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阿尔卑斯山巅的积雪终年不化,暮色漫过时,整座雪峰浸在幽蓝的冷光里,像一块被岁月冻硬的蓝宝石。金世遗牵着谷之华的手走在山道上,碎石被靴子碾出细碎的声响,远处山谷飘来的风笛声忽远忽近,裹着异国的清冽,绕在两人发间。
阿尔卑斯山巅的积雪终年不化,暮色漫过时,整座雪峰浸在幽蓝的冷光里,像一块被岁月冻硬的蓝宝石。金世遗牵着谷之华的手走在山道上,碎石被靴子碾出细碎的声响,远处山谷飘来的风笛声忽远忽近,裹着异国的清冽,绕在两人发间。
“中原的山多是苍绿叠翠,倒少见这般纯白得晃眼的景致。”谷之华望着连绵的雪峰轻声叹道,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金世遗掌心的薄茧——那是常年握剑留下的痕迹,藏着他半生的江湖风霜。
金世遗侧头看她,眼底盛着化不开的温柔:“再好看的山,没有你在身边,也不过是堆石头罢了。”他握紧她的手,将两人的影子叠在山道上,一并融进这异国的暮色里,仿佛要把过往的颠沛都藏进这片宁静。
两人投宿在山脚下的古朴旅馆,木质阁楼带着松脂的香气,壁炉里的柴火噼啪作响。夜色渐深,小镇只剩犬吠偶尔划破寂静,金世遗刚解下腰间的软剑,鼻尖忽然掠过一丝极淡的冷香——那香气他记了半生,是厉胜男常用的寒梅熏香,冷冽中藏着几分执拗。
“谁?”他翻身抽剑,剑鞘碰撞的脆响刚落,屋顶便传来衣袂翻飞的簌簌声。月光爬上屋檐,映出一道黑衣身影:苍白的下颌线绷得极紧,眼尾斜挑的弧度里,藏着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冷冽,像极了当年在邙山初遇时的模样。
“金世遗,别来无恙?”厉胜男的声音裹着夜风,落在金世遗耳中,让他握着剑的手猛地一颤。谷之华快步走到他身侧,拂尘在掌心轻轻一转,面上依旧是惯有的沉稳:“厉姑娘,多年未见,风采依旧。”
厉胜男的目光扫过两人相靠的肩头,眼底瞬间燃起火星:“风采?我若不来,怎知你们在这世外桃源,把过往都抛到九霄云外了?”话音未落,她身形已如飞燕掠下,长剑直刺金世遗心口——那剑招狠戾,却在剑尖离他三寸时,微微顿了半分,藏着连她自己都未察觉的不忍。
金世遗仓促格挡,软剑与对方的剑锋相击,火星溅在他手背,烫得他心口发疼:“胜男,住手!当年你假死,我找了你三年!”他刻意放缓内力,生怕伤到她,可厉胜男的剑却越发凌厉,剑光裹着委屈与愤怒,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像是要把这些年的孤独都倾泻出来。
谷之华见状,拂尘骤然展开,银丝如瀑般缠住厉胜男的剑身:“厉姑娘,过去的事不是你想的那样。世遗这些年,常对着你留下的那支梅花簪发呆,连我都知道,那是你当年亲手绣的纹样。”她话音刚落,厉胜男的剑猛地一滞——那支梅花簪,是她当年故意落在金世遗枕边的,本是赌一口气,却成了自己五年雪山岁月里,唯一的念想。
屋顶的风忽然静了。厉胜男看着金世遗眼底的红血丝,又瞥到谷之华手中未尽全力的拂尘,握着剑的手渐渐松开:“我在阿尔卑斯山住了五年,每天看着雪,总想起你当年说要陪我看一次雪山……我以为,你早忘了。”她声音发颤,冷硬的眼神终于软了下来,像被暮色融化的雪。
那一晚,三人围坐在阁楼的暖炉旁,金世遗将三年寻踪的经历一一说来:他去过江南的梅花坞,在漫天梅雨中找了半载;闯过塞北的风雪,差点冻毙在客栈外;甚至跨海找过海外岛,只为一句“或许她去了异域”的传言,直到去年在瑞士小镇,闻到那缕熟悉的寒梅香,才顺着踪迹找到这片山。厉胜男听着,偶尔伸手拨弄炉中的炭火,指尖的温度慢慢暖了起来,像是终于捂热了多年的寒凉。
“罢了,”她最后抬眼,看着眼前两人真挚的目光,忽然笑了,眼角眉梢的冷意散去不少,“你们既不嫌弃我,那我便不走了。”
