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男子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救人,后来把救人视频分享在网上,没想到却被落水女子举报,说什么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文|朝阳山客
编辑|朝阳山客
男子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救人,后来把救人视频分享在网上,没想到却被落水女子举报,说什么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救人的时候,男子丢了东西,脚也受了伤,不仅没有得到一丝补偿,反而被举报,这实在太让人心寒了。
10月14日晚上,浙江杭州运河边,一声急促的落水声打破了宁静。
一名女子不慎掉入河中,在水中奋力挣扎,情况十分危急,岸边的路人虽然焦急,但大多不会游泳,一时束手无策。
此时,路过的高先生听到了动静,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踢掉脚上的拖鞋,沿着好心人扔下的绳子,纵身跳入了冰凉刺骨的河水中。
河底布满了尖锐的碎石,每踩一步都钻心地疼,但高先生顾不得这些,一心只想尽快把人救上来。
他奋力游到女子身边,最终成功将其托举上岸。
救人之后,高先生才发现自己脚底被割伤多处,随身佩戴的价值800多元的耳机也在忙乱中丢失了。
他默默独自前往医院处理伤口、自费打了破伤风针,而被救女子在简单道谢后便离开了。
这是高先生人生中第一次救人,内心充满了自豪。
第二天,他在网上看到了路人拍摄的自己救人的视频,便想将这份珍贵的经历记录下来,分享到自己的社交账号上。
用他的话说:“我是第一次救人,就想把视频发到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夸我。”
这其实是人之常情,谁都希望自己的善行能得到认可和鼓励。
然而,事情的走向急转直下。
视频发布后不久,那位被救的女子就联系上高先生,要求他删除视频,高先生还在犹豫和沟通时,平台的下架通知就到了。
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了举报,高先生之所以确定是女子本人举报,是因为平台举报机制需要上传本人身份证信息。
这让他感到无比心寒:“对方不留半点情面,真的太寒心了。”
确实,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对方,自己丢了东西还受了伤,对方没有给一分钱补偿就算了,还过来举报什么“肖像权”,实在太离谱了。
为了自证清白,高先生将视频重新打码后再次发布,他强调:“我要证明我的清白,我没有侵犯她肖像权。我传播的只是正能量,没有任何其他目的。”
令他欣慰的是,尽管有少数质疑的声音,但更多网友给予了他支持和表扬。
高先生也表示,虽然这次经历让他难受,但“下次该出手还出手”,他的善良和勇气并未因此熄灭。
后来,这件事也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
对高先生而言,他冒着危险、忍受伤痛、蒙受损失救人,是毫无疑问的义举。
他分享视频的初衷,是记录和寻求精神上的肯定,这并不过分,做好事不留名是高尚品德,但做了好事希望被表扬,也是正常的人性。
被救者如此“不留情面”的举报,如同一盆冷水,浇凉了热心肠,这不禁让人担忧,如果善行换来的不是感谢而是苛责,未来还有多少人愿意挺身而出?
对被救女子而言,她或许有不愿公开的苦衷,担心自己被认出来,影响正常生活。
这种对个人隐私的担忧可以理解,但是,处理方式却有待商榷。
相比于直接、冰冷的举报,她完全可以在表达感激之后,与恩人好好沟通,说明自己的难处,请求对方协助打码或删除,而不是无情的投诉。
如果非要说什么“肖像权”,那高先生为救人所受的身体伤害和财物损失,作为受益方的被救女子,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呢?
这起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农夫与蛇”的故事,还有前不久“秦岭遇难者家属起诉救援队”的事件。
救人反被责难,这就是现在做好事的尴尬之处。
还是希望被救女子能真诚地向高先生道一声感谢,化解这场风波,也希望每一次舍己救人的勇气都能得到全社会的掌声,而不是随意指责。
只有这样,在他人需要帮助时,才会有更多像高先生一样的人,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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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客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