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二师兄”引发的侵权纠纷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30 15:09 1

摘要: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通过诉中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因人身损害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被告更是在调解现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赔偿款项,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通过诉中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因人身损害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被告更是在调解现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赔偿款项,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二师兄”引发医疗纠纷

2024年8月16日,原告邬某去被告鄂尔多斯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的屠宰场买猪肉,原告进入猪圈选好猪后,屠宰场的员工把猪拉到生产车间屠宰,突然一头猪受到惊吓,横冲直撞跑到猪圈门口,撞到原告左腿。经鉴定,邬某构成十级伤残,其家属多次与鄂尔多斯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白某协商赔偿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邬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52658.41元。案件受理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原告坚持要求高额赔偿,被告则认为原告存在过错,拒绝承担全部责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精准把脉促解纷

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贾慧娟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多次耐心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指出其行为的过错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原告的实际损失和被告的经济能力,引导双方理性协商赔偿金额。

“冲突发生后,双方都承受了较大的身心压力,如果继续对簿公堂,不仅耗费时间精力,更可能激化矛盾。”法官的劝导让双方态度逐渐缓和。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鄂尔多斯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35000元,并当庭履行付款义务。

被告当场履行终圆满

“今天,我们能在这里握手言和,多亏了法官的耐心调解!”在调解协议签署现场,被告白某当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并主动向邬某致歉。原告邬某接过款项后,紧握白某的手表示谅解:“因为一头猪引发了这一系列的事儿,其实谁也不能预见也不想看到,事情能这样解决,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为巩固调解成果,法官还向双方发放了《民法典》普法手册,并就如何避免类似冲突提出建议。原告邬某上午拿到案件款后,下午便马不停蹄地向承办法官贾慧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东胜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东胜区法院通过完善各类调解机制、引入特邀调解员、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调解等方式,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通过法律与情理的融合,让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我们将继续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白千里)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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