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两个男人,一个穿着挺括的军装,肩章在午后阳光下闪着金光,眉眼冷峻得像座冰山。另一个西装革履,手腕上的表盘反射出商业精英特有的精明,嘴角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那两个男人,一个穿着挺括的军装,肩章在午后阳光下闪着金光,眉眼冷峻得像座冰山。另一个西装革履,手腕上的表盘反射出商业精英特有的精明,嘴角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沈怀,叶京成。
他们是我两辈子的丈夫,也是两辈子都爱上我堂姐叶澜的男人。
现在,他们并肩站在我这间堆满破烂瓷器的小院门口,像两尊格格不入的门神。
我放下手里正在调和生漆的木勺,漆的腥甜气味弥漫在空气里,有点呛人。我看着他们,心里头那片曾经翻江倒海的汪洋,此刻平静得像一口古井,连一丝涟漪都懒得泛起。
上辈子,我嫁给沈怀,陪他从一个普通军官走到人人敬仰的沈首长。我为他操持家务,孝敬父母,却在他功成名就时,亲眼看到他把那枚我外婆传下来的、本该给我的玉佩,戴在了叶澜的脖子上。他看她的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我死在了一个冰冷的雨夜,心如死灰。
重活一世,我避开了沈怀,嫁给了当时还一穷二白的叶京成。我用上辈子的记忆,帮他抓住每一个风口,陪他从一个小摊贩,变成了名震一方的叶首富。可财富并没能留住他的心。在他公司的庆功宴上,叶澜穿着耀眼的礼服,挽着他的手臂,笑靥如花地接受所有人的祝福。而我,这个名正言顺的叶夫人,却像个笑话一样,被挤在人群之外。那一世,我选择了离婚,净身出户,最后在一间小小的修复室里,守着一堆残破的古董,了此残生。
两辈子,像两场荒唐的戏,我都是那个尽职尽责的女主角,却总在落幕前,被同一个女配角抢走了所有的光环和爱情。
我以为我会恨,会怨,会不甘。
可当第三次睁开眼,回到这一切尚未开始的十八岁时,我闻着外婆房间里独有的、老樟木混合着草药的香气,听着窗外熟悉的蝉鸣,心里只剩下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
就像一个走了很久很久夜路的人,忽然不想再追逐任何远方的灯火了。
于是,我推掉了和沈家的相亲,放弃了去南方闯荡的机会,安安分分地留在了外婆身边,学起了那门老掉牙的、几乎没人愿意碰的手艺——金缮修复。
我以为,只要我不再选择他们,不再踏入那两条早已预知结局的路,我们之间就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可他们还是找来了。
沈怀的声音低沉,带着军人特有的命令感:“叶晴,跟我回去,我们两家的婚约不能就这么算了。”
叶京成往前一步,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强势:“晴晴,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别闹了,外面辛苦,我接你回家。”
他们一个说的是“婚约”,一个说的是“回家”,仿佛我天生就该是他们中的某一个人的附属品。
我擦了擦手,慢悠悠地走到院门口,隔着一道半人高的木栅栏看着他们。
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也把我自己的影子,映得清晰而独立。
我笑了笑,很轻,也很淡。
“你们走吧。”我说,“沈首长也好,叶首富也罢,都跟我没什么关系了。”
“我这辈子,谁都不要了。”
第一章 一碗藕粉
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窗外的老槐树上,知了已经开始扯着嗓子,一声接一声,把夏天搅得又闷又长。
空气里飘着一股淡淡的甜香,是外婆在小厨房里熬藕粉的味道。
我躺在硬板床上,身上盖着一条洗得发白的旧棉布被单,被角上还用红线绣着一朵小小的迎春花,针脚细密,是外婆的手艺。
一切都真实得不像话。
我不是应该在那个堆满化学试剂的修复室里,因为长期接触有害物质,身体衰竭而死吗?
我撑着身子坐起来,环顾这间小小的卧室。掉了漆的木头窗框,糊着报纸的墙壁,还有那张我睡了十几年的小书桌,桌角上还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早”字。
这是我十八岁时的房间。
“晴晴,醒啦?”外婆端着一个青花瓷碗走进来,碗里是晶莹剔M透的藕粉,上面撒了几粒红色的干桂花。
“快趁热吃了,一大早就过来念叨,说今天有顶要紧的事,让你穿得体面点。”
我接过碗,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暖意一直渗进心里。我舀了一勺藕粉放进嘴里,清甜滑润,还是记忆里那个味道。
“外婆,”我低声喊了一句,眼眶有点发热。
“哎,怎么了这是?”外婆在我床边坐下,用她那双布满老茧却异常温暖的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是不是哪里不舒坦?”
我摇摇头,把眼泪憋了回去。
两辈子了,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外婆。
上辈子,我嫁给沈怀远走他乡,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着。第二世,我忙着帮叶京成打拼事业,等我想起回来看看时,老宅已经人去楼空。
外婆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会因为我难过而心疼,会因为我高兴而开怀的人。可我,却一次又一次地弄丢了她。
“我没事,”我吸了吸鼻子,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笑容,“就是做了个噩梦。”
“傻孩子,梦都是反的。”外婆拍了拍我的手,眼神里满是慈爱。
这时,我妈张桂芬风风火火地从外面闯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一条崭新的连衣裙。
“哎哟我的小祖宗,可算醒了!快起来,把这条裙子换上,沈家的人马上就要来了!”她一边说,一边把裙子往我身上比划,“这可是我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料子,就为了今天给你长脸!”
沈家。
这两个字像一根针,轻轻地扎在我心上。
我妈口中的沈家,就是沈怀的家。今天这场所谓的“见面”,其实就是变相的相亲,是两家大人为我和沈怀订下婚约的开端。
上辈子的今天,我穿着这条裙子,羞涩又期待地坐在沈怀面前,听着大人们谈论我们的未来。那时的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
可现在,我只觉得那一切像一场精心编排的笑话。
“妈,”我放下手里的碗,语气平静地开口,“我不去。”
张桂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去见沈家的人,”我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晰无比,“那门亲事,我不答应。”
“叶晴!你是不是睡糊涂了!”我妈的嗓门一下子拔高了,尖锐得刺耳,“你知道沈家是什么人家吗?沈怀那孩子有多优秀吗?多少姑娘排着队想嫁进他们家,你倒好,还给我拿乔!”
