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打着结婚旗号,以举报苏某违规经营相胁迫,在42天婚姻期内,敲诈苏某总价319万房产一套,外加精神损失费1千万元的翟某欣,被判了12年,罚款10万,赔偿对方经济损失7万元。
打着结婚旗号,以举报苏某违规经营相胁迫,在42天婚姻期内,敲诈苏某总价319万房产一套,外加精神损失费1千万元的翟某欣,被判了12年,罚款10万,赔偿对方经济损失7万元。
从2017年9月7日事发到2025年9月19日宣判,期间经历了整整8年零12天的时间!以至于原来曾关注过、了解其婚姻黑历史的笔者,把她过往的光辉事迹忘得一干二净。及至昨天再次看到,触目惊心,引发阵阵不适之后,必须要写点什么文字发泄一下,才可能缓解这不适的症状!
只是不明白,事发8年,最终宣判,为什么会拖了这么长的时间?联系其家世背景,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但翟欣欣,并不是生长在荒山僻野间的土包子,而是出身高知家庭、书香门第、见过世面的教师子弟,怎么可能贪婪到那种地步,无耻到那种境界,愚蠢到那种品位,自私得那么彻底?
不要忘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翟欣欣头上长疮,肚里生虫,脚底流脓,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只能说明:她一生下来,经历的第一任教师,就不合格,就是残次品,甚至等外品!
也就是说,他的父母,虽然身份都贵为大学教授、知识分子,但枉为人师,不知误了多少人家子弟!他们的三观,他们骨子里的本质,可能连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凡夫俗子、平民百姓甚至市井间屠狗卖肉者的见识、道德、品位、格局、境界都不如!
或者说,他们本身应该都是极端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自私自利者,所以,他们的孩子翟欣欣才可能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到现在这种地步和境界!
要不,该怎么解释翟欣欣及其父母这种现象呢?
翟欣欣初婚——不对,应该是初诈初骗,是在2011年1月17日到4月1日,婚期66天,对象是硕士同学刘磊,要挟理由是“举报你爸妈走后门”,离婚补偿20万、一辆大众Polo,日均获利3030元!得手那天,发自己可见的朋友圈:“20万,解锁新地图。”
翟欣欣二婚对象是京北大佬李某,婚后第60天,翟启用熬夜战术:凌晨3点摔杯子、5点哭、7点闹离婚。离婚补偿:30万、一辆Mini Cooper!日均获利5000元!
翟欣欣三婚对象某公司高管王某,婚后第15天,她拿着王某公司税务漏洞的小作文晃了晃:“哥,你也不想上热搜吧?”离婚补偿:别墅过户、200万现金!据说其父母当天就搬进别墅,邻居听见翟母打电话:“欣欣真有本事!”
翟四婚对象是身家千万的wephone创始人苏某,婚期41天。恋爱33天,苏送翟特斯拉1辆、百达翡丽1只、海南房1套;领证第10天,翟翻脸:“离婚,房子车子归我,再赔1000万精神损失费,不然举报你公司灰色收入。”苏哭着求饶:“我全部身家才1200万。”翟冷笑:“那就留200万给你买骨灰盒。”
从2011年到2017年,翟欣欣一天班没上,却轻松拿到北京户口,住上北京千万别墅,名下豪宅豪车数不胜数!凭啥啊?卖肉!
说来可笑,在上一篇文章里,我曾写道:钱真的是个好东西,挣钱的办法也有很多种。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卖肉就是其中的一种。相关部门给翟欣欣的罪名是借婚姻敲诈勒索,俗称“骗婚”,但其实质就是出卖色相,借婚姻之名卖肉,比赤裸裸卖肉高明那么一点点。因此,受害人付出的代价也更惨重,最终的结局也更惨烈!
对于其父母来说,婚姻是儿女的人生大事,不是儿戏,也不是小孩子在外淘气、恶作剧、欺负其他小朋友等等这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他的父母怎可能不知不晓,不参不与?退一步说,其它不知,第三次骗婚成功当天,其父母就搬进了大别墅,你说他父母不知道女儿在外边干什么?鬼信啊!
对于翟欣欣本人来说,一次次借婚姻敲诈成功得手,这让她深刻意识到,这是远比个人努力、奋斗、拼搏更容易取得成功的人生捷径!随着第一次的牛刀小试,轻易得手,喜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经验越来越丰富,手法越来越娴熟,胆子自然越来越大,也就很自然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诈骗所得的豪宅名车和钱财,越来越多,多到不可胜数,不计其数!
如果不是苏享茂彻底被翟欣欣逼疯、跳楼轻生,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翟欣欣的人生轨迹,不外乎一骗再骗,一骗到底:第五次、第六次、……第N次!直到人老珠黄,无人问津,门前冷落鞍马稀,醉生梦死度终生!
呜呼,做人、做父母,做到这个份上,咋还有脸活着啊!
来源:剑鸣的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