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95万买拍卖房,客厅灯忽然失灵,掀开吊顶后震惊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1-16 15:26 1

摘要:房子是法拍房,在老城区,那种被新时代的高楼大厦挤在中间,喘不过气来的老小区。

这套房子,花了我九十五万。

不是个小数目,几乎是我这些年全部的积蓄。

房子是法拍房,在老城区,那种被新时代的高楼大厦挤在中间,喘不过气来的老小区。

中介带我去看房的时候,一个劲儿地跟我说这地段多好多好,未来潜力多大多大。

我没怎么听。

我只是站在那个空荡荡的客厅里,看着阳光从老旧的窗户里挤进来,在铺满灰尘的地板上,切出一块明亮的光斑。

光斑里,无数细小的尘埃在飞舞,像一群迷了路的金色精灵。

空气里有股味道,说不上来,是老木头、旧书本和长时间无人居住的尘土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不难闻,反而有种……时间的沉淀感。

我当时就决定了,就要这儿。

中介还想说什么,我摆摆手,说:“行了,就这套吧。”

他愣了一下,大概是没见过这么爽快的买家。

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

可能是在这个城市漂了太久,住过太多没有归属感的出租屋,我太需要一个能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一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地方。

哪怕它老,它旧,它带着前任主人的印记。

办手续、过户、拿钥匙,一系列流程走下来,比我想象的要快。

拿到钥匙那天,我一个人又来了这里。

那串钥匙沉甸甸的,黄铜的质地,在手心里泛着温润的光。

我把门打开,吱呀一声,像是打开了一段被封存的时光。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或者说,几乎没什么陈设。

前房主的东西都被清空了,只剩下一些搬不走的老家具。

一张缺了角的木桌,几把椅子,还有一个靠墙立着的老式书柜。

我走过去,用手拂去书柜上的灰尘。

指尖传来粗糙的木质纹理,很真实。

我开始打扫。

这活儿比我想象的要累得多。

我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让风灌进来,带走屋子里沉闷的空气。

扫地,拖地,擦洗每一个角落。

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来,滴在地板上,很快就蒸发了。

一下午的时间,屋子渐渐有了点人味儿。

夕阳西下的时候,我累得直接躺在了刚刚擦干净的地板上。

橘红色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我看着天花板,那上面有一盏很老式的吊灯,玻璃灯罩上还有些繁复的花纹。

我忽然觉得很安心。

这里,以后就是我的家了。

搬家是个大工程。

我的东西不多,但零零碎碎加起来也装了好几个箱子。

我没有请搬家公司,就自己一趟一趟地搬。

累,但是心里踏实。

东西一点点填满这个空荡荡的屋子,书架上摆满了我的书,桌子上放上了我的电脑,卧室里换上了我喜欢的床单。

这个房子,开始慢慢地,染上我的气息。

入住的第一个晚上,我兴奋得有点睡不着。

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偶尔传来的车声和远处模糊的喧嚣,感觉自己像一棵终于落了地的植物,开始在这个地方扎根。

一切都很好。

直到一个星期后,客厅那盏老吊灯,开始出问题。

那天晚上,我正在客厅看书,头顶的灯光忽然闪了一下。

我没在意,以为是电压不稳。

老小区嘛,线路老化,正常。

可没过一会儿,它又闪了一下。

接着,是第三下,第四下……

闪烁的频率越来越快,光线在明暗之间疯狂切换,把整个客厅搞得像个廉价的迪斯科舞厅。

我的眼睛被晃得难受。

我站起来,走到开关那儿,按了几下。

没用。

灯光依旧在固执地闪烁,像是在打着什么奇怪的哑语。

最后,它“啪”地一声,彻底灭了。

屋子里瞬间陷入一片黑暗。

我摸索着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光束照在天花板上,那盏熄灭的吊灯像个沉默的巨兽。

我叹了口气,看来是灯泡或者线路坏了。

第二天,我买了个新的灯泡换上。

结果,刚亮了不到半小时,又开始闪。

这次更邪门,它不是简单的明暗切换,而是一种有节奏的闪烁。

亮一下,暗两下。

亮一下,暗两下。

像摩斯密码一样。

我心里有点发毛。

我不是个迷信的人,但这种事发生在一个刚入住的老房子里,总让人觉得有点……诡异。

我关了电闸,决定找个电工来看看。

电工师傅第二天就来了,是个挺壮实的汉子,背着个大工具包。

他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线路,开关,灯座,都没发现问题。

他挠了挠头,一脸困惑:“奇怪了,线路都是好的啊,没道理啊。”