“那是别人的福气,不是我的。”我掀开被子下床,走到衣柜前,拿出自己那件洗得发白的白棉布衬衫和蓝裤子。
“你……你这是要干什么?存心气死我是不是!”张桂芬气得直跺脚,“这事由不得你!你爸早就跟沈伯伯说好了!”
“那就让他去跟沈伯伯说,他女儿配不上沈家的好儿子。”我面无表情地换上衣服,把那条崭新的连衣裙推到一边。
那条裙子,后来被叶澜借去穿了。她说她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舞会,沈怀也会去。再后来,那条裙子就再也没还回来。
“你这个死丫头!反了你了!”张桂芬气得扬手就要打我。
“桂芬!”外婆站了起来,挡在我身前,抓住了我妈的手腕。
“妈,您别管!这孩子今天就是欠教训!”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外婆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你让她自己说,为什么不想去。”
我妈愣住了,外婆在家里的威望很高,连我爸都得敬她三分。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我妈通红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妈,我不想嫁人。我想跟着外婆,学修东西。”
“修东西?修那些破铜烂铁?”张桂芬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叶晴,你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放着好好的首长夫人不当,要去当个修破烂的?你图什么啊!”
图什么?
我图一个安稳,图一个清净,图一个不会被人背叛、不会心碎成渣的人生。
图我这辈子,能为自己活一次。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走到外婆身边,轻声说:“外婆,您还愿意教我吗?”
外婆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光。她端详了我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会拒绝。
然后,她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只要你想学,外婆就教。”
那一刻,我心里那块悬了两辈子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妈看着我们祖孙俩,气得浑身发抖,最后指着我的鼻子,撂下一句狠话:“行!叶晴,你长本事了!这事我不管了,我看你以后怎么哭!”
说完,她抓起那条连衣裙,摔门而去。
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剩下窗外的蝉鸣,不知疲倦地叫着。
外婆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把那个我没吃完的藕粉碗端了出去。
我知道,一场家庭风暴,才刚刚开始。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像前两世那样,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家庭的期望,委屈自己,去走那条明知是绝路的路。
我的人生,从这碗藕粉开始,要换一种活法了。
第二章 老宅旧物
我妈说到做到,真就撒手不管了。接下来的一整天,她都没再踏进我房间一步,连午饭和晚饭都是外婆给我端进来的。
我爸叶建国傍晚回来了一趟,在堂屋里跟我妈大吵了一架。我隔着门板,都能听到他压抑着怒火的咆哮和茶杯摔碎的脆响。
“慈母多败儿!你看看你惯出来的的好女儿!”
“现在说我惯了?当初是谁夸晴晴懂事听话的?这事你也有责任!”
“我不管!我叶建国的脸,不能让她给丢尽了!明天,绑我也要把她绑到沈家去赔罪!”
……
我靠在门后,静静地听着。心里没有恐惧,也没有愤怒,只有一种麻木的平静。
他们不懂。
他们永远不会懂,我为什么宁愿放弃那条在他们看来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而去选择一条无人问津的羊肠小道。
第二天一早,我爸还没来得及实施他“绑人”的计划,我就跟着外婆,钻进了后院那间尘封已久的储藏室。
这间储藏室,是我外公还在世时,用来修复古董字画和瓷器的工作间。外公去世后,外婆就把这里锁了起来,十几年没再打开过。
钥匙插进锁孔,发出一声艰涩的“咔哒”声,仿佛转动了时间的齿轮。
门被推开,一股混合着尘土、霉味和松节油的复杂气味扑面而来。阳光从门缝里挤进来,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无数尘埃。
房间不大,靠墙立着几个多宝格,上面零零散散地放着一些缺了口、裂了缝的瓶瓶罐罐。一张宽大的工作台占据了房间的中心,上面蒙着厚厚一层灰,散落着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工具。
“都十几年没动过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外婆用袖子捂着口鼻,声音有些发闷。
我走进去,指尖轻轻拂过一张落满灰尘的木凳,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坐的地方。那时候,我总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外公用那些神奇的工具,把一件件破碎的瓷器,变得完好如初。
外公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他摆弄那些瓶瓶罐罐时,眼神里总有一种专注而温柔的光。
他说,万物皆有灵,器物用久了,就有了人的情感和记忆。修复一件器物,不仅仅是把它拼凑完整,更是在修补一段岁月,一种念想。
“惜物,更是惜心。”
这是外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年幼的我似懂非懂,只觉得那些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的碎片,在外公手里,能重新开出花来。
“外婆,我想学金缮。”我看着那些残破的瓷器,轻声说道。
金缮,是用大漆、金粉等天然材料,修复瓷器的一种工艺。它不仅能让器物恢复使用功能,更会用醒目的金色线条,去坦然接受并美化那份残缺。
不遮掩,不伪装,坦然面对破碎,并赋予其新的生命和美感。
这像极了我现在的心境。
我的人生已经破碎过两次,我不想再假装它完美无缺。我只想用自己的手,把那些裂痕,变成我独一无二的勋章。
外婆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些欣慰,又有些担忧。
“那可是个苦差事,没几个年轻人愿意学了。又脏又累,还赚不到什么钱。”
“我不怕苦,”我摇摇头,“我只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
外婆没再说话,只是从墙角的一个木箱里,翻出了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递给我。
“穿上吧,生漆沾到身上,会起疹子的。”
我接过工作服,把它套在身上。衣服很大,带着一股樟脑丸的味道,却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就在我们祖孙俩准备开始清理工作间时,院门口传来了一阵喧闹声。
是我二婶,王秀兰,带着她的宝贝女儿叶澜来了。
“大姐!妈!你们怎么在这灰扑扑的屋子里待着?”王秀란人还没到,尖细的嗓门就先传了进来。
她拉着叶澜,一脸嫌弃地站在门口,用手帕捂着鼻子,仿佛里面的空气有毒。
叶澜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皮肤雪白,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她怯生生地跟在王秀兰身后,一双眼睛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我。
“晴晴姐,你这是……?”她的声音柔柔弱弱的,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关心。
上辈子,就是这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骗过了所有人,也包括我。
“准备学点手艺,以后好有口饭吃。”我淡淡地回答,没看她,自顾自地用抹布擦拭着工作台上的灰尘。
“学手艺?”王秀兰夸张地笑了起来,“晴晴,你可别想不开啊。女孩子家家的,学什么手艺?嫁个好人家比什么都强!你看看你,放着沈家那么好的亲事不要,非要在这里跟一堆破烂打交道,你让你爸妈的脸往哪儿搁?”
