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刘三年前通过银行转账借给好友老张五万元应急,当时碍于情面没要借条。去年催要时,老张先是推脱手头紧,后来干脆不承认借过钱,微信拉黑、避而不见。大刘仅凭转账记录以及催款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
大刘三年前通过银行转账借给好友老张五万元应急,当时碍于情面没要借条。去年催要时,老张先是推脱手头紧,后来干脆不承认借过钱,微信拉黑、避而不见。大刘仅凭转账记录以及催款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
——转账记录和催款电话录音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虽然不存在借条,但是结合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催款电话录音,可以认定大刘与老张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并已经实际履行。法院对大刘的返还请求予以支持。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