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档案馆公开征集抗战档案资料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5 09:48 2

摘要: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庆祝牡丹江解放80周年,加强抗日战争史料的挖掘和保护,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丰富馆藏档案内容,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庆祝牡丹江解放80周年,加强抗日战争史料的挖掘和保护,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丰富馆藏档案内容,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征集抗战档案资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抗战时期牡丹江地区社会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相关档案资料。如抗战时期刊发的报纸,出版的书籍、教材、宣传册,重要战役战斗示意图、军事地图等。

(二)抗战时期的英模人物的生平事迹、入党资料、回忆录、传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等。

(三)抗战时期的党章、证件、证书、牌匾、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纪念品、工作生活用品、慰问品等。

(四)抗战时期与牡丹江地区有关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等。

(五)参加过抗日战争、东北抗联、牡丹江解放战争等革命活动中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身边工作人员等的采访录音、录像及相关回忆和口述的整理资料等。

(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市档案馆拥有使用权,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原件复制。有较大收藏保存价值但所有人不愿意捐赠的档案资料,经协商,采取对原件进行复制的方式征集。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通过各种方式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其所有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并权属明晰,具有历史代表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捐赠者需对档案资料提出开放意见。

(二)不能够直接反映内容的应配简要说明,注明时间、地点、内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拍摄者姓名,其中音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

(三)需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社区)及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颁发捐赠证书。

(四)征集的档案资料除特别珍贵且收藏者不愿意捐赠的为复制件外都应为原件,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市档案馆可按国家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根据工作需要,使用档案资料用于展览、宣传等,但不得用于盈利性商业行为。

(六)捐赠者对捐赠的视频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市档案馆按需求提供。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牡丹江市档案馆档案征集整理科

联系人:刘洋、程宇佳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二楼10207

邮箱地址:mdjdajwdk@163.com

总编辑:鞠晨

监制:赵志刚

审核:崔然

编辑:栾茜

审读:刘江涛

来源:牡丹江融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