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是一只定制的水晶杯,据说是捷克某个百年作坊里,最顶尖的匠人吹出来的,杯壁薄如蝉翼,光是运费就够普通人吃一年。
我的右手食指,轻轻搭在了玻璃杯的杯沿。
那是一只定制的水晶杯,据说是捷克某个百年作坊里,最顶尖的匠人吹出来的,杯壁薄如蝉翼,光是运费就够普通人吃一年。
下一秒,冰冷的触感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润、沉甸甸的质感。
杯子,从透明变成了灿烂的金色。
24K,纯金。
我把它拿到眼前,别墅客厅里那盏价值八位数的巨型吊灯,在金杯上反射出令人目眩的光。
很美。
也很无聊。
我随手把金杯丢在沙发上,它砸在柔软的爱马仕毯子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噗”。
沙发上,桌子上,地毯上,已经散落着几十个这样的东西。
金色的遥控器,金色的手机,金色的烟灰缸,还有一个金色的苹果,被我咬过一口,留下了整齐的牙印。
这些,曾是我疯狂迷恋的戏法。
现在,它们只是一堆冰冷的、证明我能力和愚蠢的垃圾。
我的助理小王,正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用戴着白手套的手,一件一件地把这些“垃圾”捡进一个天鹅绒衬里的箱子里。
他不敢看我,眼角的余光却总忍不住往我右手上瞟。
那里,藏着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秘密,也藏着他对我最深的恐惧和敬畏。
“陈总,”他小声说,“林小姐……还是没回消息。”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了一下。
疼。
是那种熟悉的,钝钝的,每天都要发作几次的疼。
“电话呢?”我问,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
“打了,关机。”
“她住的地方呢?”
“派人去过了,邻居说她昨天就拎着行李箱走了,不知道去了哪儿。”
我闭上眼,靠在沙发里,感觉整个别墅的空旷和奢华,都在一瞬间变成了巨大的压力,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让我喘不过气。
走了。
她又走了。
就像一年前那样,安安静静,不留下一句狠话,只留给我一个无法回复的背影。
我拥有了点石成金的能力,我富可敌国。
可我,却把我的爱人弄丢了。
而且,好像再也买不回来了。
我认识林清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是。
我只是一个刚毕业两年的“沪漂”,在一家半死不活的互联网公司当程序员,每个月拿着一万出头的工资,其中三分之一要交给房东。
我们租的房子在浦东一个老旧的小区,三十平米,一室一卫,没有厅。
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我用来办公和吃饭的桌子,就塞满了所有空间。
但那时候,那间小小的出租屋,我觉得比我现在这栋一千平的别墅要大得多。
因为屋子里有她。
有她的笑声,有她饭菜的香气,有她晾在窗边,带着阳光味道的白衬衫。
我第一次获得这个能力,也是在那个出租屋里。
是一个雨夜。
上海的梅雨季,空气黏腻得能拧出水。
那天我被项目经理骂得狗血淋淋,加班到十一点才回家。
回家的路上,为了省十几块钱的打车费,我冒着雨骑共享单车。
结果链子掉了,我蹲在路边,淋着雨,满手油污地修了半天。
回到家,我狼狈得像条落水狗。
林清什么也没说,只是拿了干毛巾给我擦头发,又去厨房给我下了一碗面。
是西红柿鸡蛋面,卧着两个溏心蛋,撒着碧绿的葱花。
我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不是因为委屈,是因为暖。
那种暖,是从胃里升起来,一直暖到心窝里的。
“哭什么,”她笑着揉我的头发,“多大的人了。”
“我就是觉得,我真没用。”我含糊不清地说,“给不了你好的生活。”
“什么叫好的生活?”她坐在我对面,托着下巴看我,“我觉得现在就很好啊。”
“好什么啊,”我吸了吸鼻子,“你看人家,给女朋友买包,买车,我们连去趟迪士尼都要攒好几个月的钱。”
“可我们攒钱的过程也很快乐啊,”她说,“你忘了我们上次,为了凑钱去杭州玩,每天记账,你戒了烟,我戒了奶茶,最后省下钱在西湖边吃那顿饭的时候,你笑得像个两百斤的傻子。”
我也想起了那个画面,忍不住笑了。
是啊,那时候的快乐,那么简单,那么具体。
吃完面,我去洗澡。
老旧的热水器,水流时大时小,时冷时热。
我烦躁地拍了一下墙壁,手指好像碰到了一个从墙缝里凸出来的,石头一样的东西。
很硬,还有点硌手。
我没在意。
等我洗完澡出来,林清突然“咦”了一声。
“陈阳,你快来看,这是什么?”
