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迎娶痴女成婚,连生两娃后,发现妻子真相大吃一惊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27 16:23 1

摘要: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大,涨起来的河水黄得像一锅煮烂了的玉米糊糊。

我是在河沟里捡到她的。

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大,涨起来的河水黄得像一锅煮烂了的玉米糊糊。

水里啥都有,烂木头,死鸡,还有不知道从哪儿冲下来的破席子。

她就缩在河边的一丛半人高的水草里,浑身都是泥,头发一绺一绺地粘在脸上,像打了结的水草。

我以为是哪家被水冲垮了房子的可怜人,就走过去,想问问她要不要帮忙。

天上的雨还在下,不大,就是那种牛毛一样细的,钻进脖子里,凉飕飕的。

我离她还有几步远,就闻到一股馊味儿,混着河水的腥气,还有烂泥的味道。

她听见我走过来的声音,就是那种踩在烂泥地上“噗嗤噗嗤”的声音,整个人抖得像秋风里最后一片叶子。

她抬起头看我,那双眼睛,我现在都还记得。

不像人的眼睛。

更像是我家那只老猫,被人追打以后,躲在灶台底下,偷偷看你的那种眼神。

里面全是害怕,一点别的东西都没有。

她的脸很小,被泥糊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只有那双眼睛,黑是黑,白是白,干净得吓人。

我蹲下来,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吓人。

我说:“妹子,你哪儿人啊?家里人呢?”

她不说话,就是看着我,嘴唇哆嗦着,牙齿咯咯地响。

我看到她身上穿的衣服,早就看不出颜色了,又薄又烂,水一滴一滴地从衣角往下淌,在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小的泥坑。

我叹了口气,把身上那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军褂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衣服很大,一下子就把她整个罩住了,只露出一双还在发抖的脚,脚上没穿鞋,泡在泥水里,又白又肿,像发面馒头。

她好像被我这个动作吓到了,整个人往后一缩,差点倒进河里。

我赶紧伸手拉了她一把。

我的手很粗,全是老茧,抓着她的胳膊,能感觉到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凉得像冰块。

她没再挣扎,就那么让我拉着。

我把她带回了家。

我家就是三间破泥瓦房,风一吹,屋顶上的瓦片就“哗啦啦”地响,好像随时要被吹走一样。

村里人都说,我这辈子就是个光棍命,穷得叮当响,谁家姑娘愿意嫁给我啊。

我也认命了。

我烧了锅热水,找了身我娘留下来的旧衣服,虽然也打了补丁,但干干净净的。

我把东西放在门口,对屋里说:“你洗洗吧,换身衣服,别着凉了。”

我没敢进去,就在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坐着,抽着自己卷的旱烟。

烟味很呛,但我喜欢这个味道,能让心里踏实点。

等了很久,久到我抽完了三袋烟,屋里才传来一点点动静。

门“吱呀”一声开了个小缝,她探出半个头,身上已经换上了那身干净的衣服。

洗干净了脸,我才看清她的样子。

很清秀的一个姑娘,就是太瘦了,眼窝都陷下去了,显得眼睛特别大。

头发还是湿的,贴在脸上,脸色白得像纸。

我给她盛了碗热腾腾的红薯粥。

她捧着碗,手还在抖,粥都洒出来不少。

她不吃,就那么看着我,眼睛里还是那种害怕。

我说:“吃吧,没毒。”

她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低下头,用嘴唇碰了碰碗边,烫得“嘶”了一声,又赶紧缩回去。

那样子,又可怜又好笑。

我看着她小口小口地把一碗粥喝完,连碗底都舔得干干净净。

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这得是饿了多久啊。

她就这样在我家住了下来。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来。

问她什么,她都不说话,就是摇头,或者用那双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你。

她好像什么都怕。

怕打雷,怕狗叫,怕陌生人。

村里人很快就知道了。

闲言碎语就像夏天里的蚊子,嗡嗡地在你耳边响个不停。

“张老三捡了个傻子回来。”

“我看那女的脑子不正常,你可得小心点。”

“一个傻子,一个穷光棍,正好凑一对儿。”

