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拎着那个塞了四百多万现金的黑色双肩包,坐在开往南方的长途大巴上。
我拎着那个塞了四百多万现金的黑色双肩包,坐在开往南方的长途大巴上。
车里一股消毒水混合着脚臭的味儿,熏得我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
我不敢睡。
每当眼皮要黏上,我都会猛地惊醒,下意识地抱紧怀里的包。
那是我的命。
也是催我命的符。
车窗外,城市的高楼像一排排墓碑,飞速倒退,最后消失在灰蒙蒙的天际线里。
再见了,我操蛋的青春和那间永远也还不完贷款的鸽子笼。
再见了,王总油腻的秃顶和他许诺了八百遍却从没兑现过的期权。
我叫林风,三十五岁,在一家所谓的互联网独角兽公司当高级财务。
听着挺唬人,其实就是个高级算盘珠子。
我算了五年,把自己算成了一个重度神经衰弱和中度脂肪肝。
公司上市前夕,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一个由几个创始人联手,用来转移资产、中饱私囊的窟窿。
我本该上报。
可我太清楚上报的后果了。
最好的结果,是拿一笔封口费,签一份保密协议,然后被一脚踢开。
最坏的……我不敢想。
那天晚上,我对着电脑屏幕上那串天文数字,坐了整整一夜。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个决定。
既然这桌菜烂透了,大家都在偷吃,那我为什么不能掀了桌子,顺便揣走最大的一块肉?
我利用职务之便,花了三天时间,用一种极其复杂且难以追踪的方式,把四百二十七万转了出来。
没敢用电子支付,全是现金。
我跑了八家银行,跟孙子似的跟柜员解释为什么要取这么多现金。
最后一天,我把所有钱塞进这个其貌不扬的黑色背包里,买了张不需要身份证的黑市长途车票。
目的地?
没有目的地。
哪儿偏僻,去哪儿。
大巴晃了三天两夜,我感觉自己骨头都快散架了。
最后,在一个地图上都得放大好几倍才能找到的小镇,我下了车。
镇子叫墨河。
因为一条穿镇而过的、颜色有点深的河。
空气里有股潮湿的泥土和水草味,很好闻。
比写字楼里那万年不变的中央空调味好闻一万倍。
镇子很小,一条主街从头走到尾,也就十分钟。
两边是些两三层的旧楼,斑驳的墙皮,挂着“XX副食”、“XX理发”这样过时又直接的招牌。
我需要一个地方住下。
一个能让我把这四百多万藏好的地方。
我在街尾看到一张招租的红纸,字是手写的,歪歪扭扭。
“二楼单间,月租三百,家电齐全,拎包入住。”
我撕下了上面的电话号码。
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姓李,烫着一头不太成功的小卷毛,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审视。
“外地来的?”
“嗯,来旅游,觉得这儿不错,想多住一阵子。”我准备好了说辞。
“做什么工作的?”
“自由撰稿人。”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
李阿姨显然没搞懂什么是“自由撰-稿人”,但大概理解成了“没正经工作”,眼神里的怀疑又多了几分。
“房租得押一付三。”
“没问题。”我爽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现金。
看到钱,李阿姨的脸色缓和了不少。
她领我上楼。
楼梯是木头的,踩上去咯吱咯吱响,像是随时要散架。
房间不大,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还有一台嗡嗡作响的老式冰箱。
墙角有点发霉,但窗户很大,推开就能看到那条墨河,还有远处的青山。
“就这儿了。”我说。
李阿姨收了钱,把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扔给我,临走前又回头嘱咐了一句。
“小伙子,看着挺白净,不像干体力活的。一个人在外面,安分点。”
我听懂了她的画外音。
别惹事。
我锁上门,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整个房间。
我像个神经质的侦探,敲遍了每一块墙壁和地板。
