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厂,东北最大机床厂,那会儿还叫“共和国长子”,听着威风,其实里子早就有点虚了。
1989年的秋天,来得特别不是东西。
风跟刀子似的,刮在人脸上,专往骨头缝里钻。
我们厂,东北最大机床厂,那会儿还叫“共和国长子”,听着威风,其实里子早就有点虚了。
我叫王建军,三十了,光棍一条,在二车间当车工。
每天身上一股子铁锈跟切削液混在一起的味儿,洗都洗不掉。
住的是厂里分的单身宿舍,一个筒子楼,十几平米,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掉了漆的柜子,就是全部家当。
那天我下夜班,凌晨一点多,天上下着那种冻死人的小雨,不大,但特别密,跟针尖似的。
我缩着脖子,把手揣在袖子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宿舍走。
路过宿舍楼后面那条黑乎乎的巷子,就是我们倒垃圾的地方,突然听见一点动静。
很轻,像小猫在叫。
我这人,不好奇,麻烦事儿能躲多远躲多远。
但那天鬼使神差,我停住了脚。
借着远处昏黄的路灯,我往巷子深处瞅了一眼。
垃圾堆旁边,缩着一团黑影。
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年头,啥人都有。我捏了捏口袋里那把车间里磨的钥匙,头皮有点发麻。
“谁啊?”我吼了一嗓子,给自己壮胆。
没动静。
那团黑影,一动不动。
我壮着胆子,往前挪了两步。
一股馊味儿混着雨水的腥气扑过来。
走近了才看清,是个人。
一个女人,蜷在那儿,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全是泥,身上那件破棉袄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
她嘴唇发紫,浑身都在抖。
我蹲下去,试探着推了她一下。
“喂?醒醒?”
她没反应,身子烫得吓人。
我把手伸到她鼻子下面,还有气,很弱。
这下麻烦了。
救,还是不救?
救了,她是谁?哪儿来的?赖上我怎么办?
我们这筒子楼,人多嘴杂,一个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我一个大男人,弄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回屋,明天全厂都得传疯了。
不救?
把她扔这儿,这一晚上冻雨下来,明天早上估计就得拉去火葬场了。
我王建军活了三十年,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亏心事。
让我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在我面前没了,我做不到。
“操。”
我低声骂了一句,也不知道在骂谁。
我一咬牙,把她打横抱了起来。
很轻,轻得像一捆干柴。
回到宿舍,我把她放在我的单人床上,那是我唯一的床。
一股难闻的味道立刻在小屋里弥漫开。
我拧亮了桌上那盏15瓦的灯泡。
灯光下,她的脸更清晰了。虽然又脏又瘦,但能看出来,五官很标致,是个美人胚子。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我找出我所有的家当——一条半新的棉被,给她盖上。
然后我拿了个搪瓷盆,去楼道尽头的水房打了盆热水,又找了条干净的毛巾。
给她擦脸的时候,我手都在抖。
我三十了,连姑娘的手都没正经牵过。
毛巾一擦,泥污褪去,露出一张苍白但清秀的脸。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子,嘴唇因为发烧干裂起皮。
我叹了口气,把毛巾洗了又洗,把她的手和脚也擦了一遍。
她的手上,没有一点老茧,不像干粗活的人。
弄完这一切,我浑身都湿透了,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
她还在昏迷,烧得越来越厉害。
