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郑州,95后小伙去直播公司干团播,每天从早6点忙到晚6点,一天干12小时,干了20天,最后到手工资就200块——领导还“好心”说“本来190,看你不容易凑个整”。小段找公司要说法,法务居然说“签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保底不算数”。网友骂公司“比周扒皮
河南郑州,95后小伙去直播公司干团播,每天从早6点忙到晚6点,一天干12小时,干了20天,最后到手工资就200块——领导还“好心”说“本来190,看你不容易凑个整”。小段找公司要说法,法务居然说“签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保底不算数”。网友骂公司“比周扒皮还狠”,但这事真就只能认栽吗?今天咱不光吐槽,更要把“合作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坑说清楚,让大家以后找工作别再被忽悠。
一、先说说这事儿有多离谱:一天12小时,时薪不到1块!公司还说“仁至义尽”
小段是95后,前段时间去郑州一家直播公司应聘“团播”——就是一群男生一起跳舞,靠观众刷礼物赚收益。入职时公司跟他签了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保底月薪6000块,工资是保底加分红”。小段觉得靠谱,就踏踏实实干了起来,每天早上6点多到公司,晚上6点多才能走,一天足足干12个小时。
结果干了20来天,领导突然找他,说“要筹备新团,你去新团”。小段琢磨:“我这边都开播了,重新培训不是瞎折腾?”就没答应。谁知道领导直接变脸,说“那给你结算薪资吧”——等小段拿到钱,人都懵了:20天总共就200块,算下来一天10块,一小时连1块钱都不到!
小段气不过,找了调解员一起去公司讨说法。结果公司法务出面,一套“话术”把人听傻了:“我们签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你跟公司是合作关系,不是员工。分红按流水20%算,你就该拿199块1毛,我们给200块已经是凑整照顾你了。而且我们没开除你,只是解除合作,合作一断,6000保底自然就没了。”
这话别说小段火大,连调解员都听不下去了:“就算解除合作,也是你们让他走的,不是他主动要走的!而且合同里也没写‘没干满30天解除合作,保底就没了’,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结果法务被怼得没话说,最后撂下一句:“公司就给200,你不服就去起诉。”
二、别被“合作协议”忽悠!法律上:是不是员工,看事实不看名字
很多人看完会问:“签了合作协议,就真的不是员工,拿不到保底了吗?”其实不是!法律上判断“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根本不看合同叫啥名字,只看“实际干活的情况”。咱结合《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给大家掰扯清楚:
第一,先看3个关键:公司有没有“管”小段?
劳动关系和合作关系的核心区别,就是“公司对个人有没有管理和支配权”。咱对照小段的情况一看,公司明显是把他当员工管:
1. 工作时间固定:小段每天早6点到晚6点上班,时间是公司定的,不是自己说了算;
2. 工作内容受控:小段干的是“团播”,跳什么舞、怎么播,都是公司安排的,不是自己随便选;
3. 工作地点固定:小段每天去公司上班,不是在家或者自己选地方干活。
这三条一摆,就算合同叫“合作协议”,法律上也会认定是“劳动关系”——因为公司对小段有“管理支配权”,符合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公司法务拿“合作协议”当挡箭牌,根本站不住脚!
第二,保底工资能不能要回来?必须能!
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所谓的“合作协议”,只要里面写了“保底月薪6000块”,那就是双方约定好的,公司就得认。而且:
解除关系的责任在公司:是公司让小段去新团,小段不答应就被“解除合作”,不是小段主动要走的,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如果是劳动关系,就是违法辞退);
合同没写“干满30天才有保底”:公司说“没干满30天就没保底”,但合同里根本没这条约定,属于公司单方面毁约,法律上不认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认定是劳动关系,小段不光能要回20天的保底工资(6000÷30×20=4000块),还能因为公司“违法辞退”,要求额外赔偿;就算退一步,按“合作协议”算,公司单方面违约,也得按合同约定给保底,不能说不给就不给。
第三,小段该怎么维权?3步走,别慌!
小段要是想把钱要回来,其实有明确的维权路径,不用怕公司“耍无赖”:
1. 固定证据:把合同、上班打卡记录(或能证明每天去公司的证据,比如监控截图、同事证言)、跟领导的聊天记录(证明是公司让他走的)、薪资结算记录都保存好;
2. 先找劳动监察:带着证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只要能证明是劳动关系,监察大队会责令公司整改,很多时候公司怕麻烦,这一步就能把钱要回来;
3. 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拒不配合,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保底工资和赔偿金。仲裁是免费的,而且只要证据足,赢的概率很大。
三、这事儿给所有打工人提了醒:签合同前,先看清这3个坑!
小段的遭遇,不是个例。现在很多公司(尤其是直播、电商这类行业)喜欢用“合作协议”“兼职协议”代替“劳动合同”,目的就是为了少给工资、不缴社保、随时能“解除合作”。但只要咱提前看清3个坑,就能避免踩雷:
第一,别被“合作”“兼职”的名字骗,看实际有没有“被管理”
记住:只要公司要求你“固定时间上班、固定地点干活、按公司要求做事”,哪怕签的是“合作协议”,法律上也大概率算劳动关系。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跟公司要“劳动合同”,别稀里糊涂签了“合作协议”。
第二,合同里的“保底”“工资”,必须写清楚
不管签什么合同,只要涉及钱,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明白:保底多少、怎么算、什么时候发、解除关系时怎么结算。像小段的合同里没写“没干满30天就没保底”,公司就没理由扣钱;如果当时写清楚了,后续维权会更省心。
第三,遇到不公别忍气吞声,法律是咱的靠山
很多年轻人遇到这种事,觉得“打官司麻烦”“怕公司报复”,就忍气吞声了。但其实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都是保护劳动者的,而且公司最怕的就是“被投诉、被仲裁”,因为会影响它的信用。像小段这种情况,只要证据足,维权并不难,千万别让公司觉得“年轻人好欺负”。
最后想说:公司用“合作协议”当遮羞布,看似是钻法律空子,实则是不懂法——法律认的是“事实”,不是“文字游戏”。小段一天干12小时,拿200块钱,不光是权益被侵犯,更是对劳动者的不尊重。希望小段能维权成功,也希望所有打工人都能擦亮眼睛,别被“套路合同”忽悠,该要的钱一分都别少!大家觉得,这家公司最后会乖乖给小段补工资吗?
来源:检察官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