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了在村头那棵老槐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好像要把积攒了一整个春天的力气都用完。
那年夏天,太阳毒得能把柏油路烤化。
知了在村头那棵老槐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好像要把积攒了一整个春天的力气都用完。
我捏着那张盖着鲜红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手心里全是汗。
纸张的边缘已经被我捻得有些发软,上面“长安大学”四个印刷体大字,像烙铁一样,烫着我的眼睛,也烫着我的心。
我考上了。
我是我们陈家沟,几十年里飞出的第一只“金凤凰”。
爹拄着拐,站在门槛里,浑浊的眼睛里透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
娘跟在后面,用围裙角不停地擦着眼泪,嘴里念叨着:“祖宗保佑,祖宗保佑啊……”
整个村子都轰动了。
邮递员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还没骑远,消息就像长了腿,跑遍了村里的每一个角落。
东家的婶子,西家的嫂子,都围到我家那破败的土坯房门口,嘴里说着恭维的话,眼神里却藏着各种复杂的情绪。
“金娃出息了!”
“大学生啊,以后就是国家干部了!”
“老陈家这回可算熬出头了。”
我爹咧着嘴笑,露出满口黄牙,那是他这辈子最高兴的一天。
他把那张通知书翻来覆去地看,好像上面开着花。
喜悦的浪潮,像涨水一样,漫过了我家低矮的院墙。
可潮水退去得也快。
当晚,娘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倒在了炕上。
一沓毛票,几张一块的、五块的,最大的一张是十块。
皱巴巴的,散发着一股土腥味和汗味。
娘的手指头哆哆嗦嗦地数着,数了一遍又一遍。
“三十七块……零八毛。”
她说完,屋里就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剩下窗外不知疲倦的虫鸣。
通知书上写得清清楚楚,学费、住宿费、杂费,加起来一共八百块。
八百块。
对我们家来说,那是个天文数字。
我爹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凝固,最后变成了一块僵硬的石头。他拿起旱烟袋,狠狠地嘬了一口,呛得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
“卖……卖粮食。”他咳得上气不接下气,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娘的眼泪又下来了。“当家的,离秋收还早着呢,地窖里那点存粮,是咱一家三口的命啊!”
“那就卖猪!”我爹把烟锅在鞋底上磕了磕,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
家里唯一的那头老母猪,是娘的嫁妆,养了快十年了,每年就指着它下的小猪崽换点油盐钱。
我看着爹沟壑纵横的脸,看着娘瞬间苍老的容颜,心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爹,娘,”我哑着嗓子说,“我不念了。”
“混账!”
我爹抄起手边的拐杖就朝我扔了过来,拐杖砸在我的腿上,生疼。
“你说什么浑话!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送出去!你要是敢不去,我……我就打断你的腿!”
他气得浑身发抖,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我知道,大学是我爹的执念,是他这辈子没能实现的梦。
那一晚,我们一家三口,谁也没睡。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爹就让我娘把那头老母猪牵了出来。
老母猪似乎预感到了什么,赖在圈里死活不肯动,发出凄厉的嚎叫。
娘一边流泪,一边用柳条抽打着它。
那柳条,与其说是打在猪身上,不如说是抽在我的心上。
我跟着爹,一瘸一拐地去村里各家各户借钱。
门,一扇扇地敲开,又一扇扇地关上。
“二叔,你看金娃考上大学了,这学费……”
“哎呀,你嫂子前两天刚病了,家里实在是……你看这……”二叔一脸为难地搓着手,递过来一支烟。
“三大爷,您老人家最疼我了……”
“金娃啊,不是三大爷不帮你,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要不,这几个鸡蛋你拿去给孩子补补身子?”
