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大,涨起来的河水黄得像一锅煮烂了的玉米糊糊。
我是在河沟里捡到她的。
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大,涨起来的河水黄得像一锅煮烂了的玉米糊糊。
水里啥都有,烂木头,死鸡,还有不知道从哪儿冲下来的破席子。
她就缩在河边的一丛半人高的水草里,浑身都是泥,头发一绺一绺地粘在脸上,像打了结的水草。
我以为是哪家被水冲垮了房子的可怜人,就走过去,想问问她要不要帮忙。
天上的雨还在下,不大,就是那种牛毛一样细的,钻进脖子里,凉飕飕的。
我离她还有几步远,就闻到一股馊味儿,混着河水的腥气,还有烂泥的味道。
她听见我走过来的声音,就是那种踩在烂泥地上“噗嗤噗嗤”的声音,整个人抖得像秋风里最后一片叶子。
她抬起头看我,那双眼睛,我现在都还记得。
不像人的眼睛。
更像是我家那只老猫,被人追打以后,躲在灶台底下,偷偷看你的那种眼神。
里面全是害怕,一点别的东西都没有。
她的脸很小,被泥糊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只有那双眼睛,黑是黑,白是白,干净得吓人。
我蹲下来,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吓人。
我说:“妹子,你哪儿人啊?家里人呢?”
她不说话,就是看着我,嘴唇哆嗦着,牙齿咯咯地响。
我看到她身上穿的衣服,早就看不出颜色了,又薄又烂,水一滴一滴地从衣角往下淌,在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小的泥坑。
我叹了口气,把身上那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军褂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衣服很大,一下子就把她整个罩住了,只露出一双还在发抖的脚,脚上没穿鞋,泡在泥水里,又白又肿,像发面馒头。
她好像被我这个动作吓到了,整个人往后一缩,差点倒进河里。
我赶紧伸手拉了她一把。
我的手很粗,全是老茧,抓着她的胳膊,能感觉到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凉得像冰块。
她没再挣扎,就那么让我拉着。
我把她带回了家。
我家就是三间破泥瓦房,风一吹,屋顶上的瓦片就“哗啦啦”地响,好像随时要被吹走一样。
村里人都说,我这辈子就是个光棍命,穷得叮当响,谁家姑娘愿意嫁给我啊。
我也认命了。
我烧了锅热水,找了身我娘留下来的旧衣服,虽然也打了补丁,但干干净净的。
我把东西放在门口,对屋里说:“你洗洗吧,换身衣服,别着凉了。”
我没敢进去,就在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坐着,抽着自己卷的旱烟。
烟味很呛,但我喜欢这个味道,能让心里踏实点。
等了很久,久到我抽完了三袋烟,屋里才传来一点点动静。
门“吱呀”一声开了个小缝,她探出半个头,身上已经换上了那身干净的衣服。
洗干净了脸,我才看清她的样子。
很清秀的一个姑娘,就是太瘦了,眼窝都陷下去了,显得眼睛特别大。
头发还是湿的,贴在脸上,脸色白得像纸。
我给她盛了碗热腾腾的红薯粥。
她捧着碗,手还在抖,粥都洒出来不少。
她不吃,就那么看着我,眼睛里还是那种害怕。
我说:“吃吧,没毒。”
她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低下头,用嘴唇碰了碰碗边,烫得“嘶”了一声,又赶紧缩回去。
那样子,又可怜又好笑。
我看着她小口小口地把一碗粥喝完,连碗底都舔得干干净净。
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这得是饿了多久啊。
她就这样在我家住了下来。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来。
问她什么,她都不说话,就是摇头,或者用那双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你。
她好像什么都怕。
怕打雷,怕狗叫,怕陌生人。
村里人很快就知道了。
闲言碎语就像夏天里的蚊子,嗡嗡地在你耳边响个不停。
“张老三捡了个傻子回来。”
“我看那女的脑子不正常,你可得小心点。”
“一个傻子,一个穷光棍,正好凑一对儿。”
我不在乎他们说什么。
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丫头。
因为她看起来就像个没长大的小丫头。
我每天下地干活,她就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门口等我。
不管刮风下雨,她都在那儿。
我一回来,她就站起来,眼睛亮亮的,像夜里的星星。
她不会说话,但她会笑。
那种笑,很干净,不掺一点杂质。
我给她买了一根红头绳,她高兴得一整天都在摸自己的辫子。
我给她做了一碗鸡蛋羹,她会小心翼翼地先推到我面前,看我吃了一口,她才肯吃。
