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燃气安全“四查四改”专项行动】“督查整改”4起典型案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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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 遵义市燃气安全“四查四改”促进四个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深入开展“督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坚决依法打击、严厉查处,督促隐患整改,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严惩,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按照《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深入开展“督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坚决依法打击、严厉查处,督促隐患整改,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严惩,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截至4 月15日,累计查办案件22件,已办结12件,行政罚款约25万元,剩余10件正在办理中。

【典型案例一】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遵义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 12月 25日,汇川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遵义市汇川区沈阳路添阳小区还房小区X栋X单元X楼X号贺某某家中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工作人员核实,该瓶装石油液化气由遵义某液化气有限公司配送。

经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定,遵义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向高层居民楼违规配送瓶装液化气的行为涉嫌违反《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遵义某液化气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 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21.4 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遵义市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 12月 26日,汇川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遵义市汇川区山盆镇的某羊肉粉馆内明火与瓶装石油液化气共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经工作人员核实,该瓶装石油液化气由遵义市汇川区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配送。

经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定,遵义市汇川区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用气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用户供应燃气的行为涉嫌违反《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遵义市汇川区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3 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29 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遵义市某燃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 12月 30日,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苟江镇燃气用户端进行用气安全抽查时,发现位于播州区苟江镇迎宾大道37号某羊肉汤锅店存在同一空间使用双火源问题。经工作人员核实,该液化石油气由遵义市播州区某燃气有限公司多次配送。

经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定,遵义市播州区某燃气有限公司向用气安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用户供应燃气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遵义市播州区某燃气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 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462 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赤水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 2月 27日,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有人在元厚镇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请求协助处置”的举报后,迅速进行现场取证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也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经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定,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 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1 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次“督查整改”专项行动通过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深入推进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了燃气安全“四查四改”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2025 年,全市“四查四改”专项机制 累计排查772 条问题隐患,已按要求严格整改完成771 条,剩余1条正在有序整改中。下步,市局将持续优化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四查四改”机制,着力实现用户安全意识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本领提升、监管干部能力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提升。

编辑:政工科

审核:一审:周云霞

二审:聂 伟

三审:杨懋舜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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