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7日,世界电信日,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龙岩市工信局电力执法办公室、国网龙岩供电公司、通信运营商等多家单位在龙岩万宝广场联合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5月17日,世界电信日,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龙岩市工信局电力执法办公室、国网龙岩供电公司、通信运营商等多家单位在龙岩万宝广场联合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展板和服务台,宣传人员通过发放电力保护通信设施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市民详细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典型涉电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市民讲解,并通过案例深入浅析各类盗窃及破坏公用电力、电信通信线路、基站、电缆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市民普及了各类三电设施保护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保护电力设施,我们人人有责。
来源:威哥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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