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尤其是在百货大楼这种油水足、人流杂的地方,没点煞气镇不住场子。
1985年的夏天,热得像个巨大的蒸笼。
风扇在天花板上懒洋洋地转,吹下来的风都是黏糊糊的。
我是百货大楼保卫科的科长,王建国,二十六岁,退伍回来的。
这身份在当时,挺硬气。
尤其是在百货大楼这种油水足、人流杂的地方,没点煞气镇不住场子。
那天下午,我正带着联防队员老刘巡逻。
经理刚开完会,脸拉得像长白山,说最近丢东西丢得邪乎,从暖水瓶胆到“凤凰”牌的香皂,什么都丢。
“建国,”他点着我的名字,“你这个月的奖金,就看能不能抓个典型出来。”
我嘴上应着“是”,心里也憋着一股火。
这不光是奖金的事,这是面子。
我王建国在部队里都是标兵,回来管个百货大楼,还能让几个小毛贼给欺负了?
我的眼神像探照灯一样,在人群里扫来扫去。
那个年代的人,眼神大多是朴实的,甚至是有点怯生生的。
但小偷的眼神不一样。
他们贼,飘,像水面上的浮油,总在找缝隙。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她。
她站在卖的确良布料和丝巾的柜台前。
很年轻,看着像个学生。
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裤子上甚至还有个小小的补丁,藏在膝盖内侧。
她不像别人那样热火朝天地跟售货员砍价,就那么静静地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一条杏黄色的丝巾。
那丝巾确实好看,上面印着细碎的栀子花。
在日光灯下,泛着柔和的光。
对于一个年轻姑娘来说,那吸引力是致命的。
我注意到,她的手攥得很紧,指节都发白了。
她在紧张。
为什么紧张?
一个念头,像电火花一样在我脑子里“刺啦”一声。
我眯起眼睛,脚步放得更轻了。
老刘跟在我后面,碰了碰我的胳膊,我摆摆手,示意他别出声。
我看见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那条丝巾。
指尖触碰的瞬间,她的肩膀都好像放松了。
售货员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大姐,正唾沫横飞地给另一个顾客介绍一块“的确良”,压根没注意到她。
机会。
我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她飞快地看了一眼四周,眼神慌乱,像受惊的兔子。
然后,她以一个我非常熟悉的、在训练场上练过无数次的隐蔽动作,迅速把那条丝巾……塞进了自己那个鼓鼓囊囊的帆布挎包里。
动作快得像幻觉。
但我的眼睛是淬过火的,看得清清楚楚。
她做完这一切,脸“唰”地一下就白了,嘴唇哆嗦着,转身就想往人群里钻。
“站住!”
我一声断喝,像平地起雷。
整个一楼大厅,瞬间安静了。
所有人的目光,“唰”地一下,全都聚焦过来。
她整个人僵住了,像一尊石膏像,背对着我,一动不动。
我三步并作两步跨过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她的手腕很细,冰凉,还在微微发抖。
“同志,跟我走一趟。”我的声音冷得像冰。
她猛地回头。
就是这一眼,让我记了很多年。
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
煞白,惊恐,但更多的是一种被雷劈中的茫然和巨大的屈辱。
她的眼睛很大,双眼皮,此刻因为惊恐而睁得更大,里面迅速蒙上了一层水汽。
“你……你干什么?”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干什么?”我冷笑一声,手上的力气又加重了几分,“你自己做了什么,自己不清楚吗?”
周围的人群“嗡”地一下围了上来,指指点点。
“哎哟,看着文文静静的,还是个贼啊。”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
“抓得好!就该抓!”
那些议论像针一样,扎在她身上,也扎在我耳朵里。
我感觉自己像个执行正义的英雄。
“放开我!”她开始挣扎,力气不大,但很倔强,“我没偷东西!”
“没偷?”我提高了音量,确保所有人都能听见,“我亲眼看见的,还想狡辩?那条黄丝巾,是不是在你包里?”