最后,我把床挪开,撬开了床底下的一块松动的木地板。
下面是空的。
我把背包里的现金一沓一沓地拿出来,整整齐齐地码了进去。
四百二十七万。
码得像一块块红色的砖。
我盯着它们看了很久。
这些纸,在城里能换一套小房子的首付,能换一辆不错的车,能换无数个体面的晚餐和虚伪的笑脸。
在这里,它们只是一堆随时可能给我招来杀身之祸的废纸。
我盖上地板,把床挪回去,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
我终于可以睡觉了。
这一觉,我睡得天昏地暗。
醒来时,是被楼下李阿姨的大嗓门吵醒的。
她在跟人吵架,为了几毛钱的菜价。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穿透了薄薄的楼板,钻进我的耳朵里。
我没有觉得烦。
反而有种奇异的安心感。
这就是生活。
粗糙,鲜活,充满了斤斤计较的烟火气。
我起床,去镇上唯一的小超市买了点生活用品。
牙刷,毛巾,一袋挂面,两根火腿肠,一瓶最便宜的二锅头。
回到我的小破屋,我用那个电磁炉煮了来这儿的第一顿饭。
水开了,下面,打个鸡蛋,扔进火腿肠。
我坐在桌边,就着窗外的夕阳,一口面,一口酒。
眼泪毫无征兆地就流了下来。
不是难过。
是放松。
像一根绷了太久的弦,终于断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废人生活。
每天睡到自然醒。
去镇口的早点摊吃一碗三块钱的豆腐脑,配两根一块钱的油条。
然后在镇子里瞎逛。
看老头们在榕树下下棋,一盘棋能悔半个小时。
看妇女们在河边用棒槌砸衣服,聊着东家长西家短。
看孩子们放学后疯跑,书包甩得像个钟摆。
这里的时间是凝固的。
所有人都活得不紧不慢,理所当然。
我给自己立了个人设:一个来小镇寻找灵感的落魄作家。
这人设很好用。
既解释了我为什么整天无所事事,又给我增添了一点神秘感。
李阿姨逢人就说:“我楼上那个小伙子,文化人,写书的。”
眼神里带着点炫耀。
我开始试着写点东西。
不是为了当作家,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让我这个“人设”更可信。
我买了个最便宜的笔记本电脑,每天坐在窗边敲敲打打。
我写我以前的生活。
写那些穿着高级西装、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男盗女娼的同事和上司。
写那些没日没夜的加班,和永远也做不完的PPT。
写我在三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吃着泡面,计算着一个亿的流水。
写着写着,就写笑了。
的讽刺。
我逃离了那种生活,却又靠回忆那种生活来构建我的新生活。
当然,我最关心的,还是新闻。
我每天都会用手机刷好几遍财经新闻。
我像个焦急的股民,等待着那只靴子落地。
半个月后,消息终于爆了。
“独角兽公司惊爆财务丑闻,上市计划或将搁浅,多名高管被调查。”
我点开新闻,心跳得像打鼓。
报道里提到了“巨额资金不知所向”,提到了“关键财务人员失联”。
没有提我的名字。
也没有贴我的照片。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们不敢。
一旦承认被我这么一个“小人物”卷走了几百万,那整个公司的内控就成了个笑话。
他们只会把这笔账做到烂账里,做到那些被调查的高管头上。
我,林风,在法律意义上,暂时安全了。
但我知道,这不代表我真的安全。
王总那帮人,黑白两道都有关系。
他们找不到我则已,一旦找到了,下场绝对比进局子惨。
我的神经稍微放松了几天,又重新紧绷起来。
我变得更加谨慎。
出门戴帽子,低着头。
绝不在任何需要实名登记的地方消费。
手机卡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办的。
我活得像个幽灵。
一个揣着巨款,却只能吃挂面的幽灵。
这种日子过久了,人会变得有点不正常。
我开始跟自己说话。
“今天天气不错,出去走走?”
“别了吧,万一碰到熟人呢?”
“这镇子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没有,哪来的熟人?”
“万一呢?”
