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于9月11日启动,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体是“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食品安全防线,是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更是检察机关守护的重要领域。
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于9月11日启动,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体是“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食品安全防线,是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更是检察机关守护的重要领域。
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这些行为,碰不得!
严禁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生产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一旦触碰,你将面对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更可能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需注意:
(1)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正规平台,充分了解商品品牌、成分、口碑评价等,如遭受欺诈要及时保存证据、依法投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购买减肥、补肾食品时要谨慎辨识,特别是对宣传能够快速减肥、补肾有奇效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尤其需警惕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以个人账号宣传、销售的减肥、补肾产品,切勿因盲目追求相应效果而忽视对产品安全的关注。
生产、销售者要牢记:
要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强化法律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坚决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坚决不能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
法律为安全兜底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来源:崆峒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