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监护”变“监守自盗”|法眼看护老②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1-18 15:30 1

摘要:八旬老人病卧床榻,儿子接手监护后竟将父亲养老金挪作私用,打赏主播、吃喝玩乐。女儿知情后,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本是亲情托付的监护责任,为何沦为侵犯财产的工具?当至亲面临失能困境,谁能成为Ta的靠谱守护者?这场监护之争,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普法情景剧

八旬老人病卧床榻,儿子接手监护后竟将父亲养老金挪作私用,打赏主播、吃喝玩乐。女儿知情后,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本是亲情托付的监护责任,为何沦为侵犯财产的工具?当至亲面临失能困境,谁能成为Ta的靠谱守护者?这场监护之争,法院最终如何判决?

本期主题:老年人监护

案件背景

年近八旬的李大爷因脑梗摔倒后长期卧病在床,先后在社区卫生中心、某护理院康复治疗。因其父母、配偶均已去世,仅有儿子李大强、女儿李梅(二人均为化名)两位近亲。兄妹二人便协商一致,由哥哥李大强担任李大爷的监护人。

起初,李大爷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仍由自己保管。然而,自2022年2月起,随着李大爷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生活难以自理,李大强便接管了李大爷的证件及银行卡等材料。但谁也没想到,李大强在未告知妹妹李梅的情况下,擅自将李大爷养老金账户内的50余万元存款转入自己的账户,用于打赏女主播、日常挥霍享乐。

李梅得知此事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李大强监护人的资格,并变更自己为新的监护人。李大强称,转移被监护人50余万元存款是用于康复治疗和日常生活开支,同时也是为了帮助李大爷理财,但未能提供票据等佐证,声称因未料到妹妹会质疑而未留存相关证据。

提出问题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确定监护人?

裁判结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本案中,李大强无正当理由擅自转移李大爷的存款用于个人消费,在长达3年的监护期内,无法提供具体支出明细等账册,在财产监护履职方面存在重大瑕疵,已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李大爷的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李大强的监护人资格。

与此同时,法院通过实地走访,结合李大爷的实际人身照管及现状,综合考虑李梅的监护意愿、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履行监护人职责,从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确定由李梅担任李大爷的监护人。

法官释法

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人生活照顾、财产管理等成为困扰许多家庭的难题。被指定的监护人能否尽心尽力、依法履职?谁又来监督监护人的行为?这些都成为实践中亟待厘清的关键。从李大爷的遭遇可以看出,监护绝非家庭内部的私事,更是一份受法律严格约束的责任。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如何具体界定并保障这份责任的呢?

监护人的确定与撤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的,监护人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意愿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按照顺序确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若监护人不当履行监护职责,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资格,监护人还需对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在处理失能老人、特殊疾病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问题时,人民法院将按照“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原监护人擅自提取、转移被监护人银行存款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按照“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指定了申请人李梅为监护人。

意定监护:提前安排更安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相较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更有利于形成融洽、稳定的监护关系,其合法权益也更能得到妥善的保护。

护老小贴士

子女争护起纷争,老人心绪难安宁。

资金账目需透明,履职不当可撤销。

实地走访探真意,细微之处见真情。

权益保障是关键,守护夕阳筑防线。

本期演员表:

吴嘉雯 饰 法官

立案庭(多元解纷团队)

苏明远 饰 李大强

立案庭(多元解纷团队)

张梦萦 饰 李梅

立案庭(多元解纷团队)

张磊蕾 饰 群演

立案庭(多元解纷团队)

金怡雯 饰 群演

立案庭(多元解纷团队)

立案庭(多元解纷团队)

来源:上海高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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