我翻箱倒柜,找出两片感冒通,想了想,又掰开,怕她咽不下去。
我把药片碾碎,兑了点水,撬开她的嘴,一点一点喂进去。
她呛咳了几声,总算咽下去了。
我坐在床边的小马扎上,抽着烟,看着她。
这叫什么事儿啊。
一晚上没睡。
我就那么坐着,看着她的呼吸从急促慢慢变得平稳,脸上的潮红也退了些。
天快亮的时候,她醒了。
眼睛睁开一条缝,眼神里全是惊恐和迷茫,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她猛地坐起来,抓着被子往后缩,缩到墙角。
“你……你是谁?这是哪儿?”她的声音沙哑干涩,带着浓浓的戒备。
“别怕,我不是坏人。”我赶紧把烟掐了,举起双手,“你昨天晕倒在巷子里,我把你捡回来的。”
“捡回来?”她重复了一遍,眼神更加慌乱。
“你发烧了,很厉害。”我指了指桌上的药和水杯,“我给你喂了点药。”
她看着我,还是不信。
我叹了口,站起来,离她远一点。
“我叫王建un,在旁边机床厂上班的。这是我的宿舍。你看,就这么大点地方,藏不住坏人。”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和善。
“我不走,你饿了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我没等她回答,就拿起我的饭盒和暖水瓶出去了。
厂里食堂早上有热粥和馒头。
我打了两份,一份粥,两个白面馒头。还奢侈了一把,要了一小碟咸菜。
回来的时候,她还保持着那个姿势,缩在墙角,只是眼神没那么恐惧了,多了几分打量。
我把粥和馒头放在桌上。
“趁热吃吧,吃完身上能暖和点。”
她没动,就那么看着我。
“怕我下毒啊?”我自嘲地笑了笑,拿起一个馒头,自己先咬了一大口,“你看,没事。”
她这才慢慢从床上下来,动作很僵硬。
她走到桌边,看着那碗热气腾腾的白粥,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拿起勺子,手抖得厉害,粥都洒出来不少。
第一口粥喝下去,她的眼泪就掉了下来,一颗一颗,砸在桌子上。
她没哭出声,就是无声地流泪,一边流泪,一边狼吞虎咽地喝粥,吃馒头。
那吃相,像是饿死鬼投胎。
我看着心里发酸,把我的那个馒tou也推了过去。
“慢点吃,别噎着。”
她吃完了,把碗里最后一粒米都舔干净了。
然后她站起来,对着我,就要往下跪。
我吓了一跳,赶紧一把扶住她。
“你这是干啥!”
“谢谢你……大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她哽咽着说。
“行了行了,一个大活人,我总不能见死不救。”我摆摆手,“你叫什么?家是哪儿的?怎么会弄成这样?”
她低下头,抠着衣角,不说话了。
问到关键问题,就沉默。
我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这里面有事,而且不是小事。
“行吧,你不愿意说,我也不问。”我说,“你先把身子养好。你这身衣服不行了,我……我去找人给你借一身。”
我能找谁?
我一个大老爷们,哪认识什么女人。
想来想去,只能去找对门的老王。
老王,王爱国,我们车间的老师傅,快退休了,老婆在家。
我敲开老王家的门,王婶正在做饭。
“哟,建军啊,稀客啊,啥事?”王婶挺热情。
我脸皮发烫,支支吾吾半天,才把事儿说了。当然,我没说人是我捡回来的,只说是老家来的远房表妹,投奔我,路上把行李弄丢了。
王婶那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
“表妹?”她上上下下打量我,笑得意味深长,“多大了?长得俊不俊?”
“婶儿,你就别问了,快借身衣服给我,人还病着呢。”
王婶撇撇嘴,进屋翻了半天,拿出一套她闺女不穿的旧衣服。
“喏,给你。建军啊,不是我说你,你这表妹来得蹊跷啊,你可得留个心眼。”
“知道了知道了,谢谢王婶。”我抓着衣服就跑了。
回到屋里,我把衣服递给她。
“你先换上,我去外面等你。”
我带上门,在楼道里抽烟。一支接一支。
楼道里人来人往,看见我都指指点点,小声议论。
“看见没,王建军屋里藏了个女的。”
“真的假的?他不是一直打光棍吗?”
