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年冬天,风跟刀子似的,刮得人脸生疼。但整个大院里的人,心都是火热的。
我叫李小梅。
1977年,我十八岁。
那年冬天,风跟刀子似的,刮得人脸生疼。但整个大院里的人,心都是火热的。
高考恢复了。
四个字,像一声惊雷,把我们这些在工厂、在田间地头耗着青春的年轻人,全都给炸醒了。
我哥,李国栋,也醒了。
他比我大两岁,小儿麻痹症,右腿是废的。一年四季,他最常待的地方,就是窗前那张旧书桌旁。窗外的世界,他走不远,书里的世界,他能走到任何地方。
消息传来的那天,我正在水龙头下搓洗全家的衣服,冰水刺骨,手指头又红又肿,像一根根胡萝卜。
我妈冲进院子,嗓门大得能把屋顶的瓦片掀了。
“小梅!国栋!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我哥拄着拐,从屋里一瘸一拐地挪出来,苍白的脸上透着一股罕见的红晕。
“妈,是不是……”
“是!是!能考大学了!我们国栋的福气来了!”
我妈一把抱住我哥,眼泪“唰”就下来了。那眼泪,一半是激动,一半是心酸。
我站在一边,手上的肥皂沫往下滴着,心里也跟着“咯噔”一下。
能考大学了。
我停下手中的活,擦了擦手,也凑了过去。
我的成绩,在学校里,从来不比我哥差。甚至,我的记性比他还好,老师们都夸我,说我是块读书的料。
“妈,我也能考吧?”我小声问。
我妈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她看看我,又看看我哥,眼神里是我读不懂的复杂。
“你……”她顿了顿,“你哥这身体,除了读书,还能干啥?你不一样,你手脚利索,在哪儿不能有口饭吃?”
这话,像一盆冰水,从我头顶浇下来,比院子里水龙头的水,还冷。
我没再说话。
晚饭桌上,气氛很诡异。
一盘炒白菜,一盘土豆丝,一锅玉米糊糊。我爸闷头抽着烟,一口接一口,屋里烟雾缭绕。
我妈一个劲儿地给我哥夹菜,嘴里念叨着:“多吃点,国栋,得补补脑子。从明天起,什么活儿你都别干了,一门心思复习。”
我哥的头埋得很低,几乎要埋进碗里。
我看着他瘦削的肩膀,和他那条无力地蜷缩在凳子下的腿。
我心里那点不甘心,那点委屈,忽然就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我爸终于掐了烟,开了腔,声音沙哑。
“家里……只能供一个。”
一句话,给这件事定了性。
我妈立刻接话:“那还用说?肯定是国栋!小梅一个女孩子家,读那么多书干嘛?早晚要嫁人的。”
“啪!”
我把筷子往桌上一摔,震得那碗玉米糊都晃了三晃。
“凭什么?”我红着眼,瞪着我妈,“凭什么女孩子就不能读书?就因为他是你儿子,我就不是你女儿?”
“你这孩子!怎么跟你妈说话呢!”我爸吼了一声。
“我说错了吗?”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的成绩不比他差!我也想当老师!我的梦想就不是梦想吗?”
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我哥,他的呼吸声,变得很重,很重。
他慢慢抬起头,看着我,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那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有愧疚,有渴望,还有一丝被我刺伤的自尊。
那天晚上,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夜。被子都湿透了。
第二天,我眼睛肿得像桃子。
我妈没理我,照常给我派活儿,去供销社排队买煤球。
我哥的房门,一直关着。
我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扛着半袋煤球往家走,北风呼呼地吹,吹得我眼泪直流。我分不清那是冻出来的,还是心里淌出来的。
路过废品收购站,我看到几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嘻嘻哈哈地在翻捡书本。
“听说这些旧课本能卖钱呢?”
