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大轮回,星条旗在燃烧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06 19:2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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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孔捷生美国华人杂谈

2025年09月06日 07:28美国

作者 | 孔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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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签署行政命令,焚烧美国国旗将判刑一年加罚款,不得轻判,不得减刑释放,必须坐满一年大牢。

对于习惯崇敬圣物的MAGA来说,天经地义。尤其华川粉,他们崇拜敬仰了半辈子,来到一个自由国度,还真是空落落的浑身不自在。所以,川普是他们的救主。

谁知川普行政命令才公布3小时,服役20年的老兵凯里(Jay Carey)就在华府公开焚烧星条旗。他声明“我会为捍卫这个权利而死,这才是我参军的意义。”

美国焚烧星条旗的故事多了,这对自命爱国者的那些人诚然是亵渎和冒犯,但在国旗之上还有宪法。美国是先有宪法而后才有国家,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包括了亵渎冒犯。哪怕令那些忠忱护旗者极其不爽,但宪法碍难体恤他们的感情。

下面说几个故事——

爱国必须来自心灵自由

话说基督教有一边缘教派“耶和华见证人”,笃信世界末日与耶稣重临。这个教派全球约几百万信众,他们出于信仰拒服兵役,拒向国旗致敬。

宾州温纳斯维尔市的戈比提斯(Walter Gobitis)是耶和华见证人的坚定信徒,他不让儿子在学校对耶稣以外的事物宣誓效忠,无论是国家还是什么旗帜。而学校教师失之粗暴,强行把这孩子的手从裤兜揪出来,遂触发讼事。

戈比提斯愤而起诉,美国宪法写明:“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基于这一法理,校方无权强迫学生向星条旗敬礼和朗诵效忠誓词。

这宗1938年的官司越打越大,直到最高法院。1940年6月高院以8:1裁决:温纳斯维尔市教委有权要求学生向星条旗敬礼和朗诵效忠国家誓词。

判决出来才几天,缅因州的耶和华见证人教堂被砸;在伊利诺州、怀俄明州……耶和华见证人信徒到处受攻击。

此时离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还有一年。坊间对纳粹主义仅略有所闻,美国人刚从大萧条中缓过气来,发生在欧洲的事情太遥远了。

及至美国参战,法西斯之残忍行径,唤醒了美国民众的良知。他们得知,耶和华见证人信徒在纳粹德国比犹太人更悲惨,只缘拒绝向纳粹旗帜敬礼就被送集中营处死。

1942年,同样的国旗案件在西维吉尼亚州再现。玛丽和盖特尔两姐妹就读高中,她们全家都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姐妹俩遵从父亲告诫,不向星条旗敬礼,拒绝朗读效忠国家誓词,遂被校方逐出校门。于是再度引发讼事。

1943年最高法院6:3裁决,公立学校不得强逼耶和华见证人信徒向星条旗敬礼和朗诵效忠誓词。大法官杰克逊执笔的裁决书写道:“在我们自由思想体系里,强制的爱国主义没有感召力”;“强制性统一思想,注定与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背道而驰。向国旗敬礼,一个人感到自豪,另一人却可能不屑”。

纽约时报1988年对该案的回顾。

三年前投票判戈比提斯败诉的大法官道格拉斯、布莱克、墨菲,这次都改变立场,他们联名在附加赞同书写道:“高压下的忠诚,只是保护自己的表演。爱国必须来自心灵自由。”最高法院特地在6月13日公布裁决令——这天是法定国旗日。

1943年是反法西斯战争的拐点,怀着自由意志浴血奋战的美军,连接取得北非战役、南太平洋达尔卡纳尔岛战役以及意大利西西里岛战役的重大胜利。

军中有一名下士德斯蒙德·托马斯·杜斯(Desmond Thomas Doss),他的宗教信仰与耶和华见证人相似,这个边缘教派叫“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被征兵入伍的德斯蒙德笃守教规,拒绝佩枪和杀人,安息日拒绝出操,遂被军法论罪。是国家宪法的宗教自由权利保护了他,获释后他志愿留在部队,成了医护兵。