“昨天半夜我听见他屋里有动静了……”
我听得脑仁疼,索性下了楼,在楼下花坛边上蹲着。
过了大概半小时,我估摸着她该换好了,才上楼。
推开门,我愣住了。
屋里站着的,简直是另外一个人。
虽然王婶闺女的衣服有点旧,款式也土,但穿在她身上,就是不一样。
头发虽然还是乱糟糟的,但洗了脸,换了干净衣服,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
那是一种我形容不出来的气质,就算穿着旧布衣,也掩盖不住。
她见我进来,有点局促,低着头。
“谢谢你,大哥。”
“嗯。”我应了一声,眼睛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屋子被她收拾过了。
我的臭袜子,脏衣服,都被她洗了,晾在窗前拉的一根绳子上。
桌子擦得干干净净,地也扫了。
整个小屋,好像都亮堂了。
“你……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了一遍。
她犹豫了一下,轻声说:“我叫……林素。”
林素。
挺好听的名字。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我问。
她摇摇头,眼圈又红了。
“我没有地方去。”
我最怕的就是这个。
“我这儿……你也看到了,就这么个狗窝,我一个大男人住着。你一个姑娘家,长期待着,不像话。”
我说的是实话。
“大哥,你让我在这儿待几天,就几天,等我找到活儿,我马上就走。”她哀求道,“我什么都能干,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我都可以的。”
看着她那双带着祈求的眼睛,我心软了。
“行吧。”我叹了口气,“那你先住着。不过咱得约法三章。”
“第一,晚上我睡地上,你睡床。”
“第二,别到处乱跑,也别跟人说你是怎么来的,就按我跟邻居说的,你是我远房表妹。”
“第三,尽快想办法,找个正经去处。”
她拼命点头,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
就这样,我的单身宿舍,变成了一个临时的家。
我把我的铺盖卷了卷,铺在床边的地上。
晚上睡觉,屋里就我们两个人,呼吸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一个三十岁的光棍,血气方刚,说没点想法是假的。
但我王建un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
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就睁着眼看天花板。
床上传来她均匀的呼吸声,这几天她太累了,睡得很沉。
第二天我去上班,心里七上八下的。
总觉得屋里多了个人,干活都静不下心。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飞一样地往宿舍跑。
推开门,一股饭菜的香味飘了出来。
林素在小小的桌子上摆了两盘菜,一盘炒白菜,一盘土豆丝。还有一锅热气腾腾的米饭。
她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个小煤油炉,正蹲在那儿小心翼翼地看着火。
见我回来,她站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大哥,你回来了。我没找到你的饭票,就用了你桌上那点钱,买了点米和菜。”
我桌上就放了十几块钱,是我一个星期的伙食费。
“没事。”我心里一股暖流涌过。
多少年了,没人给我做过一顿热饭。
我放下东西,洗了手,坐在桌边。
“你也吃啊。”
“大哥你先吃,我等下吃。”
“废什么话,一起吃!”我把筷子塞给她。
我们俩就这么面对面坐着,吃着这顿简单的晚饭。
她的手艺很好,普普通通的白菜土豆丝,炒得有滋有味。
比食堂大师傅强多了。
“你……以前经常做饭?”我没话找话。
她点点头,没多说。
吃完饭,她抢着收拾碗筷。
“我来我来。”我说。
“不行,大哥,你上了一天班,累了。”她坚持把碗筷拿到水房去洗。
看着她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这屋子,好像有了点家的味道。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林素住在我这儿,白天我上班,她就在宿舍里待着,洗衣做饭,把我的小窝收拾得井井有条。
她话很少,尤其是关于她自己的事,一个字都不提。
我也不问。
我知道她心里有道墙,很高很厚。
她很聪明,我那些关于车床技术、机械制图的书,她拿起来翻几天,居然能看懂个七七八八。有时候我遇到个技术难题,跟她念叨几句,她听着听着,冷不丁能冒出一句很有道理的话,让我茅塞顿开。
我越来越觉得,她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
但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
名义上是“表兄妹”,实际上,连朋友都算不上。我们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
厂里的风言风语,越来越难听。
“王建军那小子行啊,从哪儿弄来那么个水灵的妹子?”
“什么表妹,骗鬼呢!我看是相好的。”
“八成是农村跑出来的,不清不白。”
我听了,气得想跟人打架。
有一次在食堂,二车间的二赖子喝了点酒,当着我的面就说荤话。
“建军,你那‘表妹’,滋味不错吧?什么时候也让哥们尝尝鲜?”
我当时脑子“嗡”一下,血全涌上来了。
我抄起桌上的搪瓷碗就砸了过去。
“你他妈嘴巴放干净点!”
我们俩当场就扭打在一起。
我脸上挨了一拳,他也好不到哪儿去,被我打得鼻血直流。
最后还是车间主任来了,才把我们拉开。
因为打架,我被扣了一个月奖金,还写了份检讨。
回到宿舍,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林素看到我,吓坏了。
“大哥,你这是怎么了?跟人打架了?”
她拿来热毛巾,小心翼翼地给我敷脸。
“没事,碰了一下。”我不愿意说。
“是因为我吗?”她低着头,声音里带着哭腔,“他们……是不是说闲话了?”