她指着我刚才拍过的地方。
墙上,那块我以为是石子的东西,此刻正发出微弱的、温暖的黄光。
我凑过去,用手指抠了抠。
那东西从斑驳的墙皮里掉了出来,掉在我手心。
是一小块不规则的,金子。
是的,金子。
那种独有的色泽和分量,不会有错。
我跟林清都愣住了。
“这……墙里怎么会有金子?”她瞪大了眼睛,像只受惊的小鹿。
我也懵了,脑子里一团浆糊。
难道这破房子,以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祖宅?
我下意识地,用右手食指,又碰了碰那块金子。
然后,我看向了桌上的一个啤酒瓶。
鬼使神差地,我伸出右手食指,碰了一下那个绿色的玻璃瓶。
奇迹发生了。
就在我指尖触碰到的地方,一圈灿烂的金色迅速蔓延开来。
像病毒扩散,像水墨浸染。
不到三秒钟,整个啤酒瓶,就从一个普通的玻璃瓶,变成了一个沉甸甸的,闪闪发光的,纯金的啤酒瓶。
空气,在那一刻是凝固的。
我和林清,面面相觑,彼此的眼睛里都写满了无法置信的惊骇。
那天晚上,我们俩谁都没睡。
我们把屋子里所有能碰的东西,都碰了一遍。
牙刷,毛巾,废报纸,吃剩的苹果核。
只要我的右手食指碰到,它们都会在几秒钟之内,变成同等大小和形状的纯金制品。
我们疯了一样地笑,又抱着对方哭。
我们知道,我们的人生,要彻底改变了。
最初的日子,是狂喜和不安交织的。
我不敢声张,每天下班后,就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制造金子。
我把林清那些过期的口红,她不用的护手霜,我们俩攒下的所有饮料瓶,全都变成了金块。
然后,我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双肩包,像个做贼的,跑遍了上海大大小小的金店和典当行。
我不敢一次卖太多,每次只卖一小块,说是在老家地里挖出来的。
那些老板用怀疑的眼神打量我,用火烧,用牙咬,用最精密的仪器检测。
每一次的结果,都让他们震惊。
“小伙子,你这金子,纯度高得吓人啊,万足金!”
我拿着换来的,一沓沓厚厚的现金,手都在抖。
第一次,我拿到了五万。
第二次,十万。
第三次,三十万。
当我的银行卡余额第一次超过一百万的时候,我抱着林清,在那个三十平米的小屋里,又笑又跳。
“清清,我们有钱了!我们再也不用住在这里了!”
“我们可以买大房子,买你喜欢的车,你可以辞职,我养你!”
我兴奋地规划着我们的未来。
林清也笑,但她的笑容里,似乎藏着一丝我当时没能读懂的忧虑。
“陈阳,”她抱着我的脖子,轻声说,“我有点害怕。”
“怕什么?”我吻着她的额头,“以后有我呢,什么都不用怕。”
“我怕……这些钱来得太快了。”她说,“我怕你会变。”
我当时觉得她是在杞人忧天。
“傻瓜,我怎么会变?我永远是你的陈阳。”
我信誓旦旦地保证。
现在回想起来,那句话,真像一个响亮的耳光。
有了钱,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辞职。
我再也受不了那个项目经理的嘴脸了。
辞职那天,我开着新买的保时捷911,停在了公司楼下。
我穿着一身高定的西装,戴着百达翡丽的手表,走进了我曾经无比熟悉的办公室。
所有人都惊呆了。
项目经理看到我,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
我走到他面前,把我那块价值百万的手表伸到他眼前。
“看清楚了吗?你一辈子的工资,都买不起我这块表。”
我把辞职信拍在他桌子上。
“还有,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把这家公司买下来,然后开了你。”
那一刻,我感觉爽透了。
那种把曾经鄙视自己的人狠狠踩在脚下的快感,让我沉迷。
林清知道了这件事,没有我想象中的开心。
她只是淡淡地说:“陈阳,没必要这样。”
“怎么没必要?”我说,“他以前怎么对我的你忘了?我现在就是要让他知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可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她说。
我愣了一下,心里有点不舒服。
“我以前是没钱,没底气!现在不一样了!”