她的脸,由白转红,再由红转为一种死灰。
那种绝望的颜色,让我心里莫名地抽了一下。
“去保卫科!”我不想再跟她废话,拉着她就往楼梯间的办公室走。
老刘在后面帮我拨开人群。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所有人的目光都像刀子,刮在她身上。
我能感觉到,她在我手里已经不挣扎了,整个人都软了下去,像一根被抽掉了筋的柳条。
到了保卫科那间小屋子,我“砰”地一声关上门,把所有喧嚣都隔在外面。
我松开手,指着桌子对面的椅子:“坐下。”
她没坐,就那么站着,低着头,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
肩膀一抽一抽的。
哭了。
我心里有点烦躁。
哭有什么用?早干嘛去了?
“姓名,单位。”我拿出纸笔,摆出公事公办的架势。
她不说话,就是哭。
“说话!”我拍了一下桌子。
她被吓得猛一抖,抬起头,满脸是泪。
“我叫李慧,”她哽咽着说,“是师范大学的学生。”
学生?
我心里更来气了。
一个大学生,未来的老师,居然偷东西?真是给读书人丢脸。
“行了,别哭了,”我不耐烦地说,“把东西拿出来吧,主动交代,可以宽大处理。”
“我没有……”她的声音细得像蚊子叫,“我真的没有偷。”
“还嘴硬?”我的火“噌”地就上来了,“李慧,我告诉你,我的眼睛就是尺!我亲眼看见你把那条杏黄色的丝巾塞进包里的!现在拿出来,写份检查,这事就算了。要是非得让我搜,那性质可就变了!”
我说的是实话。
那时候,这种事可大可小。
捅到学校去,一个处分是跑不掉的,毕业分配都成问题。
她死死地抱着自己的帆布包,像是抱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求求你,”她哭着说,“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
那样子,真是我见犹怜。
可我当时满脑子都是经理那张长白山的脸,和“抓典型”三个字。
我告诉自己,王建国,你可不能心软。小偷都会演戏。
“最后一次机会,”我下了最后通牒,“拿出来,还是我来搜?”
她不说话,只是摇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好!”我点点头,一把抢过她的帆-布包。
她“啊”地一声尖叫,想抢回来,但她哪是我的对手。
我把那个破旧的帆布包倒过来,里面的东西“哗啦”一下全倒在了桌子上。
一本《现代汉语》,几支笔,一个笔记本,半个啃过的馒头用手绢包着,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小小的、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收据。
没了。
桌子上空荡荡的。
没有那条杏黄色的、印着栀子花的丝巾。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像被谁打了一闷棍。
怎么会?
怎么会没有?
我明明看见了……
我不敢相信,又抓起那个帆布包,把手伸进去,仔仔细细地摸了个遍。
连内侧的小夹层都翻了出来。
空的。
什么都没有。
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只剩下她压抑不住的、绝望的抽泣声。
我僵在那里,手还举在半空中,像个傻子。
时间仿佛静止了。
我感觉自己的脸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温,从脖子根一直烧到头顶。
那是一种比被人打了一耳光还要火辣辣的羞耻感。
“丝巾呢?”我听见自己用一种干涩得不像话的声音问。
她不说话。
我低头,看见了那张被我忽略的收据。
我颤抖着手,把它捡起来。
是百货大楼的收据。
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
商品:栀子花丝巾一条。
金额:三元八角。
开票人:王秀兰。
日期就是今天,时间是下午一点半。
王秀兰,就是那个胖售货员的名字。
时间,是一个小时前。
也就是说,她在一个小时前,就已经把这条丝巾买下来了。
她根本不是偷。
那她刚才……
一个可怕的念头击中了我。
她刚才,只是把那条属于她自己的丝巾,从包里拿出来,又看了一眼,然后又放了回去。
因为太喜欢了。
因为那条三块八的丝巾,对她来说,可能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所以她会忍不住,一遍遍地拿出来确认,欣赏。
而我,我这个自以为是的“英雄”,把她这小小的、珍贵的喜悦,当成了盗窃的证据。
我当着整个大厅的人,像抓贼一样抓了她。
我搜了她的包。
我把她一个女孩子最隐私的东西,那半个舍不得吃的馒头,都倒在了桌子上。
我……我都干了些什么?
