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中国内海,也不是国际公海,现在中国南海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5-31 04:09 3

摘要:中国南海既非内海也非国际公海,而是中国在南海海域享有的特殊海洋权益区,包含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基于岛礁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以及历史性权利主张。南海问题本质上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受到周边国家非法侵占的产物,也是域外国家利用南海争议干预地区安

中国南海既非内海也非国际公海,而是中国在南海海域享有的特殊海洋权益区,包含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基于岛礁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以及历史性权利主张。南海问题本质上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受到周边国家非法侵占的产物,也是域外国家利用南海争议干预地区安全稳定的工具。

南中国海是一个国际公认的地理概念,指北纬23°37′以南、南纬3°以北,东经99°10′以西、122°10′以东的半封闭海域,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中国南海是中国在南中国海范围内基于历史和法理依据主张的权益范围,具体表现为"九段线"内约21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

从法律性质上看,南中国海作为地理水域,其法律地位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各沿岸国可依据公约主张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权益。

中国南海则是一个复合的权益概念,包含领土主权、基于岛礁的海洋权利和历史性权利三重维度

九段线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领海基线或专属经济区边界线,而是中国对南海权益的一种综合表述,既反映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也体现历史性权利主张,同时包含基于岛礁的海洋权利。

这一法律概念的区分在国际实践中已得到一定认可。

中国自1947年首次在官方地图上标绘"十一段线",后调整为"九段线",至1948年正式公布。

新中国成立后,继承并沿用这一线,同时采取更为务实的态度,

1953年主动将北部湾附近的两段线去掉,以配合与越南的边界调整。

在早期国际社会中,九段线并未受到周边国家的普遍质疑,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南海资源价值的凸显,争议才逐渐升温。

中国对南海权益的主张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历史依据、国际法框架下的权利主张,以及历史性权利

从历史依据来看,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权益主张可以追溯至2000多年前。

早在汉代,中国古籍《异物志》就记载南海岛礁的形态,称其为"涨海崎头"。宋朝时,西沙和南沙群岛被称作"石塘"、"长沙",明清时期则被明确标注在官方航海图和海域图中。唐朝时期,南海诸岛属于岭南道管辖;宋朝设巡检司巡视南海;元朝郭守敬曾以南海岛礁为支点进行天文测量;明清时期,西沙群岛属海南万州,南沙群岛属广东琼州府。

这些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长期有效管辖。

国际法框架下的权利主张方面,中国依据《公约》第121条对南海诸岛的自然属性进行法律界定。

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中业岛、南威岛等岛礁符合"能维持人类居住或经济生活"的标准,可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

此外,中国在1996年批准加入《公约》时,根据第298条作出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这一声明具有法律效力,表明中国不接受通过国际仲裁解决南海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权利争议。

历史性权利是中国南海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依据源于国际习惯法而非现代成文国际条约法。

历史性权利的形成需要满足三个核心要件:国家长期有效管辖、国际社会默认和重大利益基础

在1951年英挪渔业案中,国际法院承认挪威通过长期直线基线划界和无外国反对,获得历史性权利的合法性。

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正是基于这一国际法理原则。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管辖从始至终都未曾受到外国的有力反对。

越南在1975年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也没有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马来西亚直到1978年才在其公布的大陆架地图上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海域标在马来西亚境内。

这些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在南海的权益得到国际社会的默认。

中国南海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价值和资源分布,这使其成为国家海洋权益的核心组成部分。

从战略价值看,南海是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水道,全球约50%的贸易货物通过南海运输,东亚贸易的80%依赖这条航线。马六甲海峡作为南海连接印度洋的关键通道,每年有超过1万亿美元的贸易额通过此处。

中国60%的原油进口依赖南海航线,这一海域已成为中国能源运输的重要生命线。

南海的战略价值还体现在军事和安全领域。

中国在南海的军事存在已经形成一张覆盖全面的军事网络,包括西沙群岛永兴岛的轰-6K轰炸机部署、空警-500预警机和运-20运输机的协同作战能力,以及三亚锦母角航母基地的战略支撑。

锦母角基地位于三亚榆林军港出海口,拥有700米突堤式码头和4000米跑道,可停泊两艘10万吨级航母,距离南海中央海盆的深水区不到300公里,24小时内可覆盖越南金兰湾,48小时内可将马六甲海峡纳入舰载机火力范围,成为南海方向最大的海空军事基地。

从资源分布看,南海是中国最重要的海洋资源基地之一

南海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被称为"第二个波斯湾",已探明石油储量至少230亿吨,天然气储量约20万亿立方米,可燃冰储量约700亿吨油当量。

这些资源分布于礼乐滩盆地、曾母盆地、万安盆地和沙巴盆地等四大油气富集区,其中深水区(水深≥300m)天然气资源量合计3.8万亿立方米。

渔业资源方面,南海是中国重要的渔业产区,南沙海域的渔业资源蕴藏量高达约180万吨/年,年可捕量达50-60万吨。中沙、西沙海域的中层鱼资源量更是达到0.73-1.72亿吨,乌贼资源量多达400多万吨,年可捕量约300万吨。这些渔业资源对中国沿海地区渔民的生计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此外,南海还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锰、铁、铜、钴等35种金属和稀有金属锰结核,以及珊瑚礁、红树林等"海底热带雨林",具有巨大的旅游潜力和生态价值。

