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风从缝里挤进来,带着初秋桂花的甜腻,还有街对面炒栗子那种焦糖似的香气。
相亲的茶馆,窗户开着一道缝。
风从缝里挤进来,带着初秋桂花的甜腻,还有街对面炒栗子那种焦糖似的香气。
我面前的女人,姓方,是个退休教师。
她端着茶杯,手指很干净,指甲修剪得圆润整洁,像一颗颗饱满的白果。
她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抬眼看我一下,眼神很静,像一口老井,看不出深浅。
媒人说她人好,就是太素净了,一辈子没穿过一件红衣服。
我看着她身上那件灰蓝色的布衫,觉得媒人说得没错。
我清了清嗓子,喉咙里有点干。
“方老师,我就不绕弯子了。”
我把手里的茶杯放下,杯底和桌面磕了一下,发出“嗒”的一声轻响。
“这个年纪了,谈情说爱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没意思。我就想找个伴儿,搭伙过日子。”
她没出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示意我继续说。
“你要是觉得我这个人还行,咱们可以先试试。”
我顿了顿,说出了那个准备了很久的词。
“试婚。”
我说完,心里有点打鼓。
这词儿对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有点太新潮,甚至有点……不要脸。
我做好了她会皱眉,甚至起身就走的准备。
但她没有。
她只是把茶杯凑到嘴边,轻轻吹了吹上面飘着的茶叶,然后抿了一小口。
整个动作不紧不慢,像是在欣赏一幅画。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把茶杯放回原处,抬起头,那双平静的眼睛看着我。
“可以。”
她开口了,声音比我想象的要清亮一些,像山泉水淌过石子。
我心里一松。
“不过,我有个要求。”她接着说。
“你说。”我立刻坐直了身子。
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图我房子?图我那点退休金?都行,只要不过分,我都能接受。
她看着我,眼神里第一次有了一点别的东西,不是井水了,像是有雾气慢慢升腾起来。
“试婚可以,但不是在家里。”
“那在哪儿?”我有点蒙。
“在路上。”她说,“你得陪我走一趟,把我老头子当年答应带我去,但没来得及去的地方,都走一遍。”
我愣住了。
彻彻底底地愣住了。
空气里桂花的甜味好像一下子被抽干了,只剩下炒栗子那股子焦味,闻着有点发苦。
我看着她,想从她脸上找出一丝开玩笑的神情。
但没有。
她无比认真,那双眼睛里升腾起来的雾气,好像凝结成了水珠,但又倔强地没有掉下来。
“就这个?”我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这三个字。
“就这个。”她点头,“你做到了,我后半辈子,洗衣做饭,照顾你起居,绝无二话。你做不到,咱们今天这杯茶喝完,就当没见过。”
我没说话。
我低头看着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手背上全是老年斑,皮肤皱得像风干的橘子皮。
我这辈子,没为谁这么折腾过。
年轻的时候忙着工作,养家糊口,后来老婆走了,一个人过了快二十年,日子过得像一杯白开水,无色无味,但也省心。
现在,要为了一个刚见面的女人,去走什么莫名其妙的路?
我图什么?
我抬起头,想拒绝。
但话到嘴边,看着她那双固执又带着点恳求的眼睛,我忽然说不出口了。
那眼神,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我老婆临走前,拉着我的手,想让我答应她一件事。
我当时没答应。
这件事,成了我心里一个烂了口的疤,碰一下就疼。
“好。”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好像也有些意外,眼睛里那层雾气,终于散开了一点,透出些许光亮。
“你……想好了?”
