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在今年2月份,我就接到了通知,做好援疆准备,对这个光荣的援疆任务,我心里充满了期待。5月初,当我第一次踏上新源的土地,走进新源检察院的办公楼,却丝毫没有陌生感——在邗江共同学习交流过的“老熟人”,让异乡的初来乍到,变成了一场久别重逢的相聚,这份熟悉,源于邗江
千里援疆显真情 源·江携手共发展
——新源与邗江的检察情缘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王敏利
老友重逢时刻
早在今年2月份,我就接到了通知,做好援疆准备,对这个光荣的援疆任务,我心里充满了期待。5月初,当我第一次踏上新源的土地,走进新源检察院的办公楼,却丝毫没有陌生感——在邗江共同学习交流过的“老熟人”,让异乡的初来乍到,变成了一场久别重逢的相聚,这份熟悉,源于邗江与新源检察院多年的结对共建情谊。多年来,一批又一批新源检察干警来到邗江院,我们在办案研讨中碰撞思路、在专题培训中分享经验、在办公室的灯光下交流心得。每一次深入交流都像播下一粒种子,在两地检察人的心中生根发芽,长出名为“默契”与“信任”的藤蔓。 如今,这些熟悉的面孔成了最坚实温暖的后盾,让我快速融入这片土地,这份跨越千里的熟悉感,是多年共建积累的情谊沉淀。
国旗下共守望
初到新源,最触动心灵的,是这里深入骨髓的爱国情怀与民族深情。每周一的清晨召开升旗仪式,办公楼前总有一道庄严的风景:三名男同事组成的护旗队,在队长叶尔艾力的带领下,迈着铿锵正步走向旗杆,阳光洒在他们挺拔的身影上,国歌响起的瞬间,五星红旗迎风缓缓升起,全体检察干警目光所及之处,是信仰的光芒在闪耀。
升旗仪式后的政治学习,是新源检察人不变的坚守,既有最新政策精神的深入解读,让思想跟上时代的步伐,更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剖析,一个个鲜活的教训敲响警钟,提醒着每一位检察人:初心不可忘,底线不能破。这样的学习是内化于心的自律,是外化于行的担当,让“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在每一次学习中愈发坚定。
源·江携手办案
由于我长期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到新源检察院后,领导安排我分管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刚报到第一天,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萨黑曼·阿不塔力甫却交给我一件刑事复议案件。这是一起合同诈骗案,因为证据不足,新源检察院之前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决定,新源县公安局不服,申请复议。这是我第一次办理刑事复议案件,接手案件时,检察长特意叮嘱:“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也关系到司法公正,咱们得抓紧。”我知道,这是信任,更是责任。那个周末,我没敢懈怠,泡在卷宗里认真梳理证据,把疑点、难点一条条记在本子上,直到把案件脉络理得清清楚楚。
周一上午,我和检察长约犯罪嫌疑人谈话了解案件细节,下午,我们一起到村里走访调查,晚上和法院刑庭沟通案件。一天的工作马不停蹄、紧张有序高效,检察长丝毫没有倦意,条理清晰地分析案情,那种雷厉风行又扎实细致的作风,让我打心底里佩服。 周二,我依法向公安局发出了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当公安机关将补充证据交到检察院,我审查后发现案件证据依然达不到起诉标准,在经过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我作出了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在答复文书里把理由一条条写明白、说透彻。当公安局最终采纳这份意见时,我心里踏实了——这不仅是对案件负责,更是认真说理、依法履职的坚定。
检察长也十分重视民行检察工作。我刚来新源不久,检察长和我一起,到那拉提、喀拉布拉镇等乡镇宣传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及时获取了支持起诉案件线索:那拉提镇农民工被包工头拖欠工资,多次找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维权,却因属于个人雇佣纠纷,不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受案范围。当他们愁容满面地找到检察院,看着老乡们焦灼的眼神,我心里不是滋味:“大家放心,这事检察院会支持起诉!”接下来的日子,我和新源院干警们一起,手把手教农民工写诉状,指导他们收集工资欠条等证据。每一份材料都仔细核对,每一个细节都反复确认,生怕漏掉任何能维护他们权益的信息。证据扎实后,我们第一时间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农民工提起诉讼后,我们又主动联系新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新源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三方形成合力、多元解纷,共同与包工头释法说理、讲清后果。最终,在包工头提供担保人的情况下,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充分彰显了新源县院主动履职的良好成效。
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我和唐丽娟主任一起到农田旁查看废弃农用膜的处置情况。看到农田旁随意堆放的农业废弃物,我们及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并开展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时果断提起公益诉讼,只为让草原更绿、泥土更净。
办案期间,对于当事人来访我都热情接待、耐心说理,并为其指出救济途径,妥善化解矛盾。如当事人陈某某多次到新源县院反映其涉及的一起建筑工程领域民事纠纷案件,要求检察机关在案件重审期间介入审判。干警多次对陈某某释法说理未果,5月15日,当陈某某再次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时,我和唐主任热情接待。我帮助陈某某厘清案件法律关系,找准问题症结,面对陈某某提出的疑问和需求,逐一耐心解答,并告知陈某某救济途径,帮助其走出法律误区,陈某某表示依法依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在做好基层服务的同时,我也扎实办好每一起上级交办案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辖区另一家检察院已提出提请抗诉意见,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存在“一房二卖”,应支持申诉人的请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申诉人。我没有盲从既有意见,认真翻看两份合同文本以及补充协议等证据,一遍遍梳理案件脉络,发现“一房二卖”的认定站不住脚,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我把自己的分析和部门同事共同探讨,详细阐述理由,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州检察院。意见得到了伊犁州检察院的充分认可,这份认可,是对我们严谨办案、坚守法理的认同。
课堂精准赋能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带着邗江民事检察经验,我为新源县院全院干警开展了“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专题培训,以“民事检察实务中调查核实权的行使与运用”为主题,全院检察干警齐聚一堂,共同聚焦民事检察工作的核心要点。我采用“理论+案例”的授课模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易懂易学的“实战指南”,从调查核实权的衍变历程、立法溯源讲起,深入解析其功能定位与本质内涵,系统梳理了调查核实权的启动前提及行使范围,让干警们对这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边界有了清晰认知。大量真实案例的引入让抽象理论变得鲜活具体——从不同类型民事案件中调查核实权的启动时机把握,到如何运用询问、查询、调取等手段精准获取关键证据,再到如何将调查核实结果转化为监督办案的有力支撑,每一个细节都讲解得深入浅出,既有操作步骤的指引,又有实战经验的分享。
从风光旖丽的“瘦西湖”来到空中草原“那拉提”,从秀美江南来到巍峨天山,隔不断检察人的初心。在新源的日子里,有家人般的温暖相伴,有并肩作战的使命担当,更有“民族一家亲”的深情厚谊。扬州的瘦西湖荷风送香,新源的那拉提又见炊烟,两地检察人的故事,就像巩乃斯河与长江的对话——虽相隔万里,却始终奔涌着同样的法治信仰。这段援疆岁月,终将成为我生命里最珍贵的"检察蓝"与"天山白",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来源:扬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