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因为钱,产生分歧。
我没有在意。
我觉得,她只是还没适应我们暴富后的生活。
女人嘛,哄哄就好了。
我带她去国金中心,把她拉进香奈儿的店。
“喜欢哪个?随便挑。”我像个土财主一样,大手一挥。
店员们谄媚的笑容,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国王。
林清却显得局促不安。
她拉着我的袖子,小声说:“我们走吧,这里的包都好贵。”
“贵什么?你老公有的是钱!”
我强行让店员把最新款的包拿过来,塞到她怀里。
“喜欢吗?”
她看着那个几万块的包,眼神很复杂。
“陈阳,我不需要这个。”
“你需不需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买得起。”我说。
我能感觉到,她不高兴了。
可我当时被巨大的虚荣心冲昏了头脑,完全没意识到,我正在亲手把她推远。
我成立了自己的投资公司。
其实我什么都不懂。
但没关系,我有无限的本金。
我用金子换来天文数字的现金,砸向我看好的任何一个项目。
我看项目的眼光,烂得一塌糊涂。
我投了十个项目,九个都血本无归。
但没关系。
只要有一个项目成功了,带来的回报,就足以覆盖所有的损失。
更何况,我的本金是无限的。
我成了投资圈里一个神话般的存在。
所有人都说,陈阳的眼光毒辣,出手果断,是天生的投资奇才。
他们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拥有无限续命外挂的,最低级的玩家。
我的钱越来越多。
我从汤臣一品的大平层,搬到了佘山的独栋别墅。
我的车库里,停满了各种颜色的跑车。
我的身边,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人。
他们叫我“陈总”,叫我“阳哥”。
他们奉承我,讨好我,想从我指缝里漏出一点点金沙。
我开始习惯这种生活。
我开始享受那种一掷千金,所有人都对我敬畏三分的感觉。
我越来越忙。
每天都有参加不完的饭局,开不完的会。
我回别墅的时间越来越晚,身上的酒气和香水味也越来越重。
林清辞掉了她的工作。
但她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每天逛街、SPA、做美容。
她还是喜欢待在家里。
她把巨大的别墅,收拾得一尘不染。
她会研究很复杂的菜谱,给我做我喜欢吃的菜。
可我,却很少回家吃饭了。
有一次,她给我打电话,声音里带着小小的雀跃。
“陈阳,你今天能早点回来吗?我学做了佛跳墙,炖了一下午呢。”
我当时正在一个酒局上,身边坐着一个新晋的小明星,正娇滴滴地给我喂水果。
我很不耐烦。
“知道了知道了,我在谈一个几十亿的项目,哪有时间回去吃饭?你自己吃吧。”
我挂了电话。
旁边的合作方立刻给我竖起大拇指。
“陈总真是干大事的人,嫂子这电话,要换了我,早烦了。”
我笑了笑,喝下了那杯敬我的酒。
心里,却莫名地有点空。
那天我喝到半夜,被司机和助理扶回了家。
客厅的灯亮着。
餐桌上,那盅佛跳墙,还用小火温着。
林清穿着睡衣,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我走过去,想把她抱回房间。
她被我身上的酒气熏得皱了皱眉,醒了。
“你回来了。”她坐起来,声音有点哑。
“嗯。”
“喝了多少?”
“没多少。”
她看着我,没说话。
那眼神,很陌生。
像是失望,又像是悲哀。
“菜还温着,要吃点吗?”她问。
“不吃了,没胃口。”我摆摆手,只想赶紧去洗澡睡觉。
我转身往楼上走。
身后,传来她低低的声音。
“陈阳,你身上,有别人的香水味。”
我的脚步顿住了。
心里一阵烦躁。
“逢场作戏而已,你别想多了。”
“是吗?”她轻轻地笑了一声,那笑声里充满了苦涩和讽刺,“你以前,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味道。”
“人总是会变的。”我硬邦邦地扔下一句,逃一样地上了楼。
那晚,我们分房睡了。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
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像是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给她买最贵的珠宝,最限量的包,她都只是淡淡地说一声“谢谢”,然后放进衣帽间,再也没碰过。
我知道她在疏远我。
我心里又慌又气。
我不明白,我给了她这么好的生活,她为什么还不满足?