“二婶,这是我的事,就不劳您费心了。”我头也不抬地说道。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我是你长辈,关心你还错了?”王秀兰被我噎了一下,脸色有些难看。
“姐姐,你别生二婶的气,她也是为你好。”叶澜走上前来,亲热地想挽我的胳膊,被我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她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很快就恢复了那副温柔无害的表情。
“沈家那边的确是门好亲事,沈怀哥人又好,又有本事。姐姐,你是不是跟他有什么误会啊?要不,我帮你去解释解释?”
看,多会说话。
三言两语,就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冰雪聪明、善解人意的妹妹的位置上。既显示了她和沈怀的“熟稔”,又衬托出我的“不懂事”。
可惜,我已经不是那个会被她几句好话就哄得团团转的傻瓜了。
我直起身,看着她,眼神平静无波。
“不用了。既然你觉得他那么好,这门亲事,不如就让给你吧。”
我说得云淡风轻,却像一颗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
叶澜的脸“刷”地一下白了,连王秀兰都愣住了。
她们大概没想到,一向温顺懦弱的我,会说出这样的话。
“姐姐,你……你怎么能这么说……”叶澜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掉不掉的样子,我见犹怜。
“我说的是实话。”我看着她,一字一顿,“我对沈怀没兴趣,这门亲事,谁想要,谁就拿去。我不争,也不抢。”
说完,我不再理会她们,转身对外婆说:“外婆,我们开始吧。”
外婆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了点头,开始整理那些散落的工具。
王秀兰和叶澜站在门口,像两只被掐住了脖子的鸡,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最后,王秀兰拉着泫然欲泣的叶澜,恨恨地跺了跺脚,转身走了。
临走前,我听到她压低声音对叶澜说:“你看看她那副德行!不知好歹!澜澜你放心,这么好的机会,她不要,我们要!妈一定帮你把这门亲事争过来!”
声音不大,却一字不落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握着抹布的手紧了紧,然后又缓缓松开。
争吧,抢吧。
这辈子,你们想要的,我全都给你们。
我只要我这方寸之间的安宁,和我手里这些残破而真实的旧物。
第三章 退婚风波
我拒绝与沈家见面的事,像一阵风,很快就在我们这个不大的家属院里传开了。
一时间,众说纷纭。
有人说我恃宠而骄,不知好歹,放着金龟婿不要。
也有人说我脑子出了问题,好好的城里姑娘不做,非要去当个不入流的匠人。
我爸叶建国觉得脸面丢尽,连着好几天没跟我说一句话,在家摔摔打打,指桑骂槐。我妈张桂芬则是一见到我就唉声叹气,眼圈红了又红。
整个家里的气压,低得让人喘不过气。
我二婶王秀兰倒是活跃得很,天天往沈家跑,不是送自己做的点心,就是拉着叶澜去嘘寒问暖。整个院子的人都看出来了,她这是铆足了劲,想让自己的女儿顶替我的位置。
对于这一切,我置若罔闻。
我每天一早就钻进后院的工作间,跟着外婆从最基础的磨生漆、调漆泥开始学起。
修复是门极其考验耐心的活儿。光是清理一个碎成十几片的瓷碗,就花了我整整两天时间。那些碎片边缘锋利,一不小心就会划破手指。我的手上,很快就添了好几道新口子。
但我不觉得苦。
每当我沉浸其中,用小刷子一点点清理掉碎片上的污垢,用特制的胶水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拼接起来时,我内心的焦躁和不安,就会被一点点抚平。
这个过程,像是一种修行。
这天下午,我正在院子里用砂纸打磨一件拼接好的笔洗,院门口忽然传来一阵稳健的脚步声。
我抬头一看,心跳漏了一拍。
是沈怀。
他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常服,身姿笔挺,像一棵小白杨。他没带任何人,就那么一个人,静静地站在栅栏外。
午后的阳光落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给他冷硬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不得不承认,他有一副极好的皮囊。上辈子,我就是被这副皮囊和那身军装所代表的荣耀,迷了心窍。
他也在看我,目光里带着审视和不解。他的视线从我穿着的蓝色工作服,落到我沾满灰尘和漆点的手上,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叶晴。”他开口,声音像他的人一样,沉稳,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
我放下手里的砂纸,站起身,平静地回望他:“沈营长,有事吗?”
我的称呼让他愣了一下。以前,我总是怯生生地跟在叶澜后面,喊他“沈怀哥”。
“我听我妈说,你不愿意见我。”他开门见山,没有丝毫拐弯抹角。
“是的。”我坦然承认。
“为什么?”他追问,眼神锐利,像是在审问犯人,“是我们沈家有什么地方让你不满意,还是……我个人有什么问题?”
“都不是。”我摇摇头,“沈家很好,你也很优秀。是我自己的问题。”
“什么问题?”
