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为避让未拴绳犬只摔倒受伤,责任谁来担?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1-15 16:35 1

摘要:小丽在晨练回家途中为躲避一条未拴绳的贵宾犬追赶,不慎摔倒致九级伤残。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小丽将犬主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康复以及伤残赔偿等费用。犬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小丽在晨练回家途中为躲避一条未拴绳的贵宾犬追赶,不慎摔倒致九级伤残。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小丽将犬主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康复以及伤残赔偿等费用。犬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犬主人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需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本案中,小丽因躲避犬只追赶而摔伤致残,犬只的追赶行为与摔伤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小丽正常避险摔倒,既无故意也无重大过失,不存在任何过错;犬主人对宠物犬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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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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