我没吭声,算是默认了。
“对不起,大哥,都是我给你添麻烦了。”她眼泪又掉下来了,“我……我明天就走。”
“走?你能走到哪儿去?”我没好气地说,“外面天寒地冻的,你身上一分钱没有,出去喝西北风啊?”
“可我不能再连累你了。”
“行了!”我吼了一声,“别说那些没用的!你要是真觉得对不起我,就安安分分待着,等开春了,天气暖和了,再想办法!”
我的吼声把她吓住了,她愣愣地看着我,不敢再说话。
那天晚上,气氛很沉闷。
我躺在地上,翻来覆去。
脸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心里更堵得慌。
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跟人打架,扣了奖金,值得吗?
我问自己。
但一想到她那双无助的眼睛,我就觉得,值了。
半夜,我感觉有人在给我盖被子。
我睁开眼,是林素。
她蹲在我旁边,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我看到她眼睛肿得像桃子。
她见我醒了,吓了一跳,想缩回手。
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
“大哥……”她小声叫我。
“别动。”我说。
我们就这么僵持着。
屋里很静。
我能感觉到她的手在微微发抖。
良久,我叹了셔口气,松开了手。
“回去睡吧,地上凉。”
她没动。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说:“大哥,你是个好人。”
我嗤笑一声:“好人?好人能三十岁还打光棍,连个家都没有?”
“不是的。”她很认真地说,“你比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
那天晚上,她跟我说了很多。
断断续续的,颠三倒四。
我大概拼凑出了一个轮廓。
她家是南方的,好像是知识分子家庭。家里给她安排了一门亲事,她不愿意,就跑了出来。
一路往北,钱花光了,行李也丢了,就成了那个样子。
她说得很模糊,很多关键的地方都跳过去了。
但我知道,这已经是她能鼓起的最大勇气了。
“都过去了。”我只能这么安慰她。
“大哥,”她忽然抬起头,看着我,月光下,她的眼睛亮得惊人,“我……我没地方去了。你……你要是 不嫌弃我,我……我想留下来,照顾你一辈子。”
我脑子又“嗡”的一声。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她点头,眼神无比坚定,“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条命。是你救了我。我想报答你。”
“报答?怎么报答?”我心里有点发慌。
她咬了咬嘴唇,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她慢慢地,解开了自己衣服的扣子。
一件,两件……
月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像上好的瓷器。
我的呼吸一下子就停住了。
我不是圣人。
但我猛地从地上坐起来,抓起旁边的被子,一把将她裹住。
“你干什么!穿上!”我声音都在抖。
“大哥……”
“我王建军是穷,是没本事,但我不是那种人!”我几乎是吼出来的,“我救你,不是图你这个!”
她愣住了,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啊?”我气得口不择言,“你以为你这样,我就能要你?我告诉你,不可能!”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发那么大火。
可能是一种被侮辱的感觉,也可能,是怕自己控制不住。
她哭得更凶了,缩成一团,肩膀一抽一抽的。
我看着她,心又软了。
我坐过去,拍了拍她的背。
“别哭了。”我声音放缓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就是觉得,你是个好姑娘,不该这么作践自己。”
“我……我只是想报答你。”她抽泣着说。
“报答的方式有很多种,不是非要这样。”我说,“你要是真想留下来,也行。但不是用这种方式。”
“我们……我们去领个证,正大光明地过日子。你愿意吗?”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王建军,居然向一个认识不到两个月的,来路不明的女人,求婚了。
她也愣住了,停止了哭泣,抬头看着我,满脸的不可思议。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结婚。”我又重复了一遍,这次,心里反而踏实了,“我虽然穷,但我能保证,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她就那么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愿意。”
1990年的春天,我跟林素去街道领了结婚证。
很简单,没有仪式,没有酒席,甚至没有新衣服。
领完证,我揣着那张红本本,心里又激动又恍惚。
我王建军,有媳妇了。
回到宿舍,林素看着那个红本本,也哭了。
这次,是喜悦的泪。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我对她说。
那天晚上,我们才真正成了夫妻。
我不再睡在地上。
那张一米二的单人床,挤着我们两个人,很窄,但很暖。
婚后的日子,清贫,但安稳。
林素是个好妻子,把我的生活打理得妥妥帖帖。
我每天下班,都能吃上热乎的饭菜。我的衣服,永远是干净的,带着皂角的香味。
她不爱说话,但她会用行动表达一切。
冬天,她会把我的棉鞋提前放在暖气片上烤热。
夏天,她会给我熬好绿豆汤,等我下班回来喝。
我的工资,一个月不到一百块,除了日常开销,剩不下几个钱。
但林素从来不抱怨。
她很会过日子,一块钱能掰成两半花。
她还去跟楼下的张大妈学了织毛衣,用我穿旧的毛衣拆下来的线,给我织了一件新的。
穿在身上,比买的都暖和。
她鼓励我去考技师证。
“建军,你聪明,又肯钻研,不能一辈子当个普通车工。”
我的那些专业书,她看得比我还认真。
晚上,我们俩就挤在小桌子前,她陪着我一起看书,复习。
遇到我不懂的,她居然还能给我讲得头头是道。
我有时候开玩笑:“你是不是上过大学啊?”