一张张熟悉的脸,此刻都变得那么陌生。
那些平日里热络的笑容,都结上了一层冰霜。
我能理解。
92年,家家户户都不富裕,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一圈走下来,手里多了几个鸡蛋,一包红糖,还有沉甸甸的失望。
钱,一分没借到。
卖猪的钱,加上家里所有的积蓄,一共一百二十块。
离八百块,还差着一个看不到头的深渊。
那几天,我像个游魂一样在村里晃荡。
曾经让我无比骄傲的录取通知书,现在像一块烧红的炭,揣在怀里,灼烧着我的五脏六腑。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也变了。
同情,怜悯,还有一丝幸灾乐祸。
我甚至听见有人在背后嚼舌根。
“飞得再高有啥用?没钱,翅膀还不是断的。”
“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就该认命。”
这些话像针一样,一根根扎进我的耳朵里。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错了。
或许,我根本就不该有那个不切实际的梦。
那天下午,我走到村口的屠宰场。
屠夫李叔,李满山,正在案板上剁肉。
他光着膀子,古铜色的肌肉上挂着一层油亮的汗珠。手里的屠刀上下翻飞,“咣、咣、咣”,每一刀都精准地落在骨缝上。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和肉臊味。
村里的孩子都有点怕他,因为他总是不苟言笑,眼神像刀子一样锋利。
我爹常说,李叔是个有本事的人。他年轻时在外面闯荡过,不知怎么又回了村,干起了这杀猪的营生。
他和我爹关系不错,逢年过节,总会给我们家送点肉皮或下水。
我站在那儿,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叔剁完最后一块骨头,把屠刀往案板上一插,刀身兀自嗡嗡作响。
他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脸上的汗和溅上的血星子,这才抬眼看我。
“金娃?”他的声音很粗,像砂纸磨过木头。
“李叔。”我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有事?”
我没说话,只是把那张已经被汗水浸透的录取通知书,从怀里掏了出来,递给他。
李叔用他那沾着油腻的手接过去,眯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长安大学……好,好啊!”他一连说了两个“好”,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咱陈家沟,要出真龙了。”
我的眼圈一热,差点哭出来。
这是除了我爹娘之外,第一个真心为我高兴的人。
“听说……钱不够?”他把通知书还给我,问得很直接。
我点了点头,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他沉默了。
“咣、咣、咣”,他又抄起屠刀,把案板上的一扇排骨剁成了小块。
屠宰场里,只剩下刀锋和骨头碰撞的脆响。
我以为,他也不会有办法。
我正准备转身走,他却突然开口了。
“等着。”
他把刀放下,在围裙上使劲擦了擦手,转身进了里屋。
屋里传来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他拿着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走了出来。
手帕是灰色的,洗得发白,上面还有几个小洞。
他把手帕一层层打开,里面是一沓钱。
有大团结,也有五十的,一百的。
钱很旧,带着一股子说不清的味道,像是肉腥味,又像是常年不见光的霉味。
他数都没数,直接塞到了我的手里。
“拿着。”
我愣住了。
手里的钱,沉甸甸的,烫得我几乎要拿不住。
“李叔,这……这不行,我不能要……”我慌忙要把钱推回去。
“让你拿着就拿着!一个大男人,磨磨唧唧的像什么样子!”他眼睛一瞪,一股煞气扑面而来。
我被他吼得不敢动了。
“这……这是多少?”我结结巴巴地问。
“不知道,没数。应该够你交学费了。”他淡淡地说,好像给我的不是一笔巨款,而是一块猪肉。
“李叔,这钱我……”
“这钱算我借你的。”他打断了我,“不用利息。啥时候有了,啥时候还。要是没本事还,就给我记一辈子。”
他顿了顿,用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
“去吧,到了外面,好好念书,学本事。”
“别忘本。”
最后三个字,他说得很轻,却像三座大山,压在了我的心上。
我捏着那沓钱,眼泪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
我对着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李叔,我陈进要是忘了本,就让我天打雷劈!”