我感觉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我完了。
我不是抓错了小偷。
我这是在作孽。
“对……对不起。”
我张了张嘴,发出的声音嘶哑又陌生。
她猛地抬起头,那双通红的眼睛里,不再是恐惧,而是一种像火一样燃烧的愤怒和恨意。
“对不起?”她笑了,眼泪却流得更凶,“你一句对不起,就算了?”
她指着桌上那些东西,指着那半个馒头。
“你凭什么这么对我?就因为我穿得破?就因为我从农村来?我就活该被你当成小偷?”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烧红的锥子,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
我张口结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啊,凭什么?
就凭我那点可怜的、自以为是的经验?
就凭我那身狗屁的制服?
“你毁了我!”她突然尖叫起来,“你知道吗?你毁了我!”
她说完,不再看我一眼,疯了一样地把桌上的东西胡乱扫进包里,转身就往外冲。
我下意识地想去拉她。
“别碰我!”
她像被蝎子蜇了一样,猛地甩开我的手,拉开门,消失在走廊里。
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看着那张被她遗忘在桌上的收据。
三元八角。
这四个字,像烙铁一样,烫在我的眼睛里。
我完了。
王建国,你这次真的完了。
那天下午剩下的时间,我不知道是怎么过的。
老刘进来问我情况,我摆摆手,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看见桌上的收据,又看了看我死人一样的脸色,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
我一个人坐着,从下午坐到天黑。
脑子里一遍遍地回放着她那双眼睛。
惊恐,屈辱,茫然,愤怒,最后是彻骨的恨。
我这辈子,没这么丢人过。
在部队里,训练再苦,任务再险,我都没皱过一下眉头。
可现在,我感觉自己像个被扒光了衣服扔在雪地里的小丑。
下班的时候,我鬼使神使地走到了那个柜台。
胖大姐王秀兰正在算账。
“王姐,”我走过去,声音干涩,“下午那个买丝巾的姑娘,你还记得吗?”
“哪个?”她头也不抬。
“就是……个子不高,学生模样,买那条杏黄色丝巾的。”
“哦,”她想了想,“想起来了。那姑娘啊,在这儿看了好几天了,每天都来看一眼,摸一摸,就是舍不得买。今天估计是凑够钱了,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王姐的话,像一把钝刀子,在我心口来回地割。
看了好几天。
凑够了钱。
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而我,亲手把她这点高兴,碾得粉碎。
我走出百货大楼,夏天的晚风吹在脸上,居然感觉不到一丝凉意。
满大街都是人,都是自行车,都是笑声。
可这些都跟我没关系。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双燃烧着恨意的眼睛。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请了病假。
我没病,我是没脸去。
我骑着我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飞鸽”自行车,去了师范大学。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只知道她叫李慧,是这里的学生。
我在校门口,像个傻子一样,从早上等到中午。
看着一波一波穿着朴素的年轻人进进出出,朝气蓬勃。
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认识她。
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听说了昨天发生在百货大楼的那件丑事。
一个女大学生,被当成小偷抓了。
这消息传得肯定比风还快。
中午,学生们涌向食堂。
我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了她。
她还是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低着头走路,整个人都缩着,好像想把自己藏起来。
她的身边没有同伴。
我心里又是一抽。
我把自行车停好,追了上去。
“李慧同志。”我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叫她。
她浑身一僵,脚步停住了。
她没有回头。
我能想象到她此刻的表情,一定是充满了警惕和厌恶。
我硬着头皮走上前,站在她面前。
“我……我是来给你道歉的。”我看着她的头顶,不敢看她的眼睛。
她终于抬起了头。
她的眼睛又红又肿,一看就是哭了一晚上。
她看着我,不说话,那眼神,比昨天更冷。
像是在看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
“对不起,”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递过去,“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
纸包里是我托人从上海带回来的大白兔奶糖,这年头,算是稀罕物了。
她看了一眼那个纸包,突然笑了。
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你觉得几块糖,就能弥补你做的事吗?”