德斯蒙德在冲绳岛血渊骨岳的钢锯岭救下75名伤员,获得陆军最高荣誉奖章。他的事迹拍成了电影《血战钢锯岭》(Hacksaw Ridge)。

当爱国从自由意志沦为具有压迫力的重物,性质便迥然不同。

护宪抑或护旗

时光流转到60年代,反越战运动波澜触天,尤以越战退伍军人协会为先锋。反战人士屡屡焚烧星条旗宣泄,护宪护旗之争于是重启。

国会1968年通过法案——“凡故意在公众场合毁坏、污损、焚烧或践踏美利坚合众国国旗者,罚款不超过一千元,或入狱不超过一年,严重者两者并罚。”毕竟这和拒向星条旗敬礼不同,性质属侮辱国旗。然而这条新法律阻吓不住示威者,在反战运动峰值期间,焚烧国旗事件几乎无日无之。

基于宪法,法院均不愿接手这类案件,也未闻有哪个示威者因此入狱。但宪法尊严与国旗尊严孰轻孰重,终须在最高法院全面摊牌。

牌局之始,哪怕牌面是一张烂牌也难卜输赢。历史舞台上“路人甲”一般的格里高利·约翰逊(Gregory Johnson),就是那张烂牌。

在越战终止的1975年,芝加哥诞生了一个美国革命共产党(Revolutionary Communist Party, USA)。有别于原来老牌美国共产党,这个新党宗旨极左。现在它已无声无息,当年却是很能闹腾的主。

1984年,共和党为提名里根竞选连任,在德州达拉斯开会。美国革命共产党百余成员闻风而至,高呼反核反战反资本主义,游行时挑衅路人,砸烂路边花坛、电话等公共设施,喷漆涂鸦……

28岁的约翰逊是大龄愤青,示威游行队伍至达拉斯市政厅前,约翰逊劈手夺过身边同志在别处银行门外扯下的星条旗,浇上煤油点燃。

约翰逊挥舞火旗疾呼:“红白蓝象征掠夺,我们唾弃你!下地狱吧!”,语音未落,星条旗在一蓬火焰中化为灰烬。

这次示威计有几十个革命同志被捕,都是处以罚款、短暂拘留便释放,只有约翰逊被控“亵渎受崇敬物体”(desecration of a venerated object)。

这条德州法律禁止冒犯公共纪念物、墓地、国旗等物体,但此罪有前提,一是明知故犯,二是明知有人看到并感到受伤害,仍执意为之。约翰逊符合这两个前提。然而毕竟属于轻罪,谁也没想到,这宗轻罪成了意义深远的美国公案。

检方本想薄施惩戒,未指望罪名成立。偏偏约翰逊表演欲极强,既拒认罪又要充当斗士。他每次上庭都坚持穿象征革命的T恤,更言语乖张。

约翰逊在庭上一连串夸张表演后,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法庭判处此项轻罪一年徒刑并罚款两千的最重刑罚。这和40年后川普的行政命令完全一致。

约翰逊不服,向德州刑事上诉法院抗诉,一举翻案成功。该法院裁决书指,德州司法部不能因为约翰逊焚烧国旗而提起公诉,因为这是在言论自由受保护的范围,属于《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德州政府即时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越战结束十几年后再启国旗纠纷。案件于1989年3月开庭,护宪抑或护旗?

代表德州达拉斯司法部的德鲁女士庭上提出法理依据:首先,星条旗代表美国人的团结,国家利益应该高于第一条修正案的宪法权利;其次,约翰逊焚烧国旗不属言论而是行动。

她说:“维护国旗作为国家象征,是比其他都重要的国家利益。”此说受到大法官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质疑:被告选择国旗作为藐视目标,恰好表明被告也视国旗为国家象征。“你要维护的不光只是象征,你要的是必须尊敬的象征。如果在尊重国旗和尊重宪法中作选择,我会选择宪法。”

大法官斯卡利亚进而指出,美国从来没有从法律意义上确立某种物体代表着国家与民族。权力不能命令人民去尊敬某些物体。

轮到约翰逊的律师康斯特勒辩护,他直奔主题,聚焦于德州《玷污国旗法》完全违反美国宪法。他说:“1943年最高法院已有判例。因此国旗法律纠纷不复存在。”

大法官对辩方也不假以辞色。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仑奎斯特驳斥道:“在学校拒向国旗敬礼和在公众场合焚烧国旗,岂可混为一谈?”

