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楼兰》版权战,作词人苏柳力挺云朵:三人共创缺一不可?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28 19:39 1

摘要:刀郎收回《我的楼兰》等歌曲演唱权后,作词人苏柳2025年9月公开力挺云朵,强调歌曲成功系三人共创,云朵十二年演绎不可替代。

刀郎收回《我的楼兰》等歌曲演唱权后,作词人苏柳2025年9月公开力挺云朵,强调歌曲成功系三人共创,云朵十二年演绎不可替代。

目前各平台下架云朵版本,刀郎保留单曲授权权,新疆文旅介入试点景区合唱歌。

苏柳持有完整词版权,争议焦点转向词曲版权归属与演唱权界定。

2025年7月2号,云朵唱的那首《我的楼兰》从各大音乐平台全给下架了,这事儿在音乐圈里引起不少人关注。

其实早在2024年10月17号,刀郎的版权公司就发过公告,把问题的根源说清楚了,2014年,云朵和刀郎的经纪合约就已经到期结束了,当时签的合约里写得明明白白,有四首歌,《我的楼兰》《西海情歌》《爱是你我》《云朵》,授权给云朵唱,但这个权利到2024年12月31号就截止了,之后云朵再唱就不合法了。

其实并不是像有些人传的那样,说是“刀郎单方面收回歌曲”。

实际情况是,2014年两个人合约到期,是好聚好散和平解约的。

那之后云朵一直还在各种演出里唱这些歌,但一直没跟刀郎的版权方重新签授权协议。

到了2024年6月,刀郎生日演唱会外面,云朵的一些粉丝对刀郎说了些不太合适的话,引起了争议,之后刀郎团队三次正式通知云朵,让她到期就把歌下架,可云朵那边一直没回应。

所以2024年10月17号,刀郎版权公司干脆发公告明确说,那四首歌的授权到年底就结束,从2025年1月1号起,云朵就没权利再唱了。

2025年9月21号,写歌词的苏柳在一个公益讲座上聊起《我的楼兰》是怎么创作出来的,她直接说,“歌词的版权一直在我自己手里,从来没卖给任何公司,刀郎收回的只是表演授权。”

她还强调,这首歌是“三个人一起努力的结果,我写词,刀郎作曲,云朵唱,缺一个都不可能有现在上百亿的播放量”。

她也提到,“云朵的功劳最大,希望刀郎别撤掉她的演唱权”,不过她这话不是不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是肯定云朵对这首歌的付出。

值得一提的是,苏柳说这些并没有不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她明确说“歌词版权是我的”,而“曲子版权是刀郎的”,这反而说明音乐作品的版权是能分开算的,词、曲、演唱权可以归不同的人。

《我的楼兰》就是这么来的,2007年,苏柳在“新歌唱新疆”采风活动里认识了刀郎,专门为云朵写了词,刀郎谱了曲,云朵第一个唱,三个人各干各的,都发挥了作用。

现在新疆文旅部门也插手了,正在鄯善县的库木塔格沙漠景区搞一个“合唱歌”的试点项目,允许在特定的旅游场合由被授权的艺人唱《我的楼兰》。

这么做既尊重了原来的版权,也给音乐和旅游结合找了条新路,避免单纯“下架”导致这么好的文化资源浪费掉。

网上也有人说得挺在理,比如有人说“既然演唱权合同到期了,就是不能唱了,想继续唱就重新签约呗!何必说这说那,对刀郎搞道德绑架!希望写词的苏柳老师也尊重法律”。

这话其实点到了关键。

音乐这行是高度看合同、看市场的,签了约就得按约办事,这是行业能正常转的基础。

2014年两人解约的时候,其实已经说清楚后续怎么用了,到2024年合约到期后,云朵要是还想唱,按理就该重新谈合作、签新合同,不能总靠着“过去的情分”或者“以前的贡献”来说事。

音乐版权这事确实复杂,一首歌能火靠的是好几个人一起努力,但合作归合作,权利的边界还是得按合同来。

云朵唱了《我的楼兰》12年,她的付出大家看得见,可这和合约到期之后的法律权利是两码事。

苏柳作为写词的人,强调云朵的贡献是从艺术角度肯定她,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商业规则,不能混在一起说。

音乐行业要想好好发展,各方都得尊重法律、按合同办事,而不是互相道德绑架。

新疆文旅现在做的试点就挺好,既保护了原创作者的权益,又让经典作品能继续发挥价值。

合同到期了,就按规矩来,这才是行业该有的样子。

不过,有个关键问题一直没人回答,云朵的经纪公司对这事到底什么态度?

你去翻所有公开报道,会发现云朵的经纪公司从头到尾没对这场版权纠纷发过任何官方声明。

这种沉默其实不奇怪,算是现在音乐行业里处理版权争议的常规操作。

2014年7月1日,云朵(本名谢春芳)和刀郎解约,意味着她从刀郎那个体系里独立出来了。

按行业一般规矩,解约之后,艺人通常就不再拥有原来经纪公司那边作品的演唱权,除非之前有特别约定。

等到2024年12月31日,刀郎公司宣布云朵的演唱权到期,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她就不能再唱这些歌了。

2025年7月3日,刀郎公司正式下架所有带云朵声音的作品,算是彻底和她切割清楚。

在这个背景下,苏柳再次强调《我的楼兰》歌词版权是她的,说“这首歌从写出来那天起,歌词就一直牢牢在我手里”。

有些媒体觉得她这是在“力挺云朵”。

但知名音乐人陈伟在9月25日分析说,“刀郎当年花两千块买断了《我的楼兰》的词版权,苏柳只剩下署名权”,他还解释,“当初苏柳和刀郎合作,其实是‘下级攀附上级’,刀郎是因为欣赏歌词质量才答应编曲,并且按行业惯例,用大概2000块钱把歌词版权买断了”。

那云朵的经纪公司为啥一直不说话?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从法律上说,云朵2014年解约之后,本来就已经不拥有这些歌的版权了。

按行业惯例,艺人和经纪公司一分手,代表作的版权一般都是归公司的。

云朵的经纪公司可能觉得,出来表态只会让争议更乱,但改变不了版权的法律事实。

第二,从市场策略看,云朵的经纪公司可能已经在找新路子了。

新疆文旅部门9月26日那个天池合唱歌的试点,就说明《我的楼兰》的版权已经往旅游方向用了,不再是拼谁唱。

经纪公司可能也清楚,再去争演唱权没啥实际意义,不如看看有没有别的合作可能。

第三,按行业习惯,这种音乐人之间的版权纠纷,一般都是经纪公司或者版权方来处理,艺人自己很少直接插嘴。

云朵在2025年9月24日的一次公开活动里,也只说了句“感谢所有支持我的朋友”,对版权问题只字未提,这也侧面说明,经纪公司可能让她保持沉默。

其实,云朵的粉丝之前在社交媒体上传过“刀郎吸血谢某某10年”这种说法,但她的经纪公司始终没回应。

这更进一步说明,公司就是不想掺和这场舆论战。

云朵的经纪公司不表态,不是怂,而是行业里比较理性的选择。

音乐版权纠纷中,经纪公司一般更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公开吵。

说不定他们正在内部评估,看是要打官司争取权益,还是找新的商业合作机会。

可能意味着,云朵的经纪公司已经放弃争原来的演唱权,在琢磨别的合作形式。

在版权归属已经明朗的情况下,云朵的经纪公司选沉默,也许是最聪明的一步。

这种沉默不光反映了音乐行业的运作逻辑,也透露出艺人和经纪公司之间关于版权问题的深层矛盾。

来源:你好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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