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7次“250”转账羞辱原配!法院出手:罚5000元并当面道歉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27 16:44 2

摘要:“叮——”凌晨2点47分,李女士的手机再次亮起,屏幕上跳出转账信息:0.01元,备注“250”。短短两个月,这样的提示音响了47次。发送者不是别人,正是与她丈夫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王女士。从“520”“1314”的暧昧红包,到“250”“438”的深夜羞辱,数字不

凌晨47次“250”转账:当法律遇上“数字暴力”,宁乡法院用5000元罚单划出底线

“叮——”凌晨2点47分,李女士的手机再次亮起,屏幕上跳出转账信息:0.01元,备注“250”。短短两个月,这样的提示音响了47次。发送者不是别人,正是与她丈夫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王女士。从“520”“1314”的暧昧红包,到“250”“438”的深夜羞辱,数字不再只是数字,而成了插向原配心脏的利刃。8月26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数字侮辱”执行案作出处罚:对被执行人王女士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当面道歉。一纸罚单,不仅为李女士讨回公道,也为“数字暴力”划定了法律红线。

一、从“520”到“250”:当转账成为羞辱工具

2024年5月,李女士在整理家庭账单时,发现丈夫杨某在两年内多次向同一微信账号转账“520”“1314”“999”等特殊金额,累计25730元。聊天记录显示,收款人王女士与杨某关系暧昧。李女士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将王女士诉至宁乡法院。法院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经调解,王女士同意于2025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还全部款项。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王女士不仅分文未付,反而开启了长达47天的“数字轰炸”。

“她专挑凌晨两三点,用微信转0.01元、0.25元、0.38元,备注里写着‘250’‘438’,还配发‘你也就值这点’‘早点离婚’等文字。”李女士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47笔侮辱性转账集中在6月至8月,金额虽小,却刀刀见血。更过分的是,王女士还多次拨打骚扰电话、发送辱骂短信,甚至将李女士的电话泄露给陌生网友,导致她不断接到“交友”来电,一度被迫关机。

二、“有能力履行却恶意挑衅”:法院为何重罚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王女士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完全具备还款能力。但她不仅拒不履行,反而以“数字侮辱”挑战司法权威。主审法官周赛英表示:“被执行人故意选择带侮辱含义的数字,在深夜密集转账,主观恶意明显,已构成对申请人人格的贬损,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乡法院据此对王女士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当庭宣读道歉信。王女士最终承认错误,当场返还25730元,并承诺不再骚扰李女士。

三、“数字暴力”的法律边界:一个红包也可能侵权

“很多人以为发个小额红包、说句难听话只是‘道德问题’,殊不知已触碰法律红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琳指出,随着电子支付普及,微信、支付宝转账备注成为新型侵权载体。若备注内容带有侮辱性、泄露隐私或意图骚扰,可能同时违反《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数字暴力”?刘琳总结了三点:一是主观恶意,即发送者明知内容会伤害对方仍持续发送;二是行为方式,如深夜密集转账、电话短信轰炸等,超出正常沟通范畴;三是损害后果,造成受害人精神焦虑、社会评价降低等。一旦符合上述条件,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或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法官提醒:维权“三步走”,别让情绪凌驾法律

“遇到类似情况,切忌以暴制暴。”宁乡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峣建议,受害人可按“三步走”维权:第一步,固定证据,及时截图、录屏、保存通话记录;第二步,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禁止对方继续骚扰;第三步,依法追究责任,可要求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可追究侮辱罪、诽谤罪刑责。

“法律不会纵容情绪化的报复。”陈峣强调,王女士案给所有纠纷当事人敲响警钟:无论婚姻矛盾还是经济纠纷,都应回归法律轨道。试图用“250”转账羞辱对方,最终只会让自己成为“250”。

凌晨的转账提示音终于停了。李女士把微信备注改成了“已开启加好友验证”,也把这段经历写进了日记:“法律给了我底气,也让我明白,尊严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守住的。”或许,这正是宁乡法院5000元罚单的意义——它不仅是惩戒,更是提醒:在数字时代,每一次点击、每一个备注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而文明的底线,从来不在屏幕之外。

来源:大卫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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