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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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项目编号:YNDXDSCG2025022503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项目编号:YNDXDSCG2025022503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500000.00元(含税),采用框架合同+订单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基础法律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拟定,合同、文件审查,突发紧急情况法律支撑,法律培训服务等;

(2)案件代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案件代理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

1.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工作任务书要求。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基础法律服务序号服务项目单位最高含税响应单价限价1基础法律服务年15000.00元2、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序号服务项目涉案标的金额单位最高响应限价备注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件最高含税单价限价10000.00元本部分按照最高响应限价进行统一折扣报价,统一报价折扣限价100%。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万元及以下(含10万元)件5.00%3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件4.20%4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件4.00%5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件3.00%6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件2.00%7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件1.20%8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件1.00%95,000万元以上件0.50%3、风险代理
序号服务项目挽回损失金额单位最高响应限价备注1风险代理案件前期基础服务费次最高含税单价限价2000.00元/2挽回损失挽回损失金额不足100万元的次18.00%本部分按照最高响应限价进行统一折扣报价,统一报价折扣限价100%。3挽回损失金额在100万以上不足500万的次15.00%4挽回损失金额在500万以上不足1000万的次12.00%5挽回损失金额在1000万以上不足5000万的次9.00%6挽回损失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次6.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扫描件。若以分所名义响应,还需提供总所的授权。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的法律服务类相关业绩,业绩个数不少于1个且单个业绩代理服务费金额不低于10万元(与个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代理服务费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上的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或订单合同)与结算依据的,业绩金额以订单(或订单合同)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3人员要求:

2.1.3.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且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年限不少于10年(含)。

2.1.3.2其他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且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年限不少于3年(含)。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经最新年审通过的执业证书扫描件、2024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23时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来源:律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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