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实验室里,接触危险化学品几乎是科研人的日常。无论是做 western blot 时使用的 SDS、叠氮化钠,还是田间喷洒的草甘膦、敌草快,这些名字背后都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风险。而当这种“风险”真的变成了病痛,谁该为此负责?
在实验室里,接触危险化学品几乎是科研人的日常。无论是做 western blot 时使用的 SDS、叠氮化钠,还是田间喷洒的草甘膦、敌草快,这些名字背后都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风险。而当这种“风险”真的变成了病痛,谁该为此负责?
2025年,一场跨越15年的诉讼拉开帷幕。主角是魏玲珑(音译),一名曾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SU)攻读园艺学硕士的国际学生。她在起诉书中称,自己因研究项目长期暴露于有毒农药,最终罹患甲状腺癌,学校从未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与防护措施。而她的索赔金额,达到了惊人的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亿元)。
魏玲珑的研究项目从2008年持续到2011年,三年间她经常背着喷雾器在试验田里喷洒农药,包括草甘膦、敌草快、氧氟草等多种毒性极强的化学品。最严重的时候,她每天暴露时间达8小时,三年累计超过7000小时。没有口罩,没有手套,没有防护服,风一吹,药剂直接糊在脸上。
2010年她开始出现呼吸急促等症状,校方却归咎为“焦虑”。导师也一再强调“这些化学品是安全的”。作为一名国际学生,她无力反抗,只能硬撑着完成学业。直到多年后,她被确诊为甲状腺癌,不得不接受甲状腺切除手术,从此终身依赖激素药物,面临疲劳、抑郁和生育风险。
魏玲珑的起诉书并不只是“个人维权”,她指出这是MSU在科研安全管理上长期存在的漏洞——缺乏监督、漠视危险试剂的健康风险、对国际学生尤其缺乏保护。
类似的案例并非孤例。2019年,东华大学研究生郭振华在实验室做演示时因爆炸事故重伤,起诉母校未尽安全管理责任。尽管责任链更清晰,郭与学校的诉讼也持续了三年,最终学校被判赔偿162万元。
而魏玲珑的案子更为复杂。她的癌症是在暴露化学品10多年后才被确诊,时间跨度极长,因果链难以证实,证据也很难保留。哪怕有研究表明农药暴露与甲状腺癌风险有关,也很难成为法庭“硬证据”。
比如一项发表于 J Clin Endocrinol Metab 的研究发现,长期暴露于草甘膦、百草枯等农药会显著增加甲状腺癌风险。但甲状腺癌的成因复杂,年龄、性别、遗传、碘摄入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判断,这让魏玲珑的维权之路注定坎坷。
相比炸伤、烧伤等急性事故,癌症这种慢性病的“成因不明”“病程漫长”,更容易被忽视。但研究早已提醒我们:长期暴露在生物化学环境中,确实会带来不可忽视的健康隐患。
2000年发表在 American Journal of Industrial Medicine 的研究汇总分析了45篇相关论文,发现科研人员患胰腺癌、脑癌、血液病的风险显著升高。对2245名女性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长期追踪也发现,在化学实验室工作超过10年的女性,其乳腺癌发病率明显偏高。
这些研究并不能直接说明“你在实验室工作就一定会得癌症”,但它们无疑是一记警钟——实验室并不总是“象牙塔”,它也可能是健康风险的温床。
更关键的是,很多科研人对这些危险早已“习以为常”。穿防护服嫌麻烦,戴手套影响操作,毒性信息一知半解……一旦发生问题,追责难、赔偿低、取证难,往往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魏玲珑的诉讼能否获赔尚未可知,但她的遭遇暴露出科研体系中一个久被忽视的问题:实验室安全保障的不完善,尤其在涉及慢性风险时,常常缺乏制度性保护。
科研人员确实应该自觉遵守安全规范,但制度保障同样不可或缺。从入职培训,到试剂风险告知,再到防护设备的强制配备,这些看起来“基础”的措施,才是防范悲剧的第一道防线。
而对高校和科研机构来说,不能再把安全教育当成“走过场”,更不能在“预算有限”这张遮羞布下逃避责任。科研成果靠人来完成,保护科研人员的健康,是最基本的成本投入。
魏玲珑的故事也许只是冰山一角,但她的控诉,或许能推动科研安全这座“沉睡的大山”真正醒来。
我们无法否认科研的意义,也无法回避风险的存在。但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每一个实验者都不该是牺牲品。
制度可以滞后,技术可以补救,但生命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
魏玲珑的诉讼,是对过去的追问,也是对未来的提醒。希望有一天,在每一间实验室里,科研人既能安心做学问,也能心安地活下去。
来源:亓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