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总,您上次看中的那块百达翡丽,卖家那边松口了,要不要我再帮您争取一下?”
手机震了一下,是拍卖行的客户经理。
“陈总,您上次看中的那块百达翡丽,卖家那边松口了,要不要我再帮您争取一下?”
我把手机扔在副驾上,没回。
车窗外是CBD拥堵的车流,每一辆看起来都光鲜亮丽的车里,都塞着一个或者几个疲惫的灵魂。
我也一样。
百达翡丽,多好的表。广告词怎么说来着?“没人能真正拥有一块百达翡丽,你只不过是为下一代保管而已。”
多讽刺。
我连个能继承这块表的人都没有。
我,陈阳,三十五岁,自己开了家小破科技公司,赶上风口,上市了。
圈子里的人叫我陈总,客气点的叫阳哥,背后怎么叫我,我懒得去想。无非是“暴发户”、“走了狗屎运的码农”之类的。
他们说的也没错。
我确实是走了狗屎运。
可这狗屎运,没让我觉得多开心。
红灯。
我看着前面那辆车的尾灯,忽然就想起了林蔓。
她以前最讨厌我开车的时候看手机,说危险。
要是她现在坐在副驾,估计已经开始念叨我了。
她的声音很好听,念叨人的时候,像小猫的爪子在心上不轻不重地挠。
现在,副驾上只有一部最新款的手机,和一个价值六位数的爱马仕公文包。
包里装着我刚签的,价值九位数的合同。
我赢得了全世界,然后把她弄丢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了一下,闷得发疼。
我猛地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在绿灯亮起的一瞬间蹿了出去,把后面一片鸣笛声甩在身后。
回到家,所谓的家。
三百六十平的大平层,落地窗外是全城最璀璨的夜景。
智能家居已经自动开好了灯,空调调到了最舒适的温度。
一切都冰冷,精准,且毫无生气。
我把自己摔进客厅那张巨大的意大利进口沙发里,感觉自己像一颗被丢进真空包装袋里的速冻饺子。
空气里有高级香薰的味道,我花大价钱请人调的,说是能舒缓压力。
可我现在闻着,只觉得恶心。
我想念林蔓身上那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
很便宜的牌子,超市里最常见的那种,她总喜欢在太阳好的时候洗床单被套,然后整个屋子都弥漫着那种被太阳晒过的,暖烘烘的香气。
那时候我们的家,只有一个三十平米的出租屋。
夏天漏雨,冬天漏风。
但那个屋子是满的,是被她的笑声,她的唠叨,还有那股廉价洗衣粉的味道填满的。
不像现在这个房子,大得能听见回声。
我打开酒柜,拿了瓶麦卡伦。
琥珀色的液体滑过喉咙,灼热的感觉一路烧到胃里。
钱能买到最好的酒,最好的房子,最好的车。
钱能让那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家伙在我面前点头哈腰。
钱几乎能买到一切。
我曾经对此深信不疑。
尤其是在我一穷二白,被人数落,被人看不起的时候。
我记得刚和林蔓在一起那会儿,我还在一家小公司当程序员,一个月工资六千。
在上海,六千块钱,活得像条狗。
我们租的房子在城中村,每天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地铁去上班。
最穷的时候,我们俩分一碗兰州拉面,她总是把里面的牛肉都夹给我。
她说她不爱吃肉。
我那时候真信了,还觉得自己找了个不挑食的好姑娘。
后来我才知道,她只是心疼我,想让我多吃点。
她生日,我看中专柜里的一条项链,不贵,一千多块。
我攒了两个月的钱,想给她个惊喜。
结果去买单的时候,旁边一个油腻的中年男人,搂着一个年轻女孩,指着同一条项链对柜姐说:“这个,还有那个,那个,都包起来。”
他看我的眼神,那种轻蔑和不屑,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柜姐的笑容也瞬间从我脸上转移到了他那边,热情得像是见到了亲爹。
那一刻,我攥着兜里那点皱巴巴的钱,感觉自己像个小丑。
林蔓拉着我走了。
她没让我难堪,反而安慰我,说她不喜欢项链,戴着过敏。
她说:“陈阳,有你陪着我就够了,我什么都不要。”
我嘴上应着,心里却像被针扎一样。
我发誓,我一定要有钱。
我一定要让林蔓戴上最贵的首饰,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住上最好的房子。
我不要她再跟着我吃苦。
我不要再看到任何人用那种眼神看我。
从那天起,我疯了一样地工作。
我辞了职,拉了两个兄弟,凑了点钱,开始创业。
那段日子,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是人过的。
每天睡不到四个小时,一天三顿都是泡面。
办公室就是我们租的那个小破出租屋,客厅里三台电脑,日夜不休。
林蔓成了我们的后勤部长。
她给我们做饭,洗衣,打扫卫生。
有时候我们为了一个技术问题吵得面红耳赤,她就默默地给我们端来几杯水,然后悄悄退出去。
她从来没抱怨过。
一次,我连续熬了三个通宵,终于攻克了一个技术难关。
我兴奋地抱着她转圈,我说:“蔓蔓,等我们成功了,我就给你买个大房子,带花园的那种!”
