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诸岛为什么没有北沙群岛?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30 11:51 1

摘要:在南海诸岛的地理认知中,“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大群岛的划分是学界与官方的共识,而“北沙群岛”这一名称始终未被纳入正式地理范畴,甚至常成为大众认知中的“误区概念”。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由南海诸岛的自然地理特征、历史行政管辖传统、国际规则与学术界定共同决定

在南海诸岛的地理认知中,“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大群岛的划分是学界与官方的共识,而“北沙群岛”这一名称始终未被纳入正式地理范畴,甚至常成为大众认知中的“误区概念”。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由南海诸岛的自然地理特征、历史行政管辖传统、国际规则与学术界定共同决定的。厘清“为何没有北沙群岛”,不仅是对地理概念的纠偏,更是理解中国南海疆域形成与管理逻辑的关键。

一、从自然地理看:南海无“北沙”的客观基础

南海诸岛的四大群岛划分,本质上以“水下地形单元”和“岛礁分布格局”为核心依据,而南海北部海域的自然条件,从根本上不具备形成“北沙群岛”的地理基础。

南海是西太平洋最大的边缘海之一,海底地形呈现“北部浅、南部深,中部有海盆”的显著特征。四大群岛的分布,恰好对应了南海海底的四大独立地形单元:东沙群岛依托东沙台阶(位于南海北部大陆架东南边缘,水深100-200米,为孤立的水下隆起区),西沙群岛坐落在西沙台阶(南海西部的水下高原,水深1000-2000米,高原上发育多座珊瑚环礁),中沙群岛主体是中沙大环礁(南海中部的巨型水下环礁,水深20-30米,仅黄岩岛为出露岛礁),南沙群岛则分布于南沙台阶(南海南部的广阔水下高原,水深1000-2500米,岛礁数量最多、分布最广)。这四大地形单元彼此独立,以深海槽(如中沙海槽、南沙海槽)分隔,形成了“四大群岛”的自然地理边界。

反观南海北部海域——即广东、广西沿海至东沙群岛以北的区域,其海底地形属于南海北部大陆架的延伸部分,地势平缓,水深多在200米以内,无独立的“水下隆起区”或“环礁群”地形。该区域的岛礁极为零散,且多为“沿岸岛礁”或“河口岛礁”,而非“远洋珊瑚岛礁”:例如,广东沿海的万山群岛、广西的涠洲岛、海南的文昌七洲列岛等,均属于大陆架延伸形成的基岩岛或火山岛,与东沙、西沙等“珊瑚礁群岛”的成因、形态完全不同。这些北部岛礁要么隶属于沿海省份的行政管辖(如万山群岛属珠海市),要么属于海南岛的附属岛礁(如七洲列岛属文昌市),从未形成“独立群岛”的地理形态。

更关键的是,珊瑚岛礁的形成需要特定的水文与地质条件:温暖的海水(年均水温25℃以上)、充足的光照(水深一般不超过50米)、稳定的地质构造(多为水下火山或隆起区)。南海北部海域因靠近大陆,受珠江、韩江等河流入海泥沙影响,海水透明度较低,且冬季受东北季风影响较大,水温波动明显,不利于珊瑚虫的大规模繁衍。因此,该区域从未形成东沙群岛那样的“珊瑚环礁群”,自然也不存在构成“北沙群岛”的物质基础——没有集中分布的岛、礁、滩、沙,“北沙群岛”便失去了地理存在的前提。

二、从历史管辖看:“北沙”从未进入行政与军事界定范畴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管辖历史可追溯至汉代,而“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的划分,正是基于历代官方对南海疆域的认知与管理实践,“北沙群岛”从未出现在任何历史时期的行政、军事或文献记载中,这一“缺席”是历史选择的必然。

(一)古代:“四沙”的早期认知与“北部岛礁”的沿岸归属

早在汉代,中国渔民便已开发南海诸岛,《汉书·地理志》记载的“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描述的便是经南海至东南亚的航线,其中“涨海”(古代对南海的称呼)中的“崎头”(即岛礁),便是对西沙、中沙群岛的早期记载。唐代《通典》明确将西沙群岛纳入“岭南节度使”管辖范围,宋代《宋会要辑稿》则记载朝廷派水师巡视“九乳螺洲”(西沙群岛别称),元代郭守敬在南海进行“四海测验”,测点便包括中沙群岛的黄岩岛附近海域。