他摆了摆手,重新抄起屠刀,头也不回地说道:“行了,滚蛋吧。别耽误我卖肉。”
我揣着那沓钱,一路跑回家。
那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
风在耳边呼啸,路边的白杨树飞快地向后退去。
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跑,而是在飞。
娘看到钱,惊得说不出话来。
爹问清了来龙去脉,沉默了很久,只是一个劲地抽着旱烟。
最后,他把烟袋锅在鞋底上用力磕了磕,对我说:“金娃,记住,李满山是你这辈子的大恩人。”
开学那天,全村的人都来送我。
我爹执意要用村里的那辆拖拉机,把我送到镇上的汽车站。
拖拉机“突突突”地响着,像个开心的老头。
我坐在车斗里,看着越来越远的陈家沟,看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李叔没来。
他的屠宰场,和往常一样,大门敞开,里面传来“咣咣”的剁肉声。
我知道,他是不想我难为情。
去往省城的绿皮火车,又慢又挤。
车厢里充满了汗味、泡面味和各种方言交织在一起的嘈杂声。
我蜷缩在硬座上,紧紧抱着我的帆布包,里面是我的全部家当,还有李叔给的那些钱。
我一张一张地数过,一共是九百五十块。
除了学费,还剩下了一百五十块的生活费。
我把钱分成好几份,缝在内衣的口袋里,一路上连厕所都不敢去。
长安,这座十三朝古都,和我从小长大的陈家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霓虹闪烁。
我像一个误入巨人国的孩子,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充满了敬畏和不安。
长安大学的校门,比我们村的牌坊还要气派。
我站在门口,看着那些穿着时髦、谈笑风生的城里学生,下意识地攥紧了我的帆布包背带。
我的确良衬衫洗得发白,裤子上还打着补丁,脚上那双解放鞋,鞋底快磨平了。
我跟他们,格格不入。
办理入学手续的时候,我排在长长的队伍里。
前面的一个男生,穿着一身崭新的名牌运动服,脚上是一双我叫不出牌子的白色球鞋。
他从钱包里拿出一沓崭新的一百元大钞,递给收费的老师。
轮到我了。
我从内衣口袋里,哆哆嗦嗦地掏出那些皱巴巴的、带着体温和各种味道的钱。
有大团结,有五十的,还有很多十块、五块的。
我能感觉到,收费老师的眼神,以及周围同学投来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在我身上。
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热得发烫。
那一刻,我强烈的自尊心,被碾得粉碎。
我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报到处。
宿舍是八人间,上下铺。
我的床位在靠门的上铺。
舍友们大都来自城市,家境优越。
他们聊的是我闻所未闻的摇滚乐,是金庸古龙的小说,是刚刚上映的香港电影。
我插不上话。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头埋在书里。
他们用随身听听歌的时候,我在背英语单词。
他们结伴去跳舞、看电影的时候,我在图书馆里啃那些厚厚的专业书。
我像一株拼命吸收养分的植物,疯狂地汲取着知识的甘露。
因为我知道,我没有退路。
我身后,是爹娘期盼的眼神,是李叔那句“别忘本”。
为了省钱,我每天都吃最便宜的饭菜。
食堂里五毛钱一份的白菜豆腐,是我最常吃的菜。
每个月一百五十块的生活费,我精打细算,争取能省下几十块。
我不敢买新衣服,不敢参加任何需要花钱的集体活动。
我的贫穷,像一件无形的外衣,让我和这个世界隔离开来。
有一次,宿舍的舍友林涛过生日,大家凑钱去学校外面的馆子吃饭。
林涛是班长,也是个热心肠的上海人。他拍着我的肩膀说:“陈进,一起去啊,不醉不归!”