“可不是,好多人抢着要,都准备考大学呢。”
我停下脚步,看着她们手里的初中、高中课本,心像被针扎一样。
那也是我的。
我曾经的梦想。
回到家,我把煤球倒进墙角,拍了拍手上的黑灰。
我哥的房门,开了一条缝。
他坐在桌前,背对着我,肩膀一耸一耸的。
我走过去,看到桌上摊着我的初中毕业证,旁边,还有一张我得的“学习标兵”的奖状。
他哭了。
一个二十岁的大男人,一个在我面前永远要强、不肯示弱的哥哥,他哭了。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软得一塌糊涂。
我走上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哥。”
他猛地回过头,满脸泪痕。
“小梅……对不起。”他哽咽着,“名额……让给你。我不考了。”
我看着他,看着他通红的眼睛,看着他那条残疾的腿。
我想起小时候,他为了保护我,被邻居家的大狗追,摔断了门牙。
我想起他每次领了新的作业本,都会先撕下一半,整整齐齐地给我。
我想起他把省下来的糖果,偷偷塞在我枕头底下。
他是我的哥哥啊。
我深吸一口气,把眼泪憋回去,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哥,你说什么胡话呢?”
“你忘了,我最讨厌背书了。考大学那么累,我才不受那罪呢。”
“你不一样,你脑子好使。你不去考,不是浪费了吗?”
我拿起那张“学习标兵”的奖状,装作满不在乎地把它塞进抽屉。
“一个破奖状而已。以后,我拿个‘劳动标兵’,比这威风多了。”
我哥定定地看着我,他不傻,他什么都懂。
“小梅……”
“行了!”我打断他,声音提得很高,像是为了掩饰什么,“就这么定了。你去考,我给你做好后勤。你要是考不上,你看我怎么笑话你!”
说完,我逃一样地跑出了他的房间。
靠在门外冰冷的墙上,我捂住嘴,眼泪终于决了堤。
哥,你别怪我。
这个家,这条路,太窄了。
只能走一个人。
你走吧,你走得远一点,替我也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从那天起,李家的分工彻底变了。
我哥成了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
我妈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弄吃的,一个鸡蛋,也要分成蛋黄和蛋清,早上吃蛋黄,晚上吃蛋清。她说这样吸收好。
我爸托关系,从一个下放的老教授那里,弄来了一整套复习资料,宝贝似的。
而我,成了这个家的“总后勤”。
我接替了我妈所有的家务活。买菜,做饭,洗衣,糊火柴盒,纳鞋底……所有能挣一分钱一分钱的零活,我都干。
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晚上等我哥睡了,我还在灯下穿针引线。
厂里的工作,我也没辞。三班倒,下了班就往家跑。
大院里的婶子大娘们见了我就摇头。
“小梅这丫头,可惜了。”
“是啊,多好的脑子,就这么耽误了。”
“还不是为了她那个瘸腿哥。这丫头,命苦。”
我听见了,就当没听见。
我把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都压在了心底最深处。
有时候夜里累得骨头散架,躺在床上,我会想,如果去考试的是我,会怎么样?
也许,我能考上一个师范大学。
毕业后,当一个老师,站在明亮的教室里,教孩子们读书写字。
那是我能想到的,最美好的未来。
想着想着,眼泪就湿了枕头。
但第二天早上,闹钟一响,我又会准时爬起来,给全家做早饭。
日子,就在这种周而复-始的忙碌和压抑中,一天天过去。
我哥很争气。
他几乎是把自己钉在了书桌上。除了吃饭上厕所,他一步都不离开。
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高强度的学习让他迅速消瘦下去,眼窝深陷,脸色蜡黄。
好几次,他都在看书的时候晕倒。
我妈吓得直哭,我爸就给他灌红糖水。
醒过来,他第一句话就是:“我的书呢……”
我看着他那股不要命的劲头,心里又疼又敬。
我知道,他不仅仅是在为自己读书。
他背负着两个人的梦想。
1977年12月,高考如期而至。
考场设在市里唯一的中学。
那天,我爸借了一辆板车,我和他一起,拉着我哥去考场。
冬天的早晨,天还没亮,路上已经满是赶考的人。有我们这样的年轻人,也有很多拖家带口的中年人,甚至还有白发苍苍的老人。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紧张和期盼。
那是一个时代的渴望。
我把我哥扶下车,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
“哥,别紧张,好好考。”
他点点头,拐杖在地上笃笃作响。
他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飞了进去。
那三天,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三天。
我在厂里上班,心神不宁,好几次差点把手卷进机器里。
回到家,我妈在屋里烧香拜佛,嘴里念念有词。
我爸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把屋子搞得像失了火。
终于,考完了。
我哥从考场出来,脸色苍白得像纸,但眼睛,亮得惊人。
“哥,怎么样?”我冲上去扶住他。
他冲我笑了笑,很轻,但很笃定。
“应该,没问题。”
等待放榜的日子,更是煎熬。
那年头,没有网络,没有电话,全靠邮递员送信。
我们全家,每天都在等那个穿着绿色邮政服的身影。
终于,在一个下雪的午后,邮递员的自行车铃声,在院子门口响了起来。
“李国栋的录取通知书!”