她就像一只我从外面捡回来的流浪猫,一开始浑身是刺,后来慢慢地,就愿意把最柔软的肚皮露给你看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我们没有办酒席,也没有请客,甚至没有一张正经的结婚证。
但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媳-妇儿。
村里人也都默认了。
他们不再说闲话,有时候碰见了,还会开玩笑地喊她“三嫂”。
她听不懂,就冲人家傻笑。
两年后,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
孩子出生那天,她疼得死去活来,满头大汗,嘴唇都咬破了。
但她一声都没哭。
只是死死地抓着我的手,好像我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孩子的第一声啼哭在屋里响起时,她整个人都松了下来,眼泪“唰”地就流出来了。
她看着我怀里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第一次开口说话了。
声音很沙哑,很轻,像梦话一样。
她说:“娃……”
就这一个字,我的眼泪也下来了。
我抱着儿子,坐在床边,看着她。
我觉得,我这辈子,值了。
儿子叫狗蛋,我起的,村里人都说名字越贱越好养活。
丫头很疼狗蛋。
她不会说那些哄孩子的话,但她会一天到晚抱着他,给他唱一些不成调的歌。
那歌声,哼哼唧唧的,谁也听不懂唱的是什么,但狗蛋一听就不哭了。
她会把自己的饭省下来,等狗蛋能吃饭了,就一点点嚼碎了喂给他。
我说她,这样不卫生。
她就看着我,眼神很固执,好像在说,这是我的娃,我得这么喂。
我没办法,只好由着她。
狗蛋一天天长大,开始满地跑,会喊“爹”,会喊“娘”。
丫头每次听到狗蛋喊她“娘”,都会笑得特别开心,眼睛弯得像月牙。
她的话也多了一点点。
会说“饿”,“水”,“睡觉”。
都是一些最简单的词。
但对我来说,每一个字都像天上掉下来的宝贝。
又过了两年,我们又生了个女儿。
女儿像她,眼睛又大又亮,特别爱笑。
我给女儿取名叫妞妞。
家里多了一个孩子,负担更重了。
我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透了才回家。
有时候在外面给人帮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一想到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着我,就觉得浑身又有了力气。
生活很苦,但心里是甜的。
丫头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两个孩子也带得很好。
她好像把所有的聪明都用在了照顾孩子身上。
她会用麦秆给妞妞编小兔子,会用泥巴给狗蛋捏小狗。
她还是不怎么说话,但她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依赖,越来越温柔。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直过下去。
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
但老天爷,好像总喜欢跟我们这种老实人开玩笑。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气很好,天蓝得像一块洗过的布。
我从镇上卖完粮食回来,给丫头和孩子们买了点心。
还没进村口,就看见我家门口围了一堆人,还停着一辆我从来没见过的黑色小轿车。
那车,擦得锃亮,在太阳底下反光,刺得人眼睛疼。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我挤进人群,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穿得干干净净的人,两男一女,看起来就不像是我们这种乡下人。
他们正在跟村长说着什么。
丫头抱着妞妞,狗蛋拉着她的衣角,三个人缩在屋门口,像受了惊的兔子。
丫头看到我,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像是要哭出来。
我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快步走过去,把他们娘仨护在身后。
我问村长:“叔,这是咋了?”
村长一脸为难,指了指那几个人说:“老三,这几位是从城里来的,说是……来找人的。”
那个年纪大一点的男人走上前来,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身后的丫头,眼神很复杂。
他说:“你好,我们是林家的。”
我听不懂,什么林家李家的。
他旁边那个女人,看起来五十多岁的样子,保养得很好,她一看到丫头,眼泪就下来了。
她颤抖着声音喊:“微微……我的微微……”
她想上来抱丫头,丫头吓得直往我身后躲,把妞妞抱得紧紧的。
妞妞被吓哭了,狗蛋也哇哇大哭起来。
整个院子乱成一锅粥。
我脑子一片空白。
微微?
他们是在叫丫头吗?
那个女人哭着说:“微微,你不认识妈妈了吗?我是妈妈啊!”