她靠在我怀里,轻声说:“我不要大房子,我只要你别这么拼,我怕你身体扛不住。”
我当时觉得她不懂。
她不懂一个男人对成功的渴望。
她不懂那种被人踩在脚下,又拼命想爬起来的屈辱感。
我摸着她的头,说:“傻瓜,我这么拼,不都是为了你吗?”
现在想来,我才是那个傻瓜。
我以为我在为我们的未来奋斗,其实,我是在亲手推开她。
公司渐渐有了起色,我们拿到了第一笔天使投资。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林蔓去了一家高级餐厅。
就是我曾经路过,连菜单都不敢看的那种。
我让她随便点。
她看着菜单上那些天文数字,手足无措。
最后还是我替她点了几个招牌菜。
那顿饭,我们俩吃得都很沉默。
我以为她是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现在我明白了,她只是不适应。
那不是她的世界。
也不是我们的世界。
后来,公司越来越大,我越来越忙。
我们搬了家,从三十平到八十平,再到一百五十平。
我给她买的衣服,从几百块的淘宝货,到几万块的奢侈品。
我带她去的餐厅,人均消费从两位数飙升到四位数。
我以为她会开心。
可她的笑容,却越来越少。
她开始频繁地跟我说:“陈阳,你能不能早点回家?”
“陈阳,我们好久没一起看电影了。”
“陈阳,你陪我说说话好不好?”
我总是回答:“乖,我在忙,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
“等公司上市了,我就有时间陪你了。”
“等……再等一等……”
我给了她一张没有额度上限的信用卡,我说:“喜欢什么就买,别给我省钱。”
我以为这是爱。
我以为,我拼命赚钱,让她过上最好的物质生活,就是对她最好的补偿。
我忘了,她当初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
她想要的,只是一个能陪她吃一碗拉面,能在她生日时对她说“我爱你”的陈阳。
而不是一个只会用钱解决问题的陈总。
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
我回家的时候,她已经睡了。
我起床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我们像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终于有一天,我出差回来,推开家门,发现家里空荡荡的。
她的东西都不见了。
衣帽间里,我给她买的那些名牌包包,衣服,鞋子,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件都没带走。
她只带走了她自己的几件旧衣服。
茶几上留着一张纸条,和那张我给她的信用卡。
纸条上是她娟秀的字迹:
“陈阳,我走了。我想要的,你给不了。你想要的,我也给不了。这些东西,都留给你吧,它们比我更适合待在这里。祝你成功。林蔓。”
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
平静得像是在说“我出门买个菜”。
可就是这几行字,像一把刀,瞬间捅穿了我用金钱和成功堆砌起来的铠甲。
我疯了一样地给她打电话,关机。
我找遍了我们所有共同的朋友,都说不知道。
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动用了我所有的人脉和资源去找她。
我告诉我的助理:“不惜一切代价,把她给我找出来!”
助理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同情。
那是我最讨厌的眼神。
我吼他:“看什么看!还不快去!”