他抬头看着那盏吊灯,琢磨了半天,说:“小伙子,你这灯年头不短了,可能是里面的镇流器老化了。但这玩意儿不好换,它是在吊顶里面的。”

“吊顶里面?”我抬头看。

那盏灯的底座,是嵌在一个小小的方形石膏吊顶里的。

“对,”电工师傅指了指,“得把这块吊顶拆开,才能看到里面的线路和零件。”

他看了看,又说:“这活儿我干不了,我就是个接线的,拆吊顶得找装修师傅。”

他收了三十块上门费就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客厅里,仰头看着那个小小的吊顶。

它看起来和整个天花板浑然一体,严丝合缝。

我有点犹豫。

为了修一盏灯,就要把吊顶给拆了,工程是不是太大了点?

要不,干脆换个吸顶灯算了?

可我心里又有点不甘。

我挺喜欢这盏老吊灯的,它的光很温暖,不像现在那些LED灯,亮得惨白。

而且,那有节奏的闪烁,像个解不开的谜,一直在我的脑子里盘旋。

好奇心最终战胜了懒惰。

我决定自己动手。

我从储物间里翻出了一把梯子,还有一些简单的工具。

梯子也是这房子里留下来的,木头的,踩上去会嘎吱作响。

我爬上梯子,凑近了那个吊顶。

吊顶的材质是石膏板,边缘用白色的密封胶封死了。

我用一把美工刀,小心翼翼地沿着缝隙划开。

白色的粉末簌簌地往下掉,落了我一头一脸。

划开密封胶后,我试着用螺丝刀去撬。

石膏板很脆,稍微一用力,边缘就裂开了一小块。

我心里一紧,动作变得更加轻柔。

我像个考古学家,在发掘一个脆弱的古物。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终于把那块方形的石膏板完整地撬了下来。

我把它轻轻地放在地上,然后重新爬上梯子,拿着手电筒往里照。

吊顶后面是一个不大的空间,大概也就二十厘米深。

里面布满了电线和一些我看不懂的零件,上面都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那盏灯的镇流器就在中间,一个黑乎乎的铁盒子。

我伸手进去,想把它拆下来。

就在我的指尖触碰到那个冰冷的铁盒子时,我摸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东西。

它在镇流器的旁边,被一堆电线缠绕着。

硬硬的,方方正正的,不是电线该有的触感。

我心里一动,把手电筒的光束移了过去。

那是一个盒子。

一个木头盒子,不大,也就一个鞋盒那么大。

颜色是深棕色的,因为常年放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盒子表面也蒙上了一层灰,看起来脏兮兮的。

它就那么安静地躺在黑暗的角落里,如果不是我今天拆开吊顶,它可能会永远地躺在这里,不被任何人发现。

我的心跳忽然有点加速。

这是什么?

前房主留下的?

他为什么要把一个盒子藏在吊顶里?

我小心翼翼地把缠在上面的电线一根根解开,然后把那个木盒子抱了出来。

盒子比我想象的要沉。

我从梯子上下来,把盒子放在客厅的桌子上。

我找了块湿抹布,把盒子表面的灰尘一点点擦干净。

随着灰尘被擦去,木盒原本的样貌显露了出来。

这是一种很好的木料,质地紧密,上面还有着漂亮的纹理。

盒子的做工很精致,边角都打磨得非常光滑。

没有锁。

我深吸一口气,伸出手,轻轻地把盒盖掀开。

盒子里面,没有金银珠宝,也没有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

只有一沓厚厚的信,一本蓝皮的日记本,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东西,还有一盘……磁带。

是的,是那种老式的磁带,现在几乎已经看不到了。

我愣住了。

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很有年头了。

信封已经泛黄,上面的字迹是手写的,用的是钢笔,字迹清秀有力。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封信。

信封上没有写收信人地址,只有一个名字——“致,阿晚”。

阿晚?