难道她就希望我变回那个,连给她买个包都要攒半年钱的穷小子吗?
我们爆发了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是在我生日那天。
我办了一个盛大的派对,请了半个上海滩的名流。
泳池,香槟,模特,明星。
热闹非凡。
林清作为女主人,穿着我为她定制的昂贵礼服,却一直站在角落里,格格不入。
我喝多了,拉着她,让她去给我那些“朋友”敬酒。
她不愿意。
“陈阳,我不认识他们。”
“不认识就现在认识!他们都是我的人脉!”我有点恼火。
“我不想去,他们看我的眼神,我不喜欢。”
“他们那是羡慕!羡慕你是我陈阳的女人!”我大着舌头说。
“我不需要这种羡慕。”她固执地看着我,“我只想你,像以前一样,我们两个人,买个小蛋糕,安安静静地过生日。”
“以前?以前!”
这两个字,像是一根针,瞬间刺破了我被酒精麻痹的神经。
我所有的自卑、虚荣和不安,都在那一刻爆发了。
“你他妈总提以前!以前有什么好?以前我就是个穷逼!被人踩在脚下,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你是不是就喜欢那样的我?是不是觉得我现在这样,让你丢脸了?”
我的声音很大。
周围的音乐都停了,所有人都朝我们看来。
林清的脸,一瞬间变得惨白。
她看着我,眼睛里最后一点光,也熄灭了。
“陈阳,”她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把刀,插进我的心脏,“你不是让我丢脸。”
“你是让我觉得……恶心。”
说完,她转身,脱掉了脚上那双价值十几万的水晶高跟鞋,赤着脚,一步一步地,走出了那个金碧辉煌的,我的世界。
她走了。
没有带走我送她的任何东西。
只带走了她自己的几件旧衣服,和一个小小的行李箱。
就像她当初,拎着这个行李箱,来到我身边一样。
派对不欢而散。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砸光了所有能砸的东西。
我像一头困兽,在巨大的空虚和悔恨中,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我以为,她只是生气,过几天就会回来。
我等了三天。
没有电话,没有消息。
我开始慌了。
我派人去找她。
我动用了我所有的人脉和金钱,像疯了一样地找她。
可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她注销了手机号,清空了所有社交账号。
她那些朋友,都说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第一次发现,我的钱,不是万能的。
我找不到她。
我把我们曾经住过的那个老旧小区,连带着周围的几栋楼,全都买了下来。
我把那间三十平米的出租屋,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
我经常一个人去那里坐着。
坐在那张我们曾经一起吃饭的桌子前。
桌子上,还放着那个我用啤酒瓶变的,第一个金制品。
我看着它,就好像看到了我那一步步走向深渊的,扭曲的人生。
我开始恨我的能力。
我恨我这只能点石成金,却不能让时光倒流的手指。
我试过,把我和林清的合影,变成金色。
照片上,她笑得那么甜。
可当我的手指触碰到照片的一瞬间,她的笑容,就凝固在了那片冰冷的,没有温度的金色里。
我吓得扔掉了照片,像触电一样。
我害怕。
我怕我把我们之间最后一点温暖的回忆,也变成了这该死的,冰冷的金子。
这一年里,我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我不再去那些声色犬马的场合。
我把公司交给了职业经理人。
我每天就待在这栋空荡荡的别墅里。
或者,去那间更空荡荡的出租屋里。
我试图找回过去的感觉。
我让米其林三星的大厨,给我做西红柿鸡蛋面。
可无论他们怎么做,都做不出林清做的那个味道。
我知道,缺的不是手艺,是爱。
我开始做慈善。
我捐钱盖学校,建医院。
我成立了以林清名字命名的基金会。
我想,如果她能看到,会不会觉得,我还有救?
会不会,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可她,还是没有出现。
直到昨天。
我的助理小王,拿着一张照片,冲进了我的书房。
“陈总,找到了!找到林小姐了!”
我一把抢过照片。
照片是在一个很远的小镇上拍的。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看起来很安宁。
照片上,林清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帆布鞋。
她素着颜,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
她正在一个花店里,给一盆绿萝浇水。
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她身上,她的侧脸,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平和的微笑。
那种笑,比她在派对上,穿着昂贵礼服时的任何一个表情,都要美一万倍。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她在哪?”我抓住小王的手,力气大得让他变了脸色。
“在……在云南的一个古镇上,她在那边开了一家花店。”
“备车!不,备私人飞机!我现在就要去!”