我沉默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向他解释这匪夷所思的两辈子。
最后,我只能说:“我不想过那种相夫教子的生活。我想做点自己的事,靠自己的手艺吃饭。”
我指了指工作台上那些瓶瓶罐罐,还有那件被我打磨了一半的笔洗。
沈怀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显然无法理解我的选择。在他那种传统的认知里,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嫁一个好男人,然后在家操持家务,支持丈夫的事业。
“这些……就是你想做的事?”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视,“摆弄这些破烂?”
“在我眼里,它们不是破烂。”我认真地纠正他,“它们是历史的碎片,是别人珍爱的记忆。能让它们重新完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他沉默了,似乎在消化我的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新开口,语气缓和了一些:“叶晴,我承认,你的想法很……特别。但是,这跟你嫁进我们沈家,并不冲突。你如果喜欢,婚后可以继续做这些,我不会干涉你。”
他以为这是一种恩赐,一种宽容。
可我听了,只觉得可笑。
上辈子,他也说过类似的话。可当我真的嫁过去,他却以“首长夫人应该有更体面的爱好”为由,让我放弃了所有我喜欢的东西。我的世界,最后只剩下他,和那个冰冷空旷的家。
“不必了。”我轻轻摇头,“道不同,不相为谋。沈营长,我们不合适。”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如此决绝地拒绝他。
沈怀的脸色沉了下来。他大概从未被一个女孩子这样当面拒绝过,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叶晴,你是不是听了什么闲言碎语?”他忽然问,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是关于叶澜的?”
我心里一动。看来,叶澜在他面前,没少耍那些小聪明。
“这跟别人没关系。”我说,“这是我自己的决定。”
“好,很好。”他点点头,眼神里掠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像是失望,又像是……恼怒。
“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也不强求。我们沈家的男人,还没到需要强迫一个女人结婚的地步。”
他转身,迈开长腿,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知道,我和他之间,这辈子算是彻底了断了。
心里没有半分不舍,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可我没想到,这场退婚风波,并没有就此平息。
第二天,沈怀的母亲,周阿姨,亲自带着礼物上了门。她没有指责我,反而拉着我的手,苦口婆心地劝了我一个多小时,核心思想就是女孩子不要太任性,错过了沈怀这么好的对象,以后会后悔一辈子。
我爸妈在一旁,一个劲儿地赔礼道歉,恨不得当场替我跪下。
我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周阿姨,对不起,辜负了您的好意。”
周阿姨最终失望地走了。
她走后,我爸气得抄起墙角的鸡毛掸子就要抽我。
“我打死你这个不孝女!我们叶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鸡毛掸子最终没有落在我身上,被外婆用身体挡住了。
“建国!”外婆的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严厉,“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妈,今天就谁也别动晴晴一根手指头!”
我爸愣住了,举着鸡毛掸子,手在发抖。
那天晚上,外婆把我叫到她房间,从一个上了锁的木箱里,拿出了一个布包。
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套完整的金缮工具,还有几本泛黄的、用毛笔字写满心得的册子。
“这是你外公留下的东西,”外婆把布包推到我面前,“他说,我们这门手艺,传内不传外,传女不传男。本来,是想等我百年之后再交给你的。现在看来,是时候了。”
她顿了顿,看着我,眼神郑重。
“晴晴,你选了这条路,就要好好走下去。别怕,也别后悔。外婆在一天,就护你一天。”
我抱着那个沉甸甸的布包,眼泪再也忍不住,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我有了我的手艺,有了外婆的支持。
这就够了。
第四章 指尖生花
退婚的风波,最终以沈家收回了当初的信物而告终。
我爸气得好几天没回家,我妈则是天天以泪洗面。二婶王秀兰一家,成了我们家最大的“笑话”来源,她逢人便说我不知天高地厚,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叶澜倒是没再出现在我面前,但我听院子里的邻居说,她最近和沈怀走得很近。有人看到沈怀开着军用吉普车,送她去文工团排练。
对于这些,我充耳不闻。
我的世界,缩小到了后院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
外婆将外公毕生的心血,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我。
从最基础的辨别瓷器胎质、釉色,到如何根据破损情况选择不同的修复方案,再到大漆的熬制、漆泥的调配、金粉的上色……每一个步骤,都藏着无数的门道和讲究。
这是一门枯燥到极致的手艺。
光是“和漆”这一个步骤,就要在恒温恒湿的房间里,用木槌将生漆捶打上万次,直到它变得粘稠细滑,富有光泽。
夏天天气炎可,我穿着厚厚的工作服,在密不透风的漆室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出来时,浑身都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手上、胳膊上,也因为不小心沾到生漆,起了一片片的红疹,又痛又痒。
可我从未想过放弃。
每当我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前两世的自己。
想起那个在深夜里独守空房,等待一个永远不会回家的男人的沈夫人。
想起那个在酒会上强颜欢笑,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亲密无间,心如刀割的叶夫人。
相比于那种深入骨髓的绝望和无力,眼前这点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这门手艺中。
我开始尝试修复第一件完整的器物——一只在储藏室角落里找到的、碎成了七八片的龙泉窑青瓷小碗。
我花了三天时间,将碎片清理干净,又用了一周的时间,反复比对、拼接,用特制的天然胶将它们粘合在一起。
最关键的步骤,是填补缝隙和上金。
我用小小的竹刀,将调好的漆泥,一点点地填进裂缝中,这个过程要求心无旁骛,手不能有丝毫抖动。
然后,是漫长的等待。大漆的干燥过程非常缓慢,需要放在特定的荫室里,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一等就是十天半个月。
最后,是在漆线上描金。我屏住呼吸,用最细的毛笔,蘸着金粉,沿着那一道道裂痕,一笔一画地勾勒。
