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留守儿童的文化知识学习面临多重阻碍。一方面,若父母一方留守,其需独自承担全部农活与家务,精力被严重分散,根本无暇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部分留守儿童还需分担家庭劳动,导致学习时间被挤压,家庭学习环境缺乏专注性。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五大核心问题
1、文化知识教育:学习环境与动力的双重不足
留守儿童的文化知识学习面临多重阻碍。一方面,若父母一方留守,其需独自承担全部农活与家务,精力被严重分散,根本无暇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部分留守儿童还需分担家庭劳动,导致学习时间被挤压,家庭学习环境缺乏专注性。
另一方面,隔代监护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教育观念陈旧、精力有限的问题,他们能完成的多是孩子的日常起居照料,既无能力辅导学业,也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家庭内部难以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此外,监管缺失或方式不当,使得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弱化,吃苦精神不足,厌学情绪逐渐蔓延,严重时甚至出现旷课、逃学等行为,直接影响学业进度与知识积累。
2、心理健康教育:情感缺失下的心理困境
父母的陪伴与引导对儿童行为习惯养成、心理健康发展及人格塑造起着关键作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深受父母分离时长、代养人教育方式及社交对象等因素影响。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无法获得持续的亲情抚慰与情感关怀,内心常处于紧张、忧郁、多疑、焦虑的状态,性格逐渐向内向、自卑、悲观、孤独倾斜。
而监护人往往对儿童心理健康关注不足、介入甚少,当孩子遇到心理困惑时,难以得到及时的疏导与排解,易滋生自我封闭、缺乏自信甚至自暴自弃的心理,进而导致情感脆弱,形成消极孤独的性格特质。
3、思想品德教育:家庭管教缺位下的行为偏差
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使得留守儿童失去了核心的家庭管教环境,其道德行为与道德情感的养成易受负面因素影响。多数监护人更注重孩子的物质生活保障,对伦理道德培养、法制观念教育则较为忽视,这种失衡的关怀方式,导致部分留守儿童在道德品行上出现消极转变。
具体表现为行为放任自流、不服学校管教、违反校纪校规,甚至出现小偷小摸、拉帮结派等行为;更有甚者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沾染抽烟、酗酒、赌博、偷盗等不良习气,极端情况下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个人成长与社会稳定均构成隐患。
4、人身安全教育:监管真空下的安全风险
少年儿童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可塑性强但自制力弱,一旦脱离家长的有效约束与科学引导,极易受到外界不良诱惑与风险影响。当前,学校与家庭在安全教育环节存在明显衔接空白:学校难以覆盖学生日常生活的所有安全细节,而监护人普遍缺乏专业的安全教育知识与能力,无法为孩子提供系统的安全防护指导。
这种监管缺失或不当,使得部分留守儿童可能与社会不法分子接触,养成不良行为习惯;同时,他们在面对溺水、触电、打斗等突发事件时,自救能力不足,意外伤亡事故频发;更有甚者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被拐卖、被侵犯等恶性案件时有报道,人身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5、非社会性行为:易被忽视的隐性成长障碍
非社会性行为指儿童在自身与他人之间刻意制造隔阂,形成自我封闭、回避社会接触的行为。这类行为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察觉和重视,既不属于亲社会行为,也不同于反社会行为,并非典型的社会性问题行为或行为障碍,其典型表现为内向性行为与逃避性行为。
留守儿童因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对父母的思念无法及时疏解,性格逐渐变得内向孤僻,日常喜欢独来独往、我行我素,或表现出胆小、自私等特质,这些均是非社会性行为的外在体现。
若不及时干预,这种行为可能进一步发展为问题行为或行为障碍,甚至直接演变为反社会行为:一方面,在与他人互动中可能发展为孤独症、自闭症等“对他人的非社会性问题行为”;另一方面,在自我发展中可能形成退缩忧郁、严重自卑等“对自己的非社会性问题行为”,对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能力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二、如何破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难题
1、强化社会宣传与共识构建,凝聚多方关注合力
当前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关注度仍显不足,而这一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层面需通过立法保障、统筹协调与舆论引导,为留守儿童教育提供政策支撑;学校可通过主题活动、校园宣传等形式,直观呈现留守儿童的教育需求;媒体平台应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社会各界聚焦这一群体。
