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把我送的戒指弄丢了,我没怪她,又给她买了一个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1-16 17:57 1

摘要:这是我们结婚二十五年来,她第三次弄丢结婚戒指。不对,如果算上我刚买回来这枚,应该叫“弄丢了第二枚,即将拥有第三枚”。

第三枚戒指

那枚戒指叫“初见”

林婉又把戒指弄丢了。

这是我们结婚二十五年来,她第三次弄丢结婚戒指。不对,如果算上我刚买回来这枚,应该叫“弄丢了第二枚,即将拥有第三枚”。

我从周大福的店里出来,手心里攥着那个小小的、红色的丝绒盒子,感觉沉甸甸的。不是金子的重量,是心里的。天阴着,像一块湿透了的灰色抹布,随时能拧出水来。我没急着回家,绕到小区后面的那条河边,找了个长椅坐下。

河水浑浊,慢慢地流。几个老头在对面甩着长长的鱼竿,半天不见动一下。

第一次丢戒指,是十年前。那时候儿子陈念还在上初中,家里每天都像打仗。林婉在厨房里忙活,我在厂里加班,两个人说话都得用喊的。有一天她洗完碗,突然“呀”了一声,冲到我面前,举着光秃秃的左手,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老陈,戒指,戒指不见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也跟着慌了。那枚戒指是我俩用攒了快一年的工资买的,最简单的款式,一个光面的铂金圈,内壁刻着我俩名字的缩写:CY&LW。对那时候的我们来说,那几乎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

我赶紧让她别动,趴在地上,把整个厨房的地砖缝都看了一遍。水槽的过滤网翻了三遍,垃圾桶倒出来,一点点地捏碎了检查。最后我甚至拆了下水管的U型弯,一股馊味涌上来,呛得我直咳嗽,可里面除了几根烂菜叶,什么都没有。

林婉就站在我身后,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地掉眼泪。她就是那样的人,一着急就说不出话,只会哭。

我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抱住她,说:“没事儿,没事儿,丢了就丢了,一个东西嘛。再说了,说不定是掉在哪个角落,过两天自己就滚出来了。”

她把头埋在我沾着油污的工作服上,闷声说:“那不一样……那是我们的戒指。”

“我在,不就行了?”我拍着她的背,“我比那戒指重要。”

话是这么说,可接下来一个多月,林婉像丢了魂。扫地的时候眼睛总往犄角旮旯里瞟,洗衣服前要把每个口袋都掏个底朝天。有时候半夜我醒过来,发现她正借着窗外那点月光,怔怔地看自己空着的手指。

我知道她心里那个疙瘩。后来厂里发了笔奖金,我揣着钱,偷偷跑到当年买戒指的那家金店,照着原来的样子,又打了一个。大小、款式、甚至连内壁的刻字,都一模一样。

那天我提前下班,把戒指放在一碗她最爱吃的红烧肉底下。她吃到一半,筷子“当”地一声碰到个硬东西,捞出来一看,愣住了。

她举着那枚油乎乎的戒指,眼睛瞪得老大,看看戒指,又看看我,嘴巴张了几次都没说出话。

我笑着说:“你看,我就说它自己会回来的嘛。肯定是上次躲在排骨底下,被你一起红烧了。”

她“噗嗤”一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又下来了。她小心翼翼地把戒指擦干净,重新戴回头指上,然后举到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看,嘴里念叨着:“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从那天起,她好像把之前那点不开心全忘了。只是多了个习惯,每隔一会儿就要下意识地摸一下无名指,摸到那个冰凉坚硬的触感,才会安心地笑一笑。

那枚戒指,我管它叫“初见”,因为它是我俩爱情开始的见证。而我补上的那一枚,我没告诉她,它其实叫“如初”。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我忘了,生活这东西,最擅长的就是重复出题,而且一次比一次难。

一碗没有放盐的馄饨

第二次丢戒指,是三年前。

那时候陈念已经考上了大学,去了遥远的北京。家里一下子从三人世界,变回了二人空间。林婉退休了,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研究菜谱,变着法地给我做好吃的。她的记性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变得有点不太好。

总是忘了关抽油烟机,出门买菜忘了带钱包,有时候跟我说着话,会突然停下来,皱着眉问我:“哎,我刚才想说啥来着?”