“想好了。”我说,“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
“行。”
我们就这样定下了一场荒唐的“试婚”。
没有合同,没有保证,只有一句承诺,和一个已经不在人世的男人的遗愿。
出发那天,天阴沉沉的。
我开着我那辆开了快十年的老别克,去她家楼下接她。
她就提着一个半旧的帆布行李包,站在老旧的单元门口,像一棵安静的树。
她把行李包放进后备箱,自己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车里的空气一下子变得有些不一样。
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肥皂味,很干净,很清爽,不像我那个常年只有烟味和尘土味的车。
“第一站,去哪儿?”我发动了车子,问她。
她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一个硬壳的笔记本,翻开了其中一页。
那本子很旧了,封面都磨得起了毛边。
“去城西的潭柘寺。”她说,“他说,那里的银杏树,秋天最漂亮。”
我没说话,打了转向灯,车子汇入了车流。
去潭柘寺的路,我很多年没走过了。
年轻的时候,陪客户去过几次,印象里就是山路,弯弯绕绕,开得人头晕。
车里很安静,只有发动机的声音,还有轮胎压过路面的声音。
她一直看着窗外,城市的景象在她眼前飞速倒退。高楼,广告牌,拥挤的人群。
我偷偷从后视镜里看她。
她的侧脸很清瘦,颧骨有点高,嘴唇抿着,没什么表情。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整个人都绷着一根弦。
到了山脚下,路开始变得颠簸。
车子沿着盘山路往上开,两边的树木越来越密,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洒下来,在车里投下斑驳的光影。
她忽然开口了。
“他以前,最喜欢画画。”
我“嗯”了一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这个本子,就是他的速写本。”她轻轻抚摸着腿上的笔记本,“他说,等老了,走不动了,就把这些画拿出来看,就当是又去了一遍。”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我没敢再看后视镜。
到了潭柘寺,停车场里车不多。
我们下了车,山里的空气很凉,带着草木的清香。
她把笔记本抱在怀里,走在前面。
我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寺庙很古老,红墙灰瓦,在苍翠的松柏掩映下,显得格外庄严肃穆。
我们没进大殿,她带着我,径直往后院走。
后院里,那两棵著名的帝王银杏树,果然名不虚传。
满树的金黄,像是燃烧的火焰,把整个院子都照亮了。
秋风一吹,叶子像蝴蝶一样,纷纷扬扬地往下落,铺了满地金黄。
踩在上面,软软的,沙沙作响。
她走到一棵树下,停住了脚步。
她伸出手,轻轻接住一片飘落的银杏叶,放在手心里,看了很久。
然后,她打开那个笔记本,翻到一页。
我凑过去看了一眼。
那是一幅钢笔画,画的正是这棵银杏树。
画得极好,线条流畅,光影分明,把古树的苍劲和秋叶的灿烂,都画了出来。
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
“赠予吾爱,盼与君共赏此景。”
落款,是一个“诚”字。
应该就是她老头子的名字。
她就那么站着,看着画,又看看树,看了很久很久。
我站在她旁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感觉自己像个多余的人,一个闯入了别人回忆的窃贼。
这里的风,这里的阳光,这里的落叶,都不属于我。
它们属于她,和那个叫“诚”的男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合上了本子,转过头对我说:“我们走吧。”
她的眼睛有点红,但没有哭。
回去的路上,她比来的时候更沉默了。
我把车里的音乐打开,放了点舒缓的轻音乐。
她靠在车窗上,好像睡着了。
夕阳从我这边照进来,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
我看着她花白的头发,和眼角深刻的皱纹,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个女人,到底抱着怎样的心情,在走这样一条路?
而我,又为什么要陪着她?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就像两个不知疲倦的旅人。
我们去了北戴河,在退潮后的海滩上,寻找他画里那块像海豚的礁石。
海风很大,吹得人睁不开眼。
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沙滩上,像个孩子一样,不停地张望。
终于,我们找到了那块礁石。
经过多年的风吹浪打,已经没有画里那么像了,但还是能看出个大概的轮廓。
她走到礁石边,伸出手,轻轻地摸着上面粗糙的纹路,就像在抚摸一个老朋友的脸。
她在那里站了很久,一句话也没说。
海浪一遍遍地冲刷着沙滩,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像是永无止境的叹息。
我站在不远处,看着她的背影。
那个背影,在空旷的海滩上,显得那么单薄,那么孤独。
那一刻,我心里第一次,对那个叫“诚”的男人,产生了一丝嫉妒。
是的,嫉妒。
一个活人,去嫉妒一个死人,说出去都让人笑话。
但我控制不住。
我们还去了坝上草原。
秋天的草原,草都黄了,一望无际,像是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
天很蓝,云很白,像棉花糖一样。
我们在一个小镇上租了两匹马。
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待过,骑马还算在行。
她不行,战战兢兢地坐在马背上,抓着缰绳的手都在抖。
我牵着她的马,慢慢地在草原上走。
风从耳边吹过,带着草的清香。
“他以前,是骑兵。”她忽然说。
我“嗯”了一声。
“他说,等以后有时间了,就带我来草原,教我骑马。他说,女人骑在马上的样子,最飒。”
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她马的缰绳,牵得更紧了些。
那天下午,我们在草原上走了很久。
夕阳西下的时候,整个草原都被染成了橘红色,美得像一幅油画。
我们找了个山坡坐下来。
她从包里拿出两个凉了的馒头,递给我一个。
我们就着矿泉水,啃着干硬的馒头。
我从来没觉得,馒头能这么好吃。
“谢谢你。”她忽然对我说。
“谢我什么?”