她的声音很平静,但这种平静比歇斯底里更让我害怕。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急了,“我就是……我就是想补偿一下。”
“补偿?”她重复着这两个字,眼神里全是嘲讽,“王科长,你高高在上,你当然觉得什么都可以补偿。可我呢?我昨天晚上回去,我们整个宿舍楼都知道了!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贼!我今天走在路上,所有人都在我背后指指点点!你告诉我,这个你怎么补偿?”
我的心沉了下去。
果然。
“我……”我想解释,想说我可以去跟你们学校澄清,去跟你的同学解释。
可这些话说出来,是那么苍白无力。
解释?
越解释,不就等于把这件事宣扬得更广吗?
“王科长,”她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求求你,你离我远一点,行吗?我看见你,就觉得恶心。”
她说完,绕过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举着那包奶糖,站在人来人往的校园里,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傻瓜。
那之后,我像是魔怔了。
我每天下班,都会骑车去师范大学门口。
我不敢再上前跟她说话。
我就那么远远地看着。
看着她去食堂,看着她去图书馆,看着她一个人在操场上散步。
她总是独来独往。
她瘦了,也更沉默了。
我心里像压着一块大石头,喘不过气来。
我知道,是我偷走了她的笑容,偷走了她本该有的大学生活。
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偷”。
我开始想尽一切办法打听她的事。
我托在公安局的战友,查到了她的档案。
李慧,十九岁,来自下面县城的一个小村子。
父亲是民办教师,母亲身体不好,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她是全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是全家的希望。
那三块八毛钱的丝巾,对她来说,可能真是攒了很久很久的生活费。
她买那条丝巾,也许不是为了自己戴,也许……是想寄回家给身体不好的妈妈?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感觉自己心口被人用锤子狠狠砸了一下。
王建国,你混蛋!
我开始想办法“补偿”。
我知道她家境不好,每个月生活费都紧巴巴的。
我匿名给她寄钱。
第一次,我用报纸包了十块钱,夹在她教室的一本书里。
第二天,那十块钱,原封不动地出现在了我们保卫科的桌子上,上面用一张纸条压着,写着三个字:
“不要脸。”
我看着那三个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我知道是她干的。
她的骨头,比我想象的要硬得多。
硬得硌人。
后来,我听说她评不上助学金了。
因为有人举报,说她“品行不端”。
举报的人是谁,不用想也知道。
肯定是那天在百货大楼里看热闹的某个好事者。
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
八十年代的助学金,对于一个贫困生来说,那就是命。
我疯了一样,到处找人。
我找到了我们经理,求他以百货大楼的名义,给师范大学开一个正式的澄清函。
经理一开始不同意,觉得丢人。
我把那个月的工资和奖金全拍在他桌子上。
“经理,这事是我惹出来的,我王建国一人做事一人当!你要是不开,我现在就辞职!然后我去她们学校门口跪着,给那姑娘磕头认错!”
我当时是真的急红了眼。
经理被我吓住了,最后骂骂咧咧地盖了章。
我拿着那张盖着红彤彤大印的澄清函,感觉比拿着军功章还沉。
我没有直接交给李慧,我怕她再给我扔回来。
我找到了她们系的辅导员。
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
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当然,我把自己描绘成了一个被猪油蒙了心的混蛋。
辅导员听完,沉默了很久,最后扶了扶眼镜,说:“王科长,你是个有担当的人。但是,对小李同学造成的伤害,可能不是一纸公文能弥补的。”
我懂。
我怎么会不懂。
但我只能做这么多了。
我求辅导员,千万不要告诉李慧,这封信是我弄来的。
辅导员答应了。
过了几天,我听说,李慧的助学金恢复了。
学校里关于她是小偷的流言蜚语,也渐渐平息了。
我在校门口,又看到了她。
她和几个女同学一起,虽然还是不怎么笑,但眉宇间那股紧绷的劲儿,松快了一些。
我躲在大树后面,看着她从我面前走过。
心里说不上是高兴,还是更深的愧疚。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
天气转凉了。
我还是雷打不动地每天去“站岗”。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也许,我就是想每天看她一眼,确认她还好好的,我心里的石头就能轻一点。
有一天,下起了大雨。
我没带伞,骑到师范大学门口的时候,已经淋成了落汤鸡。
我躲在校门口传达室的屋檐下,冻得瑟瑟发抖。
我看见李慧,撑着一把伞,从学校里走出来。
她也看见了我。
隔着雨幕,我们两个遥遥相望。
我当时狼狈极了,浑身滴着水,头发乱七八糟地贴在额头上。
我下意识地想躲。
可她却撑着伞,朝我走了过来。
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雨点打在她的伞面上,“啪嗒”,“啪嗒”,像敲在我的心上。
她走到我面前,停下。
我们离得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肥皂香味。
“你每天都来?”她问,声音很轻。
我点点头,不敢说话。
“为什么?”