当最后一笔落下,我看着手里那只重生的小碗,忽然有些热泪盈眶。
它的身上,布满了蜿蜒的金色纹路,像一道道闪电,又像老树盘根错节的脉络。它不再是原来那只完美无瑕的碗了,但这些金色的“伤痕”,却赋予了它一种独特而惊心动魄的美。
它在告诉我,破碎,并不可怕。
只要有心,裂痕也能开出花来。
我把这只碗拿给外婆看。
外婆戴上老花镜,把它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
“漆线粗细还不够均匀,金粉的色泽也有些暗沉,”她指出了几处不足,然后抬起头,看着我,浑浊的眼睛里,露出了难得的笑意,“不过,作为第一件东西,已经很不错了。晴晴,你有这个天分。”
得到外婆的肯定,比什么都让我开心。
从那以后,我更加痴迷于这门手艺。我开始尝试修复各种不同材质、不同破损程度的器物。我的技术,也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飞速地进步着。
渐渐地,院子里开始有一些风言风语传到了我这里。
“听说老叶家那丫头,真把修破烂当成营生了。”
“可不是嘛,前两天我还看见她从旧货市场淘了一堆破碗烂碟子回来,真是魔怔了。”
甚至有一次,我在门口的水井打水,几个嫂子大妈围在一起,对着我指指点点。
“哎,你说这孩子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好好的首长夫人不当,非要干这个。”
“谁知道呢,八成是失心疯了。”
我没有理会她们,打完水,拎着水桶径直回家。
别人的眼光,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真正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爸妈态度的转变。
或许是看到了我的坚持,或许是外婆在中间说了什么,我爸不再对我横眉冷对,我妈也不再整日唉声叹气。
有一次,我爸下班回来,看到我正在院子里打磨一个缺了口的茶壶,他站在我身后看了很久,然后默默地递给我一块干净的毛巾。
“擦擦汗吧。”他说,语气有些生硬。
我妈则开始变着法地给我做好吃的,每天都给我熬各种补身体的汤。
“看你瘦的,天天跟这些东西打交道,得好好补补。”
我知道,他们开始慢慢地,试着去理解我的选择了。
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的生活,似乎终于走上了一条平静而安稳的轨道。
直到有一天,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敲响了我家院子的门。
那是一个头发花白、戴着金丝眼镜的老先生,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气质儒雅。
他自我介绍说,他姓陈,是市里大学历史系的退休教授。
“小同志,我听人说,你会修复老物件?”陈教授推了推眼镜,语气和蔼地问。
我点点头:“会一点皮毛。”
“那太好了!”陈教授的脸上露出喜色,他小心翼翼地从随身携带的布包里,拿出一个用绸布包裹的东西。
绸布打开,里面是一方砚台。
那是一方端砚,石质细腻,包浆温润,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好东西。只可惜,砚台的一角,磕掉了一块,留下了一个刺眼的缺口。
“这是我老师留给我的遗物,跟了我几十年了。前阵子不小心,给碰坏了。”陈教授的语气里满是痛心和惋D惜,“我找了好几个地方,都说修不了。后来听一个收旧货的朋友说,这片住着一位姓叶的老师傅,手艺了得,我就找来了。”
他说的,应该是我外公。
“老师傅已经不在了。”我轻声说。
陈教授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我看着那方砚台,心里有些不忍。我知道,对一个文人来说,一方好砚,就如同战士的剑。
“不过,”我顿了顿,开口道,“如果您信得过我,可以把它留下,我试一试。”
陈教授愣住了,他看着我年轻的脸,眼神里充满了怀疑。
“你……?”
我没有多做解释,只是把他领进了我的工作间,让他看了看我修复好的那些瓷器。
当他看到那只龙泉窑青瓷小碗时,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这是金缮工艺?”他扶着眼镜,凑得很近,仔细地端详着碗上的金色纹路,“天哪,这门手艺,我以为已经失传了!”
他看着我,眼神从怀疑,变成了惊讶和赞叹。
“小同志,真是真人不露相啊!好,好!这方砚台,就拜托你了!”
我接下了这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生意”。
为了修复这方砚台,我花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反复试验,最后决定用“以石补石”的方法,找了一块颜色、质地都极为相近的废石料,打磨成合适的形状,再用大漆粘合,最后用金线勾勒。
当陈教授再次上门,看到修复一新的砚台时,他激动得手都在发抖。
他用指腹轻轻摩挲着那道金色的修复痕迹,喃喃自语:“补得好,补得好啊……这道金痕,就像是给它添了一道风骨……”
他坚持要付给我一笔不菲的酬金,我推辞不过,只收了材料的成本费。
陈教授走后,外婆看着我,欣慰地笑了。
“晴晴,你出师了。”
那一刻,我站在洒满阳光的小院里,闻着空气中淡淡的漆香,看着自己满是薄茧和划痕的双手,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到了平静和富足。
我的人生,终于在我的指尖,开出了属于自己的花。
第五章 似曾相识
陈教授的砚台,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小范围内,为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声名。
一些喜欢收藏老物件的,或者家里有传代的东西不小心损坏了的,都开始陆陆续续地找上门来。
我的小院,渐渐热闹了起来。
我不再需要去旧货市场淘换那些残破的器物来练手,我的工作台上,永远都摆着等待修复的“病人”。
有民国时期的粉彩盖碗,有清代的青花笔筒,甚至还有一把断了琴颈的老旧月琴。
每一件器物背后,都藏着一个故事,一段情感。
我像一个耐心的倾听者和修复者,不仅修复器物本身,也安抚着物主们那颗焦灼惋惜的心。
我的收费不高,只取材料成本和一点微薄的手工费。很多人过意不去,总会额外带些自家种的蔬菜瓜果,或者一些土特产。
渐渐地,我爸妈的态度也彻底转变了。他们不再觉得我做的是“不体面”的活计,反而以我为荣。我爸会帮我打下手,做些搬搬抬抬的粗活。我妈则负责接待客人,把小院打理得井井有条。
我们家的气氛,前所未有地和睦。
这天,我正在修复一个裂成两半的紫砂壶,院门口,走进来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
他很高,很瘦,眉眼间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郁色,但眼神却异常明亮,透着一股不甘于平凡的野心。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抽痛了一下。
叶京成。
他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这一世的他,还没有成为那个呼风唤雨的叶首富,只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四处推销自己那不切实际的创业计划,却处处碰壁的穷小子。
“请问,这里是叶晴师傅家吗?”他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不确定。
我稳了稳心神,放下手里的工具,点了点头:“我就是。你有什么东西要修吗?”
