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周二下午,阳光被百叶窗切成一条一条的,懒洋洋地趴在地板上。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周二下午,阳光被百叶窗切成一条一条的,懒洋洋地趴在地板上。
林晚睡着了,呼吸很轻,像猫。
我给她盖被子的时候,手指无意中滑过她的后背。
触感不对。
不是她一贯的光滑,而是有一些细小的、颗粒状的凸起。
我心里咯噔一下,小心翼翼地掀开她睡衣的一角。
一片暗红色的疙瘩,像熟透了的野山莓,密密麻麻地烙在她的肩胛骨上。
每一颗都那么刺眼,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格外狰狞。
空气里有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可我闻到的,却是一股铁锈般的恐慌。
我的心跳声,在安静的卧室里,被放大了无数倍,咚,咚,咚,像有人在用鼓槌砸我的胸口。
她似乎感觉到了凉意,在梦里动了动,呢喃了一句什么。
我赶紧把她的衣服拉好,被子盖严,像一个做贼心虚的窃贼。
我坐在床边,看着她熟睡的侧脸,阳光给她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可我脑子里,全是那片触目惊心的红。
它们是什么?什么时候长出来的?为什么她一个字都没跟我提过?
无数个问题像发了疯的蜜蜂,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蜇得我头皮发麻。
林晚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把那份恐慌藏得很深了。
我装作不经意地问她,最近是不是皮肤过敏了,身上有没有不舒服。
她正对着镜子梳头,闻言,动作顿了一下,只有一瞬,快得像我的错觉。
“没有啊,”她笑着说,“可能是前两天吃了海鲜吧,老毛病了,过两天就消了。”
她的声音很平静,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
可我看到了,镜子里,她的眼神,闪躲了一下。
就是那一下,让我心里那根名为“不安”的弦,彻底绷断了。
我没再追问。
我知道林晚的脾气,她不想说的事,你就算把天捅个窟窿,她也不会说。
第二天,我趁她上班,偷偷拍下了她后背那片疙瘩的照片。
照片里的红色,比我昨天看到的,似乎更深了一些。
我找了个皮肤科的同学,把照片发了过去。
半小时后,他回了电话,语气是我从未听过的严肃。
“哥们儿,这东西看着不对劲,别耽误,赶紧带嫂子去大医院看看,做个全面的检查。”
他的话像一桶冰水,从我头顶浇下来,冷得我浑身发抖。
我跟林晚说,公司组织体检,我给她也报了个名,夫妻套餐,不去浪费。
她起初不肯,说自己身体好得很,用不着。
我软磨硬泡,半是撒娇半是命令,她才终于点了头。
去医院那天,天阴沉沉的,像一块湿透了的灰色抹布。
医院里永远是那股味道,消毒水混合着若有若无的病气,让人从鼻腔到肺叶都感到一阵压抑。
林晚很安静,任由我拉着她穿过拥挤的人群,她的手心很凉,还带着一点细密的汗。
我能感觉到,她在害怕。
我也在害怕。
我们像两个即将走上审判席的犯人,等待着一份未知的判决。
负责我们的是一个姓陈的医生,四十岁上下的年纪,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很斯文。
他看到林晚的时候,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林晚?”他试探着问。
林晚也愣住了,她盯着医生看了好几秒,才有些不确定地开口:“你是……陈阳?”
陈阳医生笑了,镜片后的眼睛弯了起来。
“是我啊,老同学,真没想到能在这儿碰到你。”
我站在一旁,感觉自己像个局外人。
原来他们认识。
气氛因为这层“老同学”的关系,缓和了不少。
陈阳很仔细地给林晚做了检查,问了许多问题。
林晚的回答,和之前跟我说的一样,轻描淡写,避重就轻。
陈阳没说什么,只是在本子上一笔一划地记录着,镜片偶尔会反射出白炽灯清冷的光。
检查做完,陈阳让我去外面等,说要和林晚单独聊几句。
我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看着头顶的电子屏上滚动的数字,每一个数字的跳动,都像是在敲打我脆弱的神经。
时间过得很慢,每一分每一秒都像被拉长了的橡皮筋,绷得人喘不过气。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诊室的门开了。
林晚先走出来,她的脸色比进去时更白了,眼眶红红的,像是哭过。
我心里一沉,刚想问她怎么了。
陈阳跟着走了出来,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跟他走。
我们走到走廊尽头,一个没人的角落。
风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带着一股凉意。
陈阳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了一根。
他深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模糊了他脸上的表情。
“检查结果要等几天才出来。”他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她……到底怎么了?”我问,声音抖得厉害。
陈阳没有直接回答我,他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再开口了。
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你现在,马上离开她。”
我以为我听错了。
“你说什么?”