我不在乎他们说什么。

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丫头。

因为她看起来就像个没长大的小丫头。

我每天下地干活,她就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门口等我。

不管刮风下雨,她都在那儿。

我一回来,她就站起来,眼睛亮亮的,像夜里的星星。

她不会说话,但她会笑。

那种笑,很干净,不掺一点杂质。

我给她买了一根红头绳,她高兴得一整天都在摸自己的辫子。

我给她做了一碗鸡蛋羹,她会小心翼翼地先推到我面前,看我吃了一口,她才肯吃。

她就像一只我从外面捡回来的流浪猫,一开始浑身是刺,后来慢慢地,就愿意把最柔软的肚皮露给你看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我们没有办酒席,也没有请客,甚至没有一张正经的结婚证。

但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媳-妇儿。

村里人也都默认了。

他们不再说闲话,有时候碰见了,还会开玩笑地喊她“三嫂”。

她听不懂,就冲人家傻笑。

两年后,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

孩子出生那天,她疼得死去活来,满头大汗,嘴唇都咬破了。

但她一声都没哭。

只是死死地抓着我的手,好像我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孩子的第一声啼哭在屋里响起时,她整个人都松了下来,眼泪“唰”地就流出来了。

她看着我怀里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第一次开口说话了。

声音很沙哑,很轻,像梦话一样。

她说:“娃……”

就这一个字,我的眼泪也下来了。

我抱着儿子,坐在床边,看着她。

我觉得,我这辈子,值了。

儿子叫狗蛋,我起的,村里人都说名字越贱越好养活。

丫头很疼狗蛋。

她不会说那些哄孩子的话,但她会一天到晚抱着他,给他唱一些不成调的歌。

那歌声,哼哼唧唧的,谁也听不懂唱的是什么,但狗蛋一听就不哭了。

她会把自己的饭省下来,等狗蛋能吃饭了,就一点点嚼碎了喂给他。

我说她,这样不卫生。

她就看着我,眼神很固执,好像在说,这是我的娃,我得这么喂。

我没办法,只好由着她。

狗蛋一天天长大,开始满地跑,会喊“爹”,会喊“娘”。

丫头每次听到狗蛋喊她“娘”,都会笑得特别开心,眼睛弯得像月牙。

她的话也多了一点点。

会说“饿”,“水”,“睡觉”。

都是一些最简单的词。

但对我来说,每一个字都像天上掉下来的宝贝。

又过了两年,我们又生了个女儿。

女儿像她,眼睛又大又亮,特别爱笑。

我给女儿取名叫妞妞。

家里多了一个孩子,负担更重了。

我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透了才回家。

有时候在外面给人帮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一想到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着我,就觉得浑身又有了力气。

生活很苦,但心里是甜的。

丫头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两个孩子也带得很好。

她好像把所有的聪明都用在了照顾孩子身上。

她会用麦秆给妞妞编小兔子,会用泥巴给狗蛋捏小狗。

她还是不怎么说话,但她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依赖,越来越温柔。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直过下去。

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

但老天爷,好像总喜欢跟我们这种老实人开玩笑。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气很好,天蓝得像一块洗过的布。

我从镇上卖完粮食回来,给丫头和孩子们买了点心。

还没进村口,就看见我家门口围了一堆人,还停着一辆我从来没见过的黑色小轿车。

那车,擦得锃亮,在太阳底下反光,刺得人眼睛疼。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挤进人群,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穿得干干净净的人,两男一女,看起来就不像是我们这种乡下人。

他们正在跟村长说着什么。

丫头抱着妞妞,狗蛋拉着她的衣角,三个人缩在屋门口,像受了惊的兔子。

丫头看到我,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像是要哭出来。

我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快步走过去,把他们娘仨护在身后。

我问村长:“叔,这是咋了?”

村长一脸为难,指了指那几个人说:“老三,这几位是从城里来的,说是……来找人的。”

那个年纪大一点的男人走上前来,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身后的丫头,眼神很复杂。

他说:“你好,我们是林家的。”

我听不懂,什么林家李家的。

他旁边那个女人,看起来五十多岁的样子,保养得很好,她一看到丫头,眼泪就下来了。

她颤抖着声音喊:“微微……我的微微……”

她想上来抱丫头,丫头吓得直往我身后躲,把妞妞抱得紧紧的。

妞妞被吓哭了,狗蛋也哇哇大哭起来。

整个院子乱成一锅粥。

我脑子一片空白。

微微?

他们是在叫丫头吗?

