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价值追求。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监督办案、服务发展、守护公益的实践中勇担使命,用一个个鲜活案例、一项项务实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
作者:房燕瑜
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检察官三上海岛化解矛盾,只为案结事了,让当事人两家和睦相处。检察官说:“只要有和解的可能,就要做百分百的努力。”
一起隐藏在盗窃案背后的非法采矿大案,检察官多次走访,深入调查,挖掘案件真相,让陷入僵局的案件实现了“破局”,有力严惩了犯罪,保护了一方水土。
一家被内部“蛀虫”侵害的民营企业,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定性、深挖犯罪,将1800多万元损失全部追回,帮助企业焕发新的生机。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在“坂美九十九间”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厦门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文物保护专家实地查看文物修缮成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价值追求。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监督办案、服务发展、守护公益的实践中勇担使命,用一个个鲜活案例、一项项务实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以优化管理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福建检察机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以科学管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这是一起水上交通肇事案,事发地在漳州市龙海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肇事方“一分不赔”,被害方“一步不让”。
案情不复杂,一诉了之不难。龙海区检察院不急于起诉,在当事双方“拉锯战”中,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全力斡旋。“找到情理法的融合点,打开不赔、不让的‘死结’!”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全程关注。最终,赔偿问题、矛盾纠纷迎刃而解。据此,该院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
今年4月8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被告人服判,被害方服气。至此,案结事了。复盘该案,清晰可见“三个管理”融入办案全过程:不单纯求快是管理,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和解,避免冲突、防范风险也是管理,注重管理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让公平正义更早更快地实现,检察管理既是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科学管理要质效,省检察院以上率下,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不断优化检察管理路径,将管理重心从单纯的数据考核转向业务、案件、质量管理一体推进上,形成了一批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特色做法。
实践中,省检察院发挥“龙头”作用,就“三个管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制定构建“大管理”格局20条举措;福州市检察院构建“1+5+X”全流程、一体化、闭环式管理模式,每季度分析研判会商办案质效,对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把脉问诊、开方施策;三明市检察院建立“3+1+3”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共性问题,两级检察院同下“一盘棋”,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把“三个管理”要求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
在“大管理”格局中,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推动管案与管人相结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若干措施》,引导检察人员把工作重点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对司法业绩较好的检察人员,加大使用力度,以深化检察管理结果运用,传递选人用人注重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争优争先争效提供过硬队伍保障。
以法治护航助力民营经济强省建设“企业发展涉法诉求是否得到平等保护?”
“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等‘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轻微违法,受到的行政处罚是过罚相当,还是‘小过重罚’?”
“涉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以及涉企刑事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还有多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制定《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具体举措》,提出18条具体措施,回应企业关切,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地检察机关也纷纷行动起来,福州、漳州、三明、南平部署“检察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专项清理 “空壳公司”、解决企业刑事“挂案”。厦门市思明区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助力创新发展,泉州市以“数智检察” 提升“亲清护企”服务保障质效,这些做法都入选了2023年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内部腐败,企业之痛。莆田市某知名企业遭遇了一场 “内部危机”,企业高管挪用资金、骗取钱款、侵占财产,使企业陷入经营危机。案发后,秀屿区检察院迅速行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立案监督、准确定性,深挖彻查漏犯漏罪。检察官还用好刑事司法政策,敦促被告人退赃退赔,最终为企业挽回了18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等痛点问题,福建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件。省检察院办理的“某陶瓷公司与某石业公司、王某虚假宣传纠纷、商业诋毁抗诉改判案”系全省首例知识产权民事再审抗诉获改判的案件,为民事审判监督提供履职范式。
此外,省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协同保护十项制度,与省公安厅创建“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开通“福建知识产权检察在线”,链接至12309检察网,直接受理知识产权控告申诉。