此后半年,阿尔卑斯山脚下多了一座热闹的庄园。清晨,金世遗在草坪上练剑,厉胜男的剑风刚猛,常与他拆到百招开外,剑尖相击的脆响里,藏着久违的畅快;谷之华则在一旁舞拂尘,银丝偶尔缠上两人的剑身,轻轻一挑便化解破绽,像在调和一段过往的恩怨。午后,谷之华在药田侍弄草药,指尖沾着泥土与药香;厉胜男便骑着马去镇上,将中原的丝绸、瓷器卖给当地商人——她心思活络,懂些外语,没几个月就攒下不少家业;金世遗则跟着牧民学骑马,偶尔会载着两人,在雪山下的草原上奔驰,风里满是三人的笑声,盖过了过往的纠葛。
可平静的日子,终究被江湖的阴影打破。那天清晨,庄园外忽然来了一群黑袍人,黑巾蒙脸,只露出一双双冰冷的眼睛,踩碎了门前的薄霜。为首的人声音低沉,像淬了冰:“金世遗,血影教的债,该还了。”
金世遗心中一凛——当年他在中原,曾毁了血影教炼制“噬魂丹”的药炉,杀了他们三位护法,断了这邪教危害江湖的根基。如今看来,这伙人是追着他到了瑞士,不肯善罢甘休。厉胜男率先拔剑,剑尖直指黑袍人,语气里满是不屑:“当年你们打不过他,现在多凑了几个杂碎,就能赢了?”
战斗瞬间爆发。黑袍人的武功诡异,有的用带毒的铁链,甩动时带着腥气;有的掷出淬毒的飞针,银光一闪便直取要害,几人配合默契,竟将三人逼得连连后退。谷之华一边用拂尘扫开飞针,一边高声叮嘱:“他们的毒有腥气,别沾到皮肤!”金世遗点头,忽然想起海外奇人教他的“破邪诀”,当即运起内力,软剑挥出一道金色剑气,如一道光劈过,将扑面而来的毒雾劈散,露出黑袍人眼中的惊色。
厉胜男趁机绕到黑袍人身后,剑刃划破对方的黑袍,露出里面绣着的血色骷髅——那是血影教的标记,狰狞又刺眼。“你们教主倒是有耐心,追了我这么久。”她冷笑一声,剑招陡然加快,直取为首者的咽喉,剑尖已触到对方的衣领。
一番苦战,黑袍人终于溃败,倒下的几人衣襟里,掉出些印着外文的纸片。为首者被金世遗的剑气划伤手臂,捂着伤口后退,怨毒地盯着金世遗,撂下一句狠话:“你等着!我们已联系了西洋的军队,英军很快就会到中国,到时候,定要你和你的国家一起覆灭!”说罢,便带着残部狼狈逃走。
金世遗捡起地上的纸片,上面的外文他虽不认全,但“英军”“广州”等字样格外刺眼。他皱紧眉头——血影教竟与英军勾结,江湖仇怨竟要牵扯家国安危,这可比他预想的更凶险。可没等他细想对策,镇上报纸铺的消息便传来,白纸黑字印着:英国军舰开到中国沿海,鸦片战争爆发,广州告急。
那天晚上,庄园的暖炉灭了火,寒气从缝隙里钻进来。金世遗拿着报纸,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眼眶通红:“广州城破了,百姓在受苦,到处都是炮火。”厉胜男凑过来,看到报纸上英军烧杀抢掠的照片,百姓倒在血泊里,手指攥得发白,指甲嵌进掌心:“我们是中国人,就算在海外,也不能看着祖国被欺负。”谷之华也点头,将药田的草药仔细打包,装进木箱:“我的医术,或许能救几个士兵,能多救一个,就多一份希望。”
三人没有犹豫,第二天便变卖了庄园,将钱款换成药品和粮食,踏上归国的路。他们乘船渡海,沿途看到不少逃难的华人,有的断了胳膊,有的抱着死去的孩子,哭声在海风里飘得很远——这些景象,让三人的心越发沉重,也让归国的脚步更急。历经一个月的颠簸,他们终于抵达广州,辗转找到林则徐时,这位抗英将领正对着地图发愁,眼下的乌青藏不住连日的疲惫。
“三位侠士愿意不远万里归国相助,真是天助我也!”林则徐握着金世遗的手,眼眶泛红,声音里满是恳切。金世遗当即应下,语气坚定:“大人放心,保家卫国是分内之事,我们定护广州百姓周全。”