丫头还是摇头,死死地抓着我的衣服,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不怕……不怕……”
她是在安慰孩子,也是在安慰她自己。
后来,我才知道。
丫头不叫丫头。
她叫林微。
是城里一所顶好的大学里的学生。
五年前,她坐着家里的车出去写生,路上出了车祸。
司机当场就没了,她被甩出车外,撞到了头,掉进了河里。
家里人找了她很久很久,登了报,报了警,把那条河上上下下捞了无数遍,都以为她早就死了。
没想到,她被大水冲到了我们这个小山村。
她没死,但脑子坏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个自称是她妈妈的女人,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
照片上的女孩,梳着马尾辫,穿着白裙子,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灿烂。
是丫头。
是年轻时候,没吃过苦,没受过罪的丫头。
我的心,像是被人用手狠狠地攥了一下,疼得喘不过气来。
原来,我的丫头,曾经是那么好的一个姑娘。
她应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应该穿着漂亮的裙子跟朋友们去玩,应该有大好的前程。
而不是跟着我这个穷光棍,在这个破泥瓦房里,给我生儿育女,吃糠咽菜。
林家的人,要带她走。
他们说,要带她回城里,找最好的医生给她治病。
他们说,她不能再待在这个穷地方了。
他们说,孩子他们也会负责,会给我一笔钱,一笔足够我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钱。
我蹲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烟雾缭-绕,呛得我直流眼泪。
我该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
我是自私的。
我不想让她走。
她是我老婆,是我孩子的娘。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这五年里的每一天,每一个细节,都刻在了我的骨头里。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留住她?
我给不了她好的生活,治不好她的病。
她的家人,才是她真正的归宿。
村长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老三,想开点,这是好事。丫头能回家,能治好病,你应该替她高兴。”
高兴?
我怎么高兴得起来?
我的心都快碎了。
那天晚上,林家的人住在了镇上的招待所。
他们给了我时间考虑。
屋里,丫头已经哄着两个孩子睡着了。
她没睡,就坐在床边,借着昏暗的煤油灯光,给我缝补丁。
她的针线活,还是我教的,缝得歪歪扭扭,不好看。
但她很认真,一针一线,都透着一股子执拗。
灯光下,她的侧脸很安静,很温柔。
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就软了下来,靠在我怀里。
我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闻着那股熟悉的,混着皂角和油烟的味道。
我说:“丫头,他们……是你的家人。”
她没反应。
我又说:“他们要带你回家,回城里去,那里有高楼大舍,有小汽车,比咱们这儿好。”
她的身体开始发抖。
“他们能治好你的病,让你……想起以前的事。”
我说不下去了,声音哽咽了。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
那双黑漆漆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像两口快要溢出来的井。
她伸出粗糙的手,摸着我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往下掉。
她哭了很久,哭得像个孩子。
最后,她靠在我怀里,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她说:“家……在这里。”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抱着她,像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
第二天,林家的人又来了。
我告诉他们,丫头不想走。
她妈妈的情绪很激动,她说我骗了她,说我为了钱,为了让一个傻子给我当免费的保姆,耽误了她女儿的病。
她爸爸比较理智,他把我拉到一边,递给我一支烟。
他说:“小伙子,我们知道你对微微好,我们感谢你。但是,你得为她的将来着想。她才二十多岁,她的人生不应该就在这个山沟里。我们带她回去治疗,等她病好了,她会感激你的。”
我抽着那支烟,很香,但我尝不出味道。
我说:“叔,如果她病好了,不认我了,不认两个孩子了,那怎么办?”
他沉默了。
是啊,怎么办?
如果她恢复了记忆,记起了自己是天之骄女林微,她会怎么看待这五年的荒唐岁月?
她会怎么看待我这个目不识丁的乡下丈夫?
她会怎么看待狗蛋和妞妞这两个孩子?
她会不会觉得,这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我不敢想。
光是想一想,我的心就疼得像刀割一样。
最后,他们还是决定,要强行带她走。
他们说,他们是她的合法监护人,他们有这个权利。
那天,院子里又围满了人。
林家请来了几个壮汉。
丫头死死地抱着门框,任凭她妈妈怎么哭喊,怎么拉扯,就是不松手。
狗蛋和妞妞吓坏了,抱着丫头的腿,哭得撕心裂肺。
“娘!不走!娘!”
