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全生产文库给大家介绍一款实用性极强、内容超全面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知识.pptx》。该 PPT 专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打造,是系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的优质培训资料。摘要:今天,安全生产文库给大家介绍一款实用性极强、内容超全面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知识.pptx》。该 PPT 专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打造,是系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的优质培训资料。
该 PPT 围绕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体系及实操管理展开,涵盖法律解析、许可规则、使用管理、人员考核等核心内容,适合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单位,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相关企业,尤其适用于这些单位的安全总监、安全员,也可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行业培训讲师的学习与教学参考资料。
一、培训课件概述
(一)课件背景与组织单位
本次培训课件对应的培训班由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联合举办,举办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地点在广州。
课件内容由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顾问、南京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宋继红主导讲解,权威性与专业性极强。
(二)课件核心定位
课件以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 为核心目标,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法规落地、责任落实、实操管理,助力相关人员掌握合规管理要点。
课件结构清晰,以 “目录” 为引导,涵盖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解析、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四大核心模块,形成 “法规 - 许可 - 使用 - 考核” 的完整知识链。
(三)课件法规依据
课件内容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等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2021 年第 41 号公告等最新政策文件,确保内容的合法性与时效性。
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3 年 7 月 3 日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明确我国特种设备法律制度体系已形成 “1 部法律、1 部行政法规、114 部地方性法规、8 个部门规章、143 个地方政府规章、50 个安全技术规范、2520 个标准” 的完整架构,为课件内容提供坚实法规支撑。
二、培训课件具体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解析
特种设备法律制度体系
(1)体系结构:明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层次为 “法律 — 法规 — 规章 — 安全技术规范 — 相关标准”,并阐述《特种设备安全法》作为核心法律,确立了法定监督管理模式、多元共治格局及系列监管制度。
(2)核心框架:从 “基本制度”“法规标准体系”“安全监管模式”“安全监管手段”“多元共治格局” 五个维度,解析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构成,强调法律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供坚实法规保障。
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1)立法宗旨:以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目标,核心是 “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服务民生”。
(2)适用范围:涵盖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明确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体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八大类设备。
(3)基本原则:确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的基本原则,贯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过程。
企业主体责任规定
(1)总体要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设备安全且符合节能要求;明确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设备安全负责。
(2)人员管理:要求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相关人员需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引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19》等文件,明确人员考核与持证要求。
(3)设备管理:包括自行检测与维护保养、申报检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采用前需申报评审,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同时明确生产许可制度,生产单位需具备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条件,经许可方可生产。
法律责任
(1)生产单位责任:对未经许可生产、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未进行型式试验等行为,明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如未经许可生产处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2)使用单位责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未定期检验等行为,对应不同罚款额度,如使用未经检验设备处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
(3)其他主体责任:经营单位、充装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均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
规则概述
(1)定位与依据:属于综合管理类安全技术规范,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制定,2024 年 1 月 30 日发布第 2 号修改单,6 月 1 日起施行。
(2)结构框架:包括 “总则(1.1-1.5 条)”“许可条件(2.1-2.2 条)”“许可程序和要求(3.1-3.7 条)”“附则(4.1-4.6 条)” 四章共 20 条,配套 12 个附件(如附件 B 锅炉生产许可条件、附件 C 压力容器充装条件等)。
许可条件与质量保证体系
(1)基本条件:生产单位需满足资源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工作场所)、质量保证体系(制度、人员职责)等通用要求;同一申请单位申请不同许可项目,可共享相应许可条件。
(2)质量保证体系修改要点(第 2 号修改单):
① 生产单位需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可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担任,质量安全员可由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
② 新增 “质量安全总监职责”(每周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和 “质量安全员职责”(每日按风险管控清单检查、配合检验等),强化人员管理责任。
配套文件(2021 年第 41 号公告)
(1)许可目录:明确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单位的许可项目与实施主体,如压力容器设计中,分析设计(SAD)由总局实施,规则设计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2)参数级别:细化各设备许可参数级别,如锅炉制造分为 A、B 级,A 级覆盖 B 级;压力管道分为 GA1、GA2、GB1 等级别,明确各级别许可范围与覆盖关系,为企业申请许可提供清晰指引。
