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表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2025版)
一、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表述。
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部分地区支持认缴制,但北京等地区要求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
禁止外资成分(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港澳台资本视同外资管理)。若股东有外资背景,需提前申报并走特殊审批流程。
人员配置
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影视、传媒、动画、编导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
业绩证明(如已上线作品链接、字幕表、项目合同等)。
至少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剪辑师等),需提供:
场地与设备
办公场地需为商用或商住两用性质,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部分地区要求实地核查);
设备清单需详细标注型号、用途(如摄像机、剪辑软件、录音设备等),并提供采购发票或正版授权证明。
合规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在申请前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吊销过同类许可证;
需提交《无外资承诺书》及《申请设立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工商章);
公司章程(需包含股权构成和资金来源人股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人签字盖章)。
人员材料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专业人员业绩证明(如视频作品截图、字幕表、项目合同等)。
场地与设备材料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设备清单(含型号、用途、采购发票或正版授权证明)。
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业务发展规划及影视作品材料(至少2部);
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
全体股东身份证明(追溯至自然人股东)。
三、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阶段
确保企业符合所有申请条件,整理齐全材料并按官方模板格式要求整理;
作品案例优先选择已上线项目(如短视频、网剧片段),增强说服力。
在线提交申请
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材料需为PDF格式,单文件不超过5M,命名清晰(如“营业执照副本.pdf”)。
审核与核查
初审:约7个工作日,审核材料齐全性及格式规范性;
现场核查:部分地区需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提前布置环境;
复审:区级审核后报省级广电部门复核,审核周期通常为20-30个工作日。
领证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公示7天无异议即可领取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需在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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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邹邹是肥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