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梯次帮扶培育,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工作的通知》,我市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经审核评定后,入选的个体工商户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梯次帮扶培育,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工作的通知》,我市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经审核评定后,入选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后续出台的相关帮扶举措。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踊跃申报。
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申报方式
1.电脑网页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grade-individual/home/index),选择“广东省”——“阳江市”——选择所在区县,点击“我要申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即可申报,网站首页有用户手册可供下载参考使用。
2.手机移动端:通过微信内分享的地址链接(https://mtyx.gtgsh.com/grade-individual/home/inde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到申报系统首页。
申报条件
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评选、入库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是我市“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分型情况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名录 https://gtgsh.samr.gov.cn/gtml/”查询),均可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由发改、工信、财政等政府部门推荐,征得经营者同意后,推荐信息会报至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被推荐的个体工商户,同样需要通过上述平台进行申报。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1.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3.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4.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过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6.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7.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其他“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
分类标准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