我窘迫地摇了摇头,“我……我晚上还有点事。”
其实我没什么事,我只是凑不出那份子钱。
林涛看出了我的窘迫,他没再说什么,只是晚上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一份打包的红烧肉。
他把饭盒塞到我手里,笑着说:“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看着饭盒里油汪汪的红烧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那是除了家人和李叔之外,我感受到的第一份温暖。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没有回家。
因为一张回家的火车票,要花掉我半个月的生活费。
我找了一份在工地搬砖的活。
北方的冬天,寒风刺骨。
我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在工地上一直干到天黑。
手和脸都冻得像胡萝卜,裂开了一道道口子,一碰就钻心地疼。
一天下来,能挣十五块钱。
除夕夜,工地上放假了。
我一个人待在空无一人的宿舍里,用电炉子煮了一包泡面,里面卧了一个鸡蛋。
窗外,是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和烟花。
绚烂的烟火,照亮了我的脸,也照亮了我眼中的孤独。
我给家里写信,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我说学校的饭菜很好,顿顿有肉。
我说老师和同学都对我很好,我适应得很快。
我说我拿了奖学金,让爹娘不要担心钱的事。
其实,奖学金要到第二学年才能评。
我把在工地挣的钱,攒了两百块,寄回了家。
我在信里说,这是我的奖学金,让爹娘买点好吃的,把猪再买回来。
我也给李叔写了信。
信里,我详细地汇报了我的学习情况,我的生活。
我把我对未来的规划,一条条写给他看。
信的末尾,我写道:“李叔,请您放心,金娃没忘本。”
我不知道他看不看得到。
村里不通邮,信要寄到镇上,再由人捎回去。
但我必须写。
这像一个仪式,提醒着我,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大二那年,我凭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一等奖学金。
八百块。
拿到钱的那一刻,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还给李叔。
但我没有。
因为我知道,他还不需要。我要用这笔钱,让自己变得更强。
我用奖学金,给自己买了一身新衣服,虽然是在地摊上买的。
我还买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用来听英语广播。
我开始试着走出自己的小世界,主动和同学交流。
我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我写的稿子,第一次在校报上变成了铅字。
我甚至鼓起勇气,去参加了英语演讲比赛,拿了三等奖。
我发现,当我不再被贫穷束缚住手脚时,世界也向我敞开了大门。
我变得自信、开朗起来。
我和林涛成了最好的朋友。
他会把他看过的书借给我,会教我怎么用电脑,会带我去吃他家乡的生煎包。
他从不问我家里的事,也从不以同情的眼光看我。
他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朋友。
大三那年,我恋爱了。
她叫苏雅,是英语系的系花。
她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文静,雅致,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们是在图书馆认识的。
那天,我正在看一本原版的《简爱》,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长发上,像镀了一层金边。
我看得有些痴了。
她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后来,我们经常在图书馆遇到。
我们会聊书,聊电影,聊各自的梦想。
我知道她家境很好,父亲是教授,母亲是医生。
我一度很自卑。
我觉得自己像一只丑小鸭,站在白天鹅的身边。
是她主动向我表白的。
在学校的未名湖边,她对我说:“陈进,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的努力,你的真诚,你的才华。这些,和你的家庭背景无关。”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和苏雅在一起的日子,是大学里最美好的时光。
我们一起上自习,一起在操场散步,一起规划着我们的未来。
她会带我去听音乐会,教我跳交谊舞。
我也会带她去吃路边摊的烤串,告诉她我小时候在村里掏鸟窝、下河摸鱼的趣事。
她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里闪着光。
她说:“陈进,你的过去,也是你的一部分,我很喜欢。”
大学四年,转瞬即逝。
临近毕业,大家都在忙着找工作。
我凭着优异的成绩和出色的能力,同时收到了好几家国企和外企的offer。
其中一家深圳的外企,给出的薪水最高,试用期就有三千块。
三千块!
在1996年,这绝对是一个让人眼红的数字。
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决定签约。
我想尽快挣钱。
我想让爹娘过上好日子。
我想把欠李叔的钱,连本带利地还给他。
我想给苏雅一个安稳的未来。
苏雅的父母一开始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他们觉得我这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给不了他们女儿幸福。
为了向他们证明自己,我带着我的签约合同,和苏雅一起回了她家。
苏雅的父亲,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很儒雅的教授,仔仔细细地看了我的合同和大学四年的成绩单。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对我说:“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但深圳那种地方,光有冲劲是不够的。”
苏雅的母亲则拉着苏雅的手,在一旁抹眼泪。
我知道,他们还是不放心。
我没有多做辩解。
我只是对他们说:“叔叔,阿姨,请你们相信我,也相信苏雅的眼光。我会用我的行动,证明一切。”
毕业典礼那天,我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言。
我穿着我用第一个月实习工资买的西装,站在聚光灯下。
台下,坐着我的老师,我的同学,还有特意从上海赶来的林涛,以及眼含泪光的苏雅。
我的目光,却仿佛穿透了时空,看到了陈家沟,看到了我那破败的家,看到了爹娘佝偻的背影,看到了李叔在屠宰场里挥刀的模样。
我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说:“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即将奔赴人生的下一个旅程。但无论我们走多远,飞多高,我们都不能忘记,我们从哪里出发。”
“我们要感谢我们的父母,是他们用血汗,铺就了我们脚下的路。”
“我们要感谢我们的老师,是他们用知识,点亮了我们前方的灯。”
“我们还要感谢那些,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向我们伸出援手的人。这份恩情,我们当铭记一生。”
“最后,我想对自己,也对所有的同学说一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拿着毕业证,和苏雅一起,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深圳,这座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城市,以它特有的炎热和潮湿,迎接了我们。
我像一棵被移植到新土壤里的树,拼命地扎根,生长。
外企的工作节奏快,压力大。
加班是家常便饭。
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我学得很快,做得也很好。
仅仅半年时间,我就从一个实习生,转正,然后被破格提拔为项目小组的组长。
我的工资,也从三千,涨到了五千。
我第一时间,给家里寄去了一千块钱。
我在电话里,兴奋地对我爹说:“爹,以后我每个月都给你们寄钱!你们别再下地了,也别再省吃俭用了!”