我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

信纸很薄,已经有些发脆了。

“阿晚,见信如晤。”

“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三天,我觉得像是过了三年。这个城市没有你,连阳光都变得没有温度。我站在我们常去的那座桥上,风吹过来,都是冷的。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到家了吧?家里的饭菜,一定比这里的好吃。替我向叔叔阿姨问好。”

“……我又去了我们常去的那家书店,老板问我,怎么今天你一个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落荒而逃。阿晚,没有你的日子,我该怎么过?”

信的落款,是“陈泊”。

陈泊。

这应该就是前房主的名字了。

我放下这封信,又拿起第二封,第三封……

每一封信的开头,都是“阿晚,见信如晤”。

每一封信的内容,都是一个叫陈泊的男人,在向一个叫阿晚的姑娘,诉说着他的思念。

这些信,都没有寄出去。

它们被整整齐齐地叠放在这个木盒子里,成了一场无人知晓的独白。

我把信暂时放下,拿起了那本蓝皮的日记本。

日记本的封面已经有些磨损了,边角都卷了起来。

我翻开第一页。

扉页上写着一句话:献给我生命里唯一的光。

字迹和信上的一样。

第一篇日记的日期,是三十年前。

“今天,我遇见了她。她叫阿晚。我们系新来的转学生。她就坐在我的前面,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阳光照在她的头发上,像是镀了一层金边。她回头问我借橡皮的时候,我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的眼睛,像是有星星。”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

我继续往下翻。

日记里,记录了一个男孩从青涩到成熟的全部心事。

他记录了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学校的图书馆。

他记录了他们第一次牵手,是在一场露天电影的散场时分。

他记录了他们第一次争吵,是因为一件很小很小的事,但最后,他还是先低了头。

他写道:“我怎么舍得让她难过呢?”

日记里的文字,朴实,真诚,充满了那个年代特有的浪漫。

他会为了给她买一张她喜欢的歌手的磁带,跑遍整个城市的音像店。

他会在冬天,把她的手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取暖。

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笨拙地学着给她熬粥。

那些文字,像一部老电影,在我眼前缓缓放映。

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叫陈泊的青年,和那个叫阿晚的姑娘,他们曾在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留下了无数欢声笑语。

这个房子,应该就是他们后来一起住的地方。

日记里有提到。

“今天,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虽然不大,但很温馨。阿晚把窗帘换成了她喜欢的碎花布,阳光照进来,整个屋子都亮堂堂的。她说,以后要在这里,给我生一个孩子。我抱着她,觉得拥有了全世界。”

看到这里,我的鼻子有点发酸。

我抬头看了看客厅的窗户。

窗帘是我新换的,纯色的。

我无法想象,这里曾经挂着碎花窗帘的样子。

也无法想象,曾有一对那么相爱的人,在这里规划着他们的未来。

可后来呢?

为什么阿晚会离开?

为什么这些信,都没有寄出去?

我继续翻着日记。

日记的色调,从某一页开始,忽然变得灰暗。

“阿晚的父母来了。他们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说,我给不了阿晚幸福。我只是一个穷小子,一个一无所有的画匠。”

“我努力地向他们证明,我可以。我拼命地接活,画画,赚钱。我想快一点,再快一点,快到可以让他们放心地把女儿交给我。”

“可是,我还是太慢了。”

“阿晚的父亲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他们家里的积蓄不够。他们要阿晚嫁给一个他们为她安排好的男人,那个男人家里有钱,可以救她父亲的命。”

“阿晚来找我,她哭了。她抱着我说,陈泊,对不起。她说,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爸爸去死。”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甚至连一句‘我来想办法’都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我没办法。那一刻,我恨透了自己的无能。”

“阿晚走了。她回了老家。我没有去送她。我怕我看到她,会忍不住拉着她不让她走。我不能那么自私。”

日记到这里,中断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次出现记录,已经是半年后。

“今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很像她的背影。我追了很久,才发现认错了人。我站在原地,像个傻瓜。原来,我还是没有忘记她。”

“我开始给她写信。写了很多很多。但我一封都没有寄出去。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我怕我的出现,会打扰到她的生活。她应该,已经嫁人了吧。”

“就这样吧。把思念藏在心里,也是一种爱。”