他似乎没想到“叶师傅”会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姑娘,愣了一下,才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个用报纸层层包裹的东西。
打开报纸,是一只碎得相当彻底的白瓷观音像。
观音像的面部还算完整,但身上,却裂成了十几块大大小小的碎片。
“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我……我不小心把它打碎了。”他的声音里带着懊悔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我问了很多人,他们都说修不好了。后来听人说起你,我就……想来试试。”
我看着那尊破碎的观音像,心里五味杂陈。
第二世,我也见过这尊观音像。那是他创业最艰难的时候,每天晚上,他都会对着这尊观音像祈祷。他说,这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
后来,他成功了,住进了豪宅,这尊观音像,却被他遗忘在了某个积灰的角落里。
“可以修,但是会很慢,而且,费用可能不低。”我公事公办地说道。
“钱不是问题!”他立刻说,但随即又有些窘迫地补充了一句,“我……我现在手头有点紧,能不能……等我以后赚了钱再付给你?”
他说这话时,脸颊微微泛红,眼神却很坚定。
这副样子,和第二世时,他向我借钱创业时的神情,一模一样。
那时候,我觉得他有志气,有担当,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可现在,我只觉得讽刺。
“可以。”我淡淡地回答,“你留个联系方式,修好了我通知你。”
他如蒙大赦,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撕下一页,写下他的名字和传呼机号码。
“叶京成。”
我看着那三个字,心里没有半分波澜。
他走后,我看着那尊破碎的观音像,发了很久的呆。
我以为,只要我不去招惹他,我们这辈子就不会再有交集。可命运,似乎总喜欢开一些恶劣的玩笑。
它偏要让我再看一看,这个我曾倾尽所有去爱的男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成功的。
也偏要让我再看一看,他是如何,再一次,爱上叶澜的。
是的,叶澜。
关于她的消息,总会通过各种渠道,断断续续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听说,她最终还是没能和沈怀在一起。沈家虽然对我退婚不满,但对二婶那种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做派,更加看不上。沈怀本人,似乎也对叶澜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手段,产生了厌烦。
这门亲事,最终不了了之。
叶澜因此消沉了一段时间,后来,她考上了省里的歌舞团,离开了这个小小的家属院。
我以为,她和我,和这两个男人,都不会再有瓜葛。
直到那天,我妈从外面买菜回来,一脸八卦地跟我说:“晴晴,你猜我今天看见谁了?你堂妹叶澜!坐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回来的,那车可气派了!开车的是个年轻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的,对澜澜可殷勤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
没过几天,叶京成就来取那尊修复好的观音像了。
他换了一身崭新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意气风发。
他付清了修复的费用,还额外给了我一个大红包,被我拒绝了。
“叶师傅,真是太感谢你了!”他捧着那尊用金线勾勒出裂纹的观音像,爱不释手,“你真是我的福星!自从把它送到你这里,我的项目就谈成了!现在,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
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名为“野心”和“成功”的光芒。
我只是平静地看着他,说了一句:“恭喜。”
他似乎想跟我多说几句,但这时,院门口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
“京成,你好了没有呀?人家等你好久了。”
叶澜穿着一条时髦的碎花裙,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她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脸上就堆起了热情的笑容。
“呀,是晴晴姐!真巧啊,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她很自然地挽住了叶京成的胳膊,宣示着主权,“京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堂姐,叶晴。”
然后,她又歪着头,故作天真地对我说:“姐姐,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和京成在一起了。他现在可厉害了,是开大公司的老板呢!”
她的语气里,充满了炫耀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挑衅。
仿佛在说:你看,你不要的沈怀,我没得到。但是,我找到了一个比沈怀更有潜力的男人。而你,还是那个守着一堆破烂的叶晴。
我看着他们亲密地站在一起,男的英俊挺拔,女的娇俏可人,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似曾相识的场景,似曾相识的背叛。
只是这一次,我不再是那个心碎欲绝的受害者。
我只是一个旁观者。
一个看着一出早已知道结局的戏剧,再次上演的、冷静的旁观者。
我对着他们,露出了一个真诚的微笑。
“是吗?那真是要恭喜你们了。”
我的平静,似乎让叶澜有些意外。她准备好的一肚子炫耀的话,都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无处着力。
叶京成也有些不自在,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叶澜,眼神里有些复杂。
“晴晴姐,你……不生气吗?”叶澜忍不住问。
我笑了:“我为什么要生气?”
是啊,我为什么要生气?
一个我早已决定放弃的男人,一个我早已看透的堂妹。他们在一起,对我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
我看着叶澜,忽然觉得她有些可怜。
她花了那么大的力气,用尽了心机,从我身边抢走一个又一个男人,只是为了证明她比我强。
可她不知道,我早已不在这个赛场上了。
她所谓的胜利,于我而言,毫无意义。
“你们很般配。”我真心实意地说,“祝你们幸福。”
说完,我转身回了工作间,留给他们一个安静的背影。
我听到叶澜在背后小声地嘀咕:“她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真是个怪人。”
叶京成没有说话。
我拿起工具,继续修复那把断了琴颈的月琴。
我的世界,很小,也很安静。
小到只能容下这些不会说话的旧物,和一颗慢慢被治愈的心。
至于外面的世界,那些爱恨情仇,那些名利追逐,就由他们去吧。
第六章 金缮人心
日子像院子里的流水,悄无声息地淌过。
我的“晴记修复”小店,名气越来越大。不仅是街坊四邻,就连市里,甚至隔壁省的一些收藏家,都慕名而来。
我爸妈索性把家里的堂屋收拾了出来,当作接待室。我则依旧守着后院那一方小天地,每天和那些瓶瓶罐罐、故纸堆打交道。
我的手艺,在日复一日的打磨中,愈发精湛。
经我手修复的器物,不仅恢复了原貌,那一道道蜿蜒的金线,更像是被赋予了灵魂,平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
有人说,我修的不是东西,是人心。
这话我不敢当,我只是觉得,我在做一件对得起自己内心的事。
这天,我接到了一个大活儿。市博物馆的一件馆藏的宋代定窑白瓷孩儿枕,在搬运过程中不慎摔裂了。馆长通过陈教授的关系,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尝试修复。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莫大的肯定。
我把小店暂时关了,一头扎进了对孩儿枕的研究和修复中。
那段时间,我几乎是吃住都在工作间里。白天对着碎片反复推敲、比对,晚上则查阅各种资料,研究宋代定窑的烧制工艺和釉料配方。
就在我全身心投入修复工作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再次打破了我生活的平静。
是叶澜。
她是一个人来的,没有了叶京成陪在身边,她看起来有些憔悴,眼底带着淡淡的青黑。
她穿着一身名牌套装,手里拎着最新款的皮包,可那身华丽的装扮,却掩盖不住她眉宇间的疲惫和不安。
“姐姐。”她站在工作间门口,声音有些怯怯的。
我正在用放大镜观察孩儿枕的一处裂口,闻声抬起头,有些意外。
“有事吗?”我的语气很平淡。
“我……”她欲言又止,手指紧紧地攥着包带,“我能进来坐坐吗?”