三天后,助理把一份资料放在我桌上。
“陈总,林小姐……找到了。”
我抢过资料,手都在抖。
她在江南的一个小镇上。
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
资料里有照片,她穿着一身素色的棉麻裙子,站在书店门口,阳光洒在她身上,她笑得一脸恬静。
她身边,站着一个男人,很普通的长相,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那个男人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大概四五岁的样子。
小女孩仰着头,正在跟林蔓说着什么。
林蔓弯下腰,温柔地摸着小女孩的头。
那一幕,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把那份资料狠狠地摔在地上。
“滚!”我冲着助理咆哮。
助理吓得一哆嗦,捡起资料,狼狈地退了出去。
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像一头困兽,在巨大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愤怒,不甘,嫉妒,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慌,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
她怎么可以?
她怎么可以不等我?
她怎么可以跟别的男人生了孩子?
她怎么可以笑得那么开心?
我不是已经成功了吗?
我不是已经有能力给她想要的一切了吗?
为什么?
我抓起桌上的水晶摆件,狠狠地砸向落地窗。
“哗啦”一声巨响,钢化玻璃上裂开了一道蛛网。
可我的心,比这玻璃碎得更彻底。
我订了最早一班去那个小镇的机票。
我没告诉任何人。
我就是要去问个清楚。
我倒要看看,那个男人,那个小镇,到底有什么好!
凭什么能取代我!
飞机落地,一股潮湿温润的空气扑面而来。
小镇不大,青石板路,白墙黛瓦,一条小河穿城而过。
很美,很安逸。
安逸得让我烦躁。
我按照地址,找到了那家书店。
店名叫“慢时光”。
真是讽刺。
我的人生,就像按了快进键,而她,却在这里过着慢时光。
我站在街对面,看着那家小小的书店。
门口挂着风铃,风一吹,叮当作响。
林蔓正坐在柜台后,低头看着一本书。
她没怎么变,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只是眉宇间,多了一份我从未见过的从容和淡定。
一个男人从里屋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热茶,放在她手边。
他自然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她抬起头,对他笑了笑。
那个笑容,像一把淬了毒的匕首,精准地插进我的心脏。
我曾经拥有过那样的笑容。
可我把它弄丢了。
我浑身的血液都在往头上涌。
我大步流星地穿过马路,推开了书店的门。
风铃发出一阵急促的响声,像是受到了惊吓。
林蔓抬起头,看到我,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她眼里的惊讶,和一丝几乎无法察觉的慌乱,让我心里升起一丝病态的快感。
“陈阳?”她站了起来,声音有些发紧。
那个男人也看向我,眼神里带着一丝警惕。
他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然后走过来,站在林蔓身边,不动声色地把她护在了身后。
这个动作彻底激怒了我。
“林蔓,你就是为了他,离开我的?”我指着那个男人,声音因为愤怒而颤抖。
我的目光扫过他身上那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衬衫,和我手腕上那块价值七位数的理查德米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的穷教书匠?”
我的话很难听,我知道。
可我控制不住。
我就是要刺痛她,就像她刺痛我一样。
林蔓的脸色白了白,她咬着嘴唇,没说话。
反倒是那个男人,很平静地开口了。
“这位先生,我想你误会了。我是阿蔓的丈夫,周然。”
他顿了顿,语气依然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不管你和阿蔓过去有什么,那都是过去了。现在,请你离开这里,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
“你们的生活?”我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们有什么生活?守着这个破书店,一个月能赚几个钱?你能给她什么?你能给她买她喜欢的包吗?你能带她去米其林餐厅吗?你能让她住在市中心的大平层吗?”
我每说一句,就往前逼近一步。
周然没有后退,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怜悯。
又是这种眼神!
我最恨的,就是这种眼神!
“你给不了的,我都能给!”我从钱包里抽出一张黑卡,甩在柜台上,“这里面有一千万,够不够?不够我再加!只要你离开她!”
我以为他会震惊,会愤怒,会犹豫。
但他没有。
他只是看了一眼那张卡,然后把目光移回我脸上,轻轻地摇了摇头。
“先生,你可能有很多钱。”他说,“但你好像,什么都不懂。”
“我不懂?”我笑了,“我懂怎么赚钱,我懂怎么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跪下来求我!我懂这个世界就是钱说了算!”