丫头也哭了,她一边流泪,一边用那几个翻来覆去会说的词,一遍遍地喊着。
“不走……家……娃……”
那几个壮汉要上前去拉她。
我急了,抄起墙角的扁担,挡在他们面前。
我眼睛都红了,冲他们吼:“谁敢动我老婆孩子,我跟他拼命!”
我这辈子没跟人红过脸,但那一刻,我真的什么都豁出去了。
场面僵持住了。
所有人都看着我,像看一个疯子。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的丫头,突然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
她松开了门框,慢慢地走到院子中间。
她不哭了,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她看着她的父母,又看了看我,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地上的一根小树枝上。
她弯下腰,捡起那根树枝。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只见她蹲在地上,用那根树枝,在泥地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两个字。
那两个字,写得很慢,很用力,笔画都刻进了泥土里。
我不认识字。
但我看到,林家的那个男人,也就是丫头的爸爸,在看到那两个字的时候,身体猛地一震,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
他旁边那个女人,也凑过去看,然后就捂住了嘴,眼泪流得更凶了。
村长也看到了,他“咦”了一声,喃喃地说:“这……”
我急了,问村长:“叔,她写的啥?”
村长看着我,眼神很复杂,他说:“老三,她写的是……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
张山。
那两个字,我虽然不认识,但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名字。
丫头她……竟然会写我的名字。
我愣住了,像被雷劈了一样。
她从来没有上过学,她连话都说不清楚,她怎么会写字?
丫头写完那两个字,就把树枝一扔,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
她把脸埋在我怀里,身体抖得厉害。
整个院子,鸦雀无声。
只有孩子们的哭声,和女人的抽泣声。
丫头的爸爸,那个一直很冷静的男人,他闭上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走过来,对我说:“小伙子,我们……不带她走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接着说:“但是,我们有个条件。我们要把她和孩子接到城里去住,我们会给你们安排好房子,找最好的医生给她看病。你,也跟我们一起去。你们一家人,不能分开。”
我看着他,又看了看怀里的丫头。
我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
我不知道丫头的病能不能治好。
我不知道治好了以后,她还会不会是我的丫头。
但那一刻,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一家人能在一起,去哪里都一样。
我们搬到了城里。
林家给我们租了一个很大的房子,比我那三间泥瓦房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家里什么都有,电视,冰箱,洗衣机,我一样都不会用。
狗蛋和妞妞一开始很害怕,后来就慢慢地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有干净的衣服穿,有好吃的点心,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
林家给丫头请了最好的脑科专家。
医生说,丫头的脑部有淤血,压迫了神经,所以导致了失忆和语言障碍。
可以通过手术治疗,但有风险。
可能会恢复,也可能……会更糟。
做不做手术,决定权在我们手上。
丫头的妈妈,也就是我的丈母娘,她希望做手术。
她说,她想让她的女儿变回原来的样子。
我问丫头。
我指着自己的脑袋,问她:“治不治?”
她看着我,摇了摇头。
然后,她拉着我的手,放在她的心口上。
我明白了。
她怕。
她怕手术之后,会忘了我,忘了孩子,忘了我们这五年。
对她来说,这五年,就是她的全世界。
我告诉林家,我们不做手术。
丈母娘很生气,骂我自私。
岳父却很平静,他说:“就按你们的意思办吧。”
从那以后,丈母娘对我的态度,就不冷不热的。
我知道,她心里怨我。
但岳父对我很好。
他会教我用家里的电器,会带我认识城里的路,还会给我讲很多我听不懂的大道理。
他给我找了个工作,在他们公司旗下的一个仓库里当管理员。
工作不累,工资也比我种地高多了。
日子就这么在城里安顿下来。
丫头的情况,在慢慢变好。
她的话,说得越来越多了。
虽然还是磕磕巴巴,但已经能说一些完整的句子了。
比如,“狗蛋,吃饭。”
“妞妞,穿衣服。”
“张山,你回来了。”
她每天最高兴的事,还是在门口等我下班。
我一开门,她就笑得像个孩子。
她还学会了用手机。
岳父教她的。
她会给我打电话,虽然每次都只是“喂”一声,然后就听着我说话,但我们俩都乐此不疲。
她还喜欢上了看电视。
尤其喜欢看一部叫《渴望》的电视剧。
每次看到刘慧芳受委屈,她都会跟着掉眼泪。
我问她哭什么。
她说:“她……好。”
我明白,她是在说刘慧芳是个好人。
在她的世界里,人只分为好人和坏人,事情只分为对和错。
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医生说,这种安逸平静的生活,对她的康复有好处。
也许有一天,她脑子里的淤血会自己散掉,她会自己想起来。
我既盼着那一天,又害怕那一天。
狗蛋和妞妞也上了幼儿园。
他们很聪明,学什么都快。
老师都夸他们懂事。
每次开家长会,都是我和丫头一起去。
别的家长都穿得光鲜亮丽,只有我们俩,穿着朴素的工服。
丫头会很紧张,手心里全是汗。
我会握着她的手,告诉她:“别怕,有我呢。”
有一次,老师让小朋友们介绍自己的妈妈。
轮到狗蛋。
狗蛋站起来,大声说:“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会给我编小兔子,会给我唱好听的歌,还会做好吃的鸡蛋羹!”
