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0月22日,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简称ICJ)发布了最新咨询意见,这份裁决正是在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灾难与全球政治失序的背景下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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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简称ICJ)发布了最新咨询意见,这份裁决正是在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灾难与全球政治失序的背景下颁布。
当前的现实令人触目惊心:加沙地区整座城市在持续两年的冲突中几乎化为废墟,人道主义危机空前严峻;与此同时,约旦河西岸的殖民定居者暴力激增,大规模逮捕、强制迁移及定居者袭击事件急剧上升。在整个巴勒斯坦被占领土(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ies, OPT)上,联合国机构如同处于被围困状态下勉力运作。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际法院的意见书再次明确重申了国际法对权力的限制,并向一个将无法无天常态化的政治秩序发起了挑战。它不仅直指以色列作为非法占领方的法律责任,更揭露了那些通过沉默或支持,从而维持现状的国家的共谋行为。
应联合国大会(UNGA)的要求,这是自2004年以来国际法院发布的第三份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咨询意见。该意见书审视了以色列在联合国、其他国际组织以及“第三国”进入和在被占领土内开展活动时所承担的义务。
其结论不容置疑:以色列仍然需要全面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与人权法,负有确保巴勒斯坦民众获得基本生活必需品——食物、水、燃料、医疗和住所——的约束性义务。此外,以色列必须协助而非阻挠联合国及其他人道主义行为体的救援行动。
独立巴勒斯坦人权倡导者、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国际社会研究所研究员韦萨姆·艾哈迈德(Wesam Ahmad)向《新阿拉伯》表示:“2025年10月国际法院的法律意见强化并拓展了法院先前的结论,重申以色列依据国际法负有人道主义援助的保障义务,并须保护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UNRWA)等联合国机构。”
“该裁决直接谴责以色列阻挠救援行动的行为,明确指出此类行径违反《日内瓦公约》,并进一步加剧其非法占领状态。”
国际法院有力地驳斥了以色列惯常援引“安全”理由来实施集体惩罚的行为,包括阻挠援助、针对联合国工作人员或破坏联合国机构运作(例如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法院强调,这些义务并非源于政治善意,而是基于国际法的约束性责任——而以色列数十年来持续践踏这些责任。
关键在于,法院明确承认近东救济工程处是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人道主义援助的中流砥柱。以色列对该机构授权的攻击及其对工作人员的无端指控,并不能使其免除义务。相反,国际法院重申《联合国宪章》所载的联合国机构的特权与豁免权,对以色列依然具有约束力。
这一裁决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它打破了以色列可自行决定哪些国际机构能在被占领土运作的论调,同时为联合国及成员国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其能以要求而非请求的方式坚持保障人道主义援助畅通无阻。
通过重申近东救济工程处的合法性,国际法院同时向那些此前暂停资助该机构的捐助国政府发出了明确警告。法院的裁决逻辑表明,此类决定可能构成阻碍人道主义救援的共谋行为——这在法律上可能违反国际法。
“国际法院明确指出,第三方国家不得协助或承认非法状态,因此持续的军售及削减近东救济工程处资金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艾哈迈德解释道。
他进一步警示:“此类行为可能构成协助国际罪行的风险,包括种族灭绝罪,并违反国际法规定的禁止协助义务。”