后面的日记,变得断断续续。

他记录着他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他画了一幅画,卖了个好价钱。

他养了一只猫,很懒,总喜欢睡在他的画板上。

他学会了做她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可是,再也没有人尝了。

他的生活,平静,孤独,像一潭不起波澜的死水。

只是在每一个深夜,他都会在日记里,写下那个名字。

阿晚。

我合上日记本,心情沉重得像是灌了铅。

我拿起那个用手帕包着的小东西。

打开手帕,里面是一个小小的木雕。

是一个展翅欲飞的小鸟。

雕工很精致,鸟儿的羽毛都栩栩如生。

我在日记里看到过关于这个木雕的记载。

“今天,我给她雕了一只小鸟。我希望她能像鸟儿一样,永远自由,永远快乐。她说她很喜欢,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念念’。她说,看见它,就像看见我。”

我的手有点抖。

这个叫“念念”的小鸟,最终还是留在了他身边。

最后,是那盘磁带。

磁带上用笔写着三个字:给阿晚。

我的屋子里没有录音机。

我拿着这盘磁带,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我想听听里面到底录了什么。

这可能是陈泊,留给阿晚最后的话。

第二天,我特地去旧货市场,淘了一个老式的录音机。

回到家,我把磁带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我按下了播放键。

录音机里先是传来一阵“沙沙”的电流声。

然后,一个苍老、嘶哑,带着浓重喘息声的男人声音,响了起来。

“阿晚……阿晚……是你吗?”

“咳咳……人老了,不中用了,说几句话,就喘得厉害。”

“我不知道……你还能不能听到这段录音。也许……它会和我一起,烂在这个屋子里。”

“我藏得很好……藏在天花板上……我怕……怕我走了以后,新来的人……会把我的东西都扔掉。”

“这些东西……是我唯一的念想了。”

听到这里,我浑身一震。

原来,那盏灯的闪烁……

是他在提醒我吗?

用那种奇怪的、有节奏的闪烁,像摩斯密码一样,引导我去发现这个秘密?

这个想法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但我又觉得,这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录音机里,那个苍老的声音还在继续。

“阿晚……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时常会想……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头发是不是白了?是不是……也像我一样,脸上长满了皱纹?”

“你应该……儿孙满堂了吧。真好……真好……”

他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但那笑意听起来,却让人那么心酸。

“我这一辈子……没娶。不是不想……是不敢。我怕……怕身边的人不是你,我会……我会忍不住把她当成你。这对她不公平。”

“我就守着这个老房子……守着我们曾经的回忆……也挺好。”

“这个房子里……到处都是你的影子。你喜欢的碎花窗帘,我一直没舍得换。后来旧得不成样子了,才收了起来。你喜欢的那个角落,阳光最好,我给你留着,每天都擦得很干净。”

“门口那棵桂花树……是我们一起种下的。现在……长得很高了。每年秋天,开得满树都是。风一吹,整个院子都是香的。跟你身上的味道,一样。”

我的眼眶,不知不觉地湿了。

我走到窗边,推开窗。

楼下,果然有一棵高大的桂花树。

现在不是花期,只有一树茂密的绿叶。

我可以想象,在秋天,金黄色的桂花开满枝头的样子。

那香气,一定能飘进这个屋子里。

“阿晚……我快不行了。医生说……没多少日子了。”

“我没什么遗憾的。这辈子……能遇见你,爱过你……就够了。”

“只是……有点不甘心。下辈子……如果还有下辈子……你可不可以……早点遇到我?或者……让我变得有钱一点,勇敢一点?”

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喘息声越来越重。

“我把我们的东西……都放在这个盒子里了。还有那只小鸟……‘念念’……你还记得吗?”

“我把它们藏起来……是存了一点私心。我想……万一……万一有一天,你能回来看看……你就能找到它们。你就知道……我从来,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阿t晚……我……我爱你……”

录音到这里,戛然而止。

只剩下“沙沙”的电流声,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回响。

我关掉了录音机。

屋子里一片死寂。

我坐在地板上,抱着那个木盒子,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

而这个屋子里,只有我,和一个男人一生的爱与悔。

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找到阿晚。

我必须找到她。

我要把这个盒子,亲手交给她。

这是陈泊的遗愿,现在,也成了我的责任。

但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我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阿晚,三十年前,她从这个城市回了老家。