她每次都只是笑笑,不承认,也不否认。
1992年,我顺利考上了八级技师,是厂里最年轻的八级工。
工资涨了一大截,我们还分到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套间。
虽然不大,但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厨房和卫生间,不用再去公共水房排队了。
搬家那天,林素高兴得像个孩子。
她在新家里转来转去,摸摸这儿,看看那儿。
“建军,我们有自己的家了。”
1993年,我们的女儿出生了。
我给她取名叫王念。
林素说,就叫念念吧,思念的念。
我问她思念什么。
她抱着孩子,眼神悠远。
“思念过去,也期盼未来。”
有了孩子,家里的开销更大了。
但日子也更有盼头了。
念念长得很像林素,特别是那双眼睛,又大又亮。
林素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她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但给女儿买东西,从来不含糊。
她教念念识字,背唐诗。
念念很小的时候,就能说出很多我听都没听过的历史故事和典故。
邻居们都羡慕我,说我娶了个有文化的好媳妇。
我也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厂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开始是发不出奖金,后来连工资都开始拖欠。
很多工人都下岗了。
人心惶惶。
我因为是技术骨干,暂时还没事,但也整天提心吊胆。
那段时间,我脾气很暴躁,经常回家就拉着个脸。
林素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给我做好饭,倒好洗脚水。
等我气消了,她才慢慢地开导我。
“建军,厂子不行了,是国家的大趋势,不是你的错。”
“咱们得想别的出路。”
“你的技术这么好,为什么不自己出去闯闯?”
她的话,点醒了我。
是啊,我有一身技术,在哪儿不能吃饭?
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在外面接一些私活。
给一些小作坊加工零件,修理机器。
很辛苦,经常干到半夜。
但看着拿回家的钱,能让老婆孩子过得好一点,我觉得什么都值。
林素也找了份活儿,在一家书店当理货员。
工资不高,但她很喜欢。
她说,每天能看到那么多书,就觉得心里踏实。
我们就这样,相互扶持着,度过了最艰难的那几年。
到2000年的时候,我已经不在机床厂干了。
我和几个以前的工友,凑钱合伙开了一家小小的机械加工厂。
我负责技术,他们负责跑业务。
万事开头难。
我们没资金,没人脉,全靠一股子拼劲和过硬的技术。
那几年,我几乎没在半夜两点前回过家。
林素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无论我多晚回来,她都给我留着一盏灯,一碗热汤。
她说:“你在外面打拼,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
有她在,我心里就觉得稳。
我们的加工厂,从一个小作好,慢慢做大,生意越来越好。
我们买了新房子,大大的三室一厅。
还买了车。
念念也长大了,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我们俩的骄傲。
日子越过越好,我有时候看着这一切,都觉得像在做梦。
我常常想,我王建军何德何能,能娶到林素这么好的媳
妇。
我问过她很多次,后悔吗?