电话那头,我爹沉默了很久,只是“哎,哎”地应着。
我能听到,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也取了一千块钱,准备寄给李叔。
但我犹豫了。
我觉得,直接寄钱,太轻了。
这份恩情,不是一千块钱就能还清的。
我想等到我挣够了钱,亲自回到村里,把钱交到他的手上。
我要告诉他,我陈进,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我和苏雅在深圳租了一个小小的单间。
虽然拥挤,但很温馨。
我们一起规划着未来。
我们计划在深圳买一套房子,安一个家。
我们计划等工作稳定了,就把我爹娘也接过来。
生活,似乎正朝着我们梦想的样子,一步步前进。
然而,就在我以为一切都将一帆风顺的时候,一封来自老家的加急电报,像一颗炸弹,在我平静的生活里轰然炸响。
电报是村长发的,只有寥寥几个字:
“李满山病重,速归。”
我看到电报的那一瞬间,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李叔病了?
病重?
怎么会?
在我心里,李叔就像我们村口那棵老槐树,永远那么结实,那么硬朗。
他怎么会病倒?
我来不及多想,也来不及跟公司请假,直接冲到了银行。
我把我工作以来攒下的所有积蓄,一万两千块钱,全部取了出来。
苏雅看我神色慌张,问我出了什么事。
我把电报递给她看。
她看完,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说:“我陪你一起回去。”
“可是你的工作……”
“工作可以再找,但人命关天。”她握住我的手,坚定地说,“他是你的恩人,也就是我的恩人。”
我看着她,眼眶发热。
我们买了最快一班飞往省城的机票。
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
飞机在云层中穿行,我的心却像被一块巨石压着,不断下沉。
从省城,我们又转了长途汽车,再从镇上,包了一辆颠簸的三轮车。
一路风尘仆仆。
当我再次站在陈家沟的村口时,已是两天后的黄昏。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土路,土墙,一切都和我离开时没什么两样。
只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氛。
我拉着苏雅,直奔李叔的家。
屠宰场没有开门。
那扇常年敞开的大门,此刻紧紧地关着,门上甚至挂了一把生锈的锁。
我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李叔家就在屠宰场后面。
院门虚掩着。
我推门进去,院子里静悄悄的。
堂屋里,传来说话声和压抑的哭声。
我冲了进去。
屋里挤满了人。
我爹娘,村长,还有几个村里的长辈。
李叔躺在床上,面色蜡黄,嘴唇干裂,整个人瘦得脱了形。
他紧闭着双眼,呼吸微弱,仿佛随时都会断掉。
床边,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在不停地抹眼泪。
我爹看到我,连忙迎了上来。
“金娃,你可算回来了!”
“爹,李叔他……他这是怎么了?”我的声音在发抖。
“唉,肝癌,晚期了……”村长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肝癌,晚期。
这四个字,像四把尖刀,狠狠地插进了我的心脏。
我踉跄着走到床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李叔……李叔!我回来了!我是金娃啊!”