“我说,马上离开她。”陈阳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一字一句,无比清晰,“走得越远越好,永远别再回来。”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这算什么?
这是什么荒唐的建议?
“为什么?”我几乎是吼出来的,“你是医生,你应该告诉我她得了什么病,我们该怎么治!你让我离开她是什么意思?”
我的失控引来了走廊上一些人的侧目。
陈阳把烟头狠狠地摁在窗台上,发出一声轻微的“滋”啦声。
“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他的语气冷得像冰,“这不是病,或者说,不只是病。你治不了,我也治不了。”
“你听着,”他逼近一步,压低了声音,那双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像同情,又像愤怒,“你跟她在一起,只会害了她,也会毁了你自己。离开,是你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
说完,他不再看我,转身就走。
我愣在原地,像一尊石雕。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插进我的心脏。
离开林晚?
怎么可能。
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也是全部的意义。
我回到家的时候,林晚正坐在沙发上发呆。
茶几上放着一杯水,已经凉透了。
听到我开门的声音,她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猛地抬起头。
“回来了?”她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把她揽进怀里。
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
“他跟你说什么了?”我问。
“没什么,”她把脸埋在我的胸口,声音闷闷的,“就说是一些皮肤问题,让我注意休息,别熬夜。”
她在撒谎。
我抱紧了她,下巴抵着她的头顶,能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清香。
“晚晚,”我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陪着你。你别怕。”
她的身体,在我怀里,抖得更厉害了。
那天晚上,我们谁都没睡好。
我假装睡着,能感觉到身边的她,一次又一次地,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直到天亮。
陈阳的话,像一根毒刺,扎在我心里。
我开始发了疯一样地寻找答案。
我翻遍了家里所有的抽屉,柜子,任何可能藏着秘密的角落。
终于,在书房最顶层的柜子里,我找到了一个上了锁的木盒子。
那是我送给林晚的二十岁生日礼物。
我从来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
我也没有钥匙。
我用锤子,粗暴地砸开了那把精致的小铜锁。
盒子打开的一瞬间,一股樟脑丸和旧纸张混合的味道扑面而来。
里面没有我想象中的日记,或者信件。
只有一本厚厚的速写本,和一小袋红色的,像豆子一样的东西。
我认得那种豆子。
在我们的老家,雾山,它叫相思子。
红得滴血,很漂亮,但有剧毒。
我拿起那本速写本,手有些抖。
本子的封面已经泛黄,边角也磨损了。
我翻开第一页。
是一幅画。
画的是雾山。
连绵的群山,笼罩在乳白色的晨雾里,山脚下,是我们曾经住过的那个小小的村落。
画得极好,好到我能闻到画里那潮湿的,带着草木清香的空气。
我一页一页地翻下去。
每一页,都是雾山。
雾山的花,雾山的树,雾山的溪流,雾山的云。
还有,雾山的人。
我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村口的王大爷,邻居家的小丫,还有……陈阳。
画里的陈阳,比现在年轻很多,穿着白衬衫,靠在一棵大树下,笑得一脸灿烂。
然后,我看到了我自己。
画里的我,正在灯下看书,侧脸专注,眉眼间带着一股少年人特有的执拗。
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很小的字。
“愿我的少年,前程似锦。”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疼得喘不过气。
我一直往下翻,翻到了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画的不是风景,也不是人。
而是一只手。
一只纤细的,女人的手。
那只手的手背上,爬满了红色的,像相思子一样的疙瘩。