她的老家是哪里?日记里没有提。

她后来嫁给了谁?过着怎样的生活?我一无所知。

我能依靠的,只有日记里那些零星的线索。

我开始像一个侦探一样,重新梳理那本日记。

我把里面提到的所有地名、人名,都一一记下来。

“我们常去的那家书店,在解放路。”

“她的大学,是城南的师范学院。”

“她的一个好朋友,叫小雅,后来去了北京。”

线索少得可怜,而且时隔三十年,很多地方可能早就物是人非了。

但我没有放弃。

我先去了城南的师范学院。

学校还在,只是已经改了名字,翻新成了更现代化的样子。

我找到学校的档案室,想查询三十年前的学生档案。

管理档案的老师是个快退休的大妈,她很警惕地看着我,问我查这个做什么。

我没办法,只好撒了个谎,说我是阿晚的远房亲戚,家里老人去世了,想找到她,通知她一声。

大妈将信将疑,但看我态度诚恳,最终还是心软了。

她帮我翻找了很久,从落满灰尘的档案柜里,找出了一本厚厚的学生名册。

三十年前,那一届的学生。

我一页一页地翻,眼睛都快看花了。

终于,我在外语系的名册上,找到了一个名字——苏晚。

籍贯,写的是邻省的一个小县城。

苏晚。

原来,她叫苏晚。

我心里一阵激动,感觉自己离真相又近了一步。

我记下了那个县城的名字。

接下来,就是去那个县城找她。

我请了几天假,买了去那个县城的火车票。

那是一个很安静的小县城,生活节奏很慢。

我拿着苏晚这个名字,和她三十年前的一张黑白照片,开始在县城里打听。

照片是日记里夹着的,是陈泊偷拍的。

照片上的苏晚,扎着两个辫子,笑得很甜,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可三十年过去了,一个人的样貌会发生多大的变化?

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县城里转了两天,问了很多人。

派出所,居委会,我都去了。

但得到的结果,都是查无此人。

也是,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而且只凭一个名字和一张老照片,怎么可能找得到人。

我有点泄气。

我坐在县城广场的长椅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感到一阵迷茫。

我是不是太冲动了?

我是不是在做一件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

就在我准备放弃,买票回家的时候,我路过了一家照相馆。

一家很老的照相馆,门脸都褪色了。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照相馆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正在整理照片。

我把苏晚的照片拿给他看,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他:“老师傅,您见过这个人吗?”

老师傅戴上老花镜,凑近了看那张照片。

他看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要说“没见过”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眼睛里闪着光。

“这……这不是苏老师家的闺女嘛!”

我“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激动得声音都抖了:“您认识她?”

“认识,怎么不认识!”老师傅说,“苏老师以前是咱们县中学的语文老师,桃李满天下啊。他家闺女,长得可水灵了,学习又好,考上了大学,是咱们这儿的骄傲呢。”

我的心狂跳不止。

“那……那她现在在哪里?您知道吗?”

老师傅的眼神,忽然黯淡了下来。

他叹了口气,说:“姑娘啊……可惜了。”

“可惜了?什么意思?”

“她大学毕业那年,她爸得了重病,家里为了给她爸治病,把她嫁给了邻村一个开厂子的。那家人有钱,但那个男的……唉,不提也罢。”

老师傅的话,和日记里的内容,对上了。

我的心,揪得紧紧的。

“后来呢?她……她过得不好吗?”

“好不好,我们外人哪知道呢。只听说,她结婚没几年,她男人就在外面有了人。她也没哭没闹,就自己带着孩子过。再后来……她也生了病,跟她爸一样的病。”

老师傅摇了摇头,惋惜地说:“红颜薄命啊。十多年前,就走了。”

走了……

这两个字,像两把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愣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千辛万苦,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寻找了这么久。

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局。

苏晚,已经不在了。

她永远,也等不到陈泊的这封信,这盘磁带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家照相馆的。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手里紧紧攥着那张苏晚的照片,照片的边角,已经被我捏得卷了起来。

照片上的姑娘,依旧笑得那么灿烂。

可她的人生,却早已落幕。

我最终,还是找到了苏晚的墓。

在县城外的一片山坡上。

墓碑很小,很干净,看得出经常有人来打扫。

墓碑上贴着一张她的照片,是彩色的。

照片上的她,人到中年,虽然添了些风霜,但眉眼间,依然是当年那个温柔的模样。

我把那个木盒子,轻轻地放在了她的墓前。

我打开盒子,把里面的信,日记,还有那个叫“念念”的小鸟,一样一样地拿出来,摆好。

然后,我把那个老式的录音机,也放在了旁边。

我按下了播放键。

陈泊那苍老、嘶哑,充满了爱与悔恨的声音,就在这片安静的山坡上,响了起来。

“阿晚……阿晚……是你吗?”