那个女人哭着说:“微微,你不认识妈妈了吗?我是妈妈啊!”

丫头还是摇头,死死地抓着我的衣服,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不怕……不怕……”

她是在安慰孩子,也是在安慰她自己。

后来,我才知道。

丫头不叫丫头。

她叫林微。

是城里一所顶好的大学里的学生。

五年前,她坐着家里的车出去写生,路上出了车祸。

司机当场就没了,她被甩出车外,撞到了头,掉进了河里。

家里人找了她很久很久,登了报,报了警,把那条河上上下下捞了无数遍,都以为她早就死了。

没想到,她被大水冲到了我们这个小山村。

她没死,但脑子坏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个自称是她妈妈的女人,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

照片上的女孩,梳着马尾辫,穿着白裙子,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灿烂。

是丫头。

是年轻时候,没吃过苦,没受过罪的丫头。

我的心,像是被人用手狠狠地攥了一下,疼得喘不过气来。

原来,我的丫头,曾经是那么好的一个姑娘。

她应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应该穿着漂亮的裙子跟朋友们去玩,应该有大好的前程。

而不是跟着我这个穷光棍,在这个破泥瓦房里,给我生儿育女,吃糠咽菜。

林家的人,要带她走。

他们说,要带她回城里,找最好的医生给她治病。

他们说,她不能再待在这个穷地方了。

他们说,孩子他们也会负责,会给我一笔钱,一笔足够我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钱。

我蹲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烟雾缭-绕,呛得我直流眼泪。

我该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

我是自私的。

我不想让她走。

她是我老婆,是我孩子的娘。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这五年里的每一天,每一个细节,都刻在了我的骨头里。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留住她?

我给不了她好的生活,治不好她的病。

她的家人,才是她真正的归宿。

村长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老三,想开点,这是好事。丫头能回家,能治好病,你应该替她高兴。”

高兴?

我怎么高兴得起来?

我的心都快碎了。

那天晚上,林家的人住在了镇上的招待所。

他们给了我时间考虑。

屋里,丫头已经哄着两个孩子睡着了。

她没睡,就坐在床边,借着昏暗的煤油灯光,给我缝补丁。

她的针线活,还是我教的,缝得歪歪扭扭,不好看。

但她很认真,一针一线,都透着一股子执拗。

灯光下,她的侧脸很安静,很温柔。

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就软了下来,靠在我怀里。

我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闻着那股熟悉的,混着皂角和油烟的味道。

我说:“丫头,他们……是你的家人。”

她没反应。

我又说:“他们要带你回家,回城里去,那里有高楼大舍,有小汽车,比咱们这儿好。”

她的身体开始发抖。

“他们能治好你的病,让你……想起以前的事。”

我说不下去了,声音哽咽了。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

那双黑漆漆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像两口快要溢出来的井。

她伸出粗糙的手,摸着我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往下掉。

她哭了很久,哭得像个孩子。

最后,她靠在我怀里,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她说:“家……在这里。”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抱着她,像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

第二天,林家的人又来了。

我告诉他们,丫头不想走。

她妈妈的情绪很激动,她说我骗了她,说我为了钱,为了让一个傻子给我当免费的保姆,耽误了她女儿的病。

她爸爸比较理智,他把我拉到一边,递给我一支烟。

他说:“小伙子,我们知道你对微微好,我们感谢你。但是,你得为她的将来着想。她才二十多岁,她的人生不应该就在这个山沟里。我们带她回去治疗,等她病好了,她会感激你的。”

我抽着那支烟,很香,但我尝不出味道。

我说:“叔,如果她病好了,不认我了,不认两个孩子了,那怎么办?”

他沉默了。

是啊,怎么办?

如果她恢复了记忆,记起了自己是天之骄女林微,她会怎么看待这五年的荒唐岁月?

她会怎么看待我这个目不识丁的乡下丈夫?

她会怎么看待狗蛋和妞妞这两个孩子?

她会不会觉得,这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我不敢想。

光是想一想,我的心就疼得像刀割一样。

最后,他们还是决定,要强行带她走。

他们说,他们是她的合法监护人,他们有这个权利。

那天,院子里又围满了人。

林家请来了几个壮汉。

丫头死死地抱着门框,任凭她妈妈怎么哭喊,怎么拉扯,就是不松手。

狗蛋和妞妞吓坏了,抱着丫头的腿,哭得撕心裂肺。

“娘!不走!娘!”