我握住他那只枯瘦如柴、冰凉的手,眼泪决堤而下。
李叔的眼皮动了动,艰难地睁开了一条缝。
他浑浊的目光在我脸上逡巡了半天,才仿佛认出了我。
他的嘴唇翕动着,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医生怎么说?”我回头问村长。
“镇上的医院看过了,说……说没救了,让拉回来,准备后事吧。”
“不!我不信!”我猛地站起来,眼睛通红,“送到省城去!送到大医院去!一定有办法的!”
“金娃,你冷静点!”我爹拉住我,“去省城,那得花多少钱啊……李叔他……他没儿没女,就一个远房的侄女在这儿照顾着……”
我这才注意到床边那个陌生的妇女。
“钱我出!”我从包里掏出那沓厚厚的钱,拍在桌子上,“这里是一万二!不够我再去想办法!就算砸锅卖铁,我也要救李叔!”
屋里所有人都被我镇住了。
他们看着桌上那沓钱,眼神里充满了震惊。
在1996年的陈家沟,一万两千块,是一笔想都不敢想的巨款。
“金娃……这……这使不得……”床上的李叔,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
“李叔!”我再次跪倒在他床前,泣不成声,“当年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我的命,是你给的!现在你病了,我怎么能不管!”
“这钱……是你娶媳妇的吧……”他喘着粗气,目光落在了我身后的苏雅身上。
苏雅走上前,也跪了下来。
“李叔,您好。我叫苏雅,是陈进的女朋友。”她的声音温柔而坚定,“钱没了可以再挣,但您一定要好起来。陈进不能没有您,我也不能让他留下终身的遗憾。”
李叔看着苏雅,浑浊的眼睛里,流下两行热泪。
他挣扎着,想抬起手,似乎想摸一摸苏雅的脸。
我赶紧握住他的手,放在苏雅的手背上。
“好……好孩子……”他喃喃地说。
在我的坚持下,我们用拖拉机把李叔送到了镇上,又连夜包车,送到了省城最好的医院。
一路上,我紧紧地抱着李叔,生怕他颠簸。
苏雅则不停地用湿毛巾,给他擦拭着额头。
到了医院,挂急诊,做检查,一系列的流程走下来,天已经亮了。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
和镇上医院的诊断一样,肝癌晚期,癌细胞已经全身扩散。
医生把我叫到办公室,很遗憾地告诉我:“病人的情况非常不乐观,已经失去了手术的机会。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延长他的生命,减轻他的痛苦。”
我站在走廊里,靠着冰冷的墙壁,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苏雅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陈进,别难过。我们尽力了。”
我把脸埋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孩子一样,放声大哭。
我恨。
我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回来。
我恨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李叔住进了医院。
昂贵的进口药,一天就要花掉几百块。
我带来的那一万二,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
不到一个月,就见了底。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苏て雅。
我一个人,跑到医院外面,找了个公用电话,给我深圳公司的老板打了过去。
我向他预支了半年的工资。
老板很惊讶,但听我说明了情况后,还是同意了。
第二天,三万块钱就打到了我的卡上。
有了钱,李叔的命,暂时被吊住了。
他的精神,时好时坏。
清醒的时候,他会拉着我的手,跟我讲他年轻时候的事。
我才知道,他年轻时也曾是个读书人,考上了中专,却因为家里成分不好,被人顶替了名额。
他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外面闯荡了十几年。
后来,父母去世,他才回了村,心灰意冷,干起了杀猪的营生。
“金娃啊……”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欣慰,“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但看到你,我觉着……我这辈子,值了。”
“我当年帮你,不是图你报答。”
“我就是……就是不想看到一个好苗子,被埋没了。”
“我不想让你……走我的老路。”
他的话,断断续续,却每一个字都砸在我的心上。
原来,他在我身上,看到了他自己当年的影子。
他不是在资助一个学生,他是在圆自己一个未了的梦。
苏雅每天都会来医院,给李叔擦身,喂饭,陪他说话。
她甚至学会了用我们家乡的方言,给李叔讲笑话。
李叔很喜欢她,每次看到她,精神都会好很多。
他常常对我说:“金娃,你找了个好媳妇。要好好待人家。”
一天下午,李叔把我单独叫到床边。
他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塞到我手里。
“这是……给苏雅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只银手镯。