我妈“嗷”一嗓子就冲了出去,差点把邮递员撞倒。
我哥也激动得拄着拐杖跟了出去。
我站在屋檐下,看着我妈颤抖着手,接过那个红色的信封。
信封上,印着几个烫金的大字。
北京大学。
我哥考上了。
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
那一刻,整个大院都沸腾了。
邻居们全都涌了过来,道喜声、恭贺声,不绝于耳。
我妈抱着那封通知书,又哭又笑,像个孩子。
我爸激动得满脸通红,把口袋里所有的烟都散给了邻居。
我哥被人群围在中间,他还是那样沉默,但他的腰杆,挺得笔直。
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落在我身上。
他对我,无声地说了两个字。
“谢谢。”
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哥,真好。
你走出去了。
我哥要去北京上学了。
走之前,家里给他凑学费和生活费。
东拼西凑,把所有亲戚都借遍了,还是差一大截。
我二话不说,去了厂里,预支了半年的工资。
然后,我把我妈给我的,准备当嫁妆的唯一一个金戒指,也当了。
我哥知道了,跟我大吵一架。
“李小梅!你疯了!那是妈给你的嫁妆!”他第一次对我吼,眼睛都红了。
“嫁妆能当饭吃吗?”我梗着脖子,“你去了北京,人生地不熟,身上没钱怎么行?再说,谁说我要嫁人了?我一个人过,挺好。”
“你……”他气得说不出话。
最后,他还是带着那笔钱走了。
走的那天,全家去火车站送他。
绿皮火车,鸣着长笛,即将远行。
我妈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说了一遍又一遍。
我爸站在一边,眼圈红红的。
我给他提着行李,里面有我给他做的新棉鞋,还有几罐子咸菜。
火车要开了。
他拄着拐,艰难地上了车。
在车窗里,他对我喊:“小梅!等我!等我毕业了,我接你去北京!”
我站在站台上,用力地挥手。
“好!”
火车缓缓开动,带走了我的哥哥,也带走了我那份被埋藏起来的梦想。
看着火车消失在远方,我心里空落落的。
但同时,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李小梅,从今天起,你不用再为谁活着了。
你得为你自己,活出个样来。
我哥走了之后,我的生活,好像突然就慢了下来。
不用再每天掐着点给他做饭,不用再半夜起来给他掖被子。
厂里,家里,两点一线。
日子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我开始给自己找事做。
厂里的夜校开了扫盲班,我去报名当了义务小老师。
教那些和我们父母年纪差不多的工友们,认字,算数。
看着他们用粗糙的手,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我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想当老师的自己。
我哥每个月都会写信回来。
信里,他会讲北京,讲天安门,讲未名湖,讲他们博学的教授和有趣的同学。
每一封信,都像给我打开了一扇窗。
信的结尾,他总会问我,过得好不好,有没有谈对象。
每次,我都会回信说,我很好,别操心。
至于对象,我没想过。
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直到,我遇到了张建军。
他是我们车间的维修工,一个沉默寡言,但手艺很好的男人。
我的机器坏了,总是他来修。
他话不多,但每次修完,都会递给我一块擦手的布。
布总是干净的。
有一次,我上夜班,下班都半夜了。
路上,遇到几个小混混,对我吹口哨。
我吓坏了,抱着饭盒就跑。
就在我以为要被追上的时候,一个黑影冲了过来,是张建军。
他拿着一把大扳手,挡在我面前。
“滚!”