“我……”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为了赎罪?为了自我安慰?
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她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
那眼神,不再是恨,也不是冷漠。
而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有探究,有疑惑,甚至还有一丝……怜悯?
“以后别来了。”她说。
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她还是要跟我划清界限。
“天冷了,你回去吧。”
她说完,把手里的伞,朝我递了过来。
我愣住了。
“你……”
“我宿舍近,跑几步就到了。”她把伞硬塞进我手里,“你赶紧回去吧,会感冒的。”
她说完,没等我反应,就转身跑进了雨里。
她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朦胧的雨幕中。
我手里握着那把还带着她体温的伞,傻在了原地。
雨水和泪水,混在一起,从我脸上流下来。
咸的。
那是我第一次,因为一个姑娘,哭得像个孩子。
从那天起,我没再去师ar校门口。
不是我不想去,是我不敢。
她把伞给了我,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原谅。
是一种“我们两清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的原谅。
我把那把伞,小心翼翼地擦干净,放在我床头。
每天看着它,心里五味杂陈。
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我王建国,在她李慧的人生里,就是一个不光彩的、最好被遗忘的污点。
可我没想到,命运这东西,比最好的编剧还能折腾。
转折发生在一个多月后。
那天我值夜班,正跟老刘在办公室里喝着茶,吹着牛。
电话铃突然响了,尖锐得刺耳。
我抓起电话:“喂,保卫科。”
电话那头,是一个带着哭腔的、焦急的女声。
“是……是王建d国科长吗?”
我一愣,这声音有点耳熟。
“我是,你是哪位?”
“我是李慧的同学,她出事了!”
我“噌”地一下就站了起来,椅子都被我带倒了。
“她怎么了?你慢慢说!”
“她下午收到一封电报,说她妈妈病危,她急着赶回老家,去火车站的路上……路上被人把钱和票都抢了!”
“什么?”我感觉血都冲到了头顶,“人呢?人没事吧?”
“人没事,就是吓坏了,现在在火车站派出所,哭着不肯回来,非说要走着回家……王科长,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她之前提过你……我们才想到给你打电话……”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
挂了电话,我抓起外套就往外冲。
“建国,怎么了?”老刘在后面喊。
“救人!”
我扔下两个字,骑上我那辆破自行车,疯了一样地往火车站蹬。
夜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不能有事,她绝对不能有事。
如果她因为这件事出了什么岔子,我王建-国这辈子都别想活踏实了。
到了火车站派出所,我一眼就看见了缩在角落里的李慧。
她抱着膝盖,把头埋在臂弯里,肩膀一耸一耸的。
几个女同学围在她身边,手足无措。
我走过去,心疼得像被人揪住了一样。
“李慧。”我叫她。
她抬起头,看到是我,愣住了。
那双哭得像桃子一样的眼睛里,全是无助和绝望。
“我妈……我妈要不行了……”她一开口,眼泪又下来了,“我的钱……我的票……”
“别怕,”我蹲下来,看着她的眼睛,用这辈子最温柔的声音说,“有我呢。天塌下来,我给你顶着。”
我的话好像给了她一点力量。
她怔怔地看着我,忘了哭。
我扭头问旁边的民警,去她老家的火车,最快的一班是几点。
民警说,今天最后一班已经走了,最早也得明天早上六点。
明天早上?