丫头也哭了,她一边流泪,一边用那几个翻来覆去会说的词,一遍遍地喊着。

“不走……家……娃……”

那几个壮汉要上前去拉她。

我急了,抄起墙角的扁担,挡在他们面前。

我眼睛都红了,冲他们吼:“谁敢动我老婆孩子,我跟他拼命!”

我这辈子没跟人红过脸,但那一刻,我真的什么都豁出去了。

场面僵持住了。

所有人都看着我,像看一个疯子。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的丫头,突然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

她松开了门框,慢慢地走到院子中间。

她不哭了,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她看着她的父母,又看了看我,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地上的一根小树枝上。

她弯下腰,捡起那根树枝。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只见她蹲在地上,用那根树枝,在泥地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两个字。

那两个字,写得很慢,很用力,笔画都刻进了泥土里。

我不认识字。

但我看到,林家的那个男人,也就是丫头的爸爸,在看到那两个字的时候,身体猛地一震,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

他旁边那个女人,也凑过去看,然后就捂住了嘴,眼泪流得更凶了。

村长也看到了,他“咦”了一声,喃喃地说:“这……”

我急了,问村长:“叔,她写的啥?”

村长看着我,眼神很复杂,他说:“老三,她写的是……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

张山。

那两个字,我虽然不认识,但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名字。

丫头她……竟然会写我的名字。

我愣住了,像被雷劈了一样。

她从来没有上过学,她连话都说不清楚,她怎么会写字?

丫头写完那两个字,就把树枝一扔,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

她把脸埋在我怀里,身体抖得厉害。

整个院子,鸦雀无声。

只有孩子们的哭声,和女人的抽泣声。

丫头的爸爸,那个一直很冷静的男人,他闭上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走过来,对我说:“小伙子,我们……不带她走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接着说:“但是,我们有个条件。我们要把她和孩子接到城里去住,我们会给你们安排好房子,找最好的医生给她看病。你,也跟我们一起去。你们一家人,不能分开。”

我看着他,又看了看怀里的丫头。

我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

我不知道丫头的病能不能治好。

我不知道治好了以后,她还会不会是我的丫头。

但那一刻,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一家人能在一起,去哪里都一样。

我们搬到了城里。

林家给我们租了一个很大的房子,比我那三间泥瓦房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家里什么都有,电视,冰箱,洗衣机,我一样都不会用。

狗蛋和妞妞一开始很害怕,后来就慢慢地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有干净的衣服穿,有好吃的点心,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

林家给丫头请了最好的脑科专家。

医生说,丫头的脑部有淤血,压迫了神经,所以导致了失忆和语言障碍。

可以通过手术治疗,但有风险。

可能会恢复,也可能……会更糟。

做不做手术,决定权在我们手上。

丫头的妈妈,也就是我的丈母娘,她希望做手术。

她说,她想让她的女儿变回原来的样子。

我问丫头。

我指着自己的脑袋,问她:“治不治?”

她看着我,摇了摇头。

然后,她拉着我的手,放在她的心口上。

我明白了。

她怕。

她怕手术之后,会忘了我,忘了孩子,忘了我们这五年。

对她来说,这五年,就是她的全世界。

我告诉林家,我们不做手术。

丈母娘很生气,骂我自私。

岳父却很平静,他说:“就按你们的意思办吧。”

从那以后,丈母娘对我的态度,就不冷不热的。

我知道,她心里怨我。

但岳父对我很好。

他会教我用家里的电器,会带我认识城里的路,还会给我讲很多我听不懂的大道理。

他给我找了个工作,在他们公司旗下的一个仓库里当管理员。

工作不累,工资也比我种地高多了。

日子就这么在城里安顿下来。

丫头的情况,在慢慢变好。

她的话,说得越来越多了。

虽然还是磕磕巴巴,但已经能说一些完整的句子了。

比如,“狗蛋,吃饭。”

“妞妞,穿衣服。”

“张山,你回来了。”