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我等不了了。
一分钟都等不了了。
我换上最普通的衣服,没有带任何保镖和助理,只带了一张银行卡。
我想,这次,我不要再用那些浮夸的方式了。
我要像个普通人一样,去到她面前。
我要告诉她,我错了。
我错了。
飞机降落在离古镇最近的机场。
我又转了三个小时的车。
当我终于站在那家名为“清风”的花店门口时,我的腿都在发软。
店不大,门口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和绿植,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我透过玻璃窗,看到了她。
她正坐在一个小木桌后面,低着头,认真地修剪着一束玫瑰的花枝。
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她还是我记忆中,那个穿着白衬衫,笑容干净的女孩。
我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店门。
门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抬起头。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她的眼神里,先是闪过一丝惊讶,然后,迅速归于平静。
平静得,像一潭不起波澜的古井。
没有恨,也没有爱。
这比恨我,更让我心慌。
“你……”她先开了口,声音很轻,“怎么找到这里的?”
“我想你。”我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这三个字,我排练了一路。
可说出来,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她沉默了。
低头,继续修剪她的花。
那把剪刀,咔嚓,咔嚓,每一下,都像是剪在我的心上。
“清清,”我往前走了两步,声音里带上了哀求,“跟我回去,好不好?”
“回去?”她停下手中的动作,抬起头看我,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弧度,“回哪里去?回那栋金碧辉煌的笼子里去吗?”
“不是的!我改了!我真的改了!”我急切地说,“我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都断了,我每天都在等你,我……”
“陈阳,”她打断我,“你看看你,还是这样。”
“我怎么样?”
“你总是急着证明,急着表达,急着想用你的方式,来解决所有问题。”她说,“你觉得你改了,可你连坐下来,安安静静跟我说几句话的耐心都没有。”
我愣住了。
是啊。
我从进门开始,就充满了攻击性。
我像一个急于完成任务的士兵,而不是一个乞求爱人原谅的罪人。
我颓然地,在离她几步远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对不起。”我说。
“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她说,“路是你自己选的。我只是,不想再陪你走下去了。”
“为什么?”我看着她,眼眶发红,“就因为我有了钱?因为我变得……世故了?”
“不是。”她摇摇头,“钱是好东西,它能让生活变得更好。世故也是人的保护色,我能理解。”
“那你为什么……”
“因为你丢了你自己。”
她看着我,眼神里第一次有了一丝波澜,那是怜悯。
“陈阳,你还记得吗?以前我们没钱的时候,你会在我生日的时候,跑遍大半个上海,就为了给我买一块我念叨了很久的,网红蛋糕。”
“你会用你半个月的工资,给我买一条我喜欢的裙子,然后骗我说,是公司发的奖金。”
“你会为了我一句话,在凌晨三点,跑出去给我买我想吃的麻辣烫。”
“那时候的你,眼睛里有光。那种光,叫‘用心’。”
我的心脏,被她的话,一下一下地凌迟着。
那些我以为已经被我遗忘的,贫穷却闪光的日子,原来她都记得那么清楚。
“后来,你有了钱。”她继续说,语气平静得可怕。
“我生日,你直接让助理给我转了一百万,让我自己去买礼物。”
“我喜欢一条裙子,你把那个品牌所有的款式,所有颜色,都买了下来,堆满了整个衣帽间。”
“我想吃麻-辣烫,你一个电话,就能让全上海最顶级的厨师,飞到家里来,给我做一碗用澳洲龙虾和神户牛肉做的,‘顶级麻辣烫’。”
“陈阳,你发现了吗?”
“你不再用心了。”
“你开始用钱,来替代你的时间,你的精力,你的爱。”
“你觉得,所有东西,都可以用钱来衡量,都可以被等价交换。”
“你把我们的感情,也当成了一个项目来投资。你投入金钱,就希望能看到回报。”
“你送我礼物的时候,不再关心我喜不喜欢,你只关心它贵不贵,能不能彰显你的财力。”
“你跟我说话的时候,不再关心我开不开心,你只关心我听不听话,配不配合你扮演‘陈总夫人’的角色。”
“我爱的那个陈阳,那个会为我跑半个城市买蛋糕的陈阳,早就被你亲手杀死了。”
“现在的你,只是一个被金钱包裹的,空洞的躯壳。”
“你闻起来,全是钱的味道。那种味道,让我窒息。”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
我无力反驳。
因为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对。
我以为我给了她全世界。
其实,我只是从她身边,夺走了我这个唯一的世界。
“我……我能改……”我哽咽着,像个无助的孩子,“清清,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我什么都不要,我们回到以前,好不好?”