那怎么行!
电报上写的“病危”,多耽误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我咬了咬牙,做了个决定。
“走,我送你回去。”我对李慧说。
所有人都愣住了。
“王科长,这……这怎么送?她老家在临山县,离这儿三百多里地呢!”一个女同学说。
“我有办法。”
我没多解释,拉起李慧的手就往外走。
她的手冰凉。
这一次,她没有甩开我。
我带着她,直接去了长途汽车站。
找到我一个开夜班长途车的战友,叫大军。
我把情况跟他一说,又塞给他我这个月剩下的所有工资。
“大军,帮我个忙,兄弟我记你一辈子。”
大军是个实在人,拍着胸脯说:“建国,你这说的什么话!救人如救火,钱我不能要!我这条线正好经过临山县,我给你们在驾驶室挤个座儿!”
我当时感动得差点给他跪下。
就这样,我和李慧,坐上了那辆开往南方的长途卧铺车。
车厢里充满了汗味、脚臭味和方便面的味道。
我和她挤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空间很小,肩膀挨着肩膀。
车子发动了,在夜色里颠簸前行。
她一直没说话,就是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灯火,默默地流眼泪。
我知道她心里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她。
她接过去,擦了擦眼泪,小声说了句:“谢谢。”
这是出事以来,她第一次对我这么客气。
车开了两个多小时,她可能是哭累了,也可能是太害怕了,靠在座位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的头,一颠一颠的,最后,轻轻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她的呼吸均匀地洒在我的脖子上,热热的,痒痒的。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一动也不敢动。
我低头,能看见她长长的睫毛,在微弱的灯光下,像两把小刷子。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
我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孩子离得这么近过。
而且,这个女孩子,是我曾经深深伤害过的。
现在,她却毫无防备地靠在我的肩膀上。
那种感觉,很奇妙。
愧疚,心疼,还有一丝……甜蜜。
是的,甜蜜。
我当时就想,如果这条路没有尽头,就这么一直开下去,该多好。
凌晨四点多,我们在临山县城下了车。
天还没亮,县城里黑漆漆的,只有几声狗叫。
“你家在哪个村?”我问她。
“李家坳,离这儿还有二十多里山路。”
二十里山路。
我看了看她,她一脸憔est。
“我背你。”我说。
“不……不用了,”她连忙摆手,“我自己能走。”
“听话,”我的语气不容置疑,“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候。”
我没等她反对,就在她面前蹲了下来。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轻轻地趴在了我的背上。
她的身体很轻,像一片羽毛。
我背着她,凭着她指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漆黑的山路上。
一开始,我们俩谁也不说话。
只有我的喘气声和脚踩在碎石上的声音。
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天边开始泛起鱼肚白。
“王……王科长,”她在我背后,小声说,“放我下来歇会儿吧。”
我把她放下,自己也靠在一棵树上喘气。
“对不起,”她说,“又给你添麻烦了。”
“别说傻话。”我看着她,月光下,她的脸庞显得格外柔和,“只要你和你家人没事就好。”
她低下头,抠着自己的衣角。
“我……我之前对你……”
“都过去了,”我打断她,“过去是我混蛋,是我不对。你骂我,恨我,都是应该的。”
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这个问题,把我问住了。
是啊,为什么?
一开始是为了赎罪。
可后来呢?
每天去校门口看她,听说她有困难就急得火烧眉毛,现在又背着她走几十里山路……
这仅仅是为了赎罪吗?
我看着她那双清澈的眼睛,一个答案,在我心里慢慢清晰起来。
“李慧,”我鼓起勇气,叫了她的名字,“如果我说……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你信吗?”
她愣住了,像被点了穴一样。
我也愣住了。
我没想到自己会把这句话说出来。
空气仿佛凝固了。
山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我紧张得手心都是汗。
我怕她会觉得我轻浮,觉得我是在趁人之危。
我怕她会一巴掌打过来,骂我“流氓”。
过了好久,她才轻轻地问了一句:
“真的?”
