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并拘留15日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17 09:37 5

摘要:2025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55岁农妇杨宝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宝花的丈夫为原告)后,不服判决,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法官理论,其间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

55岁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并拘留15日

2025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55岁农妇杨宝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宝花的丈夫为原告)后,不服判决,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法官理论,其间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

当天,杨宝花收到了10万元法院罚单,同时被拘留15日。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法官有人格尊严,当事人或其家属对法官进行侮辱、谩骂的行为是不当的,应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但从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对杨宝花的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看,法律适用错误、罚款过高,且最好不要并用罚款和拘留这两种惩罚措施。

刘加良认为,杨宝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政法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促使法院尽快纠错。

10万元罚款和15日拘留


杨宝花的丈夫王永来是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村民。2023年,王永来与同村村民孙运省发生纠纷,被后者手持羊角锤打伤。经鉴定,王永来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25年5月19日,孙运省被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执行逮捕。2025年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运省拘役三个月,赔偿王永来各项损失共计25390.69元。

杨宝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认为法院对孙运省的判罚过轻,于是在6月的一天上午,来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承办法官于某某理论。

“我问她:为什么(对被告)判得这么轻?如果是你的丈夫被别人打成这样,你也会这样判吗?”杨宝花说。

杨宝花承认自己当时“因情绪激动,所以嗓门大,扰乱了治安”, 也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但她否认自己当天“侮辱、谩骂”了法官。

杨宝花称,她在执行大厅表达不满后,被数名法警带走。当天,临沂经开区法院对杨宝花作出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

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均显示:本院在审理被告人孙运省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杨宝花对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谩骂,态度十分恶劣,其行为已严重妨碍人民法院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最终,临沂经开区法院决定,对杨宝花罚款10万元,同时对其拘留 15 日。

2025年6月18日18时许,杨宝花女儿向临沂经开区法院分两次共转账10万元。次日,杨宝花结束拘留。

被质疑的处罚依据

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对杨宝花罚款和拘留决定的依据,均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该案的代理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上述处罚明显有问题:杨宝花是在判决作出后在执行大厅与法官争执,并非在审判过程中,因此,根本谈不上“违反法庭秩序”。

这名律师表示,杨宝花在6月19日拘留完成后,于6月23日向临沂中院申请复议。

不过,杨宝花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8月28日,一名自称临沂中院工作人员的人致电其称,临沂经开区法院在拘留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中都已明确,收到相关决定书后,三日内可以申请复议。“而你的复议申请是6月23日提交的,已经超期。”

关于复议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确实有明确规定: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以内,将复议申请、罚款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关事实、证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

刘加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杨宝花没有及时行使该权利,超期申请复议,其存在过错。但是,考虑到法院作出上述决定书存在明显瑕疵,且杨宝花的家人已经缴纳10万元罚款,法院应当主动自行纠错。

刘加良强调,杨宝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政法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促使法院尽快纠错。

9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向该案承办法官于某某咨询当日杨宝花在法院执行大厅对其相关言行及其后续复议等情况,于某某表示,“此事件的(后续处理)还需等待调查结果,我现在不是很清楚”。(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网友评论

农妇是在非庭审时间找法官,就算是在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的,也只是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怎么会罚出10万?完全是乱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罚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这家法院直接超出规定100倍!想抢钱明说。

骂法官一句就值10万,那法官每天被骂10句,就可以做中国首富了。

山东这地方还有公平正义吗?山东临沂成法外之地了,可以自己立法把罚1000变成罚10万了?

乱判乱罚,必须申请国家赔偿!

虐死女孩的继母曾收买3名儿童虐待,

被虐致死女孩生母要求重判生父

9月16日上午9时,莆田12岁女孩被继母和生父虐待致死一案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二审。

开庭前一晚,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女孩琪琪(化名)的母亲白女士,“这次来的目的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判。”而她也想当庭问琪琪生父刘某,“既然那么容不下孩子,当初我那么求着他,找他商量把孩子还给我,为什么不还?他留孩子在身边目的到底是什么?4个孩子中,只有琪琪是亲骨肉,为什么要这样做?”