跟着我这个粗人,过了那么多苦日子。
她每次都笑着摇头。
“建军,跟你在一起,我没过过一天苦日子。心里踏实,就不苦。”
对于她的过去,我渐渐不再去想了。
不管她曾经是谁,从哪里来,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现在是我的妻子,是念念的妈妈,是我们这个家的女主人。
这就够了。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平淡幸福地过下去,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
我错了。
命运这个东西,最喜欢在你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给你开一个天大的玩笑。
那是2009年。
我49岁,林素也快45了。
我们的工厂已经颇具规模,在本地也算小有名气。
念念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学的是她喜欢的历史专业。
我们俩都觉得,这辈子,圆满了。
那天是周末,我难得没有应酬,在家休息。
林素在厨房里包饺子,是我最爱吃的酸菜猪肉馅。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屋里暖洋洋的。
一切都那么美好。
门铃响了。
我以为是邻居,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门口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人,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中山装,气度不凡。
另一个,是跟在他身后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像是秘书或者助理。
我不认识他们。
“请问,你们找谁?”我问。
那个老人目光锐利地打量着我,然后越过我,看向屋里。
当他的目光落在厨房门口,看到系着围裙,手上还沾着面粉的林素时,他的身体猛地一震,嘴唇哆嗦着,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念念……顾念……”
他声音不大,但充满了巨大的情感冲击力。
我愣住了。
顾念?谁是顾念?
我回头看林素。
她也愣住了,呆呆地看着门口的老人,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一干二净。
她手里的擀面杖,“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你……你是……是吴伯伯?”林素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哎!哎!是我!念念,我是你吴伯伯啊!”老人激动得老泪纵横,他推开我,几步走到林素面前,想去拉她的手,又不敢。
“孩子,这些年,你都跑哪儿去了啊!我们……我们找你找得好苦啊!”
我彻底懵了。
我站在一边,像个局外人,看着眼前这出我完全看不懂的认亲大戏。
念念?顾念?吴伯伯?
这都什么跟什么?
我的妻子,不是叫林素吗?
“吴伯伯,您……您怎么会找到这儿来?”林素的声音里,带着惊慌和无措。
“找到了,总算找到了……”吴伯伯擦了擦眼泪,目光转向我,“这位是?”
林素这才想起我,她脸色苍白地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却不知道该怎么介绍。
还是我回过神来。
“我是她丈夫,王建军。”我沉声说。
“丈夫?”吴伯伯愣住了,他身后的中年男人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吴伯伯的目光再次落到林素身上,那眼神里,有震惊,有心疼,还有一丝……失望?
我心里很不舒服。
“都别站着了,进屋说吧。”我压下心里的惊涛骇浪,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
我把他们让进客厅。
林素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我给她倒了杯水,她的手一直在抖。
那个吴伯伯,坐下后,就一直盯着林素看,仿佛怎么也看不够。
“像,太像了。”他喃喃自语,“跟你母亲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爸……我爸他……还好吗?”林素终于问出了口。
吴伯伯的脸色一黯,叹了口气。
“你父亲……他三年前,已经走了。”
林素的身体晃了一下,脸色惨白如纸。
“走了?”
“是啊。”吴伯伯眼圈又红了,“他到走,都还在念叨你的名字。他总说,对不起你,是他害了你……”
林素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我坐在旁边,心乱如麻。
父亲?母亲?顾念?