“你错了。”
一个清冷的声音打断了我。
是林蔓。
她从周然身后走出来,直视着我的眼睛。
她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让我害怕。
“陈阳,你从来都不懂。”
“我离开你,不是因为你没钱,而是因为在你眼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
“你记得吗?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年,我过生日,在外面等了你四个小时,你都没有出现。后来你打电话说,你在陪一个重要的客户。第二天,你送了我一个很贵的包。你以为那个包,能抵得上我那四个小时的等待和失望吗?”
“你记得吗?我们说好一起去旅行,机票都买好了。出发前一天,你说公司有个紧急项目,走不开。然后你往我卡里打了一大笔钱,让我自己去,或者和朋友去。你以为钱,能替代你的陪伴吗?”
“你记得吗?我生病发高烧,一个人在家,给你打电话,你说你在开一个很重要的会。后来你请了最好的私家医生到家里来。你以为那些昂贵的药,能温暖我冰冷的手吗?”
她每说一句,我的心就往下沉一寸。
那些我以为早已被遗忘的细节,原来她都记得那么清楚。
那些我以为用钱就可以弥补的亏欠,原来在她心里,留下了那么深的伤痕。
“陈阳,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你的钱。”
“我想要的,是一个能在我冷的时候抱抱我,在我难过的时候陪陪我,在我说话的时候,能好好听我说的爱人。”
“而不是一个只会在事后用支票来弥补我的,冷冰冰的合作伙伴。”
“周然他或许没有你有钱,但他会记得我的生日,会陪我去看每一场我想看的电影,会在我生病的时候,整夜不睡地守着我。”
“他会认真听我说每一句废话,会因为我开心而开心,因为我难过而难过。”
“他给我的,是钱买不到的。是你,永远都给不了我的。”
她的声音不大,却字字诛心。
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我以为我在为她打造一个天堂,实际上,我只是在为自己建造一个金色的牢笼,还妄图把她也一起关进去。
“所以,你现在是来干什么的?”林蔓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恨,只有一种淡淡的疏离,“是来炫耀你的成功吗?还是来嘲笑我们的‘破书店’?”
“我……”我喉咙发干,“我只是想……我想带你走。”
我说出了连自己都觉得可笑的话。
林蔓笑了,那笑容里带着一丝悲哀。
“带我走?陈阳,你看看我,看看这里。”
她指了指书店,指了指身边的周然。
“这里才是我的家。你凭什么觉得,我会跟你走?”
“就凭你的钱吗?”
是啊,除了钱,我还有什么呢?
我引以为傲的一切,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就在这时,里屋的门帘被掀开,一个小小的身影跑了出来。
“妈妈!”
小女孩扑进林蔓的怀里,奶声奶气地喊着。
林蔓立刻弯下腰抱住她,脸上瞬间绽放出我从未见过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揉碎了所有阳光的温柔。
“慢点跑,一禾。”
周然也蹲下身,慈爱地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我像个局外人,一个闯入别人幸福画卷的,格格不入的污点。
那个叫一禾的小女孩,好奇地看着我。
她有一双和林蔓一模一样的眼睛,清澈,明亮。
“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呀?”
林蔓抱着她,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我,眼神复杂。
周然站起身,对我说:“先生,如果你没有别的事,请离开吧。孩子在这里。”
他的意思是,不要在这里,吓到孩子。
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
看着林蔓抱着那个孩子时,脸上那种满足而幸福的表情。
我忽然明白了。
我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我不是输给了这个叫周然的男人。
我是输给了时间,输给了我自己的偏执和傲慢。
我以为钱可以买到一切。
后来我才发现,钱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她。
我默默地收回那张黑卡,转身,走出了书店。
风铃又响了一声,像是告别。
我没有回头。
我怕我一回头,眼泪就会掉下来。
我像个打了败仗的士兵,仓皇逃离了那个小镇。
回到上海,我又变回了那个无所不能的陈总。
我更加疯狂地工作,用一个又一个的会议,一份又一份的合同,来填满我的时间。
我试图用忙碌来麻痹自己,不去想那个江南小镇,不去想那家叫“慢时光”的书店,不去想那个叫林蔓的女人。
可没用。
越是想忘记,记忆就越是清晰。
深夜梦回,我总能看到她穿着棉麻裙子,对我笑。
然后那个叫周然的男人,会牵着他们的女儿,走到她身边。
他们一家三口,转身,走进一片温暖的光里。
只留我一个人,站在无尽的黑暗中。
我开始失眠,大把大把地掉头发。
我的私人医生给我开了最好的安眠药,没用。
我的心理医生跟我聊了无数次,也没用。
他们治不好我的病。
我的病根,在心里。
有一天,我喝多了,半夜三更,又把我的助理叫了过来。
“去,”我指着桌上的一堆文件,醉醺醺地说,“把我们公司最好的项目,最好的资源,都给我整合起来,成立一个基金会。”
助理愣住了。
“陈总,您……您说什么?”