此前该案于2025年4月一审宣判,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琪琪的继母许某花死刑,以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许某花、刘某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白女士同样向检方申请了抗诉,但被驳回。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7年,刘某和许某花再婚,琪琪被接至这个家庭。2010年、2011年许某花和案外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曾收买一名女婴小晶、一名男童小磊;2016年,许某花和刘某同居期间,收买了一名男童小天;案发时,包括琪琪在内,4名与许某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均在这个家庭生活。

根据白女士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许某花连续多日摧残被害人刘某琪(即琪琪),在明知手脚被绑并关在卫生间17天的被害人刘某琪身体虚弱,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多次指使许某磊(即小磊)对刘某琪的头部重击,并自己动手殴打刘某琪,致被害人刘某琪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因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性感染、饥饿、寒冷等因素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某作为许某花的配偶、被害人的监护人,明知许某花长期残忍虐待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员,不加以制止,还向被告人许某花提供泻药,支持许某花虐待被害人,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系共同犯罪……”

而刘某在供述中表示:“有在网上购买泻药,是许某花叫买的,说要给琪琪吃,让她拉。第一次买了100颗,第二次买了1500颗。”他表示,许某花绑完琪琪后有和他讲,在微信聊天里,他也对许某花说,“打死琪琪”。

据媒体公开报道,白女士于2009年与刘某结婚,2011年生女琪琪,2014年,因上学的户口问题,白女士无奈将琪琪送至刘某的亲戚家。2015年,白女士与刘某协议离婚。离婚时,由于白女士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彼时刘某在福建开着一家面馆,因此双方协议,女儿给刘某抚养。

但白女士不曾想,至此便失去了女儿的消息,不复相见。

“刘某不让我联系,他说不要让我打扰。”然而,再有女儿消息时,却是可怕的噩耗。2024年10月7日,当时正在上海打工的白女士,突然接到一位福建莆田法院书记员的电话,电话里表示有一份起诉书,需要她仔细阅读。

起诉书中一字一句刺痛着白女士,自此,她才知晓,失联多年的女儿琪琪已经在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时遇害了。她说,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反复读着起诉书上的“死亡”两字。

对于二审,白女士直言,对继母许某花的判决结果无异议,但对于生父的判决结果无法接受。“长达三年的时间,他都是知情的,那些旧伤新伤也不是一天累积的。而且他是主观意识在杀人,1600颗泻药是出自他的手,捆绑孩子的绳子是他准备的,聊天记录里的要打死琪琪,也是他说的。”(潮新闻 记者 李沐子 )

网友评论

死刑都太便宜他们了,应该也让他们体验一遍被虐待才行。

这人是虐待狂吧,判死刑吧,人间不欢迎她。

收买的三个小孩是被拐的吗,琪琪好可怜,我们莆田怎么会出这种人。

买了三个小孩用来虐待,又杀了一个养女,这对夫妻就是未来的连环杀手!

这个生母从2015年到2023孩子去世,也没有见过孩子,不管各种原因吧,也不应该。这孩子太可怜了,妈不疼爸不爱。

近日,一则关于“火车卧铺下铺打伞遮隐私”的帖子引发热议。有网友建议卧铺区域是否可增设床帘,保护乘客隐私。

9月16日,发帖网友告诉 @经视直播 记者,她躺在下铺休息时,正对过道坐着两名陌生男乘客,感到尴尬和不便,最终选择用打伞的方式遮挡。

12306铁路客服回应记者,目前铁路部门并未明文禁止旅客使用帘子或打伞遮挡,但原则上不建议乘客采取此类方式。列车车厢属于公共服务场所,温馨的旅途环境需旅客共同营造、彼此理解。同时,挂帘子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其他铺位旅客正常上下,也会破坏车厢整体美观。

针对乘客反映的隐私困扰,12306客服建议,如感到不便可及时联系列车工作人员协助调换铺位,或与周围乘客沟通协商。此外,铁路部门将会把乘客关于增设隐私保护设施的建议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来源:经视直播)

网友评论

就不能把女性乘客安排在一起,男性乘客安排在一起吗?

社会需求增加了,那就考虑后台添加购票中数据分类呗,分类项目比如是按男女分不同车厢,主要是照顾隐私,或者是按照同行友人分同一车厢,考虑到同行人员可以互相照顾。

可以自己带短一点的帘子,帘子夹在中铺的床单上,我以前带孩子坐卧铺经常这么干,不然她瞪着人来人往走来走去是一夜都不带睡的。

帘子有安全隐患,列车员很难发现帘子后面的情况,万一有不法分子呢,毕竟涉及一车人的安危。

打伞姐这波操作实属无奈之举!公共空间隐私保护和个人舒适度的拉扯确实该被重视,12306愿意听取建议算进步,但解决方案需要更快跟上啊~

来源: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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