和我在林晚背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画的旁边,还有一行字。
“它们,又来找我了。”
我合上速写本,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我终于明白,那些疙瘩,不是什么皮肤病。
它们是林晚的秘密,是她的过去,是她一个人,默默背负了这么多年的,沉重的枷锁。
而我,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我和林晚,还有陈阳,我们三个,都来自雾山。
那是一个很美,但也很穷的地方。
美得像一幅水墨画,穷得让人看不到希望。
我是外来者。
大学毕业后,我脑子一热,报名去那里支教。
我以为我能改变什么,但最后,被改变的,是我自己。
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林晚。
她是村子里最特别的女孩。
别的女孩,早早地就嫁人生子,一辈子围着灶台和孩子转。
只有她,喜欢抱着一本破旧的画册,坐在山坡上,一画就是一下午。
她的眼睛里,有和雾山格格不入的光。
那是一种,对外面世界的,强烈的渴望。
我们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我们会一起在山里采蘑菇,在溪边抓鱼,在夜晚的星空下,聊着不着边际的梦想。
我说,我想成为一个建筑师,造很多很多漂亮的房子。
她说,她想成为一个画家,把全世界最美的风景,都画下来。
我们约定,要一起走出大山。
陈阳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他是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跟我们年纪相仿,却比我们沉稳得多。
他总是默默地跟在我们身后,听我们叽叽喳喳地吵闹,然后在我们闯祸的时候,替我们收拾烂摊子。
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会是一辈子的朋友。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那年,县里有一个去美院进修的名额,只有一个。
对于我们这些困在山里的年轻人来说,那不只是一个名额,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唯一的船票。
村里所有会画画的年轻人都报名了。
包括林晚,也包括我。
是的,我也画画。
在遇到林晚之前,画画是我唯一的爱好。
但我的天赋,和林晚比起来,不值一提。
她的画,是有灵魂的。
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所以,当最后的结果出来,拿到那个名额的人,是我的时候。
我自己都懵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林晚抱着我,笑得比我还开心。
她说:“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的。”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星。
我当时,被巨大的喜悦冲昏了头脑,没有注意到,她藏在笑容背后的,那一丝落寞。
陈阳来送我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给了我一拳。
不重,但很闷。
我问他发什么疯。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像一团解不开的乱麻。
“你走了,那林晚怎么办?”他问。
“等我安顿好了,我就回来接她。”我信誓旦旦地说。
陈阳冷笑了一声。
“你最好说到做到。”
我离开了雾山。
外面的世界,比我想象中更精彩,也更残酷。
我拼了命地学习,工作,想尽快站稳脚跟,然后回去找林晚。
我们每天都通信。
她的信里,总是报喜不报忧。
她说村里一切都好,她每天画画,很开心。
她说她等我。
两年后,我终于有了一点小小的成就,我迫不及不及待地回到了雾山。
我向她求婚。
她答应了。
我们一起离开了那个生养她的小山村,来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会像童话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我忘了,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我拿着那本速写本,去找了陈阳。
我没有预约,直接闯进了他的诊室。
他看到我,并不意外,只是挥手让护士先出去。
“你都知道了?”他问。