在这些历史记载中,南海北部的岛礁(如万山群岛、涠洲岛)始终被视为“沿岸附属岛礁”,而非“南海远洋岛礁”。例如,万山群岛在明代属“香山县”(今中山市)管辖,是广州湾的海防要地;涠洲岛在清代属“合浦县”(今广西北海市),为沿海渔业与海防据点。这些岛礁因靠近大陆,直接隶属于沿海府县,与需要专门“巡视”“册封”的东沙、西沙等远洋岛礁形成鲜明对比——历代朝廷从未将北部零散岛礁整合为“北沙群岛”,也未将其纳入南海远洋岛礁的管理体系。

(二)近代:官方测绘与国际条约中的“四沙”界定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随着西方列强对南海的觊觎,中国政府开始系统性地对南海诸岛进行测绘与命名,进一步明确了“四沙”的范围,“北沙”仍未进入官方视野。

1909年,两广总督张人骏派水师提督李准率舰巡视西沙群岛,登岛命名、立碑,正式宣告中国对西沙的主权,此次巡视范围明确为西沙群岛,未涉及北部岛礁;1933年,法国侵占南沙九小岛后,中国政府成立“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于1935年出版《中国南海各岛屿图》,首次以官方地图形式标注“东沙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四大群岛,划定了各群岛的经纬度范围,其中北部海域仅标注“万山群岛”“七洲列岛”等沿岸岛礁,无“北沙群岛”名称;1947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重新审定南海诸岛名称,出版《南海诸岛位置图》,在地图上标注了“十一段线”(后演变为九段线),并明确“东沙、西沙、中沙、南沙”为南海四大群岛,此次审定进一步巩固了“四沙”的官方地位,“北沙”仍未被提及。

这一系列近代官方行动表明,无论是测绘、命名还是主权宣示,中国政府始终将南海诸岛的管理核心聚焦于“远洋珊瑚礁群岛”,即“四沙”,而北部沿岸岛礁因归属清晰、形态零散,从未被视为独立的“第五群岛”。

(三)现代:法律与行政建制中的“四沙”延续

1949年后,中国政府继承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与管辖体系,在法律与行政建制中进一步明确“四沙”的地位,“北沙群岛”始终未被纳入。

1959年,中国在西沙群岛设立“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简称“西、南、中沙办事处”),隶属于广东省;1988年,海南省成立后,该办事处划归海南省管辖;2012年,中国设立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东沙群岛则因历史原因暂由台湾地区管辖(但主权归属中国)。从“办事处”到“三沙市”,现代行政建制始终以“四沙”为核心,北部海域的岛礁仍分属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沿海市县,如万山群岛属珠海市香洲区,涠洲岛属北海市海城区,七洲列岛属文昌市翁田镇——这些岛礁的行政归属从未与“南海诸岛”的管理体系合并,自然也不存在“北沙群岛”的行政建制。

三、从学术与国际规则看:“北沙”不符合群岛界定标准

无论是中国学界的学术研究,还是国际社会对“群岛”的界定规则,“北沙群岛”都不符合“独立群岛”的定义,这进一步解释了为何它从未被纳入南海诸岛范畴。

(一)中国学界的“四沙”共识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地理学界、海洋学界对南海诸岛的研究形成了明确共识:南海诸岛是指“中国南海中分布的许多岛礁的总称,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地理》)。这一共识的形成,基于两个核心标准:

1. 成因一致性:四大群岛均为“珊瑚礁群岛”,由珊瑚虫骨骼堆积形成,包括岛、礁、滩、沙等形态,与北部的基岩岛、火山岛成因不同;