他个子不高,但那天晚上,我觉得他特别高大。
后来,他就开始等我下夜班,送我回家。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不怎么说话,但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有一天,他送我到院子门口,塞给我一个油纸包。
“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只烤红薯。
热乎乎的,很甜。
我妈看出了苗头,开始打听张建军家里的情况。
“一个维修工,家里兄弟多,爸妈身体还不好,图他啥?”我妈一百个不同意。
“他人好。”我说。
“人好能当饭吃?”我妈撇嘴,“你哥现在是北大的高材生,你以后就是大学生的妹妹,怎么能找个这样的?”
“妈,哥是哥,我是我。”我第一次,平静地反驳她,“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觉得建军,挺好。”
我妈拗不过我,只好随我去了。
我和张建军,就这么定了下来。
没有彩礼,没有三金,就是两家人一起,吃了顿饭。
结婚那天,我哥从北京寄来了一块上海牌手表,还有二百块钱。
信里说,这是他勤工俭学攒的,给我添的嫁妆。
我戴上手表,听着那“滴答滴答”的声音,像是听到了时间的脚步。
婚后的日子,很清贫,但很安稳。
张建军确实话少,但他会把每个月的工资,一分不差地交给我。
会记得我的生日,给我买我爱吃的点心。
会在我来例假的时候,给我熬红糖姜茶。
他给我的,不是什么波澜壮阔的爱情,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粥一饭的温暖。
我觉得,这就够了。
一年后,我儿子出生了,取名叫张磊,小名磊磊。
我哥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了中科院的一个研究所。
他成了真正的科研人员,国家的人才。
他第一时间写信回来,要把我、建军和磊磊,都接到北京去。
他说他分了房子,虽然不大,但能住下。
我拿着信,看了很久。
北京。
那个我哥描述了无数次,我却从未踏足的城市。
我心动了。
我跟建军商量。
建军抽着烟,沉默了半天。
“小梅,你哥是好意。但是,我去北京能干啥?我就会修机器,北京的工厂,能要我?”
“还有磊磊,刚出生,换个地方,怕不适应。”
“最重要的是,你去了,是寄人篱下。你那个脾气,受得了委屈?”
张建军的话,像一盆冷水,浇醒了我。
是啊。
我是李小梅。
我不是谁的附属品。
我哥的世界,再精彩,那是他的。
我的世界,在这里。
在这个有张建军,有磊磊,有我那帮工友的小城里。
我给我哥回了信,拒绝了他。
我说,我们在这里挺好,建军工作稳定,磊磊也健康。等以后有机会,我们去看你。
我哥很快回了信,字里行间,都是失望和不解。
他还寄了三百块钱过来。
我把钱,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信,渐渐少了。
不是不联系,而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的世界,离我越来越远。
他信里说的那些“夸克”、“中子”、“同步辐射”,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而我信里说的,菜价涨了,磊磊会叫妈妈了,建军评上先进了,他可能也无法感同身受。
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九十年代,改革的浪潮席卷了我们这个小城。
我所在的纺织厂,没撑住,倒闭了。
我和张建军,双双下岗。
那段时间,是我们家最难熬的日子。
家里积蓄不多,磊磊又要上学,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
建军去劳务市场找活干,给人修水管,通下水道,什么脏活累活都干。
我则在街边摆了个小摊,卖袜子,卖手套。
有一天,城管来检查,我的摊子被掀了,袜子撒了一地。
我一个人蹲在地上,一边哭,一边捡。
那一刻,我真的觉得,天塌了。
我妈知道了我的窘境,给我出了个主意。
“给你哥打个电话吧。他现在是大科学家了,手指缝里漏点,都够咱们过一辈子了。”
我沉默了。
给哥哥打电话?
求他?