“我说,成立一个基金会!”我吼道,“就叫……就叫‘一禾’基金会。”
“专门资助那些开独立书店的,还有……还有那些有阅读障碍的儿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
或许,是想弥补点什么。
或许,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和她再产生一点点联系。
哪怕她永远都不会知道。
助理很快就去办了。
我的钱,第一次,没有用来收购公司,没有用来买奢侈品,没有用来进行那些冷冰冰的资本运作。
它们变成了一笔笔的款项,流向了全国各地那些 struggling 的小书店,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
我偶尔会看基金会的报告。
报告里有很多照片。
那些书店老板,拿到资助款后,脸上露出的感激的笑容。
那些孩子,在新的阅览室里,捧着书本,认真阅读的样子。
他们的笑容,很真实,很温暖。
可我看着,心里还是空的。
我做这些,好像也并没有让我自己变得更快乐。
钱,还是买不到快乐。
一年后,我因为一个项目,又去了那个江南小镇。
是巧合,也是命中注定。
我鬼使神差地,又走到了那条街。
“慢时光”书店还在。
门口的风铃,依旧在风中叮当作响。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推门走了进去。
店里很安静,只有几个客人在翻书。
柜台后,坐着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孩。
不是林蔓。
我的心,咯噔一下。
“你好,请问……这里的老板呢?”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女孩抬起头,打量了我一下。
“你找蔓姐吗?她和周老师带一禾去北京了。”
“北京?”
“对啊,一禾画画特别有天赋,被北京一个很有名的画室看中了,他们一家人就搬过去陪读了。”女孩一脸羡慕地说,“真好啊,周老师在北京也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学校教书,蔓姐准备在北京也开一家分店呢。”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们走了。
去了一个更大的世界。
为了孩子的未来。
“那……这家店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飘。
“这家店蔓姐交给我打理啦。”女孩笑着说,“她说,这里是她的根,不能丢。”
“对了,”女孩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柜台下拿出一个包装好的小盒子,“蔓姐走之前,交代过,说如果有一位姓陈的先生来,就把这个交给他。”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接过那个盒子,很轻。
我颤抖着手,打开它。
里面,是一本书。
很旧的,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
是我当年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在地摊上花五块钱买的。
书的扉页上,有她清秀的字迹,写着一句话: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在那行字的下面,是另一行字,是新的笔迹,但同样是她的字。
“陈阳,谢谢你。也祝你,找到自己的歌。”
我拿着那本书,站在书店中央,人来人往。
眼泪,终于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我好像,终于有点明白了。
她不是在恨我,也不是在炫耀。
她只是在用她自己的方式,告诉我,她过得很好。
她希望我,也能过得好。
我以为我失去了她,就失去了一切。
可她,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用她的方式,给了我最后的温柔。
她让我知道,即使没有她,我也要好好生活。
也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那首歌。
我走出书店,抬头看了看天。
江南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雨。
我却觉得,那是我这几年来,见过的最明亮的天空。
我回到上海,做了一个决定。
我把公司交给了一个信得过的职业经理人团队。
我给自己放了一个无限期的长假。
我卖掉了那套三百六十平的大平层。
我把那些名表,豪车,奢侈品,一部分送了人,一部分捐了出去。
我只留下了那辆最普通的代步车,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