全班的小朋友都鼓起了掌。
我看到丫头坐在我旁边,悄悄地抹眼泪。
我知道,那是开心的眼泪。
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我们来城里已经三年了。
狗蛋上了小学,妞妞也上了大班。
丫头的话,已经能说得很流利了。
只是有时候,还是会词不达意。
她还是想不起来以前的事。
林家的人,也渐渐接受了现实。
丈母娘虽然还是不怎么待见我,但对两个孩子,是真心疼爱。
她会给他们买最漂亮的衣服,最贵的玩具,会带他们去游乐园。
狗蛋和妞妞,都管她叫外婆。
每次听到这个称呼,她都会偷偷地掉眼-泪。
我以为,我们就会这样,一直幸福下去。
直到那天,丫头突然晕倒了。
毫无征兆地,就在厨房里,给我准备晚饭的时候。
我吓坏了,赶紧把她送到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医生说,她脑子里的那块淤血,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开始活动了。
这很危险。
要么,立刻做手术,把淤血取出来。
要么,就只能听天由命,淤血可能会压迫到更重要的神经,导致瘫痪,甚至死亡。
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
这个选择题,比五年前那次,更难。
我们一家人,坐在医院的走廊里,一夜没睡。
丈母娘哭得快要昏过去了,她说,都是她的错,如果早点做手术,就不会这样了。
岳父抱着她,不停地安慰。
我坐在角落里,脑子里乱成一团麻。
我该怎么办?
我看着手术同意书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一个都不认识,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扎在我的心上。
最后,我在“家属”那一栏,签下了我的名字。
张山。
那两个字,我练了很久,还是写得歪歪扭扭。
我选择了,做手术。
我不能失去她。
哪怕她醒来以后,不认识我了,只要她能好好地活着,就够了。
丫头被推进手术室的那天,天阴沉沉的。
我们在手术室外面等着。
时间过得特别慢,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狗蛋和妞妞也来了,两个孩子很懂事,不哭不闹,就靠在我身边。
狗蛋问我:“爸,妈会没事的,对吗?”
我摸着他的头,说:“嗯,会没事的。”
其实,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手术做了八个小时。
当手术室的灯灭掉,医生走出来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围了上去。
医生摘下口罩,一脸疲惫,他说:“手术很成功,淤血已经取出来了。病人暂时还没醒,要看她自己的恢复情况。”
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丈母娘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丫头在重症监护室里待了三天,才转到普通病房。
她一直没醒。
医生说,这是正常现象,让我们多跟她说说话,刺激她的大脑。
我们轮流守在她床边。
我给她讲我们以前在村里的事,讲她是怎么坐在门口等我回家的,讲她是怎么给孩子喂饭的。
狗蛋和妞妞也趴在床边,给她讲幼儿园里的趣事。
“妈妈,你快醒醒,老师今天教我们画画了,我画了你。”
“妈妈,我想吃你做的鸡蛋羹了。”
丈母娘给她念她以前最喜欢的诗。
岳父给她读她以前的日记。
那本日记,我第一次看到。
上面写满了娟秀的字迹,记录着一个叫林微的女孩,她的青春,她的梦想,她的喜怒哀乐。
那是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世界。
我听着岳父念着那些文字,心里五味杂陈。
我既为她曾经拥有那样美好的青春而高兴,又为自己无法参与她的过去而感到失落。
第七天的时候,她醒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透过窗户照进来,洒在她的脸上。
她的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然后,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还是那么黑,那么亮。
但里面,多了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她看着天花板,眼神很迷茫。
然后,她的目光,缓缓地扫过我们每一个人。
扫过她的妈妈,她的爸爸,扫过狗蛋和妞妞,最后,落在了我的脸上。
她看了我很久很久。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我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
她会是谁?