手镯的款式很老了,上面刻着细细的花纹,已经被磨得有些光滑。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本来,是想留给我媳妇的……可惜啊……”他叹了口气。
“你替我……给她戴上。就当……就当我这个当叔的,给你们的见面礼。”
我拿着那只沉甸甸的银手镯,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李叔在医院里,撑了三个月。
最后那几天,他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全靠呼吸机和营养液维持着。
医生找到我,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我签了字,同意放弃治疗。
我们把李叔,带回了陈家沟。
落叶归根。
回到家的第二天晚上,李叔走了。
走的时候,很安详。
我爹娘,苏雅,还有我,都守在他的身边。
按照他的遗愿,我们没有大办丧事。
只是把他安葬在了村后的山坡上,和他父母的坟,挨在一起。
坟前,我亲手立了一块碑。
碑上,我没有刻“恩人”,也没有刻“叔叔”。
我只刻了两个字:
“父亲”。
李叔的后事办完,我在村里多待了几天。
我用剩下的钱,给家里翻盖了新房,买了电视机和洗衣机。
我还拿出了一部分钱,捐给村里的小学,给孩子们换了新的桌椅。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彻底变了。
不再是同情,也不再是幸灾乐祸。
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
他们都说,陈家沟出了条真龙。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龙。
我只是一只,被恩情托举着,才得以飞上天空的笨鸟。
离开村子前,我又去了一趟李叔的坟前。
我把那只银手镯,戴在了苏雅的手腕上。
阳光下,手镯泛着温润的光。
“李叔,”我对著墓碑,轻声说,“您放心,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我也不会忘了,做一个像您一样的人。”
我和苏雅,回到了深圳。
我辞去了外企的工作。
我和林涛,还有另外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办了一家属于我们自己的软件公司。
创业的路,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
我们没日没夜地写代码,跑客户。
最困难的时候,我们连办公室的租金都交不起。
但我们都挺过来了。
因为我的心里,始终记着李叔的那句话。
“别忘本。”
这三个字,是我的信念,也是我的力量。
几年后,我们的公司慢慢走上了正轨,在行业里小有名气。
我在深圳买了房子,买了车。
我把爹娘接到了身边,让他们安享晚年。
我和苏雅也结了婚,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我给他取名叫“陈念”。
思念的念。
每年清明,我都会带着妻儿,回到陈家沟。
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我会带儿子去李叔的坟前,给他磕头。
我会告诉他,这里躺着的,是他的爷爷。
是一个,改变了他父亲一生命运的,伟大的普通人。
如今,陈家沟也变了样。
泥泞的土路,变成了平坦的水泥路。
破败的土坯房,变成了一栋栋漂亮的小楼。
村里很多人家,都买了小汽车。
当年我捐助的那个小学,已经扩建成了镇上的重点小学。
听说,每年都有好几个孩子,能考上大学。
每次回去,村长都会拉着我的手,感慨万千。
“金娃,多亏了你啊!你是我们陈家沟的骄傲!”
我总是笑着摇摇头。
我不是什么骄傲。
我只是一个,被时代和善意推着走的幸运儿。
前年,林涛的公司上市了。
庆功宴上,他喝多了,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陈进,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你。”
“你身上有股劲儿,我没有。”
我拍着他的背,笑了。
我知道他说的那股劲儿是什么。
那是在贫瘠的土地上,磨砺出的坚韧。
那是在绝望的深渊里,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拉上来时,刻在骨子里的感恩。
如今,我也年近五十了。
鬓角已经有了白发。
儿子也长大了,今年刚考上大学,和我当年一样,也是长安大学。
送他去学校报到的那天,我看着他朝气蓬勃的背影,消失在气派的校门口。
我的眼前,又浮现出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那个捏着录取通知书,既兴奋又绝望的少年。
那个在屠宰场里,光着膀子,满身煞气,却给了我整个世界的屠夫。
“去吧,别忘本。”
那句话,像一声钟鸣,在我耳边,回响了半生。
我转过身,对身边的苏雅笑了笑。
“走吧,回家。”
夕阳的余晖,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知道,人生的路,还有很远。
但无论我走到哪里,我的根,永远在那个叫做陈家沟的小村庄。
在那个,埋着我“父亲”的山坡上。
来源:马铃薯是白色