我做不到。
我的骄傲,我的自尊,不允许我这么做。
“妈,我就是去要饭,也不会跟他开口。”我撂下狠话。
建军晚上回来,看到我红肿的眼睛,什么都明白了。
他把一天挣来的,皱巴巴的几十块钱塞给我。
“小梅,别哭。有我呢。天塌不下来。”
那天晚上,他跟我说:“咱们开个小卖部吧。就在咱们院子口,租个小门脸。虽然挣得少,但安稳。”
我看着他被水泥磨破的手,点了点头。
东拼西凑,又找亲戚借了点钱,我们的小卖部,开张了。
就叫“小梅杂货铺”。
店面很小,只有十几平米。
卖点油盐酱醋,烟酒糖茶,还有小孩子爱吃的零食。
我每天守在店里,从早到晚。
建军继续出去打零工,挣点辛苦钱。
磊磊放了学,就在店里的小桌子上写作业。
日子很苦,很累,但我的心,是踏实的。
这个小小的杂货铺,是我的阵地,是我的王国。
我在这里,是老板,是女王。
我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我哥,偶尔还是会寄钱来。
每次,我都原封不动地退回去。
附上一张纸条:我们很好,勿念。
我知道,我妈肯定偷偷跟他诉苦了。
我也知道,他寄钱,是出于好心,是出于愧疚。
但我不能要。
我要了,就等于承认,我过得不好。
就等于承认,我当年的选择,是错的。
我没错。
我的生活,虽然没有他的光鲜亮大,但一分一毫,都是我自己挣来的。
我很骄傲。
时间一晃,就到了2007年。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我的小杂货铺,从小门脸,换成了一个三十多平的店面。
磊磊也长大了,考上了本省的一所大学,学的计算机。
建军年纪大了,不再出去打零工,就在店里帮我。
我们的日子,谈不上富裕,但很安稳,很知足。
而我哥李国栋,成了我们这个小城走出去的,最有名的人。
他成了中国科学院的院士。
电视上,报纸上,经常能看到他的名字。
他成了物理学界的泰斗,为国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他是我们全家的骄傲,更是我妈逢人便夸的资本。
“我儿子,是院士!”
每次听到这话,我心里都五味杂陈。
有骄傲,也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
我们已经很多年没见了。
他太忙了。
不是在实验室,就是在去开会的路上。
过年的时候,他会打个电话回来,跟妈说几句话,然后把电话给我。
我们之间的对话,总是很尴尬。
“小梅,最近身体好吗?”
“挺好。你呢?注意身体。”
“嗯。磊磊怎么样了?”
“挺好,上大学了。”
“钱够不够用?我给你寄点。”
“够用,不用。”
然后,就是长久的沉默。
直到有一方说:“那……先这样?你忙吧。”
挂了电话,我总会呆坐很久。
我们之间,隔着的,何止是几千里的距离。
那是一整个世界。
2008年初,北京要开奥运会了。
我哥托人捎信回来,说给我们全家弄了票,让我们去北京看奥运,顺便看看他。
我妈激动得好几天没睡好。
建军和磊磊也很兴奋。
只有我,心里很忐忑。
要去见他了吗?
去见那个已经是“李院士”的哥哥?
我该穿什么衣服?该跟他说些什么?
我会不会,给他丢人?