是我的丫头,还是那个叫林微的大学生?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她的声音,很干涩,很微弱。
她说:“你……是谁?”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沉到了谷底。
完了。
她不认识我了。
她忘了。
她把我们这八年,忘得一干二净。
丈母娘喜极而泣,扑上去抱住她:“微微,你醒了!你终于醒了!我是妈妈啊!”
岳父也激动得热泪盈眶。
只有我,和两个孩子,像被世界抛弃了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
狗蛋和妞妞的眼圈都红了,他们想上去喊“妈妈”,却又不敢。
丫头,不,现在应该是林微了。
林微看着她的妈妈,眼神里充满了陌生和困惑。
她说:“妈妈?”
然后,她又看向她的爸爸,轻声喊了一句:“爸爸?”
她的记忆,正在一点点地恢复。
她记起了她的父母,记起了她的名字。
唯独,忘了我,和我们的孩子。
接下来的日子,对我来说,是一种漫长的凌迟。
林微的身体恢复得很快。
她能下地走路了,也能正常地交流了。
她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
她想起了她的大学,她的同学,她的画板。
她跟她的父母,有说不完的话。
而我,成了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每天给她送饭,给她削苹果,她会礼貌地对我说“谢谢”。
那种客气,比骂我一句还让我难受。
狗蛋和妞妞,她也不认得了。
两个孩子每次怯生生地喊她“妈妈”,她都会皱起眉头,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她说:“你们是谁家的孩子?不要乱叫。”
孩子们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掉下来。
我的心,像被针扎一样疼。
丈母娘跟我谈了一次。
她给了我一张银行卡,说里面有一百万。
她说:“张山,我们林家不亏待你。这八年,谢谢你照顾微微。现在她醒了,你们……已经不合适了。你拿着这笔钱,回乡下去吧。孩子,你可以带走一个,或者,两个都留下,我们林家会把他们养大成人。”
一百万。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可以盖一栋很漂亮的大房子,可以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儿。
可是,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她是我的老婆,狗蛋和妞妞是她的孩子。我哪里都不去。”
丈母娘气得脸色发白,她说我“不知好歹”。
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想攀龙附凤的乡下穷小子。
我懒得解释。
我只知道,我不能放弃。
丫头只是病了,她只是暂时忘了我们。
我要等她,等她想起来。
我每天还是雷打不动地去医院。
我不再跟她讲过去的事,因为那会让她烦躁。
我就默默地坐在她身边,给她削水果,给她倒水。
她看书的时候,我就看着她。
她睡觉的时候,我就给她掖好被子。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看着她,很认真地说:“因为你是我老婆。”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一种很疏离的笑。
她说:“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嫁给你这种人。”
“这种人”。
是啊,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没文化,没见识,浑身土气的乡下人。
跟她,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的心,又被狠狠地刺了一下。
但我没表现出来。
我说:“等你出院了,我带你回一个地方,你就知道了。”
她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她出院那天,林家想给她办一个盛大的庆祝派对。
被我拒绝了。
我开着岳父借给我的车,载着她,还有两个孩子,一路开回了我们的老家。
那个生我养我,也给了我们八年回忆的小山村。
车子在村口停下。
还是那条泥泞的小路,还是那三间破旧的泥瓦房。
院子里那棵老槐树,叶子已经黄了,在秋风里沙沙作响。
一切都没有变。
林微站在院子门口,皱着眉头,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她说:“这是什么地方?又脏又破。”
我没理她,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走了进去。
狗蛋和妞妞,像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一下子就活跃起来。
他们跑进屋里,摸摸这里,看看那里。
“爸爸,这是我以前睡的床!”
“爸爸,你看,墙上还有我画的小人!”