她每天最高兴的事,还是在门口等我下班。

我一开门,她就笑得像个孩子。

她还学会了用手机。

岳父教她的。

她会给我打电话,虽然每次都只是“喂”一声,然后就听着我说话,但我们俩都乐此不疲。

她还喜欢上了看电视。

尤其喜欢看一部叫《渴望》的电视剧。

每次看到刘慧芳受委屈,她都会跟着掉眼泪。

我问她哭什么。

她说:“她……好。”

我明白,她是在说刘慧芳是个好人。

在她的世界里,人只分为好人和坏人,事情只分为对和错。

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医生说,这种安逸平静的生活,对她的康复有好处。

也许有一天,她脑子里的淤血会自己散掉,她会自己想起来。

我既盼着那一天,又害怕那一天。

狗蛋和妞妞也上了幼儿园。

他们很聪明,学什么都快。

老师都夸他们懂事。

每次开家长会,都是我和丫头一起去。

别的家长都穿得光鲜亮丽,只有我们俩,穿着朴素的工服。

丫头会很紧张,手心里全是汗。

我会握着她的手,告诉她:“别怕,有我呢。”

有一次,老师让小朋友们介绍自己的妈妈。

轮到狗蛋。

狗蛋站起来,大声说:“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会给我编小兔子,会给我唱好听的歌,还会做好吃的鸡蛋羹!”

全班的小朋友都鼓起了掌。

我看到丫头坐在我旁边,悄悄地抹眼泪。

我知道,那是开心的眼泪。

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我们来城里已经三年了。

狗蛋上了小学,妞妞也上了大班。

丫头的话,已经能说得很流利了。

只是有时候,还是会词不达意。

她还是想不起来以前的事。

林家的人,也渐渐接受了现实。

丈母娘虽然还是不怎么待见我,但对两个孩子,是真心疼爱。

她会给他们买最漂亮的衣服,最贵的玩具,会带他们去游乐园。

狗蛋和妞妞,都管她叫外婆。

每次听到这个称呼,她都会偷偷地掉眼-泪。

我以为,我们就会这样,一直幸福下去。

直到那天,丫头突然晕倒了。

毫无征兆地,就在厨房里,给我准备晚饭的时候。

我吓坏了,赶紧把她送到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医生说,她脑子里的那块淤血,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开始活动了。

这很危险。

要么,立刻做手术,把淤血取出来。

要么,就只能听天由命,淤血可能会压迫到更重要的神经,导致瘫痪,甚至死亡。

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

这个选择题,比五年前那次,更难。

我们一家人,坐在医院的走廊里,一夜没睡。

丈母娘哭得快要昏过去了,她说,都是她的错,如果早点做手术,就不会这样了。

岳父抱着她,不停地安慰。

我坐在角落里,脑子里乱成一团麻。

我该怎么办?

我看着手术同意书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一个都不认识,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扎在我的心上。

最后,我在“家属”那一栏,签下了我的名字。

张山。

那两个字,我练了很久,还是写得歪歪扭扭。

我选择了,做手术。

我不能失去她。

哪怕她醒来以后,不认识我了,只要她能好好地活着,就够了。

丫头被推进手术室的那天,天阴沉沉的。

我们在手术室外面等着。

时间过得特别慢,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狗蛋和妞妞也来了,两个孩子很懂事,不哭不闹,就靠在我身边。

狗蛋问我:“爸,妈会没事的,对吗?”

我摸着他的头,说:“嗯,会没事的。”

其实,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手术做了八个小时。

当手术室的灯灭掉,医生走出来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围了上去。

医生摘下口罩,一脸疲惫,他说:“手术很成功,淤血已经取出来了。病人暂时还没醒,要看她自己的恢复情况。”

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丈母娘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丫头在重症监护室里待了三天,才转到普通病房。

她一直没醒。

医生说,这是正常现象,让我们多跟她说说话,刺激她的大脑。

我们轮流守在她床边。

我给她讲我们以前在村里的事,讲她是怎么坐在门口等我回家的,讲她是怎么给孩子喂饭的。

狗蛋和妞妞也趴在床边,给她讲幼儿园里的趣事。

“妈妈,你快醒醒,老师今天教我们画画了,我画了你。”

“妈妈,我想吃你做的鸡蛋羹了。”

丈母娘给她念她以前最喜欢的诗。

岳父给她读她以前的日记。

那本日记,我第一次看到。

上面写满了娟秀的字迹,记录着一个叫林微的女孩,她的青春,她的梦想,她的喜怒哀乐。

那是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世界。

我听着岳父念着那些文字,心里五味杂陈。

我既为她曾经拥有那样美好的青春而高兴,又为自己无法参与她的过去而感到失落。

第七天的时候,她醒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透过窗户照进来,洒在她的脸上。

她的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然后,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还是那么黑,那么亮。

但里面,多了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她看着天花板,眼神很迷茫。

然后,她的目光,缓缓地扫过我们每一个人。

扫过她的妈妈,她的爸爸,扫过狗蛋和妞妞,最后,落在了我的脸上。

她看了我很久很久。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我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

她会是谁?