出发前,我特意去商场,买了一套这辈子最贵的衣服。
但穿在身上,总觉得别扭。
最后,我还是穿上了我平时看店穿的,那件洗得发白的衬衫。
就这样吧。
我就是李小梅,一个开杂货铺的。
我们坐了一夜的火车,到了北京。
北京,真大啊。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我哥派了他的学生,一个叫小王的年轻人,来接我们。
小王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把我们接到了我哥的家。
那是一个在大学里的家属院,房子很大,很亮堂。
客厅里,摆满了各种奖杯和证书。
墙上,挂着他和一些国家领导人的合影。
我哥,就站在那堆荣誉的中间,等着我们。
他老了。
头发白了一半,脸上也多了很多皱纹。
但他穿着一身干净的中山装,精神矍铄,眼神依旧明亮。
他还是拄着那根拐杖。
“哥。”我叫了一声。
他看着我,笑了。
“小梅,你来了。”
三十年未见。
我们之间,没有想象中的拥抱和痛哭。
只有一点点陌生,和一点点拘谨。
我妈拉着我哥的手,问长问短。
建军和磊磊,则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家。
我站在一边,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我哥注意到了我的局促。
他让小王带我妈他们去房间休息,把我单独留在了客厅。
“坐啊,小梅,站着干嘛。”
我坐到沙发上,屁股只敢沾一个边。
“喝茶吗?我给你泡。”
“不用不用,哥,我不渴。”
他又陷入了沉默。
良久,他才开口。
“这些年,辛苦你了。”
我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但我忍住了。
“不辛苦。你一个人在北京,才辛苦。”
“我……”他想说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气氛,又一次尴尬起来。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小王去开门,进来一个扛着摄像机的,还有一个拿着话筒的年轻女孩。
“李院士,您好,我们是市电视台《故乡人》栏目的记者,听说您家人来了,特地来做个专访。”
我哥皱了皱眉,但还是点了点头。
“好吧,那就简单聊几句。”
那个叫小林的记者,很会说话。
她先是恭维了我哥一番,然后话锋一转,就对准了我。
“这位,就是李院士的妹妹,李小梅女士吧?”
我紧张地点了点头。
“李女士,我们都听说了您当年的故事。在那个改变命运的关口,您毅然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了哥哥。这份伟大的亲情,真是令人感动。”
我愣住了。
伟大?感动?
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能不能请您谈谈,当年您做出这个决定时,是怎样的心路历程?支撑您做出如此巨大牺牲的,是什么?”
小林记者把话筒递到我嘴边,眼睛里闪着期待的光。
牺牲?
这个词,像一根针,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里。
我压抑了三十年的情绪,像火山一样,在这一刻,突然爆发了。
我没有去看我哥的脸,也没有去看我妈他们的反应。
我死死地盯着那个年轻的记者。
“牺牲?”我冷笑一声,“小姑娘,你用词用得真好。”
“我告诉你,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牺牲’这两个字。”
所有人都愣住了。
摄像机还对着我,但我已经不管不顾了。
“什么叫牺牲?我的人生,就那么不值钱,可以随随便便‘牺牲’掉吗?”
“是,当年我没去上大学,我去上了班,我去摆了摊,我现在,就是个开杂货铺的。没我哥有出息,没他有文化,没他给国家做的贡献大。”
“但是!”我提高了音量,一字一句地说,“我的人生,不是牺牲品!”
“我靠我自己的双手,养活了我的家,养大了我的儿子。我没偷没抢,没给谁丢人。我在我的杂货铺里,一块糖一块糖地卖,一瓶醋一瓶醋地卖,我活得坦坦荡荡!”
“你们凭什么,用‘牺牲’这两个字,来定义我的一生?凭什么用我的‘平凡’,来衬托他的‘伟大’?”
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指着我哥,声音都在颤抖。
“他是李国栋,他是大院士。可我呢?我是谁?我就是那个‘牺牲’了的妹妹?我没有名字吗?我叫李小梅!”
“我告诉你,我从来不后悔当年的决定。因为那是我自己的选择!我选择让我哥去读书,不是因为我伟大,是因为他是我哥!他腿不好,读书是他唯一的出路!”
“我选择嫁给一个普通工人,不是因为我将就,是因为他对我好,他能给我一个家!”
“我选择开一个小小的杂货铺,不是因为我没本事,是因为在那个铺子里,我说了算!我活得有尊严!”
“我的人生,或许在你们眼里,一文不值。但在我李小梅自己看来,它精彩得很!它有血有肉,有笑有泪!它是我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它不需要任何人来同情,更不需要任何人来歌颂!”