我给自己租了一个小房子,就在一个很老旧的小区里。
房子不大,但阳光很好。
我开始学着自己做饭。
第一次把糖当成盐,炒出了一盘甜到发齁的青菜。
我开始学着自己逛超市。
站在琳琅满目的货架前,茫然不知所措,最后只能给助理打电话求救。
我开始学着去公园散步,看大爷大妈们跳广场舞,下象棋。
我开始学着,去过一种“慢”生活。
没有无休止的会议,没有看不完的报表,没有觥筹交错的应酬。
日子慢下来,心,也好像慢慢地静了下来。
我把那本旧的《飞鸟集》放在床头。
每天晚上,都会翻几页。
我开始尝试着,去理解那些我曾经嗤之以鼻的诗句。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你看不见你自己,你所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
我好像,开始能听懂一点点了。
有一天,我在整理旧物的时候,翻出了一个很旧的硬盘。
是我创业初期用的。
我把它接上电脑,里面存着很多当年的资料。
还有一个文件夹,叫“My Sunshine”。
我点开。
里面,全是林蔓的照片。
有她在我出租屋里,围着围裙做饭的背影。
有她在地铁上,靠着我肩膀睡着的侧脸。
有她在夕阳下,对着我笑得眉眼弯弯的样子。
还有一段视频。
是我用很破的手机拍的。
视频里,她抱着一把吉他,坐在我们那个小小的出租屋的窗台上,弹唱着一首很老的民谣。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的歌声,算不上专业,却很干净,很温暖。
唱到一半,她发现我在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停了下来,对着镜头嗔怪道:“你拍什么呀!”
我笑着说:“拍我的小太阳啊。”
她脸红了,把脸埋在吉他后面,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看着屏幕上定格的,她那双含笑的眼睛。
心脏像是被温水浸泡着,又酸又软。
原来,我的歌,一直都在。
只是我把它忘了。
我关掉电脑,拿出手机,订了一张去西藏的机票。
我一直想去那里,但一直没有时间。
现在,我有的是时间。
飞机在拉萨贡嘎机场降落。
我走出机场,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触手可及。
稀薄的空气,让我的每一次呼吸都变得格外清晰。
我没有去那些热门的景点。
我租了一辆车,沿着国道,漫无目的地开。
雪山,草原,湖泊,寺庙。
一路走,一路看。
我遇到了磕长头的朝圣者,他们三步一叩,神情虔诚。
他们的身体或许很疲惫,但他们的眼神,却充满了信仰的光。
我遇到了在草原上牧羊的藏民,他们唱着我听不懂的歌谣,脸上洋溢着淳朴的笑容。
他们的生活或许很清贫,但他们的内心,却很富足。
我把车停在纳木错湖边。
湖水蓝得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镶嵌在天地之间。
远处的念青唐古拉山,白雪皑D2D2。
我坐在湖边,坐了很久。
风吹过耳边,带着一丝凉意。
我什么都没想。
大脑一片空白。
却又觉得,前所未有的充实。
在这里,我的财富,我的地位,我的那些所谓的成功,都变得渺小而不值一提。
天地之大,我不过是一粒微尘。
我忽然就释然了。
我对林蔓的执念,对过去的悔恨,对未来的迷茫。
在这一刻,都随风散去了。
我失去了她,但这并不代表我失去了一切。
我还有我自己。
我还有,重新开始的勇气。
我从西藏回来后,没有再回到上海那个喧嚣的都市。
我在大理租了一个小院子,带一个很大的花园。
我开始学着种花。
从翻土,播种,到浇水,施肥。
我把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这些花花草草上。
看着它们从一颗小小的种子,发芽,长叶,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那种感觉,很奇妙。
是一种创造的喜悦。
是一种生命力的感动。
我把院子打理得很好。
春天有樱花,夏天有绣球,秋天有桂花,冬天有腊梅。
四季流转,皆是风景。
我开始重新拿起相机,去记录这些美好的瞬间。
我拍清晨带着露珠的花瓣。
我拍午后在墙角打盹的猫。
我拍傍晚被夕阳染红的云。
我把这些照片,发在一个很久没用的社交账号上。
没有定位,没有配文。
只是单纯的分享。
没想到,慢慢地,有了一些粉丝。
他们留言说,喜欢我照片里的宁静和温暖。
他们说,看我的照片,感觉自己也被治愈了。
我看着那些留言,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了。
原来,快乐可以这么简单。
不需要昂贵的代价。
不需要别人的认可。
它就藏在这些微不足道的日常里。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私信。
“你好,请问,这张照片是在哪里拍的?”