一个个陌生的词汇,砸得我头晕眼花。
我认识了二十年的枕边人,突然变得无比陌生。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吴伯伯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一个我做梦都想不到的故事。
我的妻子,林素,不叫林素。
她叫顾念。
她的父亲,是国内顶尖的史学泰斗,顾承德教授。一个在学术界如雷贯耳的名字。
她的母亲,也是一位著名的昆曲艺术家。
她出生在这样一个书香门第,从小就是天之骄女,聪慧过人,精通诗词歌画。
1989年,因为一些复杂的家庭和政治原因,顾教授为了保护她,也或许是出于一些其他的考量,给她安排了一门婚事,对方是某位高干的子弟。
顾念性格刚烈,不愿意成为家族利益的牺牲品,在婚礼前夕,逃了出来。
顾家动用所有关系寻找她,却杳无音信。
谁也想不到,这位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会一路流浪到我们这个北方的工业小城,更想不到,她会因为一场高烧,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只模糊地记得自己叫“念”,姓氏都忘了。
后来,她给自己取名叫“林素”,大概是潜意识里,向往一种朴素安宁的生活。
吴伯伯是顾教授最得意的门生,也是顾家的世交。这些年,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顾念。
前段时间,他偶然看到一篇关于我们市优秀企业家的报道,上面有我的照片,旁边还附了一张我和林素的合影。
他一眼就认出了顾念。
于是,便找了过来。
故事讲完了。
客厅里一片死寂。
我感觉自己的耳朵在嗡嗡作响,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喘不过气。
我看着身边哭成泪人的妻子。
林素……不,顾念。
二十年了。
我跟她同床共枕了二十年。
我以为我了解她的一切。
她的善良,她的坚韧,她的聪慧,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与我们这个环境格格不入的优雅气质……
原来,一切都有了答案。
她不是上过大学,她从小接受的就是最好的教育。
她不是会过日子,她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她不是天生就喜欢平淡,她是经历了惊涛骇浪后,选择在避风港里栖身。
而我,王建军,就是那个她选中的,最结实,也最无知的避风港。
我心里五味杂陈。
有震惊,有荒谬,还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虽然我知道,她可能不是故意的。
“建军……”林素……不,顾念,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冰凉,“对不起……我……”
我没说话,抽回了手。
我需要静一静。
吴伯伯看出了我们之间的异样。
他叹了口气,对顾念说:“念念,你父亲临终前,给你留下了一笔遗产。还有你母亲留下的那些首饰、字画,都给你留着。你……跟我们回去吧。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
回去?
我心里猛地一抽。
我看向顾念。
她会怎么选?
一边,是她失散了二十年的家,是她原本所属的那个上流社会,是数不清的财富和显赫的地位。
另一边,是我,一个靠卖力气起家的粗人,一个她生命中的意外,和一个我们共同生活了二十年的,充满油烟味的家。
这道选择题,答案似乎显而易见。
顾念擦干眼泪,抬起头,目光在吴伯伯和我之间来回逡巡。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痛苦和挣扎。
良久,她摇了摇头。
“吴伯伯,谢谢您来找我,也谢谢您告诉我这些。”
“但是,我不回去。”
吴伯伯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
“为什么?”吴伯伯急了,“念念,那才是你的家啊!你父亲……他泉下有知,也希望你回去的!”
“不。”顾念的眼神,慢慢变得坚定,“我父亲已经不在了,那个家,早就不是我的家了。”
她转过头,看着我,目光灼灼。
“我的家,在这里。”
她伸出手,再次握住我的手,这次,握得很紧。
“王建军在哪儿,我的家就在哪儿。”
我浑身一震,看着她。
“顾念……”我喉咙发干。
“我叫林素。”她打断我,一字一句地说,“二十年前,顾念就已经死了。活下来的,是王建军的妻子,林素。”
“这二十年,我过的,才是我想要的生活。踏实,安宁,有爱我的丈夫,有我爱的女儿。我不想失去这一切。”
她看着吴伯伯,眼神里带着恳求。
“吴伯伯,请您成全我。也请您,不要再来打扰我们的生活。”
吴伯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看着顾念决绝的眼神,最终化为一声长长的叹息。
“痴儿,痴儿啊……”
他站起身,佝偻的背影显得有些落寞。
“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也不再强求。你父亲留下的东西,我会派人给你送过来。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他带着那个中年男人,离开了。
门关上的那一刻,屋里又恢复了安静。
只剩下我和她。
还有一地的心情碎片。
她还紧紧抓着我的手,手心全是汗。
我能感觉到,她很紧张,很怕我推开她。
我看着她,这个我爱了二十年的女人。
我心里乱糟糟的。
我该生气吗?
气她瞒了我二十年?
可她当年失去了记忆,后来想起来了,又怎么开口?
告诉她那个穷得叮当响,为了她跟人打架的丈夫,自己其实是个千金大小姐?
那是看得起他,还是在羞辱他?
我王建军,虽然是个粗人,但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我该高兴吗?
高兴我老婆原来是个“贵族”?