是我的丫头,还是那个叫林微的大学生?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她的声音,很干涩,很微弱。

她说:“你……是谁?”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沉到了谷底。

完了。

她不认识我了。

她忘了。

她把我们这八年,忘得一干二净。

丈母娘喜极而泣,扑上去抱住她:“微微,你醒了!你终于醒了!我是妈妈啊!”

岳父也激动得热泪盈眶。

只有我,和两个孩子,像被世界抛弃了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

狗蛋和妞妞的眼圈都红了,他们想上去喊“妈妈”,却又不敢。

丫头,不,现在应该是林微了。

林微看着她的妈妈,眼神里充满了陌生和困惑。

她说:“妈妈?”

然后,她又看向她的爸爸,轻声喊了一句:“爸爸?”

她的记忆,正在一点点地恢复。

她记起了她的父母,记起了她的名字。

唯独,忘了我,和我们的孩子。

接下来的日子,对我来说,是一种漫长的凌迟。

林微的身体恢复得很快。

她能下地走路了,也能正常地交流了。

她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

她想起了她的大学,她的同学,她的画板。

她跟她的父母,有说不完的话。

而我,成了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每天给她送饭,给她削苹果,她会礼貌地对我说“谢谢”。

那种客气,比骂我一句还让我难受。

狗蛋和妞妞,她也不认得了。

两个孩子每次怯生生地喊她“妈妈”,她都会皱起眉头,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她说:“你们是谁家的孩子?不要乱叫。”

孩子们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掉下来。

我的心,像被针扎一样疼。

丈母娘跟我谈了一次。

她给了我一张银行卡,说里面有一百万。

她说:“张山,我们林家不亏待你。这八年,谢谢你照顾微微。现在她醒了,你们……已经不合适了。你拿着这笔钱,回乡下去吧。孩子,你可以带走一个,或者,两个都留下,我们林家会把他们养大成人。”

一百万。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可以盖一栋很漂亮的大房子,可以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儿。

可是,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她是我的老婆,狗蛋和妞妞是她的孩子。我哪里都不去。”

丈母娘气得脸色发白,她说我“不知好歹”。

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想攀龙附凤的乡下穷小子。

我懒得解释。

我只知道,我不能放弃。

丫头只是病了,她只是暂时忘了我们。

我要等她,等她想起来。

我每天还是雷打不动地去医院。

我不再跟她讲过去的事,因为那会让她烦躁。

我就默默地坐在她身边,给她削水果,给她倒水。

她看书的时候,我就看着她。

她睡觉的时候,我就给她掖好被子。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看着她,很认真地说:“因为你是我老婆。”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一种很疏离的笑。

她说:“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嫁给你这种人。”

“这种人”。

是啊,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没文化,没见识,浑身土气的乡下人。

跟她,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的心,又被狠狠地刺了一下。

但我没表现出来。

我说:“等你出院了,我带你回一个地方,你就知道了。”

她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她出院那天,林家想给她办一个盛大的庆祝派对。

被我拒绝了。

我开着岳父借给我的车,载着她,还有两个孩子,一路开回了我们的老家。

那个生我养我,也给了我们八年回忆的小山村。

车子在村口停下。

还是那条泥泞的小路,还是那三间破旧的泥瓦房。

院子里那棵老槐树,叶子已经黄了,在秋风里沙沙作响。

一切都没有变。

林微站在院子门口,皱着眉头,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她说:“这是什么地方?又脏又破。”

我没理她,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走了进去。

狗蛋和妞妞,像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一下子就活跃起来。

他们跑进屋里,摸摸这里,看看那里。

“爸爸,这是我以前睡的床!”

“爸爸,你看,墙上还有我画的小人!”