“谢谢你,愿意陪我这个老太婆,做这么疯的事。”
我看着她,她的脸上被夕阳照得暖洋洋的,眼睛里闪着光。
“谈不上疯。”我说,“就当是……出来旅游了。”
她笑了。
那是我们认识以来,我第一次见她笑。
笑起来的时候,她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像一朵绽放的菊花。
很好看。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旅途还在继续。
我们去了江南的小镇,坐着乌篷船,听船娘唱着听不懂的吴侬软语。
河水是绿色的,两岸是白墙黑瓦的老房子,挂着红灯笼。
她靠在船舷上,看着两岸的风景,眼神很悠远。
她的速写本里,也有一幅这样的画。
画里,船头坐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撑着一把油纸伞。
“这是我。”她指着画里的女人,对我说。
我仔细看了看,画里的女人,眉眼间,确实和她有几分相似。
只是,更年轻,更明媚。
“那时候,我们刚结婚。”她说,“他带我来这里度蜜月。他说,我是他见过穿旗袍最好看的女人。”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梦话。
我看着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蓝色布衫,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我忽然很想知道,她穿上旗袍,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还去了重庆,去吃他画里那家犄角旮旯里的火锅。
店面很小,很破,但生意好得不行。
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牛油和辣椒的香味,呛得人直咳嗽。
我们点了一个鸳鸯锅。
她不能吃辣,就在清汤锅里涮几片青菜。
我吃着红汤里的毛肚,辣得满头大汗,嘴唇都肿了。
她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又笑了。
她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那一刻,我忽然有种错觉。
我们好像不是在完成一个什么狗屁约定,而就是一对普普通通出来旅游的老夫老妻。
这种感觉,很陌生,但又……很温暖。
随着旅途的深入,我发现,她的话渐渐多了起来。
她会跟我讲,她和他年轻时候的故事。
讲他怎么追的她,怎么在全校师生面前,给她念自己写的情诗。
讲他们结婚的时候,穷得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他就亲手给她打了一套桌椅。
讲他为了给她买一支她喜欢的钢笔,在工地上多扛了半个月的沙包。
她讲得很平淡,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但我能听出,那些平淡的叙述背后,藏着多深的感情。
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拿出那个速写本,找到对应的那一页。
她会站在他当年画画的那个角度,看很久很久。
有时候,她也会拿出笔,在画的旁边,写上几行字。
“今日,我来了。替你,也替我。”
“风景依旧,人事已非。”
“愿来生,再与君共赏。”
我看着那些字,心里五味杂陈。
我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从后视镜里偷看她。
看她看窗外的样子,看她低头写字的样子,看她被风吹乱头发的样子。
我发现,她其实并不像初见时那么“素净”。
她的眼睛里,藏着一片海。
平静的时候,是深邃的蓝。
起风的时候,会掀起滔天的巨浪。
而我,好像正在一点一点地,沉入这片海里。
旅途的最后一站,是西藏。
去之前,我很担心她的身体。
毕竟年纪大了,高原反应不是闹着玩的。
但她很坚持。
她说,这是他最想带她来的地方。
我们坐火车去的,晃晃悠悠,坐了两天两夜。
火车上,她有些轻微的高反,头疼,吃不下东西。
我给她冲了葡萄糖水,让她靠在我肩膀上休息。
她的头发蹭着我的脸颊,痒痒的。
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
我的身体,在那一刻,变得有些僵硬。
到了拉萨,我们在一家小旅馆住下。
休整了两天,她的高反才好一些。
我们去了布达拉宫。
红白相间的宫殿,在蓝得不像话的天空下,显得格外神圣。
她没有拍照,只是双手合十,闭着眼睛,站在广场上,站了很久。
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虔诚。
我们还去了纳木错。
那是我见过最美的湖。
湖水是纯粹的蓝色,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镶嵌在雪山和草原之间。
湖边的风很大,吹得经幡猎猎作响。
她走到湖边,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骨灰盒。
我的心,猛地一沉。
我明白了。
这才是她这趟旅程,最终的目的。
她打开盒子,把里面的骨灰,一点一点地,撒进了湖里。
风吹过,白色的粉末,很快就和蓝色的湖水,融为了一体。
她做完这一切,就那么跪在湖边,哭了。
不是嚎啕大哭,而是那种压抑了很久很久,无声的抽泣。
她的肩膀一耸一耸的,整个人缩成了一团。
我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
然后,我蹲下来,轻轻地,把她揽进了怀里。
她没有反抗,把头埋在我胸口,哭得更厉害了。
温热的眼泪,透过我的衬衫,烫着我的皮肤。
那一刻,我什么都没想。
我没有想我们的“试婚”约定,没有想那个叫“诚”的男人,也没有想我自己的后半生。
我只是想,就这么抱着她。
抱着这个,用尽了半生力气,去爱一个人的女人。
风在耳边呼啸,湖水在眼前翻涌。
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哭声渐渐停了。
她从我怀里抬起头,眼睛肿得像核桃,脸上全是泪痕。
“谢谢你。”她看着我,声音沙哑。
“别说了。”我用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眼泪。
我的指尖,触碰到她冰凉的皮肤,微微颤抖。
回去的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车里放着一首藏语歌,苍凉,悠远,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
回到拉萨的旅馆,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没出来。
我有点担心,敲了敲她的门。
“方老师,你没事吧?”