“真的。”我点头,像在宣誓,“比我口袋里的钱还真。”
她“噗嗤”一声笑了。
虽然脸上还挂着泪痕,但那笑容,像雨后的太阳,一下子照亮了整个黎明。
天亮的时候,我们终于赶到了李家坳。
那是一个很穷的小山村。
李慧的家,是三间摇摇欲坠的土坯房。
我们冲进屋里,一股浓浓的中药味扑面而来。
李慧的妈妈躺在床上,脸色蜡黄,但人是清醒的。
看到李慧,她挣扎着想坐起来。
“慧……慧儿,你咋回来了?”
李慧“哇”的一声就哭了,扑到床边,拉着她妈妈的手。
原来,李慧的妈妈是老毛病犯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束手无策,她爸爸情急之下,才发了“病危”的电报。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
我在李慧家待了三天。
这三天,我见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李慧。
她会熟练地生火做饭,会照顾妈妈吃药,会带着弟弟妹妹去山里挖野菜。
她不再是那个在大学校园里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的李慧,而是一个能干、孝顺、有担当的女儿和姐姐。
她爸爸,那个沉默寡言的民办教师,一开始对我这个“城里人”充满了警惕。
但当我默默地帮他家挑满了水缸,劈好了够烧一个冬天的柴火之后,他看我的眼神,变了。
第三天晚上,他把我叫到院子里,递给我一袋自家炒的南瓜子。
“王同志,”他说,“慧儿这孩子,命苦,但心气高。你……是个好人。”
我知道,我过关了。
我要走的那天早上,李慧亲自送我到村口。
“王建国,”她第一次这样叫我的全名,“谢谢你。”
“傻丫头,”我揉了揉她的头发,“跟我还客气什么。”
“你上次说的话……”她低着头,脸红了,“还算数吗?”
我心里一热,一把抓住她的手。
“算数!一辈子都算数!”
她抬起头,笑了。
那笑容,比百货大楼里那条杏黄色的丝巾,好看一万倍。
后来,我们开始通信。
一个星期一封,雷打不动。
我们在信里,聊她的学业,聊我的工作,聊村里的大黄狗,聊百货大楼新来的化妆品。
我们的感情,就在那一封封的信纸上,慢慢升温,发酵。
她毕业那年,我带着我所有的积蓄,还有我妈传给我的一个银镯子,去了她家。
我当着她父母的面,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哭得稀里哗啦,点头答应了。
我们的婚礼,很简单。
没有豪华的轿车,我用自行车把她从她们村里接到了城里。
没有盛大的宴席,就在我家摆了两桌,请了最亲的亲戚朋友。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新衣服,没化妆,但比我见过的所有新娘都好看。
婚礼上,老刘喝多了,拉着我的手说:“建国,你小子行啊!当初抓贼抓了个媳生回来,你这买卖,做得太值了!”
我搂着身边笑得一脸幸福的李慧,心里想,是啊,太值了。
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赚的一笔“买卖”。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我也从保卫科长,变成了头发花白的老头子。
李慧,也从一个清秀的大学生,变成了脸上有了皱纹的、我孩子的妈。
她当了一辈子老师,桃李满天下。
我们这辈子,也吵过,也闹过,但从没想过要分开。
有一次,我们俩翻看旧相册,看到一张我们的结婚照。
照片上的我,穿着一身旧军装,笑得像个傻子。
照片上的她,依偎在我身边,眼睛亮得像星星。
“老王,”她推了推老花镜,指着照片说,“你说,咱俩这算不算不打不相识啊?”
我笑了,把她揽进怀里。
“算,”我说,“我这辈子,犯过很多错。但最大的错,是那天下午在百货大楼抓错了你。”
她在我怀里捶了我一下。
“但是,”我顿了顿,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这个错,却成了我这辈子,最大最大的幸运。”
是啊。
1985年的那个夏天,我错把一个叫李慧的女孩当成了小偷。
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成了我一辈子的光。
来源:海纯讲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