林微也跟着走了进来。
屋里很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几个板凳,就是全部的家当。
墙壁被油烟熏得发黑。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尘土和霉味混合的味道。
她捂着鼻子,说:“这里怎么住人啊?”
我从床底下的一个旧木箱里,翻出了一个布包。
布包洗得发白,上面用红线绣着一朵歪歪扭扭的小花。
我打开布包,里面是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旧衣服。
还有一根红头绳。
我把那根红头绳递给她。
我说:“你还记得这个吗?这是我给你买的第一个礼物。你当时高兴得一整天都在摸自己的辫子。”
她看着那根土气的红头绳,眼神里没有丝毫波澜。
我又拿出那件我娘留下来的,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衣服。
“这件衣服,是你刚来的时候穿的。那天你从河里被我捡回来,浑身都湿透了,就是穿的这件。”
我还翻出了孩子们小时候穿的虎头鞋,戴的狗皮帽。
每一样东西,都承载着一段回忆。
我一件一件地拿给她看,一件一件地讲给她听。
我讲我们是怎么一起种菜,一起收粮食的。
我讲她是怎么在深夜里,借着煤油灯给我缝补丁的。
我讲她是怎么抱着发高烧的孩子,在雪地里走了十几里山路去看医生的。
我讲得口干舌燥,声音沙哑。
她就那么静静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却在一点点地变化。
从一开始的嫌弃和不耐烦,到后来的疑惑,再到最后的……动容。
狗蛋和妞妞也跑过来,一左一右地拉着她的手。
狗蛋说:“妈妈,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在这里,教我用麦秆编小兔子的。”
妞妞说:“妈妈,你还在这里给我唱过歌,虽然我听不懂,但很好听。”
林微的身体,开始微微地颤抖。
她看着两个孩子,又看了看我,眼神里充满了挣扎和痛苦。
突然,她抱着头,蹲了下去,嘴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头……好痛……”
我知道,那些被遗忘的记忆,正在冲击着她的大脑。
我赶紧扶住她,想带她回车里。
就在这时,她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她用一种很陌生的,又很熟悉的眼神看着我。
她颤抖着嘴唇,轻轻地喊了一声。
“张……山?”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她想起来了。
她不是在叫那个签下手术同意书的“张山”。
她是在叫那个,在河边捡到她,给她饭吃,给她一个家的,她的男人。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紧紧地抱住她,抱住我的丫头。
“我在,我在这里。”
她在我怀里,放声大哭。
像是要把这八年的委屈,八年的空白,全都哭出来。
狗蛋和妞妞也抱着我们,一家四口,在那个破旧的泥瓦房里,哭成了一团。
那天,我们没有回城里。
我们就在老房子里住了一晚。
晚上,我们一家四口,挤在那张吱呀作响的旧木床上。
就像以前无数个夜晚一样。
丫头,不,现在我应该叫她微微了。
微微枕着我的胳膊,跟我说了很多话。
她说,她都想起来了。
想起自己叫林微,想起自己是大学生。
也想起了,自己叫丫头,是张山的媳-妇儿,是狗蛋和妞妞的娘。
她说,她的脑子里,现在有两个自己。
一个,是那个骄傲、自信、对未来充满幻想的林微。
另一个,是那个胆小、单纯、只会围着丈夫孩子转的丫头。
她说,她很矛盾,很痛苦。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
我抱着她,说:“你就是你。不管是林微,还是丫头,你都是我的老婆,我孩子的娘。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变。”
她看着我,眼睛在黑暗中亮晶晶的。
她说:“张山,你是个好人。”
我说:“你也是个好媳-妇儿。”
我们俩都笑了。
第二天,我们回了城里。
岳父岳母看到微微恢复了记忆,高兴得不得了。
他们张罗着,要给我们补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微微拒绝了。
她说,她想先回学校看看。
她休学了八年,她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去。
岳父动用了很多关系,帮她办好了复学手续。
重新回到校园的微微,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剪掉了长发,换上了干练的衣服。
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傻笑的丫头,也不是那个迷茫困惑的林微。
她成了一个自信、从容、闪闪发光的女人。
她每天都很忙,忙着补习功课,忙着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
她很聪明,八年的空白,她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全部补了回来。
她还拿到了奖学金。
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了。
她跟她的同学、老师,聊的是我听不懂的专业术语。
她看的书,我一个字都不认识。
她参加的派对,我去了,也只会像个木头一样,杵在角落里。
我们之间,好像只剩下了孩子这个共同话题。
我开始感到自卑。
我配不上她。
她那么好,像天上的月亮。
而我,只是地上的泥土。
有一天晚上,她很晚才回来,带着一身酒气。
我给她倒了杯蜂蜜水。
她看着我,突然说:“张山,我们……离婚吧。”
我手里的杯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我的心,也跟着碎了。
我看着她,喉咙发干,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别过脸,不看我。
