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日,禹王台区群众82岁的王老太在区委政法委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陪同下,专程来到市委政法委赠送了一面精心制作的锦旗,以感谢市委政法委及各相关单位帮助其解决困扰多年的问题。
一次次暖心守护,彰显责任担当
开封政法人总是冲在前、守在旁
用及时援助化解群众困难
以真诚服务赢得赞誉感谢
市委政法委
多年问题一朝解决 群众感谢赠送锦旗9月2日,禹王台区群众82岁的王老太在区委政法委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陪同下,专程来到市委政法委赠送了一面精心制作的锦旗,以感谢市委政法委及各相关单位帮助其解决困扰多年的问题。
6年前,王老太的小儿子因工伤离世,但因为其工作单位破产等原因,应该给予王老太的数十万元工伤赔偿款一直未能到位。此后数年,王老太拖着年迈多病的身躯不停在讨要这笔赔偿款,但始终未能如愿。在得知王老太的诉求后,市委政法委组织多部门对王老太家的问题进行研判并拿出切实解决方案。经过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禹王台区委、区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多方努力,今年6月份,总计62余万元的赔偿款一次性赔偿给了王老太。
眼看着困扰自己多年的问题在市委政法委的帮助下得到妥善解决,王老太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并专程赶到市委政法委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兰考县法院
小小锦旗 传递浓浓司法情近日,申请执行人河南某公司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不忘初心,护航企业促进发展”字样的锦旗专程送至兰考县法院执行局,对我院执行干警宋展宇高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衷心感谢。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山西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河南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宋展宇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公司既不报告财产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和依法冻结,并尝试与被执行公司法人进行电话联系,但由于更换了号码,暂时无法取得联系。后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了解,找到被执行公司法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了解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对判决有疑惑之处。了解其诉求后,宋展宇便从判后答疑入手,耐心向公司法人详细地解释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从情理和法理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解除了当事人的疑惑,并表示愿意足额支付执行款。次日,公司法人将案款全部支付到公司账户,执行干警进行依法扣划,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兰考县检察院
检察监督让百年古民居焕新颜你看这梁柱、砖雕,连裂缝修补都用了老料老工,真是‘修旧如旧’啊!”8月30日,站在整葺一新的吴家宅院门前,看着外地游客进进出出,来自河南省兰考县老君营村的七八位老年人感叹道。
这座始建于清代咸丰年间的古老宅院,在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的持续跟进监督下,终于重现原有风貌。
吴家宅院位于兰考县仪封镇,是黄河流域河南境内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民居之一。宅院采用传统砖木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不仅存有吴氏家谱和大量传统家具,还是研究黄河流域民俗文化与建筑样式的重要实物资料,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因缺乏系统维护,宅院出现私搭乱建、墙体开裂、杂木附生等问题,建筑安全与历史风貌受到严重威胁。2024年8月,兰考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进行实地勘查,并运用无人机进行立体取证,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参与评估。调查显示,吴家宅院东楼内墙存在4处严重裂缝,大门上方和西楼外墙杂草丛生,部分屋顶瓦片缺失、墙皮风化脱落,整体结构安全岌岌可危。
2024年11月,兰考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仪封镇、县文物保护等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恢复古建筑原貌,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确保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随后,兰考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由文物保护专家、属地政府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对相关行政部门拟定的整改方案进行讨论。专家指出,方案中拟采用的亮白色丙烯酸乳胶漆透气性差,易导致内部结露损坏结构;部分新木材材质和色泽也与历史风貌严重不符,违背了“最小干预、修旧如旧”的修复原则。此次会议达成共识,由相关行政部门重新拟定整改方案,在不破坏古建筑的前提下,最大程度还原历史风貌,让古建筑真正“活”下来、“传”下去。
今年1月,相关行政部门向兰考县检察院回复称,已采纳专家意见,重新拟定整改方案,待完成审批程序后,立即进行修缮。不久前,吴家宅院完成科学修缮,相关行政部门同步健全日常巡查保护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今年8月初,兰考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开展“回头看”,确认吴家宅院已得到彻底修复,周边环境整洁一新,古老建筑庄严肃立,重焕新彩。
“我们检察机关通过志愿者举报、科技取证、专家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有效激活了行政机关的履职主动性,为破解文物失护问题提供了司法保障。”兰考县检察院检察长曹守威说。
顺河区公安分局
民警迅速行动 两小时为民解忧8月30日傍晚,在内环路附近,一名高中生握着失而复得的电动自行车把手,向顺河公安分局铁塔派出所民警杨少勇连声道谢。就在两个小时前,这名高中生还在为丢失电动自行车而犯愁。
当日16时许,正在值班的杨少勇接到这名高中生的求助,称其停放在内环路附近的电动自行车丢失了。考虑到开学在即,电动自行车是日常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民警立即展开行动。杨少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但没有发现有效线索。看到这名高中生焦急的神情,他决定扩大寻找范围,开着警车在周边区域不停地寻找。
两个小时后,杨少勇最终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找到了这辆电动自行车。看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失而复得,这名高中生对杨少勇感激不尽。
杞县司法局
播撒法治种子 培育守法少年新学期伊始,为帮助学生扣好 “法治安全第一粒扣子”,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日,开封市杞县司法局沙沃司法所联合乡平安办、派出所、执法队到沙沃二中,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 争做阳光法治少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学校师生送去干货满满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活动中,杞县司法局沙沃司法所所长、沙沃二中法治副校长王伟,紧扣开学季学生安全需求,从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青少年违法犯罪误区两个方面,采用“案例+解读”的形式,结合多起真实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校园暴力与欺凌的定义和常见表现形式。针对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冲动行事陷入违法犯罪误区的问题,他通过情景分析、法律后果解读,引导学生在新学期主动尊法、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沙沃二中师生发放法治宣传袋150余个,内含法治宣传手册、安全防范指南等实用资料,还赠送了《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200余本,既为开学第一课提供了丰富素材,也为学生课后持续学习法治知识、深化法治认知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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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