我没有拒绝。
她走进这间充满了生漆和灰尘气味的小屋,显得有些局促。她打量着四周,目光最后落在我手里的那件孩儿枕上。
“真漂亮。”她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我没接话,等着她说明来意。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只是想来坐坐。
然后,她忽然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姐姐,你过得……真好。”
我有些讶异地看着她。
“你现在是远近闻名的修复大师,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所有人都尊敬你,羡慕你。”她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而我呢?我什么都有了,名牌包,大房子,开公司的男朋友……可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她。
“京成他……变了。”她的眼圈红了,“他的公司越做越大,人也越来越忙。他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见不完的客户。他会给我很多钱,让我去买喜欢的东西,但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陪我说过一句话了。”
“他身边,也开始出现各种各样比我更年轻、更漂亮、更能帮到他事业的女孩子。我每天都活在恐惧里,我怕他会像当初离开你一样,有一天,也会离开我。”
她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迷茫和无助。
“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不该抢走他?”
我看着她,心里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同情,只有一种淡淡的悲哀。
她到现在还不明白。
问题的根源,从来都不是她抢走了谁,而是她始终想通过依附一个男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当这个男人无法再给她想要的安全感和优越感时,她的世界,就开始崩塌。
我放下手里的放大镜,拿起一块抹布,擦了擦手。
“叶澜,”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你没有抢走任何人。叶京成不是一件东西,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自己的选择。同样,你也是。”
“我?”她茫然地看着我。
“你有没有想过,除了做叶京成的女朋友,你还可以是谁?”我问她,“你喜欢跳舞,你的舞跳得很好。你为什么不继续跳下去?为什么不让自己成为舞台上那个闪闪发光的人,而不是站在某个男人身边,分享他微不足道的光?”
我的话,似乎触动了她。
她愣愣地看着我,嘴唇微微颤动,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我……”
“很多东西,一旦碎了,就很难再回到原来的样子。”我拿起一片孩儿枕的碎片,轻轻摩挲着它温润的釉面,“就像这件瓷器,无论我修复得多么天衣无缝,它终究还是碎过的。那些裂痕,会永远留在那里。”
“强求来的感情,也是一样。它的内里,早就布满了看不见的裂痕。你越是想用力抓住,它就碎得越快。”
我把碎片放回原位,看着她,语气平静而温和。
“叶澜,别再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了。你真正能依靠的,只有你自己。”
那天,叶澜在我这里坐了很久。
她没有再哭,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工作。看我如何将那些破碎的瓷片,一点点地拼接、粘合、上漆、描金……
临走时,她对我说:“姐姐,谢谢你。”
她的眼神,不再像从前那样,充满了算计和戒备,而是多了一丝我从未见过的清澈。
我知道,她或许还是会迷茫,会痛苦,但有些东西,已经开始在她心里,悄悄地发芽。
送走叶澜后,我重新回到工作台前。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洁白的孩儿枕上,也洒在那一道道刚刚被我用漆泥填补好的裂痕上。
我忽然觉得,我修复的,又何止是这些器物呢?
