。

书出版那天,我拿着样书,和李月一起,去了李浩的墓地。

那是我第一次,去见他。

他的墓碑上,贴着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上的他,还是那么白净,那么斯文。

戴着眼镜,笑得靦腆。

我把那本《寻圣》,轻轻地放在他的墓碑前。

我对他说:“李浩,兄弟,我来看你了。”

“你的书,我帮你出了。”

“你在那边,看到了吗?”

“你这个唐僧,太不靠谱了,取经取到一半,就撂挑子了。”

“剩下的路,我这个孙悟空,替你走。”

我说着说着,声音就哽咽了。

李月站在我身边,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还是那么凉。

但这一次,我却感觉到了一股暖流,从她的手心,传到了我的心里。

我们俩,就那么站着。

在李浩的墓碑前,站了很久很久。

从那天起,我们俩的关系,好像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我们不再刻意地回避那个话题。

我们开始像普通的情侣一样,约会,看电影,逛公园。

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

水到渠成。

有一天,我们又聊起了那个夏天。

聊起了那场改变了我们所有人命运的架。

我问她:“你当时,在场吗?”

她点点头。

“在。我就躲在不远处的大树后面。”

“我看到你,像个英雄一样,冲了上去。”

“我看到你,为了保护李浩,被人打得鼻青脸肿。”

“我当时,又害怕,又……崇拜。”

“从那天起,你的影子,就在我心里,再也抹不掉了。”

我笑了。

原来,那颗种子,在十五年前,就已经埋下了。

只是,我们都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等了十五年,才来找我?”我问出了我心里,最后一个疑问。

李月沉默了。

过了很久,她才说:“因为,我不敢。”

“那时候,我们家刚到省城,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我爸妈,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和李浩身上。”

“他们希望我们,能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出人头地。”

“我不能,也不敢,因为自己的私事,让他们分心。”

“后来,李浩又生病了。”

“我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照顾他身上。”

“我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格,去想我自己的事。”

“直到他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感觉我的天,都塌了。”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走不出来。”

“直到有一天,我整理他的遗物,看到了那张照片,看到了那本《西游记》。”

“我才想起来,他还有一个愿望,没有完成。”

“他想让我,找到你。”

“他想让我,替他,好好地看看你。”

“所以,我来了。”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泪光,也有星光。

“陈辉,我来找你,一开始,是为了李浩。”

“但现在,是为了我自己。”

“我不想再错过了。”

“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谁的英雄。”

“而是因为,你就是你。”

“是那个会为了一个承诺,开一家书店的傻瓜。”

“是那个会为了朋友的遗愿,四处奔波的笨蛋。”

“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陈辉。”

听完她的话,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一把将她,紧紧地,拥入怀中。

我感觉,我拥抱的,不仅仅是她。

还有我那失落了十五年的青春。

还有我那份,迟到了十五年的爱情。

“李月。”我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声音闷闷的。

“嗯?”

“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找回了自己。

谢谢你,让我的人生,重新有了色彩。

也谢谢你,替李浩,爱着我。

她没有说话。

只是更用力地,抱紧了我。

后来,我们的“大圣书屋”,生意越来越好。

很多人,都是看了《寻圣》这本书,慕名而来的。

他们都想看看,那个写出这么精彩故事的作者,和他那个“齐天大圣”朋友的书店,是什么样子的。

书店里,总是坐满了看书的年轻人。

他们朝气蓬勃,眼里有光。

我看着他们,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我和李浩。

我和李月,也结婚了。

没有盛大的婚礼,只是请了双方的亲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

婚后,我们有了一个儿子。

儿子长得很像我,但性格,却像李浩。

斯斯文文,不爱说话,就喜欢看书。

他最喜欢的书,也是那套《西游记》。

他总是缠着我,让我给他讲孙悟空的故事。

每一次,我都会把他抱在怀里,指着那本已经很旧很旧的连环画,对他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孙悟空的猴子……”

讲着讲着,我的思绪,就会飘得很远很远。

飘回到那个,一九八三年的夏天。

那个有知了,有大榕树,有白兔奶糖的夏天。

那个,我为了我的兄弟,挥起拳头的夏天。

我知道,李浩没有离开。

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在我们身边。

他变成了天上的星星,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他变成了我们书店里,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

他变成了我儿子,那双清澈的,求知若渴的眼睛。

他活在我们的记忆里。

活在我们的故事里。

永不褪色。

而我,也终于,活成了他希望我成为的样子。

我还是那个,会为了保护我在乎的人,而挥起拳头的“齐天大圣”。

只不过,这一次,我守护的,不再是一个人。

而是一个家。

一个,有他,有她,也有我的,家。

窗外,阳光正好。

岁月,静好。

这就够了。

来源:顶级蜻蜓hjYNy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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