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以客户为中心”挂在嘴边的律所,最喜欢“自嗨式传播”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4 10:42 1

摘要:现在打开律所最为重要的宣传阵地“微信公众号”,不是奖项排名、就是晦涩难懂的专业文章,阅读数据都不如获的奖多,律所传播不息,律师还是市场失灵,是什么促成了当下律所的“自嗨式传播”和如何解决这种传播误区,今天想谈谈这个话题:

现在打开律所最为重要的宣传阵地“微信公众号”,不是奖项排名、就是晦涩难懂的专业文章,阅读数据都不如获的奖多,律所传播不息,律师还是市场失灵,是什么促成了当下律所的“自嗨式传播”和如何解决这种传播误区,今天想谈谈这个话题:

一、为什么会出现“给自己看”的尴尬局面

1、管理成本考量

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其实极其昂贵。它要求市场团队和律师深度协作,投入大量时间研究特定行业客户的真实痛点,将高度复杂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客户能理解的、解决其具体问题的方案(如行业白皮书、案例复盘)。这是一个耗时耗力的“翻译”和“创造”过程。

“自嗨式传播”成本低廉。发布获奖信息、排名、内部活动新闻,数据是现成的,流程是标准化的,无需深度思考。它能快速填充内容日历,向管理合伙人们展示市场部的“工作产出”,但其核心功能是“对内汇报”,而非对外创造价值。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自嗨”成为了完成内部KPI的捷径,它服务的是内部管理体系,而非外部市场。

2、内部共识考量

律所的本质是“合伙制”,是一群高度专业化人才的松散联盟。相比于抽象而遥远的“客户”,“内部认同”和“合伙人凝聚力”是管理层更迫切的需求。

“自嗨式传播”反复强调“我们很厉害”,是在铸造一种“内部共识货币”,它让所有合伙人感到与有荣焉,强化了“我们属于一家成功律所”的集体身份认同。这有效地缓解了内部的管理张力,至于外部客户是否真的需要这些信息,则被放在了次要位置。

这种传播的首要目的是充当“组织粘合剂”,其服务对象是律师和合伙人本身,而非客户。

3、对“专业主义”的认知误解

许多律所信奉一种传统的“专业主义”观念:认为只要我们专业,客户自然会找上门。他们将“专业”等同于“技术能力的精深”,并认为奖项和排名就是这种精深的最佳证明。然而,现代市场意义上的“专业”是一种“服务能力”,它不仅包括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更包括洞察客户商业需求、并用客户能理解的语言沟通解决方案的能力。

沉迷于“自嗨”,恰恰因为其“专业”的内向性——律师更擅长与自己(或同行)对话,进行一种技术层面的自我确认,而非与客户进行共情式沟通。

将“证明自己专业”与“为客户创造价值”划了等号,这本质上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傲慢。

4、规避风险与错位激励

发布深度行业观点或案例解读,存在说错话、泄露客户机密、或观点不被认可的风险。而发布获奖信息是绝对安全的,只会获得掌声。

市场负责人的考核可能来自于合伙人满意度或内容发布数量,而非“为律师提供了多少有效的市场开拓工具”或“带来了多少高质量销售线索”。因此,其工作自然会倾向于满足内部老板的喜好。

二、如何从“给自己看”变为“给客户看”

律所的产品是律师的时间与专业智慧。有效的赋能传播,应该站在客户视角将律师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客户能听懂、能感知价值的“产品”,例如:

1、客户面临的真实困境是什么?

2、律师如何能解决这个困境?

3、为什么是你而不是别人?

绝大多数律所传播停留在“我们很厉害”,却无法回答这三个核心问题。

内部视角的内容充斥着头衔、荣誉、行业黑话(如“非诉业务”、“合规解决方案”),客户不关心你有多少位“高级合伙人”,他们只关心“我的投资协议你能不能看出风险?”。传播需要切入客户场景。

以下是一些转变的思路:

综上,“自嗨式传播”并非因为律所虚伪,而是因为:

“自嗨式传播”是一个由内部管理系统催生的、低成本的、零风险的“内部共识工具”。它巧妙地替代了那个昂贵的、困难的、需要承担外部风险的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

判断一家律所是否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关键不在于它说了什么,而在于它的传播内容里,客户是作为需要被教育的客体,还是需要被共情的主体。

当一家律所的宣传页上塞满了自己获得的奖杯时,不要忘了,奖杯是给自己看的,而空杯心态,才是为客户服务的。

【作者介绍】
李磊,律途创始合伙人,众垒公关咨询创始人,纪录片《律途十字路》制片人,中国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生课程授课实务老师。
法律行业品牌建设领域专家,14 年律所品牌公关从业经验,深刻体会品牌管理对于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性,擅长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落地服务为律所打造品牌,助力律所从品牌传播 1.0 阶段向品牌营销 2.0 阶段迈进,曾为上百家法律机构提供专业品牌服务,致力于将专业的品牌建设方法论实践应用于行业,并希望将众垒公关建设成为专注于法律服务行业的品牌咨询领导品牌。

来源:万里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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