林微也跟着走了进来。

屋里很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几个板凳,就是全部的家当。

墙壁被油烟熏得发黑。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尘土和霉味混合的味道。

她捂着鼻子,说:“这里怎么住人啊?”

我从床底下的一个旧木箱里,翻出了一个布包。

布包洗得发白,上面用红线绣着一朵歪歪扭扭的小花。

我打开布包,里面是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旧衣服。

还有一根红头绳。

我把那根红头绳递给她。

我说:“你还记得这个吗?这是我给你买的第一个礼物。你当时高兴得一整天都在摸自己的辫子。”

她看着那根土气的红头绳,眼神里没有丝毫波澜。

我又拿出那件我娘留下来的,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衣服。

“这件衣服,是你刚来的时候穿的。那天你从河里被我捡回来,浑身都湿透了,就是穿的这件。”

我还翻出了孩子们小时候穿的虎头鞋,戴的狗皮帽。

每一样东西,都承载着一段回忆。

我一件一件地拿给她看,一件一件地讲给她听。

我讲我们是怎么一起种菜,一起收粮食的。

我讲她是怎么在深夜里,借着煤油灯给我缝补丁的。

我讲她是怎么抱着发高烧的孩子,在雪地里走了十几里山路去看医生的。

我讲得口干舌燥,声音沙哑。

她就那么静静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却在一点点地变化。

从一开始的嫌弃和不耐烦,到后来的疑惑,再到最后的……动容。

狗蛋和妞妞也跑过来,一左一右地拉着她的手。

狗蛋说:“妈妈,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在这里,教我用麦秆编小兔子的。”

妞妞说:“妈妈,你还在这里给我唱过歌,虽然我听不懂,但很好听。”

林微的身体,开始微微地颤抖。

她看着两个孩子,又看了看我,眼神里充满了挣扎和痛苦。

突然,她抱着头,蹲了下去,嘴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头……好痛……”

我知道,那些被遗忘的记忆,正在冲击着她的大脑。

我赶紧扶住她,想带她回车里。

就在这时,她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她用一种很陌生的,又很熟悉的眼神看着我。

她颤抖着嘴唇,轻轻地喊了一声。

“张……山?”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她想起来了。

她不是在叫那个签下手术同意书的“张山”。

她是在叫那个,在河边捡到她,给她饭吃,给她一个家的,她的男人。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紧紧地抱住她,抱住我的丫头。

“我在,我在这里。”

她在我怀里,放声大哭。

像是要把这八年的委屈,八年的空白,全都哭出来。

狗蛋和妞妞也抱着我们,一家四口,在那个破旧的泥瓦房里,哭成了一团。

那天,我们没有回城里。

我们就在老房子里住了一晚。

晚上,我们一家四口,挤在那张吱呀作响的旧木床上。

就像以前无数个夜晚一样。

丫头,不,现在我应该叫她微微了。

微微枕着我的胳膊,跟我说了很多话。

她说,她都想起来了。

想起自己叫林微,想起自己是大学生。

也想起了,自己叫丫头,是张山的媳-妇儿,是狗蛋和妞妞的娘。

她说,她的脑子里,现在有两个自己。

一个,是那个骄傲、自信、对未来充满幻想的林微。

另一个,是那个胆小、单纯、只会围着丈夫孩子转的丫头。

她说,她很矛盾,很痛苦。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

我抱着她,说:“你就是你。不管是林微,还是丫头,你都是我的老婆,我孩子的娘。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变。”

她看着我,眼睛在黑暗中亮晶晶的。

她说:“张山,你是个好人。”

我说:“你也是个好媳-妇儿。”

我们俩都笑了。

第二天,我们回了城里。

岳父岳母看到微微恢复了记忆,高兴得不得了。

他们张罗着,要给我们补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微微拒绝了。

她说,她想先回学校看看。

她休学了八年,她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去。

岳父动用了很多关系,帮她办好了复学手续。

重新回到校园的微微,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剪掉了长发,换上了干练的衣服。

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傻笑的丫头,也不是那个迷茫困惑的林微。

她成了一个自信、从容、闪闪发光的女人。

她每天都很忙,忙着补习功课,忙着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

她很聪明,八年的空白,她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全部补了回来。

她还拿到了奖学金。

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了。

她跟她的同学、老师,聊的是我听不懂的专业术语。

她看的书,我一个字都不认识。

她参加的派对,我去了,也只会像个木头一样,杵在角落里。

我们之间,好像只剩下了孩子这个共同话题。

我开始感到自卑。

我配不上她。

她那么好,像天上的月亮。

而我,只是地上的泥土。

有一天晚上,她很晚才回来,带着一身酒气。

我给她倒了杯蜂蜜水。

她看着我,突然说:“张山,我们……离婚吧。”