我把速写本摔在他桌子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阳拿起速-写本,轻轻地抚摸着泛黄的封面,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悲伤。
“你坐下,我慢慢跟你说。”
那个下午,陈阳给我讲了一个,我从来不知道的故事。
一个关于林晚,关于那个进修名额,关于那些红色疙瘩的故事。
当年,那个去美院进修的名额,内定的人,其实是林晚。
她的画,被一个来山里采风的老教授看到,惊为天人。
老教授说,她是天生为画画而生的,不能被埋没在这大山里。
是林晚,自己放弃了。
她偷偷地,把自己的参赛作品,换成了我的。
我的画,画得匠气十足,毫无灵气,根本不可能入选。
是她,熬了好几个通宵,模仿我的笔触,重新画了一幅。
一幅足以以假乱真,甚至比我画得更好的画。
“为什么?”我的声音在发抖,“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陈阳看着我,眼神像刀子,“因为你说,你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建筑师,而画画,是实现你梦想的第一步。因为她说,你的梦想,比她的梦想,更重要。”
“她把她自己的船票,亲手给了你。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你,坐着那艘船,离她越来越远。”
我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引以为傲的,我人生的起点,不过是她用自己的未来,为我铺就的一块垫脚石。
而我这个傻子,还一直沾沾自喜,以为是靠自己的才华。
“那……那些疙瘩呢?”我哽咽着问。
“那是心病。”陈阳说,“从你走后,她就断断续续地开始长。一开始,只是几颗,后来,越来越多。”
“我带她去看过很多医生,中西医都试遍了,没用。后来,一个老中医说,这是郁结于心,气血不畅,积于皮表。病根,在心里。”
“她把她的画笔,连同她的梦想,一起锁进了那个盒子里。从那以后,她再也没画过一张画。”
“她以为,只要不看不听不想,就可以忘记。可是,身体是不会骗人的。那些被她强行压抑下去的梦想和不甘,最终,都变成了这些疙瘩,在她身上,开出了绝望的花。”
“你来了之后,她好了很多。我以为,她终于可以放下了。可是,我错了。”
“这些年,你事业越来越成功,离你最初的梦想越来越近。你越成功,她心里的那个洞,就越大。她为你高兴,也为自己悲哀。这种矛盾的情绪,日复一日地折磨着她。”
“直到最近,你拿到了那个国际建筑设计大奖。你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而她,只是你身边,那个不起眼的,沉默的影子。”
“她的病,彻底复发了。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严重。”
陈阳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让我离开。
因为我,就是林晚的病源。
我的存在,我的成功,我的一切,都在时时刻刻地提醒着她,她曾经放弃了什么。
只要我还在她身边,她的病,就永远不会好。
离开诊室的时候,我的腿是软的。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城市的霓虹灯,像巨大的,流光溢彩的怪物,张牙舞爪。
我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却感觉自己像一个孤魂野鬼。
原来,我这十几年的人生,我所拥有的一切,事业,名誉,地位,都是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
一个,用我最爱的女人的梦想和人生,编织的谎言。
我是个小偷。
我偷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人生。
回到家,林晚已经做好了饭。
四菜一汤,都是我喜欢吃的。
她穿着围裙,站在厨房门口,对我笑。
“回来了?快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她的笑容,和往常一样,温柔,恬静。
可我看着那张笑脸,却感觉心如刀割。
这张笑脸背后,藏着多少的委屈和不甘?
这双为我洗手作羹汤的手,本该是握着画笔,惊艳世界的手啊。
那顿饭,我吃得食不知其味。
我看着她不停地往我碗里夹菜,看着她因为我多吃了一口而露出的满足的笑容。
我突然觉得,自己罪大恶极。
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身边熟睡的她。
我伸出手,想去触摸她背上的那些疙瘩。
可我的手,在半空中,停住了。
我有什么资格?