接下来的日子,三人各司其职,将江湖本领化作抗英的力量。金世遗挑选了两百名精壮士兵,教他们近身格斗的技巧——他将软剑的招式简化,编成易上手的“破敌十三式”,教士兵们用长枪格挡英军的刺刀,用轻功躲避炮火;谷之华在军营外搭起医帐,帐前挂着草药编成的帘子,每天要救治上百名伤员,有时忙到深夜,连热饭都顾不上吃,指尖的药味洗都洗不掉;厉胜男则带着十名轻功好的士兵,夜里潜入英军营地刺探情报,她身法快如鬼魅,好几次在英军的巡逻队眼皮底下,把敌军的布防图带了回来,袖口还沾着营地的草木灰。
可英军的坚船利炮,终究比三人预想的更可怕。五月的一天,英军集中炮火轰击广州城门,城墙在轰鸣声中轰然倒塌,碎石飞溅,士兵们如潮水般涌入城中,喊杀声震耳欲聋。金世遗身披铠甲,手持软剑守在城门处,剑光扫过,几名英军应声倒地,可更多的敌人涌了上来,子弹擦着他的胳膊飞过,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很快染红了铠甲。
“世遗!”谷之华从医帐赶来,手中还提着药箱,她刚想帮金世遗包扎伤口,一枚炮弹忽然落在不远处,碎石如雨点般溅起,狠狠砸在她后背。金世遗回头时,只看到她缓缓倒下的身影,他疯了般冲过去,将她抱在怀里,泪水混着血水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世遗,”谷之华虚弱地抓着他的衣襟,气息越来越弱,却依旧笑着,“别难过……守住广州,守住百姓……这比什么都重要。”她的手渐渐垂落,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意,像只是睡着了,身边散落的草药,是她最后没能递出去的希望。
金世遗将她的尸体轻轻放在墙角,用布盖好,站起身时,眼底已没有了温度,只剩冰冷的恨意。他提着软剑,如地狱归来的修罗,每一剑都带着无尽的怒火,英军在他剑下成片倒下,鲜血染红了他的铠甲,也染红了脚下的土地。厉胜男在另一侧厮杀,她的剑上早已沾满鲜血,后背也被刺刀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浸透了黑衣,可她依旧不肯退——她要替谷之华,替那些死去的百姓,多杀几个敌人,哪怕多杀一个也好。
忽然,厉胜男看到一名英军举着炮筒,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金世遗的后背。她想也没想,纵身扑过去,用尽全身力气将金世遗推开,自己却被炮弹的余波震飞,重重摔在地上。金世遗回头时,只见她躺在血泊里,嘴角渗着血,却还在朝着自己笑,声音轻得像风:“金世遗……来世……我还想和你一起,看一次阿尔卑斯的雪……”
那一刻,金世遗的世界彻底塌了。他抱着厉胜男的尸体,软剑插进地面,支撑着自己不倒下,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呜咽,像受伤的孤狼。英军见状,纷纷围了上来,枪口对准了他,可他忽然笑了——他想起谷之华药田的草药香,想起厉胜男在雪山下的笑容,想起三人在阿尔卑斯山的日子,那些平静的时光,是他此生最珍贵的念想。
“想杀我?”他猛地拔出软剑,内力毫无保留地爆发,金色的剑气如龙卷风般席卷开来,将靠近的英军震开,“先踏过我的尸体!”
那一天,广州城的街巷里,回荡着金世遗的呐喊,声震天地。最终,一枚炮弹落在他身边,烟尘散去后,只有一把染血的软剑,插在满地的花瓣里——那是谷之华药田里的花,被炮火震得落在了街上,依旧带着淡淡的药香,像是在陪着他们,走完最后一程。
后来,广州百姓常常说起,那年有三位侠客,为了保卫城池,死在了战火里。有人说,他们的魂魄飞回了阿尔卑斯山,还在雪山下看着中国,看着这片他们用生命守护的土地;也有人说,每当梅花盛开时,总能闻到一缕清冽的寒梅香,像是那位黑衣姑娘,还在陪着她的心上人,看遍世间的雪山,再也没有分离。
来源:橘子洲头望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