我手里的杯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我的心,也跟着碎了。

我看着她,喉咙发干,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别过脸,不看我。

她说:“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又是这句话。

“两个世界的人”。

我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说:“好。”

就一个字。

我没有纠缠,也没有质问。

因为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

第二天,我就搬出了那个家。

我没有回乡下,我还在那个仓库里上班。

我租了一个很小的房子,就在仓库附近。

狗蛋和妞妞,跟着她。

我知道,她能给他们更好的教育,更好的未来。

每个周末,她会把孩子送到我这里。

孩子们每次来,都会抱着我哭。

他们问我,为什么不回家。

我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

我只能说,爸爸忙,等爸爸不忙了,就回去了。

我和微微,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我看到她,也哭了。

但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而我,只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一段插曲。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直到一年后,我接到了岳父的电话。

他说,微微病了。

很严重的心理疾病。

抑郁症。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她正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

她瘦了很多,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完全没有了以前在校园里那种神采飞扬的样子。

岳父告诉我,微微毕业后,进了一家很好的设计院。

她很有才华,很快就成了院里的骨干。

她有很多追求者,都是跟她一样优秀的青年才俊。

但她都拒绝了。

她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开始掉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开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不跟任何人说话。

直到有一天,她割腕了。

幸好被保姆及时发现,才抢救了回来。

医生说,她心里有结,解不开,谁也帮不了她。

我坐在她的病床前,看着她沉睡的脸。

我不知道她心里那个结是什么。

但我知道,我还是心疼她。

我辞掉了仓库的工作,开始全心全意地照顾她。

就像八年前,我把她从河里捡回来时一样。

我每天给她做她爱吃的饭菜,虽然她吃得很少。

我每天给她讲孩子们的事,讲狗蛋又考了第一名,讲妞妞又得了画画比赛的大奖。

她不理我,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有一天,我给她读一本书。

那是一本很简单的童话书,《小王子》。

我读得很慢,很吃力,很多字都不认识,还要查手机。

读到小王子和狐狸告别那一段,我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感受。”

一直没有反应的她,突然转过头,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有了一丝光亮。

她说:“张山,你再读一遍。”

我就又读了一遍。

她听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说:“张山,我错了。”

我不知道她哪里错了。

她说:“我以为,我想要的是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事业,是成功,是别人的羡慕。我拼命地想摆脱过去,想甩掉‘丫头’那个身份。可是,当我真的拥有一切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梦见我们在老家的那三间破房子,梦见你给我做的鸡蛋羹,梦见孩子们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我才明白,我丢掉的,才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张山,我们……还能回去吗?”

我看着她,看着这个我爱了快十年的女人。

我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后来,微微的病,慢慢地好了。

我们没有复婚。

她说,那张纸,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还在一起。

我们卖掉了城里的大房子,带着孩子,回到了那个小山村。

我们用那一百万,盖了一栋很漂亮的两层小楼。

就在我们那三间泥瓦房的原址上。

院子里,还留着那棵老槐树。

微微没有再回设计院。

她在村里开了一个画室,免费教村里的孩子们画画。

她的画,不再是以前那种追求技巧和光影的学院派作品。

她的画里,有了阳光,有了泥土,有了生命。

她画我们家的院子,画田埂上的野花,画狗蛋和妞妞追逐打闹的样子。

她画得最多的,是我。

那个在田里干活,汗流浃背的我。

那个在灶台前烧火,满脸烟灰的我。

她说,我是她眼里,最好看的风景。

我还是那个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日子过得简单,又踏实。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微微,你后悔吗?跟着我,待在这个小山村里。”

她总是会笑着,摇摇头。

然后,她会凑过来,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不是林微,我也不是丫头。我是张山的媳-妇儿。”

我知道,这一次,她是真的找到了自己。

而我,也找到了我这一生,最安稳的归宿。

来源:等风来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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