康斯特勒不让寸分,点明:“此案直击宪法权利核心。我们用不乐见的事物去检验《权利法案》,远比用喜闻乐见的事物去检验来得更难。它本来就不是为我们喜欢的事物而设计的,否则就根本不需要《权利法案》了。”

此案根本在于美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是否包括焚烧国旗?庭辩三日后,最高法院投票以5:4作出裁决:德州政府败诉。

由布伦南大法官执笔的裁决书写道:“约翰逊为一种敏感的表达行为而被定刑,各州不能支持此类定刑,因为约翰逊并没有破坏和平。不难理解,一部分人因为政治抗议而焚烧或践踏国旗,这种表达言论自由的方式,可能伤害到另一部分人的感情。但在宪法保障下,政府不得因此将之定罪。”

肯尼迪大法官在赞同意见书里补充:“保证有藐视我们国旗的权利,是悲伤的事情。冷酷现实却是,我们必须为一些不喜欢的事情做出决定。因为那是对的,所以我们必须要那么做。”

高院判决再次确定,各州关于亵渎国旗为刑事犯罪的法律,全部违宪,立即废除。

以爱国名义的暴政

此案落锤。在意见多元的自由国度引起极大波澜。多数人认为高等法院判决是错误的,国会挟汹汹民意在1989年急火快炒通过《玷污国旗惩罚法》。

值得一提的是,俄亥俄州联邦参议员梅岑鲍姆(Howard Metzenbaum)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上力排众议,指出:如果用严刑峻法来护旗,那么我们凭什么去爱国?这给美国价值留下什么模板?对焚烧国旗的人,我们是要将他们关进监狱,还是予以容忍?

然而,独醒者的声音拦不住多数意志。法案于10月20日送到白宫,老布什总统门槛很精,回避介入国旗与宪法之争,以“应交由修宪处理”为由,将法案搁置不予签署。

依照美国法律,总统十天内不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自动生效。10月30日法案生效第一分钟,西雅图和首都华盛顿就连爆两宗焚旗事件。

这两宗事件玩火者都遭逮捕起诉。但法院均援引约翰逊案判例,拒绝受理。美国司法部只得直接提诉至最高法院。

1990年5月,最高法院将两个案件合并一同审理。此前约翰逊案墨迹未干,检方断无胜算。果然,最高法院再度以五比四裁决:《玷污国旗惩罚法》无效作废,并定下更清晰标准:“政府不得仅为保护国旗形象,而贬损个人使用形象行为表达意见的自由”。

至此可谓尘埃落定,但国旗纷争并未彻底平息。美国众议院于1995、1997、1999年三次通过护旗修宪动议,都在参议院受阻。

对此,奥克兰大学政治系教授戈尔兹坦有两部专著——《燃烧的国旗(Burning The Flag)》与《焚烧国旗与言论自由(Flag Burning & Free Speech)》。他承认民调逾七成反对烧国旗,但指出“我们不是生活在多数民主(Majoritarian democracy)社会,而是生活在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社会。”不论多数意见是什么,言论、出版、宗教、集会自由这些天赋权利,不得交由投票决定。

他进而写道:国旗难道神圣到连宪法也约束不了?如仅因其特殊象征意义就通过修宪,将焚烧国旗刑事化,那么未来将有无数特殊事物会跟进。

他引用最高法院大法官福尔摩斯(Oliver Holmes)的话“特殊意义之说一旦采纳,言论自由将荡然无存。因为宪法保护的并非普通言论,那根本不需要保护;宪法要保护的是那些我们痛恨和讨厌的言论。”

可以可见,作为一种表达,焚烧国旗禁而不绝,何况法不能禁。爱国者被刺痛的国家情怀,若绞结成捆绑异议者的绳索,那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芝加哥论坛报》专栏作家查普曼写道:“仅为玷污国旗就诉诸监牢,那是对国旗更严重的玷污。国旗象征的自由,正是美国宪法基本价值所在。”

而这些基本价值,也曾被坚信宪政和法治是必由之路的远方自由派知识人视为圭臬。自从川普现世,他们当中许多人就转了调。于是想到,他们只是把普世价值当作趁手武器,用以对抗他们不喜欢的东西,而非真正相信普世价值。

如今川普翻炒隔夜饭,相信深受MAGA及华川粉拥护。然而,川普矢言护旗的同时,国防部却删除了印第安裔战士艾拉·海耶斯的纪念网页,而他正是硫磺岛战役中竖起星条旗的海军陆战队成员之一。

美国曾有过以爱国名义而推行的“多数人的暴政”,国家基本价值在激昂亢奋中迷失,珍珠港事件后将十一万日裔强迫迁徙和投入集中营;二战后一度横行的麦肯锡主义;九一一事件后的“爱国者法案”……

一个人的迷失,会成为生命中难言的瘀青记忆。国家的迷失,却是无数人难愈之伤痛。而现在美国正是一个迷途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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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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