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带偏了!看判决书:威被“非法脱离监护”,真跟杜新枝没关系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1-17 14:36 1

摘要:为何二八事件能被炒作五年且热度不散?一些不良主播正是利用了星星们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难以辨别信息真伪的弱点,不断编造谎言进行欺骗,成为舆论长期沸腾的重要推手之一。

为何二八事件能被炒作五年且热度不散?一些不良主播正是利用了星星们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难以辨别信息真伪的弱点,不断编造谎言进行欺骗,成为舆论长期沸腾的重要推手之一。

这些不良主播为博流量、引关注,不惜歪曲事实、误导舆论,例如,他们先是抛出“杜新枝非法脱离监护、带走郭威”的虚假论调,还谎称这一说法源自法院判决。

接着,他们截取判决书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内容,故意引导观众联想:“让郭威和亲生父母二十八年不能相认,是谁非法让他脱离亲生父母监护?就是郭希宽、杜新枝,是他们把郭威带走的!判决书白纸黑字写着,这还能有假?”

在这种刻意煽动下,一些对这套说辞深信不疑,“杜新枝以非法脱离监护的方式带走郭威”“‘非法’等同于‘偷换’”“杜新枝偷换许妈孩子郭威”的错误观念,也逐渐在他们心中固化。

判决书是怎样表述郭威被非法脱离监护呢?

“2020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依照上述规定,综合考量本案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的具体情况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本院酌定河南淮河医院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

这段话清晰包含三层核心意思:

一是法院判决河南淮河医院赔偿郭威精神损害的法律依据,即援引的上述司法解释;

二是判决赔偿的事实依据,明确本案中“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主体是河南淮河医院

三是法院判定的具体赔偿数额,即200000元。

显然,被非法脱离监护的是郭威,实施该侵权行为的主体是河南淮河医院,这一认定与杜新枝没有任何关联

可是这些不良主播还截取判决书里关于婴儿出院情况的一句客观叙述,进行恶意解读。这句话原文为:“1992年6月24日,杜新枝出院,杜新枝和郭希宽带走郭威。”

对此,不良主播刻意歪曲:郭威是“被杜新枝带走”,进而编造“‘带走’就是非法使郭威脱离监护”“‘带走’就意味着没办出院手续”的谎言。

杜新枝出院时,婴儿病历的护士签字虽存在空缺,但判决书仅是客观尊重病历原貌、如实记录这一情况,并无任何额外引申含义。

事实上,杜新枝持有完整的出院记录、出院总结,且有行政护士为其办理出院的签字——若真如不良主播所编造的“杜新枝擅自出院”,又怎么会有如此规范、完备的出院资料?

杜新枝带走郭威,就能认定是她让郭威脱离亲生父母监护吗?

早在杜新枝出院前五天,郭威脱离亲生父母监护的状态就已经开始了。事实上,从护士将姚策从婴儿抱出出院那一刻起,两个孩子就已各自脱离了亲生父母的监护,这个责任又怎能无端推卸到杜新枝身上呢?

杜新枝出院时,无论当时是护士将郭威交给她,还是她从婴儿室接走郭威,都绝非郭威“非法脱离监护”的成因——因为此时郭威早已处于脱离亲生父母监护的状态中,这一结果在杜新枝出院前五天就已形成。

更要明确的是,杜新枝出院时抱走的孩子,是姚策被抱走后,医院按流程留给她的、唯一可带走的孩子。“偷换”的基本前提是存在“刻意调换”的行为与对象,而当时只有一个孩子可以抱走,也就根本不具备“偷换”的条件。

杜新枝出院总得要抱一个孩子回家,不能让她空手而归吧。她不抱走郭威,难道要让她抱走其他无关孩子吗?彼时,她只能抱走医院护士认定、且她自己毫无怀疑的“亲儿子”,若真抱走其他的孩子,那才是真正的“偷换”。

综上所述,杜新枝出院时带走郭威,绝不是导致郭威非法脱离亲生父母监护的原因。(注:病历来自杜新枝和央视节目。)

来源: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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