我就是那个,亲手在她身上,种下这些毒瘤的罪魁祸首。
我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艰难,也最正确的决定。
我要离开她。
不是因为陈阳的劝告。
而是因为,我爱她。
我不能再这么自私地,把她捆绑在我身边,看着她一天一天地枯萎下去。
她应该有属于她自己的人生。
她应该重新拿起画笔,去追逐那个,被我偷走的梦想。
我开始为离开做准备。
我把公司所有的事务都交接好,把我们名下的财产,房子,车子,存款,全都转到了她的名下。
我给她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
信里,我没有提那些疙瘩,也没有提那个被调换的梦想。
我只是说,我累了,我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我说,我们不合适,长痛不如短痛。
我知道,这样很残忍。
我知道,这封信,会像一把刀子,插进她的心里。
可我别无选择。
只有我离开,她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我选了一个她出差的日子。
我拖着行李箱,站在这个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家门口。
我回头看了一眼。
客厅的墙上,还挂着我们的结婚照。
照片里,我们笑得那么开心。
玄关的鞋柜上,还摆着她给我买的拖鞋。
阳台上的那盆栀子花,开了满树的白。
这里,有我们所有的回忆。
我曾经以为,这里会是我一辈子的归宿。
我关上门,把钥匙,留在了门外的地毯下。
我走了。
没有回头。
什么也没说。
我去了雾山。
回到了我们故事开始的地方。
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条水。
只是,村子比以前,更破败了。
很多年轻人都出去了,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
我租下了我们以前住过的那个小院子。
院子里的那棵石榴树,还在。
我开始像个苦行僧一样生活。
我每天上山,砍柴,挑水,种菜。
我学着去认识山里的每一种植物,每一种草药。
我把林晚速写本里的每一个地方,都重新走了一遍。
我坐在她曾经坐过的山坡上,看着和她画里一模一样的云,从我头顶飘过。
我好像,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她的心跳。
我没有跟任何人联系。
我像一个从世界上蒸发了的人。
我不知道林晚怎么样了。
我不敢去想。
我怕自己会忍不住,回去找她。
我只能每天,在心里,为她祈祷。
祈祷她能好起来,祈祷她能忘了我,祈祷她能重新开始。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
山里的时间,很慢。
慢到,可以让人把一颗千疮百孔的心,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缝补起来。
一年后。
陈阳找到了我。
他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我的小院门口,看着我一身农夫的打扮,愣了很久。
“你……”他欲言又止。
我给他倒了一杯山泉水。
“她……还好吗?”我问,声音干涩得像被砂纸磨过。
陈阳喝了一口水,才缓缓开口。
“她不好。”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你走后,她病了一场,很严重。整整一个月,水米不进,靠打营养针吊着。”
“她不相信你信里写的那些话,她觉得你有什么事瞒着她。她到处找你,都快疯了。”
“后来,我把一切都告诉她了。”
我闭上眼睛,不敢想象,林晚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会是怎样的崩溃。
“她哭了很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三夜。”
“第四天,她出来了。”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书房,把你留下的那个被砸坏的木盒子,修好了。”
“然后,她买了一套新的画具。”
陈阳从包里,拿出了一本画册。
“这是她托我带给你的。”
我颤抖着手,接过那本画册。
画册的封面,是纯白色的。
我翻开第一页。
是一幅画。
画的是一个男人的背影。
那个男人,穿着粗布衣服,背着一个背篓,走在崎岖的山路上。
是……我。
我继续往下翻。
每一页,都是我。
在田里耕作的我,在溪边洗衣的我,在灯下看书的我。
画里的我,很黑,很瘦,但眼神,却很平静。
我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画的不是我。
而是一只手。
一只握着画笔的手。
那只手的手背,光洁,白皙,没有任何瑕疵。
画的旁边,有一行字。
“我的少年,回家了。”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地,砸在画纸上,晕开了一片水渍。
“她现在怎么样了?”我问。
“她办了个画展,很成功。”陈阳说,“她的画,震惊了整个艺术圈。很多人都说,她是这个时代,最有灵气的画家。”
“她把所有的财产,都捐了出去,成立了一个基金会,专门资助那些有艺术天赋,但家境贫寒的孩子。”
“她说,她不想再看到,有人的梦想,因为贫穷而被埋葬。”
“她现在,很好。”陈
阳看着我,眼神里,有我从未见过的,释然的笑意。
“她让我告诉你,她不怪你。她说,当年的选择,是她心甘情愿的。她说,谢谢你,把她的梦想,还给了她。”
“她说,她也把你,还给了你自己。”
陈阳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抱着那本画册,从黄昏,坐到深夜。
山里的夜,很静。
能听到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传来的,几声虫鸣。
我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
月光如水,温柔地,洒在我身上。
我好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过。
我曾经以为,爱是占有,是厮守。
我错了。
真正的爱,是成全,是放手。
是看着你,成为最好的你。
哪怕,那个最好的你身边,没有我。
第二天,我收拾好东西,离开了雾山。
我没有去找林晚。
我知道,我们之间,最好的结局,就是这样,互不打扰,各自安好。
我去了很多地方。
我去看了撒哈拉的沙漠,去看了乞力马扎罗的雪。
我用脚步,丈量着这个世界。
我把我所有的见闻,都写成了信,寄给一个我永远不会知道地址的收件人。
我告诉她,我在哪里,看到了什么,遇到了什么人。
我告诉她,这个世界,很大,很美。
我希望,有一天,她也能亲眼来看一看。
三年后。
我在一个法国的小镇上,看到了她的画展海报。
海报上,是她的一幅画。
画的是雾山。
晨雾缭aws的群山,蜿蜒的溪流,炊烟袅袅的村落。
画的题目,叫《故乡》。
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了那个画廊。
画廊里很安静,只有零星的几个人。
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
她的画,比以前,更大气,也更从容了。
笔触之间,是岁月沉淀下来的,通透和慈悲。
我看到了一幅画。
画的是一个男人,坐在山坡上,眺望着远方。
男人的身边,放着一个画板。
画板上,是一片星空。
画的下面,有一行小小的标签。
《等待》。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住了。
我站在那幅画前,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好看吗?”