这两辈子,我一直活在怨恨和不甘里,总觉得是别人毁了我的人生。
可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真正困住我的,是我自己那颗不肯放过自己的心。
当我不再执着于那些失去的,当我开始专注于修复和创造时,我不仅修复了器物,也用金缮,一点点地,修复了我自己那颗破碎过的心。
人心,或许也是一件瓷器。
碎过,裂过,但只要用心修补,那些伤痕,终将成为我们生命里,最独特、最坚硬的勋章。
第七章 尘埃落定
孩儿枕的修复工作,耗费了我将近三个月的时间。
当我把这件国宝完好无损地交还给博物馆时,整个文博界都为之震动。各大报纸都对我进行了报道,称我为“化腐朽为神奇的青年修复大师”。
一时间,“晴记修复”声名大噪,连我家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但我并没有因此而膨胀。我婉拒了所有媒体的采访,也推掉了很多商业合作的邀请。我依旧守着我的小院,按照自己的节奏,接一些我感兴趣的活儿。
对我来说,修复是一门手艺,是一种修行,而不是一门生意。
生活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平静,且充实。
只是,总有一些人和事,会不经意地,提醒着我那些早已远去的过往。
我听说,叶澜最终还是和叶京成和平分手了。
她没有像前世那样,在失去叶京成后一蹶不振,而是重新回到了歌舞团。她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舞蹈中,据说,她现在已经是团里的首席,还代表省里去参加了全国的舞蹈大赛,拿了金奖。
有一次,我在报纸的文艺版上,看到了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穿着洁白的舞裙,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像一只骄傲的天鹅。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发自内心的自信和光芒。
那一刻,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她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舞台,而不是活在任何人的阴影之下。
而叶京成,他的事业越做越大,成了我们这个城市无人不知的商业巨子。他来找过我几次,开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想请我做他私人收藏的修复顾问。
我都拒绝了。
最后一次,他站在我的小院门口,看着院子里那些晾晒的器物,和正在专注工作的我,眼神里带着一种我看不懂的落寞和怅惘。
“叶晴,”他轻声说,“我有时候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那么急功近利,我们之间,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他和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同路人。他追逐的是世俗的成功和无尽的财富,而我想要的,不过是内心的安宁和一方可以容纳我所有专注的小天地。
至于沈怀,他的消息,我听到的就更少了。
只知道他一直在部队,军衔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沉默寡言。他一直没有结婚,成了家属院里那些大妈们口中“最可惜的黄金单身汉”。
有一次,外婆生病住院,我去医院送饭。在医院的长廊里,我与他迎面遇上。
他也是来看望一位生病的战友。
我们都愣住了。
几年不见,他的面容更加刚毅,眼神也更加深沉。岁月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却也增添了成熟男人的魅力。
我们隔着几步远的距离,静静地对视了片刻。
没有尴尬,也没有怨怼,就像是看到一个许久未见的老邻居。
“你……还好吗?”最终,还是他先开了口。
“挺好的。”我点了点头,指了指手里的保温桶,“我给外婆送饭。”
“老人家身体要紧。”他嘱咐了一句。
“嗯。”
然后,便又是沉默。
我们之间,似乎已经找不到任何可以继续的话题。
“那我先走了。”我说。
“好。”
我从他身边走过,没有回头。
我知道,我们之间,那些曾经的纠葛和可能,都早已像风中的尘埃,落定了。
我们每个人,都在各自的人生轨道上,渐行渐远。
这样,就很好。
外婆的病,来得有些突然,但也算是安详。她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最后,是在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在我怀里,平静地闭上了眼睛。
临走前,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晴晴,外婆这辈子,最放不下的就是你。现在看到你有了自己的手艺,能安身立命,外婆就放心了。”
“以后,要好好过日子。别再为难自己,也别再为难别人。”
我握着她渐渐冰冷的手,泪如雨下。
外婆的葬礼,办得很简单。
我们家的亲戚都来了,包括二婶一家。
叶澜也从省城赶了回来,她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
葬礼结束后,我一个人在工作间里,坐了整整一夜。
我看着满屋子外公和外婆留下的东西,那些熟悉的工具,那些泛黄的册子,心里空落落的。
我生命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亲人,离开我了。
但我也知道,我不能倒下。
因为我身上,承载着他们的期望,和这门手艺的传承。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我洗了把脸,换上工作服,走进了工作间。
我拿起一件刚刚接手的、布满裂痕的青花瓷盘,开始了我一天的工作。
生活,还要继续。
第八章 岁月静好
送走外婆后,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简单。
除了修复器物,我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整理外公留下的那些手稿和心得。我将它们分门别类,重新誊抄,希望能把这门手艺,更系统、更完整地传承下去。
我爸妈看我一个人辛苦,想让我招两个徒弟。
我拒绝了。
不是我敝帚自珍,而是我知道,这门手艺,需要的是真正的热爱和耐得住寂寞的心性。缘分到了,自然会有人来。
这天,我正在院子里晾晒刚刚上好漆的几个小杯子,门口来了一个背着画板的年轻女孩。
女孩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帆布鞋,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充满了对世界的好奇。
“请问……您是叶晴老师吗?”她有些拘谨地问。
我点了点头。
“我……我是美术学院学雕塑的,”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看了很多关于您的报道,也看了您修复的那些作品,特别……特别受触动。我……我想跟您学习金缮修复。”
我看着她,就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
“这很苦。”我说。
“我不怕!”她立刻挺直了腰板,眼神坚定。
“可能一辈子都发不了财。”
“我不是为了钱。”
我笑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晚。”
“好,林晚,”我说,“从明天开始,你每天早上八点过来,先从打扫工作间和磨生漆开始。”
女孩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她对着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谢谢老师!”
就这样,我收下了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徒弟。
林晚很有天分,也很有灵性。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能静下来的心。我把外婆教给我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她。
看着她在工作台前专注的样子,我时常会感到一种欣慰。
这门手艺,后继有人了。
时间就在这日复一日的修复、教学、整理中,缓缓流淌。
转眼,又是几年过去。
我的脸上,已经开始有了细微的皱纹。我的心态,却前所未有地平和。
我不再去关注那些曾经的人和事。
叶京成的商业帝国版图越来越大,他成了电视和报纸上的常客。
沈怀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首长”,听说,他后来在家里的安排下,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生活平淡,也算圆满。
叶澜成了著名的舞蹈家,有了自己的舞团,满世界地巡演。
我们就像是几条从同一个源头出发的溪流,各自奔向了不同的江海,再无交集。
偶尔,我也会问自己,这一辈子,没有爱情,没有婚姻,没有孩子,会不会觉得遗憾?
答案是,会有一点。
但相比于前两世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和绝望,我更喜欢现在这种平静而充实的生活。
我的人生,就像我亲手修复的那些瓷器。
它或许不完美,甚至布满了“伤痕”。
但每一道金色的裂痕,都记录着我的选择,我的坚持,我的成长。
它们让我变得独一无二,也让我变得更加坚韧和完整。
这天下午,阳光正好。
我坐在院子里的那棵老槐树下,手里捧着一杯清茶。林晚正在不远处的工作台前,专注地修复着一只宋代的建盏。
微风拂过,带来了阵阵花香。
我看着满院子的瓶瓶罐罐,看着徒弟认真的侧脸,看着阳光在地面上投下的斑驳光影,忽然觉得,岁月静好,大抵就是如此了。
我不需要成为谁的妻子,谁的母亲。
我就是叶晴。
一个靠自己的双手,把破碎的人生,重新粘合起来,并用金粉描摹出独特光彩的,手艺人。
这就够了。
来源:小马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