我总笑她:“老太婆咯,脑子里的内存不够用了。”

她就嗔怪地捶我一下:“你才是老头子。”

可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我开始偷偷在她吃的核桃里加些补脑的药粉,每天拉着她去公园散步,陪她看那些家长里短的电视剧,让她给我讲里面的剧情,锻炼她的记忆力。

她丢第二枚戒指那天,是个周末。她兴致勃勃地说要给我包荠菜馄饨,那是我的最爱。她在厨房里忙了一上午,我把阳台的花草拾掇了一遍,进屋的时候,她正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馄కి饨从厨房出来。

“快来尝尝,刚出锅的!”她脸上带着邀功似的笑容,额头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珠。

我坐下来,拿起勺子尝了一个,味道有点淡。我抬头看她,她正满怀期待地望着我。我笑了笑,说:“好吃,就是这个味儿。”

她开心地坐下,也吃了起来。可她刚吃了一个,眉头就皱了起来:“哎呀,我忘了放盐了!”

“没事,忘了就忘了,正好吃个清淡的。”我若无其事地继续吃。

她却放下勺子,一脸懊恼:“你看我这个记性,越来越差了。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忘。”她说着,习惯性地去摸无名指上的戒指,然后,她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空气好像在那一刻凝固了。

她慢慢地、一寸一寸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指。然后猛地站起来,冲进厨房。我也跟着进去,只见她把洗菜盆、案板、面粉袋……所有她碰过的东西都翻了一遍。

“是不是和面的时候,蹭掉了?”她喃喃自语,声音里带着哭腔。

“别急,别急,我们慢慢找。”我嘴上安慰着,心里却沉了下去。

我们找了整整一个下午。从厨房到客厅,再到卧室,几乎把整个家都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林婉瘫坐在沙发上,抱着膝盖,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眼泪无声地往下淌。

“老陈,我对不起你……”她哽咽着,“我又把它弄丢了……”

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把她揽进怀里。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我能感觉到她的绝望和自责。那一刻,我心里没有一点责备,只有铺天盖地的疼。

我知道,这不是她的错。是时间,是该死的病,正在一点点偷走她的记忆,偷走她生命里那些最重要的东西。

那天晚上,她几乎没怎么睡。我能感觉到她在黑暗中一次次地抬起手,徒劳地触摸那个空了的位置。

第二天,我请了假,又去了那家周大福。还是那个老师傅,他还记得我。

“又来啦?”他笑着问。

我点点头,苦笑了一下:“嗯,又‘回来’了。”

我拿着新买的戒指回家,没有再设计什么“失而复得”的桥段。我只是在她睡午觉的时候,把那枚戒指轻轻地、重新套回了她的手指上。

她醒来后,迷迷糊糊地抬起手,揉了揉眼睛。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正好照在她手上,那枚戒指闪了一下光。她愣住了,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把手拿到眼前,仔細地看了又看,然后,她转过头,望向我。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惊讶,有疑惑,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悲伤。

我冲她笑了笑,说:“你看,睡一觉,它就自己回来了。肯定是昨天跟我们捉迷藏呢。”

她没有像上次那样笑,也没有哭。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然后,她轻轻地“嗯”了一声,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提过戒指的事情。但她摸戒指的频率更高了,有时候甚至是在跟人说话的时候,手指也会无意识地在戒指上摩挲。仿佛那不是一枚戒指,而是她对抗遗忘的,最后一根稻草。

回家的那个男孩

陈念是暑假前回来的。

他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地站在门口,头发长了,人也黑了、瘦了,但眼神比以前亮了,像个真正的大人了。

林婉看见儿子,高兴得像个孩子。她拉着陈念的手,从头到脚地打量,嘴里不停地念叨:“怎么瘦成这样了?在北京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快进来,妈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陈念笑着,任由他妈妈拉着,眼睛却在偷偷看我,带着一丝询问。我朝他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放心。

自从林婉的病情开始变得明显,我和陈念之间就多了一种默契。我会在电话里跟他简单说一下他妈妈最近的情况,比如今天又忘了什么事,或者情绪好不好。但我从来没告诉过他,事情到底有多严重。我怕他担心,影响学业。我总觉得,这是我一个人的仗,我得替他们娘儿俩扛着。

陈念在家住了下来,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林婉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每天围着儿子转,好像有使不完的劲。

但陈念是敏锐的。他不再是那个只知道打游戏、跟父母顶嘴的少年了。他会不动声色地观察。

他会发现,妈妈做菜的时候,总是把盐和糖的罐子摆在最顺手的位置,上面还用马克笔写了大大的“盐”和“糖”;他会发现,家里的电视遥控器、我的老花镜、小区的门禁卡,都被我用彩色的绳子拴在了固定的地方;他还会发现,妈妈有时候会对着他,欲言又止,好像想叫他的名字,却一时想不起来,只能含糊地叫一声“哎”。

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在看电视。电视里正在放一个寻亲节目,一个老人得了阿尔茨海默病,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了,最后靠着儿子唱起儿时的童谣才唤醒了一点记忆。

林婉看得特别认真,眼圈都红了。她突然转过头,拉住陈念的手,很严肃地问:“念念,如果有一天,妈妈也把你忘了,不认识你了,你……你会不会怪妈妈?”