我说完了。
整个客厅,死一般的寂静。
摄像师忘了关机,记者小林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妈呆住了。
建军和磊磊,冲过来扶住我。
我浑身都在发抖。
我终于,把憋在心里三十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
我抬起头,看向我哥。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脸色,比三十年前我告诉他我不考大学时,还要苍白。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愧疚,还有我从未见过的,巨大的痛苦。
他慢慢地,慢慢地,朝我走过来。
拐杖在地上,发出沉重的“笃、笃”声。
每一下,都像敲在我的心上。
他走到我面前,看着我,嘴唇翕动了很久。
最后,他弯下腰,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
“对不起,小梅。”
“对不起。”
那一刻,我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甘,所有的怨怼,都随着他那句“对不起”,烟消云散。
我哭得泣不成声。
那场专访,自然是不了了之。
记者和摄像师,灰溜溜地走了。
家里,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沉默。
我妈想说什么,被我爸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建军给我倒了杯热水,磊磊默默地给我递上纸巾。
晚上,我哥把我叫到了他的书房。
书房里,全是书。
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空气中,弥漫着旧书和墨水的味道。
那是我曾经无比向往的味道。
“小梅,坐。”
他给我搬了张椅子。
我们相对而坐,像是在进行一场迟到了三十年的审判。
“今天,谢谢你。”他先开了口。
我愣住了。
“谢谢我?我让你在记者面前丢尽了脸。”
“不。”他摇了摇头,“你让我,看清了自己。”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已经泛黄的笔记本。
“这是我上大学时,写的日记。”
他翻开其中一页,递给我。
字迹很清秀,是他的笔迹。
日期是,1978年3月12日。
“今天,收到了小梅的信。她说她很好,在厂里当了小老师,很开心。我知道,她在骗我。她那么喜欢读书,怎么会甘心一辈子待在那个小城里。是我,偷走了她的梦想。我欠她的,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我看着那段文字,眼泪又一次模糊了视线。
他继续往下翻。
“1982年6月20日。我毕业了,留在了北京。我写信让她来,她拒绝了。她说她有自己的生活。我很难过,也很生气。我觉得她不理解我的苦心。现在想来,是我太自私了。我只想着怎么‘补偿’她,却从来没有问过她,她想要的是什么。”
“1995年8月5日。妈妈在电话里说,小梅下岗了,日子过得很苦。我寄了钱回去,又被她退了回来。那一刻,我感到了深深的无力。我成了所谓的科学家,能计算出星体的轨迹,却算不出,我和妹妹之间,心的距离。”
他一页一页地翻,一页一页地念。
那些我不知道的,他的挣扎,他的愧疚,他的痛苦,在三十年后,以这样一种方式,呈现在我面前。
“小梅,这些年,我一直活在一种矛盾里。”
“一方面,我为你感到骄傲。我知道,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我拼命地工作,做出一点成绩,就是想让你觉得,你当年的‘付出’,是值得的。”
“但另一方面,我又害怕面对你。我怕看到你过得不好,那会加重我的罪恶感。我怕看到你过得太好,那会让我觉得,我的‘补偿’,毫无意义。”
“我用我的标准,去衡量你的幸福。我以为,把你接到北京,给你钱,就是对你好。我错了。”
他合上日记本,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今天,你骂得对。”
“你的人生,不是牺牲品。你活得,比我精彩。”
“我,李国栋,在我的领域里,或许有那么一点点成就。但作为一个哥哥,我不及格。”
“小梅,原谅我。原-谅我这迟到了三十年的,真正的理解。”
我再也忍不住,趴在桌子上,放声大哭。
那是我这辈子,哭得最痛快的一次。
奥运会,我们还是去看了。
开幕式那天,在鸟巢,当烟花升起,照亮整个夜空的时候。
我哥在我身边,轻声说:“小梅,你看,多美。”
“嗯,真美。”我点点头。
那一刻,我心里的所有疙瘩,都解开了。
从北京回来后,一切好像都没变,但一切又都变了。
我还是每天守着我的小杂货铺。
建军还是在旁边帮我理货。
磊磊放假了,还是会来店里,帮我看店。
但我哥的电话,变多了。
他不再问我钱够不够用。
他会问我,店里最近什么东西卖得好。
会问我,磊磊在学校有没有谈恋爱。
会跟我抱怨,他带的博士生,有多么不省心。
他开始跟我聊他的生活,聊他的烦恼。
我们的话题,不再是尴尬的问候,而是真正的,家常。
2009年春节,他回来了。
时隔三十多年,他第一次,在我们这个小城里,过年。
他没有住在宾馆,就住在我家,磊磊的那个小房间里。
除夕夜,我们一家人,还有我爸妈,一起包饺子。
我哥的腿不方便,就坐在旁边,给我们讲他小时候的糗事。
逗得磊磊哈哈大笑。
我妈看着我们,偷偷地抹眼泪。
我知道,这一天,她也等了很久了。
大年初一,我哥拄着拐,来到我的杂货铺。
那时候,店里没什么人。
他看着我忙里忙外,招呼客人,算账,理货。
看了很久。
“小梅,”他突然说,“我给你投资,把这个店,重新装修一下吧。做成一个连锁超市那样的。”
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哥,你是不是又想‘补偿’我了?”