里面没有回应。
我又敲了敲。
“你开开门,吃点东西。”
还是没有声音。
我急了,开始撞门。
门被我撞开的一瞬间,我看见她就坐在窗边,手里拿着那个速写本,一页一页,慢慢地撕着。
然后,把撕下来的纸,一张一张,扔进了窗外。
纸片在空中飞舞,像一群白色的蝴蝶。
“你干什么!”我冲过去,抢过她手里的本子。
本子已经被撕掉了大半。
“还给我。”她看着我,眼神空洞,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
“你疯了!这不都是你的宝贝吗?”我吼道。
“没了。”她说,“都结束了。”
“什么结束了?”
“他走了。”她看着窗外,喃喃自语,“这次,是真的走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来。
我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这趟旅程,对她来说,不是怀念,而是一场告别。
一场,迟到了很多年的,郑重其事的告别。
她带着他的骨灰,带着他的画,走过他答应带她走的每一寸土地。
她是在告诉他,也告诉自己:你看,我来了。我替你,完成了我们的约定。现在,你可以安心地走了。
而我,从头到尾,只是这场盛大告别仪式里,一个无关紧要的道具。
一个司机,一个保镖,一个……替代品。
这个认知,像一盆冰水,从头到脚,把我浇了个透心凉。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旅馆的楼顶,抽了一整包烟。
拉萨的夜空很美,星星又大又亮,仿佛触手可及。
但我没有心情欣赏。
我的脑子里,乱成一团麻。
我想起了我们这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
想起她在海边单薄的背影,想起她在草原上灿烂的笑容,想起她在乌篷船里悠远的眼神,想起她在我怀里失声的痛哭。
这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一遍遍地放。
我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叫方静的女人,已经在我心里,扎了根。
我嫉妒那个叫“诚”的男人,嫉妒他拥有过她全部的爱。
但我又感谢他。
感谢他,让我认识了这样一个,如此深情,如此执着的女人。
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她的告别仪式完成了,我们的“试婚”约定,也走到了终点。
接下来呢?
回到北京,她会像她承诺的那样,洗衣做饭,照顾我的起居吗?
我们会像一对最普通的搭伙夫妻一样,每天看看电视,散散步,然后相敬如宾地,走到生命的尽头吗?
我不要。
我忽然发现,我想要的,根本不是这些。
我想要的,不是一个保姆,不是一个搭伙的伴儿。
我想要的,是她。
是那个会因为一幅画,而跋山涉水的她。
是那个会因为一首歌,而泪流满面的她。
是那个,眼睛里藏着一片海的她。
可我,拿什么去要呢?
我有什么资格,去走进她的世界?
她的世界里,曾经住着一个叫“诚”的男人,他用画笔,为她描绘了整个江山。
而我呢?
我只是一个开着老别克,连句情话都不会说的,糟老头子。
那一晚,我想了很多。
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我们坐上了回北京的火车。
一路上,她比之前更沉默了。
她不再看窗外,大部分时间,都在闭着眼睛睡觉。
我知道,她累了。
心累。
回到北京,我先把她送回了家。
在她家楼下,我帮她把行李拿出来。
“方老师……”我开口,想说点什么。
“叫我方静吧。”她打断我。
“好,方静。”我深吸一口气,“我们的约定……”
“我记得。”她说,“你什么时候想搬过来,都可以。”
她说完,转身就要上楼。
“等等。”我叫住她。
她回过头,看着我。
“那个约定,不算数了。”我说。
她愣住了,眼睛里闪过一丝疑惑。
“为什么?”
