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缴费至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缴费至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9号),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通知》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明确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情形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出国(境)定居;3.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负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5.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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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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