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后台总收到留言,说到手的加班费莫名变少了。有人月薪8000,公司却按3000的基本工资算加班费,周末加班一天只给两百多;还有人发现,工资里的绩效津贴、岗位补贴全被公司排除在计算基数外。不少人以为是自己算错了,其实是掉进了公司的基数套路里。
最近后台总收到留言,说到手的加班费莫名变少了。有人月薪8000,公司却按3000的基本工资算加班费,周末加班一天只给两百多;还有人发现,工资里的绩效津贴、岗位补贴全被公司排除在计算基数外。不少人以为是自己算错了,其实是掉进了公司的基数套路里。
2025年不管是法定节假日调整,还是司法实践中的裁判标准,都对加班费有了更明确的说法。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些新规讲透,教你算清自己该拿多少加班费,遇到公司耍花样时怎么维权,每个打工人都该把这篇存好。
先搞懂最核心的问题:加班费到底该按什么基数算?这直接决定了你能拿多少钱,也是公司最容易动手脚的地方。
2025年最新的执行标准很明确: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你岗位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简单说就是每月能稳定拿到手的那部分收入。像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夏季高温津贴这些特殊情况才发的钱,不算在内,但固定发放的职务津贴、绩效奖金必须算进去。
这里要戳破公司最常用的三个套路。第一个是拆分工资结构,就像上海那家汽车配件公司,把员工月薪拆成基本工资2500、职务津贴600、绩效奖金2750,然后只按基本工资算加班费。更过分的是,公司每年还故意调高基本工资、调低绩效奖金,实际总收入没变,就是为了压低加班费基数。最后法院判公司补了近6万加班费,明确这种拆分就是违法。
第二个套路是合同虚假约定。有些公司会在劳动合同里写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基数,很多人签字时没在意。这里要明确:如果约定的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2000,约定按3000算,这是合法的;但要是约定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或者像刚才那样故意拆分后只算一部分,就算签了字也没用,约定直接无效。
第三个套路是包薪制陷阱。有些公司说月薪包含加班费,但实际上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都没给够。新规明确,就算是包薪制,公司也得先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加班费还得单独足额发放,不能混为一谈。
搞懂基数,接下来就能自己算清加班费了。先记住三个核心比例:工作日加班给150%,休息日加班给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给300%。这里有个关键区别: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给钱,补休也不能替代;但休息日加班,公司可以选补休或者给钱,二选一就行。
2025年法定节假日有了新变化,除夕新增为法定假日,比如春节8天假里,除夕到初三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得给3倍工资;后面4天是休息日,要么补休要么给2倍工资。10月更典型,1日、2日、3日和6日是法定节假日,这4天加班拿3倍工资;4日、5日、7日、8日是休息日,加班拿2倍工资或补休。
给大家举个真实例子,更方便理解。假设在上海工作,月薪8000,其中基本工资3000、岗位津贴2000、固定绩效3000,公司之前只按3000算基数,现在按新规该怎么算?
首先确定正确基数:3000+2000+3000=8000元。按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日工资就是8000÷21.75≈367.8元,小时工资是367.8÷8≈45.98元。
如果工作日加班2小时,加班费就是45.98×2×150%≈137.9元;周末加班1天,加班费是367.8×200%≈735.6元;要是春节除夕加班1天,就能拿367.8×300%≈1103.4元。
而按公司之前的算法,基数3000,日工资才137.9元,周末加班一天只能拿275.8元,差了将近500元。要是每个月都加班,一年下来少拿的钱可不是小数目。
算清楚自己该拿多少,要是发现公司给少了,别慌,按这四步维权准没错,关键是证据要留足。
第一步,先内部协商。拿着自己算好的加班费明细去找HR,明确告诉他新规要求按全额工资算基数,把上海那个补了6万加班费的案例提一下,很多公司不想闹大,会主动补足差额。这一步最省时间,能私下解决最好。
第二步,固定关键证据。要是协商不成,就得准备维权材料了。必须有的三类证据:一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比如劳动合同、工牌、社保缴纳记录;二是证明加班事实的,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群里的加班安排,哪怕是和领导的聊天记录也行;三是证明工资标准的,工资条、银行流水一定要存好,流水里能清楚看到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总额,这是确定基数的关键。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带着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填个投诉表说明情况。监察部门会出面督促公司整改,很多公司在这一步就会妥协,毕竟要接受监管检查。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投诉没解决,就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准备好的证据。这里要提醒一句,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只要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欠了多久都能要回来,像之前那个案例,7年的加班费差额都补上了。仲裁结果出来后,要是公司不执行,还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再强调几个容易踩的坑。有人觉得公司给发了过节礼品,加班费就可以不给了,这是错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必须给现金,礼品、购物卡都不能替代。还有人加班没打卡,就以为拿不到加班费,其实工作记录、同事证言、完成的工作成果,都能作为加班证据。
另外要注意,不同公司的计薪天数可能不一样,双休的公司通常按22天计薪,单休的可能按27天,但这只影响日常工资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全国统一的,不会因为单休双休有变化。
说到底,加班费不是公司给的福利,是法律规定的报酬,每一分都是打工人应得的。2025年这些新规和案例,就是给咱们打工人的保护伞,再也不用被公司的套路牵着走。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有没有遇到过公司调低加班费基数的情况?是怎么解决的?如果自己算出来公司少给了加班费,会选择协商还是直接维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给更多人提个醒。
来源:聪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