2. 分布集中性:四大群岛均分布于南海远洋海域,形成相对集中的岛礁群,且与大陆架、沿岸地区有明显的地理隔离(以深海或广阔海域分隔),而北部岛礁零散分布于大陆架边缘,无集中分布特征。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等机构的研究报告,以及高校教材(如《南海诸岛地理》《中国海洋地理》)中,均未提及“北沙群岛”,反而明确指出“南海北部的岛礁属于沿岸岛礁,不纳入南海诸岛范畴”。这种学术共识不仅是对自然地理的客观描述,也为官方的行政管辖与法律界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国际规则对“群岛”的界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对“群岛”的界定,“群岛是指一群岛屿,包括若干岛屿的若干部分、相连的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关,以致这种岛屿、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质上构成一个地理、经济和政治的实体,或在历史上已被视为这种实体”。这一界定包含三个核心要素:地理上的“密切相关性”、形态上的“集中性”、功能上的“整体性”。

对照这一标准,“北沙群岛”完全不成立:首先,南海北部的岛礁(如万山群岛、涠洲岛)彼此相距遥远,无“密切相关”的地理联系(万山群岛位于珠江口,涠洲岛位于北部湾,七洲列岛位于海南岛东北部);其次,这些岛礁形态各异(有基岩岛、火山岛、沙洲),无“集中分布”的特征;最后,它们在历史上从未被视为“一个整体”,而是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经济与政治功能也各不相同(如万山群岛是海防要地,涠洲岛是渔业基地)。

反观南海“四沙”,则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群岛界定:例如,西沙群岛由宣德群岛、永乐群岛两大岛群组成,彼此相距仅数十公里,共享相同的珊瑚礁生态系统,历史上长期被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管辖;南沙群岛虽岛礁分布较广,但均位于南沙台阶上,以深海槽与其他海域分隔,形成独立的地理单元。因此,从国际规则角度看,“北沙”也不具备成为“独立群岛”的资格。

四、认知误区的来源:为何会出现“北沙群岛”的说法?

既然“北沙群岛”在地理、历史、学术上均不成立,为何仍会成为部分人认知中的“误区概念”?这一误区的产生,主要源于三个方面:

(一)“方位命名”的惯性联想

南海诸岛的“东、西、中、南”命名,以“中国南海”为地理中心,形成了“四方对称”的方位体系。部分人基于“四方应有对应”的惯性思维,主观推测“既然有东、西、中、南,就该有北”,从而虚构出“北沙群岛”的名称。但这种联想忽略了地理命名的核心原则——“先有实体,后有名称”,而非“先有名称,再找实体”。南海北部无符合“群岛”特征的地理实体,自然不会有“北沙”的命名。

(二)对“南海诸岛”范围的误解

部分人将“南海海域内的所有岛礁”等同于“南海诸岛”,误将南海北部的沿岸岛礁(如万山群岛、涠洲岛)纳入“南海诸岛”范畴,进而试图用“北沙”来统称这些岛礁。但事实上,“南海诸岛”是一个特定的地理概念,特指“南海远洋珊瑚礁群岛”,而非“南海海域内的所有岛礁”——沿岸岛礁与远洋岛礁在成因、归属、管理体系上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三)非官方信息的误导

在一些非学术、非官方的读物(如部分通俗历史小说、网络文章)中,存在对南海诸岛名称的随意使用,甚至虚构“北沙群岛”的内容,导致部分读者误将其视为正式地理概念。这类信息往往缺乏科学与历史依据,却因传播便捷性而广泛扩散,进一步加深了认知误区。

五、结语:厘清概念背后的主权与治理逻辑

“南海诸岛为什么没有北沙群岛”,看似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问题,实则折射出中国对南海疆域的认知逻辑——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以历史管辖为依据、以学术共识与国际规则为支撑。“四沙”的划分,不仅是对南海地理实体的客观描述,更是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管辖的历史见证。

厘清“北沙群岛”的误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能帮助大众建立科学的地理认知,避免因概念混淆而产生对南海疆域的误解;另一方面,它能强化对“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的历史与法理认知——“四沙”的范围与管辖体系,是中国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符合自然规律、历史传统与国际规则,任何虚构“北沙群岛”或混淆岛礁归属的行为,都不符合客观事实。

在南海问题日益复杂的当下,准确理解南海诸岛的地理概念与历史沿革,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的基础。唯有基于科学、历史与法律的视角,才能真正读懂南海的“疆域密码”,坚定对南海诸岛主权的认知与捍卫。

来源:橘子洲头望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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