“因为,那不公平。”我说,“对你,对那个……陈先生,都不公平。”
我看到,当我说出“陈先生”三个字的时候,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而且,”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不想试婚了。”
她的脸色,白了一分。
“我想,重新追你一次。”
我说完这句话,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我这辈子,没说过这么肉麻的话。
比当年跟我老婆求婚的时候,还要紧张。
她就那么看着我,眼睛里,那片沉寂了很久的海,好像又开始起了波澜。
有惊讶,有疑惑,有感动,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复杂的情绪。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会转身就走的时候,她忽然笑了。
不是那种礼貌的,客气的笑。
而是发自内心的,像草原上的阳光一样,灿烂的笑。
“好啊。”她说。
就两个字。
但我知道,这就够了。
我没有搬去她家。
我们的关系,回到了原点,甚至比原点还要靠前。
我开始像个毛头小子一样,笨拙地,追求她。
我会每天早上,去她家楼下,等她一起去晨练。
我会去菜市场,买她喜欢吃的菜,然后送到她家门口。
我会去图书馆,借她喜欢看的书,然后在书里,夹上一片我在公园里捡的,最好看的叶子。
我甚至,开始学着画画。
我买了一套画具,一个速写本,每天对着我们去过的地方的照片,一笔一笔地画。
我画得很烂,线条歪歪扭扭,颜色也涂不均匀。
但我画得很认真。
因为我想,既然我不能走进她的过去,那我就,为她创造一个新的未来。
一个,有我参与的未来。
她没有明确地接受我,但也没有拒绝我。
她会收下我送的菜,会看我借的书,会对我画的那些丑得不行的画,笑着说一句:“还行,有进步。”
我们的关系,就在这种不远不近的距离里,慢慢地发酵。
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发烧。
我二话不说,买了药,熬了粥,就赶去了她家。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她的家。
很干净,很整洁,跟我家那个乱糟糟的狗窝,完全不一样。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单,但处处都透着一股书卷气。
墙上,挂着一幅画。
画的是一片金色的银杏林。
我知道,那是潭柘寺。
画的旁边,挂着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英俊,挺拔,笑得一脸阳光。
是“诚”。
我看着那张照片,心里还是会有点酸。
但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嫉妒了。
我把粥端到她床边,喂她喝。
她烧得脸颊通红,嘴唇干裂,看上去很虚弱。
“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不会照顾自己。”我一边喂她,一边絮絮叨叨地埋怨。
她看着我,忽然笑了。
“老李,”她叫我的姓,“你现在这个样子,真像个管家婆。”
“我乐意。”我瞪了她一眼,“等你好了,就轮到你来管我了。”
她没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我,眼睛里,亮晶晶的。
那天,我在她家,照顾了她一整天。
晚上,她退了烧,精神好了很多。
我准备走的时候,她叫住了我。
“老李。”
“嗯?”
“谢谢你。”
“又说这个。”我不耐烦地摆摆手,“你再说谢谢,我可就真走了。”
她笑了。
“我不是说这个。”她说,“我是想说,我那个本子,其实没有全撕完。”
我愣住了。
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被撕掉了一大半的速写本。
她翻到最后一页。
那一页,是空白的。
“他走之前,跟我说,这个本子,他只画了一半。”她看着我,眼睛里,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
“他说,剩下的一半,要留给我,让我去画,我们没有一起看过的风景。”
我的心,跳得很快。
“他说,人不能总活在过去。回忆是用来取暖的,不是用来捆绑自己的。”
“他说,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能陪我画完下半本的人,就让我,好好跟他过。”
她说着,把本子,和一支钢笔,递到了我面前。
“老李,”她说,“你愿意,陪我画完它吗?”
我看着她,看着她眼睛里,那片清澈见底,又波光粼粼的海。
我感觉自己的眼睛,有点热。
我伸出手,接过了那个本子,和那支笔。
我握住她的手,很用力。
“我愿意。”
我说。
窗外,月光如水。
我知道,属于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那本速写本的下半部分,第一页,我画了很久。
我画的,是那个秋天的午后,在相亲的茶馆里。
一个穿着灰蓝色布衫的女人,安静地坐在窗边。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的面前,放着一杯袅袅升起热气的茶。
画的旁边,我写了一行字。
“幸与君相逢,余生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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