她说:“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又是这句话。
“两个世界的人”。
我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说:“好。”
就一个字。
我没有纠缠,也没有质问。
因为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
第二天,我就搬出了那个家。
我没有回乡下,我还在那个仓库里上班。
我租了一个很小的房子,就在仓库附近。
狗蛋和妞妞,跟着她。
我知道,她能给他们更好的教育,更好的未来。
每个周末,她会把孩子送到我这里。
孩子们每次来,都会抱着我哭。
他们问我,为什么不回家。
我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
我只能说,爸爸忙,等爸爸不忙了,就回去了。
我和微微,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我看到她,也哭了。
但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而我,只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一段插曲。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直到一年后,我接到了岳父的电话。
他说,微微病了。
很严重的心理疾病。
抑郁症。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她正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
她瘦了很多,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完全没有了以前在校园里那种神采飞扬的样子。
岳父告诉我,微微毕业后,进了一家很好的设计院。
她很有才华,很快就成了院里的骨干。
她有很多追求者,都是跟她一样优秀的青年才俊。
但她都拒绝了。
她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开始掉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开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不跟任何人说话。
直到有一天,她割腕了。
幸好被保姆及时发现,才抢救了回来。
医生说,她心里有结,解不开,谁也帮不了她。
我坐在她的病床前,看着她沉睡的脸。
我不知道她心里那个结是什么。
但我知道,我还是心疼她。
我辞掉了仓库的工作,开始全心全意地照顾她。
就像八年前,我把她从河里捡回来时一样。
我每天给她做她爱吃的饭菜,虽然她吃得很少。
我每天给她讲孩子们的事,讲狗蛋又考了第一名,讲妞妞又得了画画比赛的大奖。
她不理我,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有一天,我给她读一本书。
那是一本很简单的童话书,《小王子》。
我读得很慢,很吃力,很多字都不认识,还要查手机。
读到小王子和狐狸告别那一段,我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去感受。”
一直没有反应的她,突然转过头,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有了一丝光亮。
她说:“张山,你再读一遍。”
我就又读了一遍。
她听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说:“张山,我错了。”
我不知道她哪里错了。
她说:“我以为,我想要的是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事业,是成功,是别人的羡慕。我拼命地想摆脱过去,想甩掉‘丫头’那个身份。可是,当我真的拥有一切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梦见我们在老家的那三间破房子,梦见你给我做的鸡蛋羹,梦见孩子们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我才明白,我丢掉的,才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张山,我们……还能回去吗?”
我看着她,看着这个我爱了快十年的女人。
我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后来,微微的病,慢慢地好了。
我们没有复婚。
她说,那张纸,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还在一起。
我们卖掉了城里的大房子,带着孩子,回到了那个小山村。
我们用那一百万,盖了一栋很漂亮的两层小楼。
就在我们那三间泥瓦房的原址上。
院子里,还留着那棵老槐树。
微微没有再回设计院。
她在村里开了一个画室,免费教村里的孩子们画画。
她的画,不再是以前那种追求技巧和光影的学院派作品。
她的画里,有了阳光,有了泥土,有了生命。
她画我们家的院子,画田埂上的野花,画狗蛋和妞妞追逐打闹的样子。
她画得最多的,是我。
那个在田里干活,汗流浃背的我。
那个在灶台前烧火,满脸烟灰的我。
她说,我是她眼里,最好看的风景。
我还是那个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日子过得简单,又踏实。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微微,你后悔吗?跟着我,待在这个小山村里。”
她总是会笑着,摇摇头。
然后,她会凑过来,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不是林微,我也不是丫头。我是张山的媳-妇儿。”
我知道,这一次,她是真的找到了自己。
而我,也找到了我这一生,最安稳的归宿。
来源:等风来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