我开始失眠。
一闭上眼,就是王总那张笑里藏刀的脸。
就是警察踹门而入的画面。
我把藏在床板下的钱拿出来数。
一遍,又一遍。
闻着上面的油墨味,我才能感到一丝虚幻的安全。
我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
我会疯掉的。
我需要做点什么,让自己看起来更“正常”。
我需要跟人交流。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房东李阿姨。
她是个完美的交流对象。
话多,热情,有点小市民的精明,但心眼不坏。
我开始主动跟她打招呼,帮她拎东西,甚至听她抱怨今天猪肉又涨了两毛钱。
“小林啊,你这天天闷在屋里也不是个事儿,都快发霉了。”一天,李阿姨在楼道里堵住我。
“年轻人,要多出去走动走动,跟人说说话。”
“我这不是……在找灵感嘛。”我干笑着。
“灵感哪是闷出来的?走,阿姨带你去个地方。”
她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外走。
我们穿过主街,拐进一条更窄的巷子。
巷子尽头,是一家小小的书店。
或者说,是个阅览室。
门口挂着个木牌子,写着“墨河书馆”。
推门进去,一股旧书和樟脑丸混合的味道。
光线很暗,只有几缕阳光从高高的窗户里斜射进来,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尘埃。
一个女孩正坐在靠窗的桌子前,安静地看书。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棉布裙子,长发用一根木簪子松松地挽着。
听到声音,她抬起头。
她的眼睛很亮,像墨河里的水,清澈见底。
“李阿姨。”她笑了笑,声音很轻。
“小雅,忙着呢?”李阿姨的大嗓门在安静的书馆里显得格外突兀。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住我楼上的小林,是个大作家。”
我尴尬得脚趾都快抠出一座三室一厅了。
女孩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你好,我叫陈雅。”
“林风。”我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有点凉,很软。
“小林天天在家憋着,都快憋傻了,我寻思你这儿清净,让他来沾沾书香气。”李阿姨还在那儿热情地推销我。
“顺便,你们年轻人,多聊聊。”
她说完,朝我挤了挤眼睛,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书馆里只剩下我和陈雅。
还有一屋子的沉默。
“你是……作家?”她先开口,打破了尴尬。
“算是吧,瞎写写。”我含糊道。
“写什么呢?”
“随便写写,一些……过去的事。”
她没再追问,只是指了指旁边的书架。
“随便看吧,这里的书都可以免费借阅。”
我在书架间踱步。
书都很旧了,大多是些八九十年代的文学作品和一些工具书。
我随手抽出一本《百年孤独》。
书页泛黄,页脚卷起,上面还有人留下的铅笔划线。
我坐到陈雅对面的位置,翻开书。
但我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我的余光全在她身上。
她看书的样子很专注,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
她偶尔会蹙一下眉,或者用手指轻轻敲一下桌面。
很安静,很美好。
美好得……不真实。
像我这种亡命之徒,本不该出现在这样的画面里。
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去书馆。
我不看书,就坐在那儿,假装看书。
其实是在看她。
我们很少说话。
有时候,一下午也说不了三句话。
但我觉得很舒服。
她的存在,像一个镇定剂,让我焦躁的内心慢慢平静下来。
我不再整夜整夜地失眠。
也不再需要靠数钱来获得安全感。
有一天,书馆的灯泡坏了。
她踩着凳子,举着手,够了半天也换不上去。
我走过去。
“我来吧。”
我比她高一个头,很轻松就换好了灯泡。
“谢谢。”她仰头看着我,眼睛里有光。
“不客气。”
那天晚上,她请我吃饭。
就在她家。
她家在书馆后面,一个小小的院子,种满了花草。
她做了三菜一汤。
番茄炒蛋,清炒豆苗,红烧肉,还有一个冬瓜汤。
很家常的菜,但味道出奇的好。
“你手艺真好。”我由衷地赞叹。
“我爸妈走得早,从小自己做饭,习惯了。”她淡淡地说。
我们聊了很多。
聊这个小镇,聊她的书馆,聊她去过的地方。
她说她大学毕业后,在城里工作了两年,和我一样,也是在一家互联网公司。
“每天挤地铁,加班,跟打了鸡血一样。后来觉得没意思,就回来了。”
“回来守着这个没人来的书馆,也挺好的。”
我看着她,突然有种想把一切都告诉她的冲动。
我想告诉她,我不是什么作家。
我是一个贼。
一个偷了四百多万,正在被通缉的贼。
但话到嘴边,我又咽了回去。
我凭什么?
凭什么用我肮脏的秘密,去玷污她的平静?