我呸。
我王建军要是靠老婆的出身来长脸,那我这辈子就白活了。
我爱的,是那个在寒冷的冬夜,给我暖被窝的林素。
是那个在我失意时,默默陪着我的林素。
是那个为我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林素。
不是什么史学泰斗的女儿,顾念。
我想了很久。
然后,我反手握住了她的手。
“饺子……还没包完吧?”我说。
她愣住了,眼泪又一次涌了上来。
“嗯。”她重重地点头,声音哽咽。
“那还愣着干什么?”我把她从沙发上拉起来,“我饿了,想吃酸菜猪肉馅的。”
她破涕为笑。
“好,我这就去包。”
我们俩一起走进厨房。
她继续擀皮,我开始笨拙地学着包饺子。
阳光依旧,岁月静好。
仿佛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认亲,只是一场幻梦。
我们谁都没有再提“顾念”,也没有再提“吴伯伯”。
有些事,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晚上,念念从北京打电话回来。
林素接的电话,跟女儿聊着家常,语气温柔,跟平时一模一样。
挂了电话,她看着我,欲言又止。
“想跟孩子说?”我问。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就先别说。”我说,“等她放假回来,我们一家人,坐下来,好好说。”
“建军,”她靠在我的肩膀上,“你会不会觉得……委屈?”
“委屈什么?”我不解。
“我……我的身份……跟你……”
“停。”我打断她,“我王建军这辈子,最不委屈的事,就是娶了你。”
“管你是林素还是顾念,你都是我媳妇,是念念她妈。这就够了。”
她把头埋在我的怀里,肩膀微微耸动。
我抱着她,就像二十年前,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我把她从垃圾堆里抱回来一样。
我的女人,不管她是谁,这辈子,我都护定了。
后来,吴伯伯派人送来了很多东西。
几大箱子的书,一些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字画古玩,还有一个存折,上面的数字,我数了好几遍。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林素把那些东西都收了起来,锁在书房里。
存折,她交给了我。
“建军,这些钱,你拿着。我们厂子不是想扩大生产线吗?正好用得上。”
我把存折推了回去。
“这是你爸留给你的,你自己收着。”我说,“我们厂的事,我自己想办法。我王建军,还不用靠老丈人的遗产。”
她看着我,笑了。
那笑容,跟二十年前,她第一次为我做饭时,一模一样。
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只是,我们之间,有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林素的话,比以前多了一些。
她会跟我讲一些她小时候的趣事,讲她父亲怎么教她读书,母亲怎么教她唱戏。
她讲的时候,眼神里有怀念,但没有悲伤。
我知道,她在慢慢地,与自己的过去和解。
而我,就当一个最好的听众。
我还是习惯叫她林素。
偶尔,在她给我讲那些遥远的往事时,我会开玩笑地叫她一声“顾大小姐”。
她会嗔怪地白我一眼,然后笑得比谁都开心。
2010年春节,念念回来了。
我们一家三口,第一次,完整地谈起了这件事。
念念听完,震惊了很久。
然后,她抱着她妈妈,哭了。
“妈,你受苦了。”
这个懂事的孩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嫌弃或者抱怨,只有对母亲的心疼。
“不苦。”林素抚摸着女儿的头发,“有你,有你爸,妈这辈子,值了。”
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聊了很久很久。
我跟女儿说:“念念,你要记住。你妈,首先是林素,然后才是顾念。我们这个家,姓王,不姓顾。”
女儿重重地点头。
“爸,我懂。”
从那以后,我们家,再也没有秘密。
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生活。
我每天去厂里忙碌,林素在家里看看书,研究研究菜谱,或者去她喜欢的书店做义工。
我们还是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斗嘴。
我还是会在她生日的时候,忘了买礼物,被她数落半天。
她还是会在我喝多了之后,一边骂我,一边给我熬醒酒汤。
日子平淡如水,但每一滴,都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看着身边熟睡的她,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
我王建军,一个没文化的大老粗。
居然娶了一个大家闺秀。
而且,一过,就是一辈子。
我想,这就是缘分吧。
是缘分,让我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没有选择转身走开。
也是缘分,让她在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之后,选择了我这个并不完美的男人,作为她后半生的依靠。
我很庆幸。
庆幸我当年的那一念之善。
也庆幸她后来的不离不弃。
所谓爱情,所谓婚姻,不就是这样吗?
不是看你拥有什么,而是看你们一起经历了什么。
我们一起经历过贫穷,经历过苦难,经历过流言蜚语,也一起迎来了富足和安宁。
我们的生命,早已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她是谁,不重要。
我是谁,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们是谁。
我们是夫妻,是爱人,是彼此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
这就够了。
来源:安然寻书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