客厅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电视里的哭声。

陈念愣住了,他显然没料到妈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看了我一眼,我能看到他眼里的惊慌。

我刚想开口打个圆场,陈念却反手握住了林婉的手。他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特别清晰:“妈,你放心,就算你忘了全世界,我也不会让你忘了我。我就天天在你跟前晃,给你讲我小时候的糗事,给你唱《世上只有妈妈好》,烦也把你烦得想起来。”

林婉的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她抱着陈念,拍着他的背,像小时候哄他睡觉一样,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孩子……我的好孩子……”

我坐在旁边,看着抱在一起的母子俩,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酸又胀。我知道,我的男孩,长大了。他已经隐约猜到了什么,但他选择了用最温柔的方式,来守护他妈妈的尊严,也守护着我这个父亲,那个摇摇欲坠的谎言。

指间的那个空洞

压垮骆驼的,往往是最后一根稻草。而压垮我们这个家小心翼翼维持的平衡的,是那根空了的手指。

陈念回来后的第三个星期,林婉的戒指,又丢了。

那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林婉已经起来了。她正坐在窗边的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发呆。阳光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可她的身影看起来却格外单薄。

我走过去,想从后面抱住她,却看到她举着左手,手指在晨光中微微颤抖。

那个位置,又空了。

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什么时候的事?”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她没有回头,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不知道……我早上起来,它就不在了。”

我深吸一口气,说:“没事,别慌。肯定是在家里,我们找找。”

“别找了。”她突然说,声音里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疲惫和决绝,“找不到了。老陈,它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愣住了。

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推开了,陈念站在门口,睡眼惺忪地问:“爸,妈,怎么了?一大早的……”

他的目光落在了林婉的手上,然后,他脸上的表情也凝固了。

那天,我们三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早饭也没吃。我提议像以前一样,在家里找找看。林婉摇了摇头,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陈念默默地帮我把家里又搜了一遍,我们心里都清楚,这是徒劳。

最后,陈念坐在沙发上,低着头,问我:“爸,这到底是第几次了?”

我没说话。

他抬起头,眼睛通红,声音沙哑:“你别瞒我了。妈她……到底怎么了?”

我看着儿子已经有了棱角的脸,看着他眼神里的痛苦和坚持,我知道,我再也瞒不下去了。我这个谎言的堡垒,被我最爱的两个人,从内部,也从外部,一起攻破了。

我对他说:“你跟我来。”

我把他带到我的书房。那是我和林婉的卧室隔出来的一个小空间,里面堆满了我的旧书和工具。我拉开书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那个抽屉是上了锁的,钥匙我一直贴身带着。

我打开锁,把抽屉整个拉了出来,放在陈念面前。

一抽屉的红丝绒

抽屉里,没有文件,没有存折,只有一排排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红色丝绒小盒子。

跟周大福的戒指盒一模一样。

陈念的呼吸停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抽屉的红色,然后抬起头,用一种近乎破碎的眼神看着我。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空的。

“这是第一次,十年前。”我的声音很平静,“她以为是洗碗的时候冲走了。其实不是,是被她包在旧报纸里,当垃圾扔了。我从垃圾站里翻了半宿,没找到。后来,我就去买了第二个。”

我又拿起第二个盒子,也是空的。

“这是第二次,三年前。”我说,“她以为是做馄饨的时候掉进面粉里了。也不是。是我后来在冰箱的冷冻层里找到的,跟一袋冻饺子放在一起。找到的时候,戒指都冻裂了。所以,我买了第三个。”

我顿了顿,看着儿子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昨天晚上丢的,是第三个。我今天早上在米缸里找到了。她应该是想把它藏起来,怕再丢了,结果自己忘了藏在哪儿了。”