我掏出那张存着我大部分资产的黑卡,推到她面前。
“这里面的钱,够你买下十个这样的古镇。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回来。”
她看着那张象征着无尽财富的黑卡,轻轻地笑了。
那笑容,充满了悲凉。
“陈阳,你到现在还不明白。”
“我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
她站起身,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
她伸出手,想要像以前一样,摸摸我的头。
可她的手,在离我头发几厘米的地方,停住了。
她的眼神,落在了我的右手上。
“你这个能力,是上天给你的礼物,也是给你的诅咒。”
“它给了你一切,也让你失去了一切。”
“你以为你无所不能,其实,你才是最可怜的人。”
“陈阳,你知道吗?你现在,连碰一下自己爱人的头发,都不敢了。”
我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是啊。
我不敢。
我怕我的手一碰到她,她就会变成一尊冰冷的,没有呼吸的,金像。
我怕我把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还爱着的人,也变成我最厌恶的,金子。
这是何等的讽刺。
我拥有点石成金的魔力,却永远失去了拥抱她的资格。
“我……我……”我泣不成声,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她站起身,从旁边的花桶里,抽出一支最普通的,还带着露水的红玫瑰。
她把玫瑰,放在了那张黑卡旁边。
“这个,送给你。”
“以前,你送我花。”
“现在,换我送你。”
“陈阳,忘了我吧。”
“然后,学着,把你自己找回来。”
说完,她转身,走进了花店的里间,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
店门上的风铃,轻轻晃动着,像是为我们这段彻底死去的爱情,奏响了最后的哀乐。
我坐在那张椅子上,不知道坐了多久。
天色,从亮到暗,又从暗到亮。
花店里,充满了清新的花香。
可我闻到的,全是绝望的味道。
我拿起那支玫瑰。
花瓣娇嫩,露水冰凉。
我小心翼翼地,用我的左手,握着它。
然后,我看向我的右手。
这只带给我无尽财富,也带给我无尽痛苦的手。
我慢慢地,伸出我的右手食指,轻轻地,碰了一下那娇艳的红色花瓣。
金色的光芒,瞬间绽放。
那支鲜活的,带着生命气息的玫瑰,在我手中,变成了一支冰冷的,沉重的,纯金的玫瑰。
它永远不会凋谢了。
也永远,失去了它的芬芳和温度。
就像我的爱情。
就像我的人生。
我离开了那个古镇。
我没有再去找她。
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回到了我的牢笼。
那栋巨大的,空旷的,金碧辉煌的别墅。
我解散了我的公司。
我把大部分的钱,都捐了出去。
我只留下了那间三十平米的出租屋。
和满屋子的,我亲手制造的,金色的回忆。
我不再碰任何东西。
我吃饭用左手,写字用左手,我甚至把我的右手,用厚厚的绷带,缠了起来。
我像个怪物一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有时候,我会去那间出租屋里坐着。
桌子上,摆着两样东西。
一个,是那个金色的啤酒瓶。
另一个,是那支金色的玫瑰。
它们一个代表着开始,一个代表着结束。
它们提醒着我,我曾经拥有过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我常常会想,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碰到墙上那块石头。
如果我没有获得这个能力。
我是不是,还和林清,挤在那个三十平米的小屋里?
我们会不会,还在为下个月的房租发愁?
会不会,还在为了一场电影,一次旅行,而精打细算?
我们会不会,依然在某个加班晚归的雨夜,吃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然后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我不知道。
人生没有如果。
我只知道,我拥有了点石成金的能力,我富可敌国。
可我的世界,却荒芜得,只剩下一片冰冷的金色。
我每天,都活在对过去的悔恨和对未来的恐惧里。
我害怕,有一天,我会不小心,碰触到自己的皮肤。
然后,把自己,也变成一尊,没有心跳,没有温度的,金像。
也许,那才是我,最终的,也是最适合我的,结局。
来源:惦念暮为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