我猛地回过头。
是林晚。
她就站在我身后,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
她比以前,瘦了一些,但气色很好。
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像落满了星星。
我们对视着,谁也没有说话。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空气中,弥漫着画廊里特有的,油彩和松节油的味道。
我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我来找你啊。”她笑着说,眼角,有细细的,好看的纹路。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猜的。”她说,“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我……”我有很多话想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对不起,谢谢你,我爱你。
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
她朝我走过来,一步,一步,走得很慢,但很坚定。
她走到我面前,停下。
然后,她伸出手,轻轻地,放在我的胸口。
“这里,”她说,“还疼吗?”
我再也控制不住,一把将她,紧紧地,拥入怀中。
她的身体,还是那么瘦小,那么柔软。
我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闻着她身上,熟悉的,栀-子花的香气。
我的眼泪,打湿了她的衣衫。
“对不起,”我一遍又一遍地说,“对不起,晚晚,对不起……”
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一下一下地,轻拍着我的后背。
就像很多年前,在那个小山村里,她安慰那个,因为考试失利而沮丧的我一样。
过了很久,我才慢慢地,平复下来。
我松开她,看着她的眼睛。
“你的病……”
“好了。”她笑着说,笑容里,是雨过天晴的明媚,“心结解开了,病,自然就好了。”
“我以为,我们再也……”
“傻瓜,”她打断我,用手指,轻轻地点了点我的额头,“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你。我只是,想给我们彼此,一点时间和空间。”
“时间,去治愈伤口。空间,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现在,我们都做到了。”
她拉起我的手。
“走吧,”她说,“我带你去看一个地方。”
她带我去了她的画室。
画室很大,很明亮,洒满了阳光。
墙上,挂满了她的画。
有雾山,有巴黎,有各种各样,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风景。
在画室的正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画架。
画架上,是一幅还未完成的画。
画上,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手牵着手,站在一片绚烂的星空下。
“这是我们。”她说。
我看着那幅画,看着画里,紧紧相依的两个人。
我突然明白了。
我们都曾走失在人生的迷雾里。
我们都曾因为爱,而伤害了彼此。
但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回家的路。
因为,爱,不是枷锁,也不是牺牲。
爱,是救赎。
是你在,我便心安。
是哪怕我们分开了,也知道,我们终将在顶峰相见。
我转过身,看着林晚。
阳光,正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微笑着,看着我。
那一刻,我仿佛又看到了,很多年前,那个坐在雾山的山坡上,眼睛里有星星的女孩。
我走过去,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晚晚,”我把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轻声说,“我们回家吧。”
“好。”
她回答。
声音很轻,却很清晰。
像一颗石子,落入我平静的心湖,漾开了一圈又一圈,名为“幸福”的涟漪。
我知道,这一次,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因为,我们都已经找到了,那个最真实的,也最完整的自己。
而我们的家,不在任何一个地方。
我们的家,就在彼此的身边。
从今往后,我不再是那个背负着愧疚的建筑师。
她也不再是那个被梦想禁锢的病人。
我,是她的少年。
她,是我的故乡。
这就够了。
来源:等风来的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