我把那枚从米缸里翻出来的、沾着米粒的戒指,放进了第三个空盒子里。然后,我从口袋里掏出早上刚从周大福买回来的那个崭新的红丝绒盒子,放在了那一堆空盒子的最前面。

“这是……第四个。”

陈念伸出手,颤抖地抚摸着那些盒子,像是在触摸一段段被隐藏起来的、痛苦的时光。他拿起一个空盒子,打开,又合上,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砸在红色的丝绒上。

“爸……”他哽咽着,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你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又能怎么样呢?让你跟着我一起难受吗?”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念念,你妈妈得的这个病,叫阿尔茨海默。它会慢慢地,一点点地,把她的记忆全部偷走。她会忘了怎么做饭,忘了怎么回家,忘了你,也忘了我。我买这些戒指,演这些戏,不是为了骗她,我是想……我想让她在还记得的时候,能开心一点。那枚戒指对她来说,就是‘家’,就是‘安全感’。只要戒指还在她手上,她就觉得自己还是那个正常的、被爱着的林婉,而不是一个脑子坏掉了的病人。”

我的眼泪,也终于忍不住了。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扛着这个秘密,在林婉面前扮演着一个无条件包容的丈夫,在儿子面前扮演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我像一个走钢丝的人,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平衡,下面是万丈深渊。

今天,我掉下去了。但我的儿子,接住了我。

他站起来,这个身高已经超过我的大男孩,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他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我小时候安慰他一样,笨拙地拍着我的背。

“爸,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不怪你,傻孩子。”我拍着他,“以后,不是我一个人了。我们爷俩,一起。”

第三枚戒指

那天下午,我和陈念进行了一次长谈。我把林婉所有的病历,所有的检查报告,都拿给了他看。我告诉他,医生说,这个病不可逆转,我们能做的,只有延缓和陪伴。

陈念听得很认真,没有插话。等我说完,他沉默了很久,然后对我说:“爸,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傍晚,林婉从房间里出来了。她好像哭过了,眼睛还有点肿,但情绪看起来平静了很多。她看到我们爷俩坐在客厅,勉强笑了笑,说:“我饿了,我们……吃饭吧。”

我点点头,正要起身去做饭,陈念却站了起来。

他走到林婉面前,像个骑士一样,单膝跪了下来。

林婉吓了一跳:“念念,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

陈念没有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崭新的、红色的丝绒盒子。他打开盒子,里面躺着那枚崭新的、闪着光的戒指。

“妈,”陈念仰着头,眼睛亮得惊人,“我爸说,这枚戒指叫‘初见’,是你们爱情的开始。后来那枚呢,叫‘如初’,代表我爸对你的爱,永远像最初一样。”

他顿了顿,拿起那枚戒指,声音温柔而坚定:

“现在,我想给这第三枚戒指,也取个名字。它叫‘我在’。”

他拉起林婉空荡荡的左手,看着她的眼睛,继续说:“妈,你听着。‘我在’的意思是,不管你以后记不记得回家的路,我都会在门口等你。不管你记不记得怎么吃饭,我都会喂你。不管你记不记得我是谁,我都会告诉你,我是你的儿子,陈念。我爸在,我也在。我们都在。”

他把那枚戒指,稳稳地,戴回了林婉的无名指上。

林婉怔怔地看着手上的戒指,又看看跪在地上的儿子,再看看站在一旁、早已泪流满面的我。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明白。

她的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最后,她伸出手,轻轻地、轻轻地,摸了摸陈念的头。

然后,她笑了。

那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笑容。没有了往日的忧愁和迷茫,干净得像个孩子,带着一丝释然,和无尽的温柔。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一切都变了。那个由我一个人支撑的、关于戒指的谎言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由我们三个人共同守护的、关于爱的真相。

林婉的记忆,像被潮水冲刷的沙滩,每天都在消失一点。有时候,她会对着我,客气地问:“先生,请问您是谁?”

那时候,陈念就会从后面抱住她,指着我说:“妈,这是咱家的老陈,给你做了一辈子红烧肉的那个。”

我就会端着一碗红烧肉,笑着走到她面前:“林婉同志,尝尝我的手艺?”

她会疑惑地看着我们,然后拿起筷子,尝一口,脸上露出熟悉的、满足的表情。

她还是会下意识地去摸手上的戒指。那个冰凉的、坚硬的触感,好像是她混沌世界里,唯一不变的坐标。

她丢了三枚戒指,或者说,一枚戒指,她丢了三次。

但她没有丢掉我们。

这就够了。

来源:修展cc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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