该意见超越了单纯的人道主义框架,将以色列的行为置于其长期占领的更广泛非法性语境中。国际法院重申,以色列对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无限期扩张性控制,以及向定居点转移本国人口的行为,侵犯了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违反了禁止以武力获取领土的原则。
通过此举,国际法院将人道主义准入问题与占领行为本身的结构性非法性重新关联起来,将以色列的援助封锁、巴勒斯坦机构的瓦解以及定居点建设视为同一套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意见书延续了国际法院2024年7月19日咨询意见的立场——该意见认定以色列占领非法,并指认了维系占领的种族隔离结构。两份意见书共同构成了对以色列控制体制及其国际共谋行为的全面法律控诉。
然而,正如部分评论人士所警示,并非所有人都将此视为法律的进步。
巴勒斯坦居住权与难民权利巴迪尔资源中心(BADIL Resource Center)倡导经理卢布娜·肖马利(Lubna Shomali)向《新阿拉伯》表示:“咨询意见书只是将以色列政权作为占领国和联合国成员国的责任重新罗列——这些责任既非新近提出也非未知。咨询意见书仅仅将这些义务汇编成一份文件。因此,并未突破既有法律意见的框架。”
她补充说:“该意见书同样回避了联合国及第三方国家在当前局势中的责任——以色列政权持续拒绝履行这些明确界定的义务已长达七十八年。若缺乏针对联合国及各国的具体建议与实践措施(包括强制履约机制),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终将沦为形式主义的空谈。”
肖马利进一步警告称:“国际法院的设立初衷是裁决法律事务。而其在2024年6月咨询意见中背书‘两国方案’政治框架的行为,再次超越了其职权范围。”
这一批评凸显了国际法院工作的核心矛盾:在力图重申法治的同时,它往往回避了对维系非法行为的政治结构的挑战。
尽管存在局限,法院的最新意见仍推进了关键的法律叙事。它将加沙的人道主义灾难与联合国机构遭袭事件,与支撑以色列长期占领的相同结构性非法行为联系起来。意见书强调,援助被拒并非附带损害,而是蓄意实施的统治政策。
通过将人道主义危机置于更广泛的占领与吞并体系中审视,法院驳斥了将加沙“人道主义危机”与其内在政治根源割裂的论调。国际法院挑战了国际社会将加沙“人道主义危机”与非法占领及吞并大局割裂的倾向——这种叙事恰好为以色列殖民统治的去政治化提供了便利。
尽管国际法院直接针对以色列的义务作出裁决,其推理影响远不止于此。法院同时将第三国置于新的审视之下。其重申所有国家均负有国际法义务,不得承认、援助或协助维持非法状态。
对于持续向以色列提供武器、外交庇护或经济合作的西方政府,这引发了根本性质疑:当国家助长系统性违法行为时,其如何能声称自己是法治的捍卫者?
这份法律明晰度使得那些暂停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资金或阻挠人道主义准入决议的国家更难逃脱问责。国际法院传递的信息清晰明确:所谓“政策选择”实为法律义务。由此,不作为的本质昭然若揭——这并非中立,而是共谋。
对倡导者而言,该咨询意见提供了强有力的杠杆。它将数十年的法律共识凝练为明确指令:以色列必须解除封锁、恢复人道主义通道、终止集体惩罚。与此同时,第三方国家必须通过具体措施强制执行,包括实施武器禁运、制裁以及全面恢复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资金支持。
然而,国际法院的权威仅具法律与道德效力,而缺乏强制力。国际法如同无牙的老虎,因此尽管法院裁决在实质上具有约束力,却缺乏直接执行机制。
以色列对裁决的立即驳斥恰恰凸显了在缺乏政治意愿时,有罪不罚现象如何滋生。由此可见,法律本身无法实现正义,必须以执行的勇气为后盾。否则法律终将停留在宣言层面,而无法成为变革力量。
法院的裁决并非革命性创举,而是对国际法长期确立原则的重申:占领、吞并及集体惩罚均属非法,各国必须而非可选择性地据此行事。
其深层意义在于揭露国际法清晰性与全球政治虚伪性之间的日益扩大的鸿沟。该裁决挑战了无法无天的常态化——人道援助取代正义,合法性沦为权宜之计。它提醒世人:救济不能替代权利,缺乏执行的合法性只会维系其谴责的统治体系。
“该意见揭示了法律清晰度与政治不作为间的鸿沟日益扩大,暴露了根深蒂固的有罪不罚现象,”艾哈迈德表示。“但它为民间社会和法律倡导者提供了有力工具,可借此要求问责、施压国家,并通过国内国际机制寻求执行。”
该意见书或许是最后的机会之一,让国际法重拾问责工具的实质而非空谈。它为倡导者和机构提供了行动框架:要求采取行动、捍卫多边主义残存价值、揭露选择性执法的代价。
国际法院以清晰而权威的立场发声。各国选择倾听还是再度视而不见,将决定国际法本身的公信力——其意义早已远超巴勒斯坦问题范畴。
来源:红海风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