(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规则概述
(1)定位与结构:属于综合管理类安全技术规范,包括 “总则(1.1-1.4 条)”“使用单位及其人员(2.1-2.16 条)”“使用登记(3.1-3.11 条)”“附则(4.1-4.4 条)” 四章共 35 条,配套 8 个附件(如附件 A 使用登记证编号方法、附件 G 使用标志等)。
(2)核心目标: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明确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贯穿 “从设备采购到注销” 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使用单位义务与人员配置
(1)十项义务:包括建立安全节能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使用合格设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与配备人员、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技术档案、维护保养与定期检查、制定应急预案等,同时需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2)人员配置:
① 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总监):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领导职责,组织制定制度与应急预案,定期检查与隐患排查,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② 安全管理员:负责建立技术档案、办理使用登记、组织培训与检查等,明确配备要求,如使用 10 台以上大型游乐设施的单位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使用登记与无需登记设备
(1)使用登记: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按 “按台(套)”(如锅炉、电梯)或 “按单位”(如气瓶、工业管道)办理,流动作业设备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登记。
(2)无需登记设备:包括 D 级锅炉(p≤0.8MPa 且 V≤50L 的蒸汽锅炉等)和 9 类压力容器(如简单压力容器、消防灭火用气瓶等),使用单位需参照规则实施安全管理,如建立档案、定期检查。
第 1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要点
① 新增 “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风险管控动态机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为使用单位义务,强化风险防控。
② 细化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总监)职责,如每月组织安全调度会议、落实事故报告义务等;补充安全管理员每日巡检与隐患上报要求,完善人员责任体系。
(四)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
指南依据与适用范围
(1)依据: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 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 号令)制定,包括《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7-2023)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TSG Z0008-2023),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覆盖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九大专业领域。
考核要求
(1)考核形式:采用开卷理论考试,笔试或机考,提倡在线考试;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与,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
(2)考核内容:分通用要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风险控制、事故处理、专业知识四大模块,不同设备领域(如锅炉、电梯)有针对性内容。
(3)结果判定:答对 90% 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需培训后 5 个工作日内申请补考,补考不合格不得任职,确保人员具备合格的安全管理能力。
三、预期学习效果
(一)法规认知层面
系统掌握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体系:使学习者清晰理解 “法律 — 法规 — 规章 — 安全技术规范 — 相关标准” 的层次结构,熟练掌握《特种设备安全法》《TSG 07-2019》《TSG 08-2017》等核心法规的重点条款,明确自身在法规框架下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因法规不熟悉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
精准把握政策更新动态:了解 2024 年《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 2 号修改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 1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最新政策变化,如质量安全总监设置、风险管控机制等新增要求,确保企业管理与政策同步,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二)实操管理层面
规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帮助安全总监、安全员明确企业在设备生产、使用、充装等环节的主体责任,如生产单位的许可申请、使用单位的十项义务、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验要求等,能够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提升设备全周期管理能力:使学习者掌握特种设备 “采购 — 登记 — 使用 — 维护 — 检验 — 报废”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点,如使用登记办理流程、无需登记设备的管理要求、设备报废的法定程序等,能够有效规避设备管理漏洞,降低设备安全风险。
强化人员管理与考核能力: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配备标准与持证要求,掌握人员培训、考核、日常管理方法;同时熟悉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自身的考核标准与学习方向,提升团队整体安全素养,确保人员操作合规、管理到位。
(三)风险防控与应急层面
增强风险识别与管控能力:学习者能够运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识别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来源(如设备缺陷、操作不当等),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如每日按《风险管控清单》检查、每周组织隐患排查,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
提升事故应急处置与报告能力:掌握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应急处置流程,能够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明确事故报告的时限与要求,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减少事故损失,避免因迟报、谎报导致的额外责任。
(四)职业发展层面
满足岗位任职要求:帮助安全总监、安全员达到岗位所需的知识与能力标准,通过考核指南的学习,顺利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查考核,确保合法任职,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提升行业竞争力:通过系统学习,学习者具备扎实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知识与实操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安全管理方案,降低企业安全成本,在行业内树立良好职业形象,提升自身职业竞争力,为后续职业晋升或岗位拓展创造条件。
来源:安全人之家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