同时,需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的动态监测与专项研究机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针对新问题开展跨领域合作研究,探索科学解决方案。核心在于树立两大认知:一是明确教育的全民属性,农民工子女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二是认识到随着城市化推进,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刻不容缓,这不仅是教育议题,更是关系城市发展、劳动力转移、社会稳定与公平的重要民生问题。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专项法律法规保障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方向是逐步破除与户籍绑定的城乡差异政策,取消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的限制,推动城乡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这是实现城乡一体化与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我国虽已通过《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儿童权益保护的基本框架,但针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细则仍缺乏可操作性。
对此,一方面需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及委托监护人在留守儿童监护与教育中的权责边界,提升各方的法律意识,规范教育监护行为;另一方面需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与配套措施,消除农民工子女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歧视,确保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能与城市儿童享有同等教育机会,真正实现“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3、创新学校教育管理模式,构建全方位校园支持体系
学校作为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阵地,需突破传统校内教育的局限,将关注延伸至学生校外生活。
首先,应成立留守儿童专项管理教育小组,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加强与家长及临时监护人的常态化沟通,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性开展帮扶引导,尤其要重点关注学习困难、行为性格异常的儿童,组织师生结对、同学互助等活动。
其次,需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严禁体罚学生;教师应主动与留守儿童开展思想交流,通过谈心等方式抚慰其情感,帮助学生理解父母务工的意义,同时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信心,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
再次,要改革现有教育模式,调整课程结构与学生评价体系,减轻学业负担,注重全面发展;加强生存、安全与法制教育,开设心理健康咨询室与相关课程,帮助学生平稳度过成长关键期。
此外,还应设计实践性、自主性、趣味性强的课外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依托本地资源开展实地观察与实践,让其在集体生活中感受关怀,弥补家庭教育缺失,提升社会参与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
4、优化家庭教育指导,夯实留守儿童成长的家庭基础
健全有效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留守儿童父母需提高责任意识,主动承担教子职责——亲子交流与亲情关怀的缺失,是导致孩子性格内向孤僻的重要原因。
具体可从四方面发力:一是提升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明确家庭教育并非单纯的文化辅导,需掌握科学方法,扭转留守儿童在家庭教养中的劣势;
二是家长及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教师沟通,定期了解孩子学习生活状况,多与孩子谈心,节假日可将孩子接到务工所在地,让其感受生活的艰辛与幸福的来之不易,增强责任意识;
三是引导孩子慎重交友,借鉴“孟母择邻”的智慧,帮助孩子远离品行不良的同伴,尤其要防范网络不良文化的影响;
四是加强监护管理,针对祖辈监护中常见的溺爱、重物质满足轻精神引导等问题,家长及监护人需以身作则,在保障孩子生活的同时,注重道德管束与情感激励,教育孩子明辨是非、知错能改,让孩子在充满爱与诚信的环境中成长。
5、激活农村基层组织效能,打造优质社区育人环境
农村基层组织应充分整合本地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力量,优化育人环境,构建留守儿童社区教育管理体系。
首先,需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与自律,加大社会环境整治力度,为留守儿童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营造文明的成长氛围。
其次,要转变村民思想观念,提升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成立由学校、村委会、家长代表组成的联合教育委员会,协调解决留守儿童家庭的实际问题;通过有线广播、文艺宣传等形式,向农村家长普及科学教育知识。
再次,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设村级图书室、文化室、休闲娱乐广场,利用书籍、科教影片等资源为留守儿童开辟学习实践园地。
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解决其生活照料与安全监管问题。
6、引导同辈群体健康交往,发挥非正式组织的教育价值
同辈群体作为孩子自发形成的社交组织,若引导得当,可成为重要的教育力量。班主任需以真诚持久的关怀赢得孩子的信任,深入了解同辈群体的交往动态,尤其要与群体中的“小首领”建立良好关系。通过交谈、游戏、讨论等形式,引导孩子妥善处理群体内部矛盾,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增强对不良诱因的“免疫力”。
同时,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吸引留守儿童参与,弥补其亲情缺憾,培育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群体文化,让同辈交往成为留守儿童社会化发展的有益助力。
来源:天宝特色农技服务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