福建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以守护公益绘就八闽绿水青山新画卷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十周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扎根生态省建设实践,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福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保护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湿地约4.2万亩,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约2.9万亩。
2023年3月,群众发现武夷山某村有松材线虫病害。这个外来入侵物种有松树“癌症”之称,对整片森林具有毁灭性的危害。武夷山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展开初查核实,当月立案,并向所辖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强化疫木管理、处置。
随后,南平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环武夷山带松材线虫病害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处置疫木5200余立方米,同步推进综合防治,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疫情向武夷山国家公园蔓延传播。后来,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
不只是南平,福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全面发力。在漳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九龙江流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部门取缔非法采砂点12个,恢复河道生态面积300余亩;在宁德,检察机关办理的“海上养殖设施整治公益诉讼案”,帮助清理违规养殖设施2000余亩,恢复海域生态功能;在龙岩,检察机关紧盯汀江流域水环境的治理,一度污染的河流清澈了,多年裸露的矿山“山疤”愈合,复绿可期;在平潭,“68海里·检察促融”机制,不仅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还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探新路。
▲三明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跨区域流域治理,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城市。图为流经三明市城区的沙溪河。
这些案件的办理,不仅守护了福建的生态环境,更让群众感受到了公益诉讼检察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福建的“幸福底色”。
“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群众幸福指数,水更清、岸更绿、滩更净,个人信息、食药更安全,心情更舒畅了。”站在海岸边,全国人大代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云英对身边的点滴变化看在眼里,她感叹道:“检察机关不愧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回望福建十年检察公益诉讼历程,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践,从试点起步到全面推开,维护人民的利益这一主线始终贯穿于公益诉讼检察全过程,守护“国之大者”与民生所盼同频共振,为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写下生动的注脚。“福建公益诉讼检察是整个制度快速发展、展现蓬勃活力的一个缩影。”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这样评价。
从监督办案提质效,到护企安商暖心,再到护公益守家园,福建检察机关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工作中,用法治力量守护福建的青山绿水与万家灯火。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进的姿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肖艳滨
今年8月14日,夜幕降临时,一场关于土地纠纷的听证会在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的村委会会议室举行。国徽高悬,村民静静坐在后排,见证着这场特殊的调解。
“这块地是我家祖辈耕种的,现在却被他人占用,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黄某某激动地说。2024年1月,黄某某与被害人彭某因两块土地权属引发纠纷,黄某某撬坏彭某修建在土地上的附着物,造成经济损失1.1万元。
“我们理解您的心情,但毁坏他人财物触犯了法律。”听证员李代表温和地回应道。“可是我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黄某某追问。
“维权的途径有很多,但都要依法进行。您现在的做法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让自己从有理变成无理。”听完听证员王律师的分析,双方陷入短暂沉默。古田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便趁热打铁:“既然大家都想解决问题,我们何不各让一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黄某某诚恳道歉并赔偿损失,对方也表示谅解。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同意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这场夜间听证会是古田县检察院听证工作的一个缩影。检察官深入基层,将听证室“搬进”村委会,既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又通过以案释法起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检察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听证工作走深走实,古田县检察院坚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化拓展“晨巡晚议”制度,重点将检察听证作为提升办案质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打造“翠屏汇听”检察听证品牌,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效果。2023年以来,古田县检察院共组织检察听证209次,涉及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暂予监外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案件,其中该院领导主持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等案件的听证占比85.7%。通过听证工作,在办案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提升听证效果,古田县检察院修订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工作的规定”,打造标准化检察听证室,推动检察听证全程规范化,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同时,以智库建设促进履职能力提升,分层分类建立听证员库,为听证工作提供智慧保障。古田县检察院还创新听证举措,建立“上门听证+晨巡晚议”工作机制,针对老弱病残或地处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人员及农忙特殊时节,组织听证员上门听证,利用晚饭后清闲时间在村委会、社区召开听证会,以话家常的方式化解矛盾和普法宣传,做到“晨巡”访民情,“晚议”定公道。检察蓝穿梭在乡村夜色中,传递的是司法为民的赤诚忠心,照亮的是法治中国的基层实践之路。“我们将持续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检察长陈厅表示。■作者:陈婷婷 赖青汗
来源:福建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