他发来的是我拍的一张绣球花的照片。
那是我院子里开得最好的一丛。
我回复他:“大理。”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复:“真美。我太太很喜欢绣球花。”
我看着“我太太”这三个字,心里动了一下。
我回了一句:“祝你太太天天开心。”
他很快回复:“谢谢。她会的。”
然后,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女孩的背影。
她们站在一片花海前。
那个女人的身形,很熟悉。
那个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画板,正在画画。
虽然只是背影,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林蔓,和一禾。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是他。
周然。
他怎么会找到我的?
我的社交账号是匿名的,从来没有透露过任何个人信息。
正当我惊疑不定的时候,他又发来一条信息。
“陈先生,别来无恙。”
我盯着那几个字,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我没有回复。
我不知道该回复什么。
过了很久,他才又发来一条。
“阿蔓看到了你的照片,她让我谢谢你。”
“也谢谢你的基金会。”
“她说,你找到了你的歌,她很为你高兴。”
“我们下个月会回江南小镇待一段时间,如果方便的话,一禾想当面谢谢你这位‘神秘的叔叔’。”
“她画了一幅画,想送给你。”
“当然,如果你不方便,也没关系。我们都理解。”
我看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屏幕暗下去,又亮起来。
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原来,她都知道。
她一直,都在默默地关注着我。
她没有打扰我,只是在我终于找到自己的方向时,给了我一个肯定的回应。
她还是那么善良。
善良得让我心疼。
我去还是不去?
去,我怕自己会再次失控,会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
不去,我又怕会辜负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善意的邀请。
我纠结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我看着院子里,那些在晨光中舒展着花瓣的绣球。
我忽然就想通了。
我应该去。
不是以一个前任的身份。
不是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
而是以一个,终于与自己和解了的朋友的身份。
去见见老朋友。
去接受一个小女孩的谢意。
去给我的过去,画上一个真正圆满的句号。
我回了他一条信息。
“好。下个月见。”
我没有坐飞机。
我开着我那辆普通的车,从大理出发,一路向东。
我开得很慢。
像一次漫长的朝圣。
路过昆明,我停下来,去花市买了一盆最好的绣球花。
路过贵州,我看到了壮观的黄果树瀑布。
路过湖南,我吃了一碗辣得满头大汗的米粉。
我不再是那个行色匆匆的陈总。
我只是一个,在路上的旅人。
半个月后,我到了那个江南小镇。
小镇还是老样子。
青石板路,白墙黛瓦。
“慢时光”书店的门口,挂着“休息中”的牌子。
我把车停在远处,抱着那盆绣球花,慢慢地走过去。
我看到,书店的门开了。
林蔓和周然,牵着一禾,从里面走出来。
他们看到了我。
林蔓愣了一下,然后,她笑了。
是很久不见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明媚的笑容。
周然也对我点了点头,笑容温和。
一禾挣脱开妈妈的手,跑到我面前。
她仰着小脸,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叔叔,你就是照片里的那个叔叔吗?”
我蹲下身,把那盆绣球花递给她。
“是啊。你好,一禾。”
“叔叔,你的院子好漂亮。”
“你喜欢的话,以后可以来玩。”
一禾接过花,开心地笑了。
她从背后拿出一个画框,递给我。
“叔叔,这个送给你。”
我接过画。
画上,是一座开满了各种鲜花的小院子。
院子中央,有一个男人,正在给花浇水。
那个男人的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
画的右下角,签着两个稚嫩的字:一禾。
我看着那幅画,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我以为钱可以买到一切。
后来我发现,钱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你。
但现在,我好像明白了。
真正的富有,不是你拥有多少钱。
而是你拥有多少,能让你发自内心微笑的东西。
比如,一座开满鲜花的小院。
比如,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比如,一个与过去的自己和解的瞬间。
比如,一个孩子送给你的,最纯真的礼物。
我抬起头,看向林蔓和周然。
他们正微笑着看着我。
阳光正好,洒在我们身上。
温暖,而明亮。
来源:聪明雨乐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