风吹过松林,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在回应他。

我站在一旁,听着他把话说完。

当最后一句“我爱你”消散在风中时,我的眼泪,再一次决堤。

陈泊,苏晚。

一段迟到了三十年的告白。

一场跨越了生死的重逢。

我不知道,苏晚的在天之灵,能不能听到。

但我希望,她能。

我希望她知道,有一个人,用了一生的时间,在爱着她,等着她。

我在墓前,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对着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我转身下山。

我没有带走那个盒子。

我把它,连同那段尘封的往事,一起留在了那里。

我想,那才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回到家,我把那盏闪烁的老吊灯,修好了。

我换了新的镇流器,新的灯泡。

灯光重新亮起,明亮,稳定,温暖。

它照亮了客厅的每一个角落。

我站在这片光亮里,忽然觉得,这个房子,不一样了。

它不再只是一个冰冷的住所。

它有了温度,有了故事,有了灵魂。

我仿佛能看到,很多年前,陈泊和苏晚在这里生活的样子。

他们在这里笑过,爱过,也在这里,留下了无尽的遗憾。

而我,一个偶然闯入的后来者,有幸成了他们故事的见证者和传递者。

这件事,也改变了我。

我开始觉得,生活不应该只是活着。

我们应该更勇敢一点,去爱,去表达,去珍惜。

不要等到来不及的时候,才去后悔。

因为人生,没有那么多下辈子。

后来,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小县城。

我找到了苏晚的女儿。

她已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了,长得很像她的母亲。

我没有告诉她全部的故事,我只是说,我受一位故人所托,来看看她。

我把陈泊的一幅画,交给了她。

那是我从老房子里找到的,画的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姑娘,站在一棵桂花树下。

画上的姑娘,就是年轻时的苏晚。

她看到画的时候,愣了很久。

她说,她母亲生前,最喜欢的就是桂花。

她还说,她母亲临终前,一直念叨着一个名字。

她问我,那个故人,是不是姓陈。

我点了点头。

她哭了。

她说,她小时候,听母亲讲过一个故事。

故事里,有一个很会画画的男孩,和一个很爱笑的女孩。

他们很相爱,但最后,没有在一起。

她说,她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个故事。

原来,是真的。

我们聊了很久。

她告诉我,她的母亲,一生都没有真正快乐过。

她嫁给了她不爱的人,过着不想要的生活。

她的心里,始终藏着一个人,一座城。

她说,她母亲去世后,遵照遗愿,骨灰分成了两半。

一半,葬在了她父亲的旁边。

另一半,被她撒进了奔向远方的河里。

她说,她母亲说,她想回家。

我明白了。

她的家,不是这个小县城。

她的家,是陈泊在的那个城市。

是那个有着他们共同回忆的老房子。

离开的时候,她送了我一小罐自己做的桂花酱。

她说,这是她母亲教她做的。

她说,谢谢我,让她知道了故事的另一半。

也让她,更懂得了她的母亲。

我拿着那罐桂花酱,走在回家的路上。

心里五味杂陈。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但故事的最后,他们以另一种方式,重逢了。

也算是一种圆满吧。

回到我的那个老房子。

我打开那罐桂花酱,甜香的气息,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

我泡了一杯桂花茶,坐在窗边。

阳光正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楼下的那棵桂花树,枝叶繁茂,在风中轻轻摇曳。

我忽然觉得,陈泊和苏晚,或许并没有离开。

他们化作了这屋子里的阳光,这空气里的桂花香,这每一寸时光的印记。

他们守护着这个家。

也守护着我这个,和他们一样,渴望爱与归属的,孤独的灵魂。

我喝了一口茶,笑了。

九十五万,买下这套房子,真值。

因为它让我明白,一个房子之所以能成为家,不是因为它有多大,多豪华。

而是因为,它里面,装着爱。

来源:设计本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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