他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不全是。”他认真地说,“我是觉得,你的‘王国’,应该更漂亮一点。”
“而且,这不是补偿,是投资。我是股东,年底要分红的。”
我看着他,看着他鬓角的白发,和他眼神里的真诚。
我点了点头。
“好。不过我可先说好,我是大股东,我说了算。”
“行,你说了算。”他笑得像个孩子。
半年后,“小梅便利店”旗舰店,开业了。
店面扩大了一倍,窗明几净,货架整齐。
我还请了两个小姑娘当店员。
开业那天,我哥特地从北京赶回来,给我剪彩。
他请来了他以前的中学老师,还有一些老同学。
场面搞得很大。
剪彩的时候,他拿着话筒,说了一段话。
“今天,我不是以一个院士的身份站在这里。我是一个哥哥,来为我妹妹的‘事业’,捧场。”
“很多人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我妹妹。但他们不知道,我妹妹李小梅,她自己,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她用她的坚韧,她的乐观,她的勤劳,撑起了一个家,也活出了她自己的精彩。”
“这个便利店,是她的心血,也是她的骄傲。我希望,大家以后,都能来多多支持‘李老板’的生意。”
台下,掌声雷动。
我站在他身边,穿着新做的店员服,胸前别着“店长”的胸牌。
我挺直了腰杆。
我看到台下的建军和磊磊,在用力地为我鼓掌。
我看到我妈,在偷偷地擦眼泪。
那一刻,阳光正好。
我觉得,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今,又是十几年过去了。
我的“小梅便利店”,已经开了三家分店。
磊磊大学毕业后,没有去大城市,而是回到了我身边。
他用他学的计算机知识,给我的便利店,开发了一套管理系统,还搞起了线上配送。
他说,他要帮我,把我的“王国”,打理得更大。
建军,还是我最坚实的后盾。每天,他都会开着他的小面包车,在几个店之间,运送货物。
我妈和我爸,年纪大了,身体还算硬朗。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我的店里,跟老街坊们聊天,顺便“视察”一下工作。
我哥,也退休了。
但他还是忙。
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科普和教育上。
他经常会回我们这个小城,给中学生们,做免费的讲座。
每次回来,他都会住在我的家里。
我们会像小时候一样,斗嘴,吵架。
他嫌我做的菜太咸,我嫌他看电视的声音太大。
但我们都知道,我们再也分不开了。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坐在店里,看着满货架的商品,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
我会想起1977年的那个冬天。
想起那个把上大学的机会,让出去的,十八岁的自己。
我会问自己,李小梅,你后悔吗?
如果时间倒流,你还会做同样的选择吗?
我想,我还是会的。
因为,我的人生,虽然没有登上学术的顶峰,没有获得那些耀眼的光环。
但是,我收获了踏实的爱情,温暖的亲情,和一个我亲手建立的,属于我自己的,小小的王国。
在这里,我是女王。
这就够了。
“妈!又在发呆!有客人!”
磊磊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赶紧站起来,脸上堆起最熟练的笑容。
“来啦!您好,请问需要点什么?”
窗外,夕阳的余晖,把我的小店,染成了一片温暖的金色。
来源:温柔花为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