我没资格。
那天之后,我们渐渐熟络起来。
我会帮她修书馆里坏掉的东西。
她会给我送她自己做的小点心。
我们会一起在河边散步,看夕阳把整个天空染成橘红色。
我们聊文学,聊电影,聊各自的过去。
当然,关于我的过去,全是编的。
我把我前半生所有美好的、无害的片段都挑了出来,编织成一个忧郁又有才华的文艺青年形象。
她信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里,开始有了不一样的东西。
那是一种……我既渴望又害怕的东西。
我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之中。
一方面,我贪恋这份温暖。
和她在一起,我才感觉自己像个活人。
一个有血有肉,会笑会痛的活人。
另一方面,我被巨大的罪恶感和恐惧所折磨。
我觉得自己在欺骗她。
我们的关系,就像我脚下的那块地板。
表面看起来平平无奇,下面却藏着足以摧毁一切的肮ăpadă。
我开始躲着她。
我不再去书馆。
我把自己重新关在那间小破屋里。
我以为这样,就能回到最初的状态。
但我错了。
品尝过温暖的人,是无法再忍受寒冷的。
我的失眠和焦虑变本加厉。
我甚至开始出现幻觉。
我总觉得窗外有人在监视我。
总觉得李阿姨的敲门声是警察的暗号。
第三天,她找来了。
她敲了很久的门,我才打开。
“你为什么躲着我?”她站在门口,眼睛有点红。
“我……我没有。”我不敢看她的眼睛。
“林风,你看着我。”
我抬起头。
“你到底在怕什么?”她问。
我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突然上前一步,抱住了我。
很用力。
“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你在害怕什么。”
“但我知道,你不是个坏人。”
“不管发生什么,我陪你一起面对。”
她的声音在我耳边,像一道咒语。
我紧绷了几个月的防线,在这一刻,彻底崩溃了。
我抱着她,像个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
我哭了。
哭得像个。
我把一切都告诉了她。
从公司的黑幕,到我的计划,再到那四百二十七万。
我没有丝毫隐瞒。
我说完了,屋子里一片死寂。
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和窗外的风声。
我慢慢地松开她,准备接受审判。
她可能会尖叫,会骂我,会报警。
无论哪一种,都是我应得的。
但她没有。
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看了很久。
然后,她轻轻地说了一句。
“钱呢?”
我愣住了。
“在……在床底下。”
她走到床边,示意我把床挪开。
我照做了。
她蹲下身,看着那块松动的地板。
“把它们拿出来吧。”
我一块一块地撬开地板,把那些红色的“砖”搬了出来。
整整齐齐地堆在地上。
像一个祭坛。
“你打算怎么办?”她问。
“我不知道。”我茫然地摇头。
“带着它们,你一辈子都别想安生。”
“我知道。”
“你后悔吗?”
我看着她,认真地想了想。
“偷钱这件事,我不知道。但是来到这里,遇见你,我不后悔。”
她笑了。
笑得很好看。
“我知道了。”
她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的灰。
“走吧,我们去吃饭。”
“……啊?”
“我饿了。”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没再提钱的事。
我们像往常一样,吃饭,散步,聊天。
仿佛那四百二十七万,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插曲。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第二天一早,我还在睡觉,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第一反应是:警察来了。
我冲到窗边,撩开窗帘一角往下看。
楼下停着的,不是警车。
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6。
车牌号很熟悉。
是王总公司的车。
我的血瞬间凉了半截。
他们还是找来了。
敲门声还在继续。
我定了定神,走到门后。
“谁?”
“我,李阿姨。小林,你快开门,有人找你。”
李阿姨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慌张。
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除了李阿姨,还有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
我不认识他。
但他看我的眼神,让我确定,他认识我。
“林先生,我们老板想见你。”男人面无表情地说。
“我不认识你们老板。”我强作镇定。
“王德海,王总。他就在楼下车里。”
完了。
我脑子里只剩下这两个字。
“小林,这……这是怎么回事啊?”李阿姨紧张地拽着我的胳膊。
“李阿姨,没事,我公司的同事,来谈点事。”我安慰她。
然后,我对那个男人说:“让他上来吧。”
男人用对讲机说了几句。
很快,楼梯上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王总那颗标志性的秃顶,出现在了楼梯口。
他比我记忆中更胖了,也更憔悴了。
“林风啊林风,你可真能藏啊。”他一进屋,就自顾自地坐在我的椅子上,环顾着这间简陋的屋子。
“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住得还习惯吗?”
“托您的福,还不错。”我冷冷地回答。
“嘴还是这么硬。”王总冷笑一声。
“我也不跟你废话。钱呢?”
“什么钱?”
“别他妈跟我装蒜!”他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杯子跳了一下。
“你卷走的那四百二十七万!一分都不能少!”
我沉默不语。
“林风,我劝你识相点。”王总的语气缓和了一些,但威胁的意味更浓了。
“公司现在什么情况,你比我清楚。这笔钱,对我,对大家,都很重要。”
“只要你把钱交出来,我保证,既往不咎。你爱上哪儿上哪儿,我绝不拦着。”
“我要是不交呢?”
王总的眼睛眯了起来,像一条毒蛇。
“不交?呵呵。”
“林风,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我有很多办法让你开口。”
“报警?你觉得警察会信一个 embezzler(挪用公款者)的话,还是信我这个‘受害者’?”
“或者,我找几个朋友,跟你‘好好聊聊’?这镇子山高皇帝远的,每年失踪几个人,很正常吧?”