中国海油在南海北部累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已超1万亿立方米,"深海一号"气田等重大发现进一步夯实"南海万亿大气区"建设基础,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南海局势复杂多变,争议主要集中在岛礁主权、资源开发和外部势力干预三个方面。

岛礁控制方面,中国通过填海工程扩大在南沙的控制范围。

如永暑礁面积已达2.8平方公里,美济礁面积达6平方公里,渚碧礁面积达4.3平方公里。这些岛礁已建成机场、港口、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成为中国南海维权的重要支点。

越南占据南沙29个岛礁并进行填海,南威岛面积已接近中业岛;菲律宾占据中业岛(面积约0.37平方公里)等7个岛礁,并在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

这些非法侵占行为严重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导致南海局势持续紧张。

资源开发方面,周边国家长期在争议海域进行单方面油气开采。

据统计,南海周边国家已在南沙海域钻探了1000多口油气井,找到97个油田和含油构造,95个气田和含气构造,其中位于中国断续线以内的油田28个,气井225个。这些资源开发行为在未与中国进行协商的情况下进行,违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

域外势力干预是南海局势复杂化的另一重要因素。

美国频繁派遣军舰和飞机进入南海进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并与菲律宾、日本、韩国等国举行联合军演。

2025年5月,美菲启动"2025海上勇士合作"联合军演,日韩首次参演;英国"威尔士亲王"号航母战斗群也驶向南海。

这些域外军事活动严重干扰南海局势的稳定。

面对南海复杂局势,中国采取了多维度的应对策略:

军事层面,中国加强海警常态化巡航和军事存在。

2024年,中国海警在南海开展维权执法行动超230次,较上年增长45%。中国海警5901号万吨级执法船在黄岩岛等争议海域进行常态化巡逻,形成对域外势力的有力震慑。

中国在南海部署战略军事力量,如轰-6K轰炸机、空警-500预警机和运-20运输机,构建起"侦-控-打"三位一体的空中作战网,覆盖整个南海区域。

外交层面,中国坚持"双轨思路",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双边谈判解决,南海和平稳定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

中国与东盟国家持续推进《南海行为准则》(COC)磋商,目前已完成案文三读,各方承诺在2026年前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COC条款包括建立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禁止单方面改变岛礁现状、资源共同开发机制等内容,旨在规范南海各方行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法律层面,中国依据《海警法》授权开展执法活动,同时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构建南海岛礁主权证据链

在2025年4月的铁线礁维权行动中,中国海警采用4K超高清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结合无人机三维建模技术,形成涵盖地理坐标、生物特征、建筑痕迹等信息的立体证据包,为南海主权主张提供科学支撑。

面对菲律宾等国的挑衅,中国采取"谈压结合"的策略。

一方面,保持对话沟通,如2025年1月中菲 BCM 第十次会议,就南海形势坦诚交换意见;另一方面,坚决反制侵权行为,如对菲律宾非法闯入中国南沙群岛铁线礁和渚碧礁邻近海域的行为,中国海警依法采取高压水炮驱离等管控措施。

中国在南海的权益主张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并不完全冲突,而是具有法律兼容性。中国明确将九段线解释为岛屿归属线而非海域边界线,通过岛礁的自然属性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避免与《公约》直接对立。

《公约》第298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可以作出排除性声明,不接受包括仲裁在内的争端解决程序。

中国在2006年8月25日根据该条款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明,明确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这一声明表明中国不接受通过国际仲裁解决南海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权利争议的立场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历史性权利问题上,《公约》并未完全否定历史性权利的存在。

1962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为联合国秘书处准备的《关于历史性水域(包含历史性海湾)的法律制度》报告指出,历史性权利应满足三个条件:国家长期有效行使权利、权利具有连续性、得到外国的默认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权益主张完全符合这些条件。

中国在南海的权益主张还与国际法院在"英挪渔业案"(1951年)等判例中的立场一致。

该案中,国际法院承认挪威通过长期实践形成的传统划界制度产生的历史性权利,构成一种"远古占有",虽然它构成对某些国际法适用规则的背离。

这为中国的南海历史性权利主张提供了有力的判例支持。

尽管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试图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但该裁决被中国明确视为"无效且无拘束力"。

仲裁庭错误地认为历史性权利与《公约》不兼容,这一结论违背国际法院的判例和《公约》的精神。

中国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反对任何国家单方面改变争议现状的行为。

展望未来,中国在南海权益的维护将面临更加复杂的挑战,同时也存在新的机遇。

挑战角度看,域外势力干预南海局势的意图不会轻易改变,美国将继续通过军事合作和外交声援等方式支持菲律宾等国在南海的活动。同时,周边国家对南海资源的争夺也将持续存在,尤其是在能源转型背景下,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和可燃冰资源将更加宝贵。

机遇角度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上的共识正在形成,各方承诺在2026年前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此外,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在共同开发领域的合作也在推进,如中印尼签署的重叠海域共同开发共识文件,以及中越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的持续进行,这些都为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提供可能。

技术方面,中国在南海深水油气勘探领域取得重大突破。2024年8月,中国海油在海南岛东南海域发现的陵水36-1气田新增探明储量超1000亿立方米,为全球首个超深水超浅层大型气田。这一发现不仅填补全球技术空白,也为"南海万亿大气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中国将继续加大对南海深水复杂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攻关力度,提升自主开发能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岛礁建设方面,中国将继续完善南海岛礁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际控制能力。同时,中国也将积极履行在南海的国际责任,如提供科研和气象等国际公益服务,维护南海的航行自由和安全,推动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

来源:历史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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