我的后背渗出了冷汗。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就在这时,门又被推开了。
陈雅走了进来。
她手里端着一碗刚煮好的面。
“林风,吃早饭了。”
她看到屋里的王总和那个黑衣人,愣了一下。
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
她把面放到桌上,很自然地站到我身边。
“你们是?”她问。
“他女朋友?”王总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陈雅。
“林风,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跟她没关系。”我把陈雅护在身后。
“有没有关系,不是你说了算。”王-总的目光变得淫邪起来。
“林风,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钱,交还是不交?”
“如果交了钱,你能保证,不骚扰她?”我问。
王总笑了。
“当然。我只要钱。对你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姑娘,我没兴趣。”
我看着陈雅。
她也看着我。
她的眼神很平静,甚至带着一丝鼓励。
我懂了。
“好。”我说。
“钱,我可以给你。”
我弯下腰,开始撬那块熟悉的地板。
王总的眼睛亮了。
他死死地盯着我的动作,喉结上下滚动。
我把那些用塑料袋包好的现金,一沓一沓地搬了出来。
堆在王总面前。
“点点吧,一分不少。”
王总扑了过去,像饿狼见到了肉。
他撕开一个塑料袋,抽出几沓钱,在手里反复地数,甚至放到鼻子下闻。
“没错,是这个味儿。”他脸上露出贪婪而满足的笑容。
“算你识相。”
他朝那个黑衣人使了个眼色。
黑衣人拿出几个大号的旅行袋,开始装钱。
就在他们把所有钱都装进袋子,准备离开的时候。
我突然开口。
“王总。”
“还有事?”他警惕地看着我。
“你不好奇,我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把钱给你了吗?”
王总愣了一下。
“为什么?”
我笑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很小的录音笔。
按下了播放键。
“……只要你把钱交出来,我保证,既往不咎……”
“……报警?你觉得警察会信一个 embezzler 的话,还是信我这个‘受害者’?”
“……或者,我找几个朋友,跟你‘好好聊聊’?这镇子山高皇帝远的,每年失踪几个人,很正常吧?”
王总的声音,清晰地在房间里回响。
他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你……你他妈阴我!”他嘶吼着,朝我扑过来。
那个黑衣人也反应过来,想来抢我手里的录音笔。
但已经晚了。
陈雅不知从哪里抄起一个拖把,狠狠地砸在了黑衣人的头上。
而我,侧身躲过王总,顺势一脚,把他绊倒在地。
他肥胖的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和那几袋子钱滚在一起。
“报警。”我对陈雅说。
她点点头,拿出手机。
王总躺在地上,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和怨毒。
“林风,你!”
“那也比你好。”我说。
警察来得很快。
小镇的警察,大概从没见过这种阵仗。
一个前公司高管,带着打手,私闯民宅,威胁勒索。
人证物证俱在。
尤其是那段录音,简直是铁证。
王总和他的手下,被当场带走了。
那四百二十七万,作为涉案赃款,也被暂时查封。
我和陈雅,作为报案人和受害者,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
我把我编好的那套说辞,又说了一遍。
我说我是因为发现了王总的经济问题,被他打击报复,才被迫离职,躲到这里。
至于那笔钱,我说是我自己的积蓄和投资所得,准备用来在这里开个小客栈。
警察信了多少,我不知道。
但王总的威胁勒索是事实。
他们必须先处理这个案子。
从派出所出来,天已经黑了。
我和陈雅走在回家的路上,谁也没有说话。
晚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录音笔?”我问。
“昨天晚上,你睡着以后。”她说。
“我去镇上唯一那家卖电器的店里买的。老板说这是最好用的一款。”
我停下脚步,看着她。
“你早就猜到他们会来?”
“我不知道他们会来。我只是觉得,应该做点准备。”
“万一……万一我没同意你的计划呢?万一我真的把钱给了他,让他走了呢?”
“那我就自己去报警。”她说。
“然后呢?”
“然后,我等你。”
我的心,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等我?等我从牢里出来?”
“嗯。”她点头,那么地理所当然。
“林风,你偷钱,是犯了法。这一点,洗不掉。”
“但你不是个坏人。你只是个被逼到绝路,用错了方法的普通人。”
“法律会惩罚你。但我不一样。”
“我看到的,是在书馆里帮我换灯泡的你,是陪我在河边散步的你,是宁愿自己担惊受怕,也不愿意连累我的你。”
“所以,我等你。”
我再也忍不住,上前紧紧地抱住她。
我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闻着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
“陈雅。”
“嗯?”
“谢谢你。”
“傻瓜。”
这件事,在小小的墨河镇,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林风,从一个神秘的“外地作家”,一跃成了全镇的名人。
一个“不畏强权、智斗恶霸”的英雄。
李阿姨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敬佩和心疼。
“小林啊,真是委屈你了。以后就把这儿当自己家,阿姨罩着你!”
镇上的人,也开始用一种全新的、热情的眼光看我。
走在路上,总有人跟我打招呼,给我塞两个自家种的西红柿,或者一把刚摘的花生。
我成了这个小镇的一份子。
被接纳了。
王总的案子,进行得很顺利。
威胁勒索,证据确凿。
再加上他本身就被调查,数罪并罚,估计下半辈子都得在里面待着。
而我,也面临着我的审判。
那笔钱的来源,终究是瞒不住的。
我主动向警方交代了一切。
我详细地说明了公司内部的财务问题,以及我挪用公款的全过程。
我把所有证据,包括我偷偷备份的账目,都交了上去。
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等待我的,可能是几年的牢狱之灾。
陈雅一直陪着我。
她帮我请了律师,每天都来探望我。
她总跟我说:“别怕,很快就过去了。”
案子开庭那天,她就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我站在被告席上,看着她。
她朝我笑了笑。
那一刻,我心里无比平静。
因为我的罪行,也因为我揭发了公司的巨大黑幕,最终,法院从轻判决。
三年。
我听到判决的时候,很平静。
这是一个我完全可以接受的结果。
我用三年的自由,换来了后半生的心安。
值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陈雅。
她哭了。
但脸上带着笑。
我在监狱里的日子,过得很慢,也很平静。
我读了很多书。
都是陈雅一本一本给我寄进来的。
我还开始真正地写作。
写我的故事,写墨河镇的故事。
我给陈雅写了很多信。
每一封信,她都会回。
她告诉我,镇上新开了一家奶茶店,生意很好。
她告诉我,李阿姨的孙子考上了大学。
她告诉我,她把书馆重新装修了一下,现在光线好多了。
她告诉我,她在等我。
三年,一千多个日夜。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我出狱那天,天气很好。
阳光灿烂。
我走出那扇沉重的大铁门,一眼就看到了她。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站在一棵大树下。
和我们初见时一模一样。
她瘦了点,但眼睛还是那么亮。
她看到我,朝我跑过来。
扑进我怀里。
“我回来了。”我说。
“欢迎回家。”她说。
我们坐上了回墨河镇的大巴。
还是那样的车,还是那样的味道。
但我的心情,已经完全不同。
我的怀里,没有那个沉甸甸的背包。
我的心里,也没有了恐惧和不安。
只有踏实。
回到镇上,李阿姨在路口等我们。
她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
“瘦了,也黑了。不过精神头好多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给我们做了一大桌子菜。
还叫来了几个邻居。
大家像欢迎一个远归的亲人一样,欢迎我。
我喝了很多酒。
敬陈雅,敬李阿姨,敬这个接纳了我、拯救了我的小镇。
晚上,我和陈雅回到那个小小的院子。
院子里的花开得正盛。
“书馆,还开着吗?”我问。
“开着呢。不过现在不叫书馆了。”
“那叫什么?”
她拉着我,推开那扇熟悉的门。
门上的木牌子,换成了一个新的。
上面刻着四个字。
“林风书屋”。
我愣住了。
屋子里,一切都没变。
只是,靠窗的那个位置,多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和她那张,并排摆在一起。
“这是你的位置。”她说。
“以后,我们一起看书,一起写字。”
我看着她,眼眶又热了。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
“陈雅。”
“嗯?”
“我这辈子,做过一件最大胆、最错误的事。”
“就是卷走了那四百二十七万。”
“但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我就不会来到这里,不会遇见你。”
“所以,我不知道是该后悔,还是该庆幸。”
她转过身,捧着我的脸。
“都不用。”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重要的是现在,是将来。”
“林风,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她吻了我。
窗外,墨河的水在月光下,泛着粼粼的波光。
远处,青山的轮廓隐在夜色里,安静而温柔。
我知道,我终于找到了我的归宿。
我不再是那个在大城市里迷失的林风。
我是墨河镇的林风。
是陈雅的林风。
是一个犯过错,但愿意用余生去弥补,去好好生活的人。
我的新生活,从这一刻,才真正开始。
来源:旧笺藏袖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